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辨析不同类型的文献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属性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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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问题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问题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问题研究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信息资源越来越成为人们生产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资源包括知识、技术、文化和数据等。

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资源共享是当前研究热点和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就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问题进行探讨。

一、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性劳动的过程中所获得的法律保护的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激励创新和创造、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转移、推动经济发展和竞争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依靠法律和政策的支撑,各国和区域都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

为此,国际组织和国家之间也建立了合作机制,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贸易组织(WTO)、欧盟、亚太经合组织等。

同时,各国也加强了知识产权的执法和制裁措施,加大了对盗版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知识产权的保护存在着国际性和跨文化的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和标准存在差异。

其次,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平衡创新和公平竞争的关系,不能因过度保护知识产权而妨碍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发展。

此外,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普及也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难题,如网络盗版、数字版权管理等。

二、信息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共享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网络、数据库、文献传递等渠道,将信息资源进行共享、交流和利用的过程。

信息资源共享有助于促进知识共享、科技合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构建信息社会的重要基础。

信息资源共享的推广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政府需要出台有关政策和法律,鼓励和支持信息资源共享和互联网应用的发展。

图书馆、文献中心和科研机构等需要积极推广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提供优质的学术资源和服务。

学术界和产业界也需要通过合作研究、技术转移等方式增强信息资源共享的合作与交流。

然而,信息资源共享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题。

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基本词汇

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基本词汇

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基本词汇摘要:一、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基本概念1.知识产权2.知识产权文献3.知识产权信息二、知识产权文献类型1.专利文献2.商标文献3.著作权文献4.商业秘密文献三、知识产权信息的作用1.保护创新成果2.促进技术创新3.提高企业竞争力4.维护市场秩序四、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的获取途径1.官方数据库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3.网络资源4.图书馆资源五、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的使用规范1.尊重知识产权2.合法使用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3.避免侵权行为正文: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基本词汇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是指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涉及的各种类型的文献和信息资料。

了解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的基本概念、类型、作用、获取途径和使用规范,对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技术创新和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基本概念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等。

知识产权文献,是指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涉及的各种类型的文献,如专利文献、商标文献、著作权文献等。

知识产权信息,是指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如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知识产权案例等。

二、知识产权文献类型1.专利文献:记录发明创造内容的文献资料,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

2.商标文献:记录商标注册、使用、转让、许可等信息资料。

3.著作权文献:记录著作权作品及其作者、出版者等信息的文献资料。

4.商业秘密文献:记录商业秘密内容及保护要求的文献资料。

三、知识产权信息的作用1.保护创新成果: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有助于确认创新成果的独创性和新颖性,为权利人提供法律保护依据。

2.促进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有助于传播技术知识,激发创新思维,推动技术进步。

3.提高企业竞争力: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可以帮助企业了解行业动态,制定发展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

文献鉴别的原则

文献鉴别的原则

文献鉴别的原则
文献鉴别是一门重要的技能,也是学术研究工作的基础。

正确识别文献,可以
有效解决学术研究中的许多问题。

原则是指在文献鉴别中所遵循的准则,严格遵守这些原则是正确进行文献鉴别的关键。

首先,文献鉴别的第一原则是严格按课题的要求以及题目的字数进行文章的撰写。

文章中一定要遵循相关课题的要求,与自身文章的题目无外乎,不容许暗扣宣传等广告性语言,以严谨公正的态度撰写文章。

同时,题目列出的字数不定,文章字数可以在500字左右,不低于3百字,可以超出1千五百字,但是绝对不能少于
3百字。

其次,文献鉴别的第二原则是科学性的写作。

如果文章的写作内容涉及到科学
性的主题,那么应当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科学的角度去论述,并且可以分条或者小标题和多种维度来展开文章,更好地展示自己对课题的理解。

此外,文献鉴别的第三原则是因地制宜。

如果文章中包括“()”,或者“()”这种形式,则应当指出符合语境的实例:如果这里涉及到新闻,则应当遵循新闻的写作方式;如果涉及到相关的成语或者形容词,则应当列出多条实例;如果涉及到模板,则应当按照模板的格式书写;对于作文类的模板,则应当按照语言的要求撰写一篇英语作文。

