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变更登记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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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15〕11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15〕11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正文:----------------------------------------------------------------------------------------------------------------------------------------------------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15〕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阳国省属单位:《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4日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区范围内经批准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其预售资金的收存、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行专项专存、专户专存、专款专用,采取全程全额的监管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后,由预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购房资金,包括定金、预付款、首付款、一次性付款、贷款、房价款、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等。

第五条衡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负责本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监督、指导;(二)负责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信息系统,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银行联网,将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及其资金进出情况纳入信息管理。

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合同)

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合同)The clea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facilitate the cooperation of both parties, provide a basis for resolving disputes in the future, and prevent possible risks.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合同)合同编号:HY2016______出卖人: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目录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批表

《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批表
财务部审核:
年月日
合同专员审核:
年月日
付款记录
日 期
已付金额
未付金额(含贷款)
备注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相 关 手续
流程
交接资料
接收人
日期
备 注
预售备案
()份合同
按揭贷款
()份合同
财务存档
()份合同
产权登记
( )份合同
公司存档
()份合同
备 注
《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批单
项目:四季花园
签约基本 资料
合同编号
客户姓名
身份证
所购房屋
房屋价款
元/平方米×平方=元
所购地下室
地下房屋价款
元/平方米×平方=元
所购地下车库
地下车库价款

总价款
付款方式
按揭情况
贷款银行:银行商贷额度:万元
贷款年限:年公积金额度:万元
合同流程
置业顾问审核:
年月日
销售中心审核:
年月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衡政办发〔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企业:《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31日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衡阳市中心城区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含安居型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预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第四条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政府监管、多方参与、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的原则。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至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之日止。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保中心”)是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衡阳监管分局(以下简称“银保监委衡阳监管分局”)负责对商业银行的预售资金监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与市住保中心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协调机制。

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信息申请表

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信息申请表
附件一:
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信息申请表
开发企业名称: 商品 房 信息 购买的 号楼 单元 项目名称: 号房 合同编号:
附属 储藏室 号楼 号 合同编号: 设施 车库 号楼 号 合同编号: 经双方协商,现申请对该房屋 进行变更, 同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申请 理由 购房人签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联系电话:
我公司同意变更该房屋网上信息,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 开发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企业 意见 经办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交易 中心
1、有无按揭贷款( )2、有无预告登记( ) 3、有无司 法查封或行政限制( ) 核对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1、该房屋信息是否与网签备案信息内容一致( ) 2、该房屋 信息是否已从企业客户端提交( ) 核对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该房屋信息已于 年 月 日注销。 操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开发 科
信息 中心

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规范合同样本合同编号: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湘工商合许字(2002)002号售房单位购房人(单位)衡阳市房产管理局监制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衡阳市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合同法》,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特修订本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编号:GF-2000-0171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必须填写。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湖南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人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地址:邮政编号: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HY2020______)

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HY2020______)

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HY2 020______)Sales contract of Hengyang commercial housing (pre sale) (hy2 020)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合同编号:XX-2020-01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HY2020______)前言: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文档根据买卖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合同编号:HY2016______出卖人: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目录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商品房预售审批表

商品房预售审批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产权注销证明
十一
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十二
办理预售审批手续法人委托书
十三
商品房预(销)售方案
十四
工程建设投资占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收据
其它
说明
以上审验资料请提供原始文件和复印件。
商品房屋户型统计
序号
户型
面积
套数
总面积
年月日
已投入资金额
规划用地面积
规划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
计划工程质量等级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房销
屋售
类价
别格
公企
(m2)元/m2
商服
(m2)元/m2
住宅
(m2)元/m2
其它
合计
(m2)
审验有关资料


资料名称
批准编号

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开发企业法人代表人身份证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使用功能
备注
合计


请将建设项目具体区域、街道、四邻及所处位置标清:


开办
发理
企申
业请
企业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章)
年月日
哈房
市管
房理
产处
住经
宅办
局人
商意
品见
经办人:(签字、章)
年月日
市管
房理
产处
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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