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第12章12. 出口鼓励与出口管制措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场经济待遇

1996年5月在澳大利亚草甘鳞反倾销案中,澳首 次接受我国应诉企业的成本价格作为计算的基 础,而不再用“替代国”的做法,为我国打破 “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论断开了个好头。根据 中国入世议定书第十五条规定,中国入世十五 年后将被给予完全市场经济待遇,但若中国的 行业和企业能够按照进口国(地区)的法律规 定,证明符合了市场经济的标准,应该给予市 场经济待遇。这就是说,十五年内中国企业和 行业并不是无事可干,可以积极开展与他人的 谈判,以争取获得市场经济待遇。
彩电反倾销

2003年5月,美国彩电制造商五河电子发明公司和美 国的两个全国性工会对中国彩电行业进行反倾销申 诉。2003年11月下旬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中国彩电 向美国倾销成立。2004年5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 会在华盛顿裁定:对中国彩电企业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企业虽然名义上还可以分别向ITC提出申诉,但 改变大局的可能性并不大。44.6%的反倾销税几乎关 上了中国制造的彩电进入欧洲市场的大门。今天, 美国市场也正在远离中国制造的彩电而去。

反倾销调查的发起




一般可根据其利益受到倾销货物影响的某一行业 的名义提出书面请求,发起反倾销调查,此项请 求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充分证据: 倾销 损害;以及 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反倾销措施
(1)中止协议 (2)征收反倾销税 (3)反规避措施
中国与反倾销


从1979年起中国的糖精遭到当时的欧共体立案 反倾销,到2002年9月30日,全球共有33个国 家发起了对中国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件共541 起,其中反倾销案件500起,保障措施41起。而 中国针对外国企业的反倾销调查案件只有23起。 近期中国遭遇反倾销调查一览
对出口厂商的担保 对银行的直接担保 E.G.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三)出口补贴与反补贴
1.直接补贴 2.间接补贴
(四)商品倾销
根据《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如果符合以下任何 一条,则可以被确认是倾销行为: (1)一国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办法挤入另一国市场: ①低于相同产品在出口国正常情况下用于国内消费时的 可比价格; ②如果没有这种国内价格,则低于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 下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 ③低于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管理费、销 售费、运输费等费用和利润。 (2)由此而对该进口国国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 的损害或产生实质性威胁,或者对某一工业的新建产 生严重的阻碍。
第九章 出口鼓励与出口管制措施
引入案例

美国农业部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措施 中国遭受美国反倾销调查

一、出口鼓励的主要措施
(一)出口信贷 1.卖方信贷 e.g.1987年上海石化采购聚丙烯成套设备 2.买方信贷 e.g.2002年赞比亚电信采购中兴通讯GSM设备 案
(二)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担保对象主要有两种
二、出口管制

单方面出口管制 E.G.中国的稀土出口管制

多边出口管制 E.G.2005-2008年中国纺织品配 额制


按照倾销的具体目的,商品倾销可以分为三种
(1)偶然性倾销 (2)掠夺性倾销 (3)持续性倾销
认定商品倾销的程序
1、关于“正常价值”的确定 出口国国内市场上的实际销售价格 出口国向第三国出口该种产品或相似产品的价 格 结构价格 中国用替代国价格
关于损害的确定

倾销进口货物的数额、加上它们对进口国国内 市场相同产品的价格影响; 这些进口货物对同类产品的国内生产者的影响。
胜诉案例

2002年结案的大蒜案。美国1995年起对进口的中国大蒜征 收高达376.67%的不合理反倾销税,当年中国没有一家企业 应诉。此后,中国大蒜在美国市场受到排斥,中国对美国大 蒜出口也由1994年的6138吨下降到1999年的115吨。 在中 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的支持下,济南一品实业有限公司于 2001年5月向美国商务部提出了年度复审的要求,2001年10 月对方正式受理。申诉过程中,该公司组成了六人申诉小组, 刻苦钻研美国法律,并在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聘请了两名律 师,先后花费二十多万美元申诉费用,印刷了二十多万页申 诉材料。据介绍,这些申诉材料足足装满一辆卡车。历经一 年半的申诉,于2002年12月4日首次获得由美国商务部裁定 出口美国大蒜零税率。
“中止协议”

在美国对我国提起的蜂蜜反倾销调查中,经过我 国政府主管部门的不懈努力和应诉企业的积极配 合,最后使美方同意与我国签订“中止协议”, 保住了对美国的出口市场。由于美国一般不轻易 与它认为是“非市场经济”的国家签订“中止协 议”,所以这也是我国应诉工作的一个重大成果。
分别裁定税率

1993年7月,美国产业部提出对企业裁定分别 税率,打破了我国所有应诉企业实行一个税率 的做法,鼓励了我国企业应诉的积极性,同时 使美国此后对华反倾销案的分别裁定有了法律 论据,具有重大的突破意义。 2003年11月25 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中国部分电视机生 产商向美国市场倾销其产品,四川长虹被认定 的 倾 销 幅 度 为 45.87% , TCL 和 康 佳 分 别 为 31.35%和27.94%,厦华为31.3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