最后,文献鉴别的第四原则是如实说明。

如果文章中涉及到信息,不管该信息
是否已知,应当尽可能地准确地记录并如实说明,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文献鉴别。

总之,文献鉴别需要遵循严格的原则,以正确识别文献。

在认真履行这些原则,以便获得良好文献鉴别结果。

文献、信息、知识、情报及关系

文献、信息、知识、情报及关系

文献、信息、知识、情报及关系一、文献“文献” 一词最早见于《论语·八佾》。

南宋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认为“文,典籍也;献,贤也”。

所以,这时候的“文”指典籍文章,“献”指的是古代先贤的见闻、言论以及他们所熟悉的各种礼仪和自己的经历。

宋代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将“文”与“献”作为叙事与论事的依据:“文”是经、史历代会要及百家传记之书;“献”是臣僚奏疏、诸儒之评论、名流之燕谈、稗官之记录。

在他的影响之下,古代关于文献的认识,便只限于一般的文字记载,不能表达为文字记载的东西则不能称之为文献。

今天我们所说的文献,主要指有历史意义、比较主要的书面材料,广义的文献是指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

依据国际定义文献乃是一切情报的载体。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关于“文献”的定义是:“文献: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

”在这一定义中,有两个关键词:“知识”是文献的核心内容,“载体”是知识赖以保存的物质外壳,即可供记录知识的某些人工固态附着物。

也就是说,除书籍、期刊等出版物外,凡载有文字的甲骨、金石、简帛、拓本、图谱乃至缩微胶片、视盘、声像资料等,皆属文献的范畴。

根据载体不同,文献可分为印刷型、缩微型、机读型和声像型。

根据出版形式及内容不同,可将文献分为图书、连续性出版物和特种文献。

根据文献内容、性质和加工情况不同,可将文献区分为零次文献、一次文献、二次文献、三次文献。

二、信息“信息”一词在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中均是information,日文为“情报”,我国台湾称之为“资讯”,我国古代用的是“消息”。

在现代,信息指音讯、消息、通讯系统传输和处观的对象,泛指人类社会传播的一切内容。

人类通过获得、识别自然界和社会的不同信息来区别不同的事物,得以认识和改造世界。

在一切通讯和控制系统中,信息是一种普遍联系的形式。

根据关于信息的研究成果,科学的信息概念可以概括如下:信息是对客观世界中各种事物的运动状态和变化的反映,是客观事物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表征,表现的是客观事物运动状态和变化的实质内容。

论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

论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

论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摘要】信息资源共享与知识产权是现代信息社会的两大热点问题。

二者之间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对立关系,使二者和谐统一,能够极大地推动国家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创新。

本文详细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的对立统一关系,并就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信息资源共享对立统一侵权法律1 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一定的知识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它是法律赋予智力成果创造者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权,具有以下特性:(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4)创造性;(5)可保密性;(6)非物质性。

基于上述特性产生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对人类创造智力成果的肯定,是以法律的形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鼓励人们进行知识创新,旨在促进社会的信息交流和经济发展。

信息资源包括文字、影像、印刷品、电子信息、数据库等。

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信息资源共享创造了有力的技术平台。

信息资源的共享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机构将信息资源纳入到一个有组织的网络中,按照互惠互利、互补余缺的原则进行协调,使网络中的信息可以被用户共同分享与利用的一种方式。

2 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的对立统一关系分析现代社会,随着以远程通信和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和传递的方式,为信息资源的共享提供了技术保障。

2.1 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的统一关系2.1.1 知识产权保护对信息资源共享具有促进作用(1)知识产权的公共性能够保证社会信息资源共享顺利进行。

知识产权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这是因为知识产权属于智力创造成果的社会财富范畴,但同时它又具有独占权。

这样一来,知识产权的公共性便决定了知识产权制度的维护对象是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在维护一定的私人利益的同时,也通过相关法律规定对私人的专有权进行了适当控制,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

