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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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单选题(共30题)1、一般运用于会计分录借贷方,有一方会计科目用错,而另一方会计科目没有错的情况适用的账务调整方法是()。

A.红字冲销法B.补充登记法C.综合账务调整法D.补充调整法【答案】 C2、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8日销售高档化妆品400箱,每箱不含税价600元;15日销售同类高档化妆品500箱,每箱不含税价650元。

当月以200箱同类高档化妆品与某公司换取精油。

该生产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是()元。

(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A.1695000B.205500C.207000D.104250【答案】 D3、(2015年真题)某学校退休教师某月取得的收入中,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从出版社取得稿酬2000元B.咨询费收入1000元C.家教收入3000元D.每月取得的退休金4000元【答案】 D4、下列行政复议情形中,需终止行政复议的是()。

A.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的B.因不可抗力,致使复议机关暂时无法调查了解情况的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的D.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答案】 A5、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A.土地增值税B.资源税C.车船税D.增值税【答案】 D6、某税务师事务所审查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的纳税情况时发现,该企业将自制产品用于赠送,自制产品的成本为4000元,纳税人同类货物不含税销售价为6000元,该企业的账务处理为:A.借:营业外支出2000(红字)贷:库存商品2000(红字)B.借:营业外支出2000 贷:库存商品2000C.借:营业外支出 780(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80(红字)D.借:库存商品2780(红字)贷:营业外支出2000(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80(红字)【答案】 A7、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该按照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三条办法第二条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式样及要求,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

第五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本办法附件2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七条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第八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白酒消费税怎么算

白酒消费税怎么算

⽩酒消费税怎么算⽩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

实⾏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例税率为20%。

⼀、⽩酒怎么算⽩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例税率为20%。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酒消费税,是指在消费⽩酒的过程所征收的税率。

国家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完善酒产品消费税,制定了《⽩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并在2009年7⽉份开始实⾏,届时尽管税率不变,但税基改变将使⽩酒纳税额提⾼⼀倍。

⼆、还有哪些商品要被征收消费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

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饰及珠宝⽟⽯,⾼尔夫球及球具,⾼档⼿表,游艇,⽊制⼀次性筷⼦,实⽊地板,摩托车,⼩汽车,电池,涂料等税⽬,有的税⽬还进⼀步划分若⼲⼦⽬。

三、消费税的纳税⼈是谁?消费税的纳税⼈是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中华⼈民共和国消费税暂⾏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

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

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产、委托加⼯、零售和进⼝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产和进⼝税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征收的⼀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种间接税。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三条办法第二条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式样及要求,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

第五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本办法附件2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七条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第八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标 签】白酒,最低计税价格,【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税总函﹝2015﹞384号【发文日期】2015-07-15【实施时间】2015-07-15【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消费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文件要求,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核定审批已列为其他权力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现就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以上的各种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调整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税局)核定,核定比例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9]416号)第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二、省国税局在接到市国税局上报的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请示后,原则上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工作。

三、省国税局于每季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将所有已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情况上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

四、省国税局要切实加强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

一是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本地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措施。

二是按时完成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和核价情况上报工作。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此前已达到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且尚未核定的,一律按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情况统计表(略)关联知识:1.关于部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

白酒消费税的计税价格

白酒消费税的计税价格

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确定2010-2-23 10:33廖永红李剑文【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确定,主要是在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等生产经营方式中,以及在进口和核定计税价格等环节中体现,不同的方式和环节,计税价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

采用自产自用的方式,《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例:某酒厂将自产的2吨白酒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没有同类白酒销售价格,成本为10万元。

则计税价格=(10+10×10%+2×0.2×0.5)÷(1-20%)=14(万元),应纳消费税=14×20%+2×0.2×0.5=3(万元)。

采用委托加工的方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例:某酒厂用250吨粮食(成本20万元),委托其他酒厂加工成粮食白酒50吨,对方收取加工费5万元,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费2万元,均收到了专用发票,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售价。

委托计税价格=(20+5+2+50×0.2×0.5)÷(1-20%)=4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40×20%+50×0.2×0.5=13(万元)。

在进口环节,进口白酒等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202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精讲讲义:第三章(四)

202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精讲讲义:第三章(四)

202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精讲讲义:第三章(四)第四节计税依据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包括销售额和销售数量。

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实行复合计税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和销售额。

一、销售数量的确定销售数量具体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唠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是()。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答案】B二、销售额的确定(一)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人的销售行为分为销售和视同销售两类。

