完善白酒消费税有关政策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

结果与讨论
本研究发现,当前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税收 政策理解不够深入,无法充分运用政策优惠进行纳税筹划;二是缺乏专业的纳税 筹划人才,导致纳税筹划效果不尽如人意;三是企业内外部沟通不畅,无法形成 有效的纳税筹划协同机制。
针对这些问题,本研究提出以下改进建议:一是加强企业对税收政策的学习 和理解,充分挖掘政策优惠进行纳税筹划;二是引进和培养专业的纳税筹划人才, 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水平;三是优化企业内外部沟通机制,形成协同合作的纳税 筹划体系。
纳税筹划方案
针对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环节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以下方案可供参考:
1、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消费税政策规定,针对不同规格、不同用途的白酒产品,存在不同的税 收优惠政策。白酒生产企业应政策动向,合理调整产品结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从而降低税负。
2、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白酒生产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将产品销售给关联企业,通过降低销 售价格的方式,减少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消费税 负,但需要注意关联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
案例分析
某白酒生产企业A公司生产不同规格的白酒产品。根据政策规定,60度以上 的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而60度以下的白酒消费税税率为10%。A公司为了降低 消费税负,采取了以下措施:
1、调整产品结构
A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生产能力,逐步减少60度以上白酒的生产量,增 加60度以下白酒的生产量。通过这一措施,A公司成功地将消费税税率降低到10% 以下,从而降低了税负。
2、设立关联销售公司
A公司在本地区设立了一家独立的销售公司B,专门负责A公司的产品销售。A 公司将产品销售给B公司,再由B公司对外销售。通过这种方式,A公司成功地将 部分消费税转移给B公司,从而降低了自身的消费税负。
白酒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汇总

白酒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汇总白酒作为我国传统的酒类产品之一,一直以来在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白酒行业的发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及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白酒行业的主要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汇总,以便了解该行业的法律环境。
一、白酒产业政策:支持与引导白酒产业政策主要包括关于产量、质量、市场准入、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规定,旨在推动白酒行业的科学发展。
其中,最重要的政策文件是《白酒产业发展纲要》,该纲要明确了白酒行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为白酒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
二、质量监督政策:严把质量关白酒作为一种食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质量监督政策,确保白酒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白酒标准》是重要的法规文件之一,规定了白酒产品的基本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指标等内容,白酒企业应当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配备相应的质量检测设备。
三、市场管理政策:统筹规划市场管理政策主要涉及市场准入、价格监管、品牌推广等方面的内容。
为了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国家对白酒行业实施市场准入许可制度,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管理等进行审核,并颁发许可证。
此外,国家还对白酒价格实行监管,防止价格垄断和虚假宣传。
品牌推广政策也很重要,国家鼓励白酒企业进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商标保护政策:维护企业权益商标保护政策是为了保护白酒企业的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
国家对白酒商标进行注册和管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商标,并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合法使用商标,同时积极维权,对侵权行为进行举报和起诉。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重视消费者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主要关注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方面。
国家倡导白酒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监管,防止虚假宣传和质量欺诈行为,同时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白酒行业的政策与法律法规涉及众多领域,从产业发展、质量监督、市场管理、商标保护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各个方面都有相应的政策和法规进行规范。
白酒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白酒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白酒是我国的传统名酒,也是一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消费升级的趋势,白酒行业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于白酒行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白酒行业主要政策和法律法规两个方面进行讲解。
一、白酒行业主要政策1. “一带一路”战略“一带一路”战略被写入了中共十九大报告,也是署名在习近平主席发表的新年贺词中提到的重点之一。
在“一带一路”的战略框架下,白酒行业的发展有望更加广泛和稳定。
白酒企业可以利用“一带一路”这个平台,增加出口渠道,开辟新市场,开展合作交流,拓宽国际视野。
2.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白酒消费税的详细政策解读和应对方法。
解读中提到,白酒的消费税是根据酒精度数分档征税,消费税税率在30%-65%不等。
此外,在销售和进口白酒的时候,需要交纳增值税。
企业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的税收政策,以确保自己发展的合法性。
3. 外贸部外贸部发布了“一带一路”的政策指导意见。
在这份文件中,外贸部提到将有助于优化我国对外贸易的政策环境,直接提高白酒企业国际化程度和出口量。