信息与制度知识产权法多维属性分析

信息与制度知识产权法多维属性分析

信息与制度知识产权法多维属性分析知识产权法是一项综合性的法律制度,涉及到信息、技术、创造力等多个方面的属性。

下面对知识产权法的多维属性进行分析。

一、经济属性知识产权法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发展和利益相关。

知识产权可以保护创新者的创造成果和经济利益,鼓励创新和竞争,促进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使创新者获得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市场上享有独占地位,从而获取经济利益,激励更多人投入到创新和研发工作中。

二、法律属性知识产权法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其宗旨是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的起源、范围、权利的行使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相关主体之间的合法关系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三、文化属性知识产权法不仅关注经济利益,还注重对文化创造的保护。

著作权法、相关权利法等专门保护了文学艺术作品的原创性和独特性。

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使得创作者能够获得应有的荣誉和保障,激发创意和创造力的发展,推动文化艺术的繁荣。

四、国际属性知识产权法是一种国际性的法律制度,受到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普遍承认和接受。

通过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机构制定和监管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加强各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促进国际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

五、行政属性知识产权法不仅在法律层面上进行规制,也有一定的行政属性。

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行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知识创新者的权益。

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行政机构还扮演着重要的协调和调解角色。

知识产权法具有多维属性,既包含经济属性,关注创新和经济利益;也具有文化属性,关注文化创造和保护;同时具有法律属性,确保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维护;还具有国际属性,受到国际认可和规范;最后还具有行政属性,进行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

这些属性共同构成了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特征和作用。

文献信息资源的类型特点及数据库一览资料

文献信息资源的类型特点及数据库一览资料

文献信息资源的类型与特点
科技报告
是描述一项研究进展或取得的成果, 或一项技术研制试验和评价结果的一 种文体。它反映了新兴学科和尖端学 科的研究成果,能代表一个国家的科 学技术水平。按研究阶段主要可分为 进展报告和最终报告。
文献信息资源的类型与特点
技术标准
是对产品和工程建设各个方面所作的技 术规定,是进行科研和生产的共同依据, 有单行本和汇编本(图书形式)两种出版 发行方式。根据使用的范围,可分为国际 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按内容可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工艺 及工艺装备标准和方法标准等。
工业、材料、能量、研发、安全、科学、农业与食品加工、生物与医学、通信、电 脑与互联网、建筑与工程、能源、通用技术、工业与制造、仪器、军事、产品、运 输
文明、历史编纂(按大陆或海洋区域、按事件类型)、国内政治、事件、国际政治、 法律问题、主要年代、文明与历史区域、政治团体、社会、历史研究、战争与 (Elsevier SDOL) 包括2500多种期刊和6000多种图书。 覆盖范围: 语言文学、哲学、历史、社
会学、政治、经济、金融与管理、法 律、教育、新闻、生命科学、医学、 数学、物理、化学、技术科学、信息 科学、环境科学、材料等。
ScienceDirect (Elsevier SDOL)
tal Library 提供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
和英国电气工程师学会(IEE)出版 的229种期刊、8739种会议录、1646 种标准的全文信息。 覆盖范围: 电子、电力
IEEE/IEE Digital Library
文献信息资源的类型与特点
二次文献信息资源
指对一次文献信息资源进行整理、加工的产品。即, 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将大量的、分散的、无序的一 次文献信息资源收集起来,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整 理、加工,使之系统化而形成的各种目录、索引

知识产权概念辨析

知识产权概念辨析

知识产权概念辨析
1. 专利:专利是对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

它授予发明者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的排他性使用权,以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2. 商标:商标是用于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它可以是文字、图形、符号或组合,用于区分不同企业或个人的产品或服务。

3. 著作权: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所享有的权利。

它涵盖了书籍、音乐、绘画、电影、软件等各种形式的作品。

4. 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是指不公开的技术知识或商业秘密,例如制造工艺、配方、设计等。