下列情况均应作销售或视同销售,确定销售额(也包括销售数量),并按规定缴纳消费税:1.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

即以从受让方取得货币、货物、劳务或其他经济利益为条件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

具体包括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用应税消费品支付代扣手续费或销售回扣;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和报酬的应税消费品。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

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均视同对外销售。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对待。

税收筹划小组作业

税收筹划小组作业

《税收筹划》第二次作业(小组作业)小组成员:CFO 施思 51306480111CFO 罗睿 51306480112CPA 张心雨 51306480213案例:(1)介绍企业概况:嘉德集团(注册地与管理机构均在美国)是一家以生产通讯产品为主的大型美资集团,除经营一般生产型业务以外,还在东南亚以及中国大陆有大量的投资业务。

嘉德集团于2009年2月在开曼群岛成立了一家以管理中国大陆投资为目的的控股公司,即嘉庆公司。

作为投资控股公司,嘉庆公司除管理集团在中国大陆的投资外,基本上无其他业务活动,嘉庆公司于2009年6月购入中国康贝股份有限公司31%的股权。

康贝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高端白酒的大型企业,该公司注册地及管理机构均在中国四川。

2011年3月,嘉德集团以5亿美元将嘉庆公司整体转让给印度德里公司。

2010年中国国内白酒价格不断上涨,康贝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产品为53°酱香型白酒,单价每瓶为1500元,当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0亿元。

但白酒市场竞争激烈,其销售部也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发生的广告费用为9亿元。

康贝公司公司的各项税款高达20亿,其中消费税的税负近32%(2010年四川白酒重点税源企业消费税平均税负达到24.32%),是四川省的纳税大户。

转让前股权结构:转让后股权结构:(2)分析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主要税种:对于一个典型的白酒企业,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有消费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地方税种,由于这些税种金额很小,不作为分析重点。

白酒企业适用普遍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而康贝公司消费税负重主要是由于2009年8月后消费税缴纳标准变化导致康贝2010年消费税额达到20亿的32%,即6.4亿元。

本次着重对消费税进行分析。

2009年8月前,根据200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财税[2001]84号《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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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三条办法第二条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销售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

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

第四条白酒生产企业应将各种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销售价格,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式样及要求,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填报。

第五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本办法附件2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七条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第八条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
(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第九条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第十条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第十一条白酒生产企业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附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式样见附件3。

第十二条白酒生产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上报销售单位销售价格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应按照销售单位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白酒相关经济指标申报表
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申请表
3.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
附件1:
白酒相关经济指标申报表
说明:1.本表由白酒生产企业负责填写。

2.本表第3栏“品名”填写白酒产品标签标示的产品名称。

3.本表第4栏“规格”填写白酒产品的酒精度。

品名、规格相同但价格不同的白酒按两个规格分别填列。

4.本表第5栏“出厂价格”为生产企业申报白酒价格所属月份前12个月的平均白酒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5.本表第6栏“产品成本利润率”为该产品上年度产品成本利润率。

6. 本表第7栏“销售价格”为生产企业申报白酒价格所属月份前12个月销售单位的白酒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7.本表一式2份,一份由填报单位留存,一份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申请表
生产企业名称(公章):填报时间:单位:元(价格)、万元(销售收入)
经办人(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说明:1.本表由白酒生产企业负责填写。

2. 本表第2栏“品名”填写白酒产品标签标示的产品名称。

3.本表第3栏“规格”填写白酒产品的酒精度。

品名、规格相同但价格不同的白酒按两个规格分别填列。

4.本表第4栏“出厂价格”为生产企业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的白酒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5. 本表第5栏“产品成本利润率”为该产品2008年度产品成本利润率。

6、本表第6栏“销售价格”为销售单位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的白酒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7.本表第7栏按“出厂价格占销售价格比例”栏按降序排列。

8. 本表第9栏“销售收入”为生产企业该规格白酒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的销售收入。

9.本表一式2份,一份由填报单位留存,一份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
说明:1.本表由白酒生产企业负责填写。

2. 本表第2栏“品名”填写白酒产品标签标示的产品名称。

3.本表第3栏“规格”填写白酒产品的酒精度。

品名、规格相同但价格不同的白酒按两个规格分别填列。

4.本表第4栏“出厂价格”为生产企业销售白酒价格
5.本表第5栏“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为税务机关核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6.本表一式2份,一份由填报单位留存,一份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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