在此之前,白酒企业需要做好市场调研和出口策略。
通过出口,开拓新市场,增加白酒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经济支持。
二、白酒行业法律法规1.白酒生产许可证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白酒生产企业需要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才能开展正式的生产活动。
白酒企业在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要求来生产和加工产品,确保安全质量。
如果企业没有获得生产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更不能向外销售其产品。
2. 非法添加物质食品安全法规通过对添加物质的限制,确保了白酒产品的安全性。
白酒企业在生产中需要遵循严格的添加剂标准,禁止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任何超过法定标准的添加物质,都会引起严重的卫生问题和质量问题。
如果被发现在生产中添加非法添加物质,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和经济处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颁布时间:2006-3-2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客观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经国务院批准,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关于新增税目(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
适用税率分别为: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2、高档手表税率为20%;3、游艇税率为10%;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5、实木地板税率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
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
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1、上述新增子目的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分别为:根据财税[2008]168号文件规定,本条失效。
(1)石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2)溶剂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3)润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4)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5)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2、上述新增子目的计量单位换算标准分别为:(1)石脑油1吨=1385升;(2)溶剂油1吨=1282升;(3)润滑油1吨=1126升;(4)燃料油1吨=1015升;(5)航空煤油1吨=1246升。
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关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上述新增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通知的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三、关于取消税目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
四、关于调整税目税率(一)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
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白酒消费税纳税筹划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白酒消费税纳税筹划摘要:本文通过对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消费税调研,对该公司涉及消费税的日常业务进行纳税筹划,并从购销政策、非货币性交易等手段的调整运用,为企业合理合法的避税,为企业进行合理且有效的税收筹划,从而最终实现合法节税增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标,这样才能使该企业在未来越来越具有竞争优势。
关键词:白酒行业,税收筹划,消费税基金项目:陕西省科技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2018KRM131;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SLQ2018A-08。
一、引言所谓“无酒不成宴”,不管是聚会还是请客吃饭,都常常能看到白酒的身影。
目前,我国的白酒生产规模庞大并且发展迅速。
因为近年来,我国对白酒行业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进行一系列的修改,然而这些改善和实施对白酒企业造成了更大的税收负担,从而使得酒类公司的税收负担逐年增加,可能导致企业利润率出现下降。
因此,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企业利润,税收筹划就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选择。
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最终目标是获得最大的利润。
而要想要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税收筹划。
二、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简介(一)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6年10月,其凭借先进的营销模式和与中国领先的白酒行业领导者五粮液集团的强强合作,现已成为中国最佳的专业酒类销售公司。
(二)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是属于白酒制造的一个行业,经营的规模很大,其产品的营业成本和税负占总成本的占比是较大的一个比重。
以下是公司2016年~2018年的利润表。
表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018年的利润表单位:万元由表可以看出,在2016年~2018年,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398.45万元,较2016年增加了37.22万元,增长率为8.54%,增长幅度偏低。
净利润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利润总额比2016年增长了112.02万元所引起的,由于所得税费用比上一年增加74.58万元,是不利于净利润增长的抵减项,最终在二者的作用下2018年净利润增长398.45万元。
白酒行业产业政策

白酒行业产业政策白酒行业是中国的传统产业之一,并且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白酒生产和消费国家。
中国白酒行业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产业政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以下是与白酒行业相关的一些参考内容:1. 优化土地利用政策:为了满足白酒行业的发展需求,政府可以制定土地利用政策,将更多的土地用于白酒原料的种植,如小麦、大米、高粱等。
政府还可以通过土地出让或租赁等方式,支持白酒企业扩大产量和投资。