专有技术的所有者可以通过保密协议或其他方式保护其权益。

5. 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独占性意味着知识产权所有者在一定范围内对其拥有排他性的权利。

地域性指的是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通常受限于特定的国家或地区。

时间性则表示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有限,超过期限后将进入公有领域。

6.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对于创新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它鼓励人们进行创造性的活动,保护创新成果,促进技术转让和知识共享。

同时,知识产权也为企业提供了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有各自的特点和保护范围,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方式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在处理知识产权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建议和指导。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对特定的知识产权概念有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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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不同类型的文献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属性是否相同
国际标准化组织《文献情报术语国际标准》(ISO/DIS5217)将文献定义为:在存储,检索,利用或传递信息的过程中,可作为一个单元处理的,在载体内,载体上,或者依附载体而储存有信息或者数据的载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GB3792.1-83)将文献定义为: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

(情报学基础教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享有知识产权属性的文献信息资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以下分别叙述各种文献信息资源在知识产权属性的表现,并比较其不同。

1、文字作品
主要表现在版权方面。

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 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

根据规定,作者享受下列权利:(1) 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 (2)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3) 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 (4) 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 (5) 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 (6) 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

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2、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用口头语言形式表现,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

例如,教师的讲课,人们在公众场合的即兴演讲,法庭辩论等。

口述作品应当是口述的方式来创作产生的,用预先已有的文字作品加以口头表演的作品,诗歌或散文的朗诵,播音员的播音,相声或小品演员的演出则等尽管有口述的过程,但其口述并非创作的过程,创作在口述之前都已经完成了,因而不属于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的表达形式是不固定的,因此当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由于取证方面困难,确认口述作品是否存在将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因而难于做出司法裁决。

因此英美法系国家大都不保护口述作品,而大陆法系国家的大都将其列为保护对象。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以语言作为表达方式的作品是口头作品。

这种作品中包含的信息就是演说者的构思或者思想情感。

由于付出了脑力劳动,演说者因此享有类似于文字作品的版权。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艺术版权是指文化产业下大艺术环境中的版权保护,是从法律层面谈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

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主要表现在艺术家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方面。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4、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着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5、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著作权。

自作品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了著作权。

其相关保护和规定适用于之前提到的有关作品的规定。

但是摄影作品的知识产权有以下两个要求:一.独创性。

抄袭的作品无法拥有版权,只有自己创作的、独一无二的作品才有版权。

二.可复制性。

即它要符合实施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针对电影作品或者其他类似的作品,知识产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影视作品本身的知识产权保护:
(1)影视剧本: 影视剧本是文字作品,其作者,即编剧,对剧本拥有独立的著作权,通过合同与制作者进行权利使用约定,对拍摄完成的影视作品,编剧享有署名权。

(2)音乐作品:影视作品中的音乐作品,如插曲、配乐等,其作者,包括词曲作者、音乐制作人等,对其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在影视作品中享有相应署名权。

(3)美术作品、舞蹈作品等:影视剧中可能涉及到使用的美术作品、舞蹈作品等,其创造者对作品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同样在影视作品中享有相应署名权。

(4)影视作品本身:著作权法上的影视作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5)其他相关权利:如影视作品的名称权、影视作品情节设计、剧照、海报、台词、表演者的肖像权等权利。

影视作品名称的知识产权保护:
(1)具有独创性的名称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只要影视作品名称具有显著性,能够作为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在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将该影视作品名称申请注册为商标从而使该影视作品名称作为注册商标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的知识产权主要通过以下特征和形式予以表现:
1)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的独创性-------著作权
2)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的典型性-------商标权
3)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的广泛应用性--------外观专利权
8、计算机软件
1)著作品版权:将研发成果中的文档、程序或其他媒质视为作品,适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
2)设计专利权:应用端的工程技术、技巧性设计方案,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3)形式表现商标权:产品名称、软件界面等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可以申请商标保护。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总体而言,不同类型的文献信息资源表现出的知识产权各有侧重,在保护著作权的基础之上,结合各自资源的类型特点,演化出不同的权利类型,并在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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