2. 促进科技创新政策:白酒行业是一个高度技术密集型的行业,科技创新对于提升产品质量和产能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可以出台相应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
例如,提供科研经费、减免税费、建立科研院所等措施。
3. 加强品牌建设政策:白酒行业竞争激烈,品牌建设对于企业的竞争力至关重要。
政府可以加大对优秀白酒品牌的扶持力度,通过提供品牌注册补贴、品牌推广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支持,帮助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4. 支持农村产业发展政策:白酒行业的原料主要来自农村地区,政府可以制定政策,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如提供农资补贴、农业保险、农技培训等支持措施,促进农村白酒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5. 税收政策优惠:政府可以对白酒企业实行差别化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产能扩大。
例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产业竞争力。
6. 健康监管政策:白酒作为一种酒精饮料,其消费过量可能带来健康风险。
政府可以加强对白酒行业的健康监管,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酒精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环节的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7. 促进国内外合作政策:白酒行业在出口贸易和跨国合作方面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政府可以通过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提供贸易补贴、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等方式,鼓励白酒企业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推动白酒产业国际化发展。
总的来说,白酒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
通过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政府可以提供资金支持、技术支持、市场支持和监管支持等方面的帮助,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升白酒行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分析

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分析发布时间:2021-07-27T01:26:32.895Z 来源:《中国经济评论》2021年第3期作者:王剑梅[导读] 白酒一直以来因其高利润率和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备受政府关注,基于粮食消耗和不良消费行为等问题,为限制酒类企业的发展,酒成为消费税税目的重要一部分,白酒更是定为复合计税。
河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河南洛阳 471023摘要:白酒一直以来因其高利润率和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备受政府关注,基于粮食消耗和不良消费行为等问题,为限制酒类企业的发展,酒成为消费税税目的重要一部分,白酒更是定为复合计税。
因此白酒企业降本节税的重要一环就是降低消费税总体税负,进行纳税筹划是合理合法的选择。
本文分别从加工方式、销售渠道、包装物、产品升级优化五个方面来减轻白酒企业消费税税负,分析其背后可能存在的问题,对于白酒企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消费税;纳税筹划;白酒企业一、引言白酒作为中国特有的酒类,自古以来就成为人们餐桌上的心头好,也拥有着难以割舍的文化情怀。
然而,持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极大地打击了“靠业吃企、烟酒谈生意”的不良风气,之前蒸蒸日上的各个知名白酒企业遭遇重创。
但由于品牌形象的深入人心、市场只增不减的需求,白酒仍然具有极大的发展趋势与利润空间。
对于白酒这个较为特殊的消费品,国家出于控制粮食消耗、矫正不良消费等目的,将酒列为消费税的税目之一,其中白酒更是定为复合计税。
纳税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纳税主体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通过事先安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减轻税负、合理延期纳税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或者总体上优化纳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与避税二者在本质上就不一样,纳税筹划出于优化或减轻税负的目的,对政策合理合法的运用,绝非是对税法的滥用,更有利于企业降低涉税风险。
因此,对于白酒企业,如何通过税收筹划有效地减轻自身消费税的税收负担,从而降低经营成本、获取更强的市场竞争力与生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03.31•【字号】深国税告[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告(深国税告〔2006〕7号2006年3月31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一、从2006年4月1日起,新增或调整以下消费税项目:(一)新增类┌──────────────────────┬──────────────────┐│消费税税目│适用税率(单位税额)│├──────────────────────┼──────────────────┤│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20%│├──────────────────────┼──────────────────┤│游艇│10%│├──────────────────────┼──────────────────┤│木制一次性筷子│5%│├──────────────────────┼──────────────────┤│实木地板│5%│├──────┬───────────────┼──────────────────┤││石脑油│0.2元/升││成├───────────────┼──────────────────┤│品│溶剂油│0.2元/升││油├───────────────┼──────────────────┤││润滑油│0.2元/升││├───────────────┼──────────────────┤││燃料油│0.1元/升││├───────────────┼──────────────────┤││航空煤油│0.1元/升│└──────┴───────────────┴──────────────────┘(二)调整类┌────────────┬─────────────────────────────┐│消费税税目│调整后适用税率│├──┬─────────┼─────────────────────────┬───┤│小汽│乘│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3%││车│用├─────────────────────────┼───┤││车│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5%│││├─────────────────────────┼───┤│││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9%│││├─────────────────────────┼───┤│││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12%│││├─────────────────────────┼───┤│││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15%│││├─────────────────────────┼───┤│││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20%││├─────────┼─────────────────────────┴───┤││中轻型商用客车│5%│├──┴─────────┼─────────────────────────┬───┤│摩托车│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3%││├─────────────────────────┼───┤││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10%│├────────────┼─────────────────────────┴───┤│汽车轮胎│3%│├────────────┼─────────────────────────────┤│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30%││妆品税目)││└────────────┴─────────────────────────────┘二、凡涉及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上述新增或调整的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须于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期间,登录深圳市国税局网站()下载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领取《消费税税种登记项目变更表》并如实填写后,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登记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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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白酒消费税实行的是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征收方式,基层税务机关在征管和稽查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缴纳消费税。
为防止税款流失,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
今年7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
笔者建议进一步完善白酒消费税政策及税收管理,减少白酒企业通过成立“销售公司”或者“委托加工+销售公司”等方式侵蚀税基,规避缴纳消费税现象。
一、设立销售公司,少缴消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白酒消费税在生产环节缴纳,销售公司销售白酒时不缴纳消费税。
于是许多大型白酒企业纷纷设立销售公司,将白酒低价卖给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再加价销售,从而达到降低计税依据少缴消费税的目的。
为了保全税基,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第380号),印发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
通知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从而防止了一般情况下设立销售公司规避消费税的情况。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部分白酒企业设立了二级销售公司甚至多级销售公司,生产企业低价销售给一级销售公司,再加价销售给二级销售公司,再加价销售给三级销售公司……而且企业设立的销售公司从公司名称、股权结构、人员构成等方面表面上不容易看出问题,加大了税收管理难度。
笔者建议,完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计税价格不得低于最终环节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70%,以应对多级销售公司的避税手段。
二、采用委托加工方式,侵蚀消费税税基。
部分白酒企业单独成立关联企业,委托加工白酒,收回后再对外销售,按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而组成计税价格往往很低,甚至不到正常价格的一半,造成消费税计税依据偏低,侵蚀了部分消费税税基。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对委托加工这种模式的消费税计算和调整未予规定,无法制止这种避税行为。
笔者建议,规定委托加工的白酒,委托方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价,并将税务机关开具核价证明交给受托方。
代扣消费税时,应以受托方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与委托方最低计税价格比较,从高代扣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式明确有两种方法,如果采取“应以受托方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与委托方最低计税价格比较,从高代扣消费税”,将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起到堵漏增收的效用,但“从高代扣消费税”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消费税暂行条例,可能存在下位法冲突上位法的问题。
三、“委托加工+销售公司”,新型的避税方式。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年7月13日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
通知规定,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针对上述规定,部分企业通过委托方以受托方相同的计税价格出售给销售公司,规避通知中的规定,然后销售公司再加价销售,即采用“委托加工+销售公司”的方式规避消费税。
笔者建议,完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委托加工模式下,计算缴纳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不得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使核定管理办法和通知有机地结合起来,堵塞采用委托加工以及“委托加工+销售公司”的组合方式少缴消费税的漏洞。
四、私营小酒厂财务核算不健全,征管漏洞和执法风险大。
私营小酒厂规模小,且大多以家族模式经营,普遍财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账征收,征管漏洞和执法风险较大。
各地执行白酒消费税政策不完全统一,征管力度也不一致,导致税负不公,不利于公平竞争。
有些地方对小酒厂等没有严格要求其建账,变相实行定额征收。
笔者建议,加大对私营酒厂的税收征管和纳税辅导力度,对账册确实难以健全的采用税收查验和按账征收相结合的办法,并加强辅导逐步提高纳税遵从度。
加强部门协调,形成白酒行业税收征管合力。
还可以借鉴国际经验,试行对生产的瓶装白酒,统一实行贴标制度。
对企业生产销售的瓶装白酒,贴上由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已税”防伪标识,方便税务机关实行产、供、销全程控制,同时也保护名优酒免受假酒侵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