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ABC公司在职分红激励制度16版资料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四川宝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实现对企业员工的激励与约束,使公司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四川宝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实施《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税后净增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优秀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实施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收益与风险共但,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三)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 (四)坚持先考核后兑现。
第五条 本制度实施意在形成一种高效、可持续的公司经营模式,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二章 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第六条 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图第七条 本分红权激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 (二)年度绩效考核评定分数满 60 分;第八条 当分红激励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可自动升级为股权激励对象:(一)职级在T3级及以上且连续两个年度活获得公司分红激励基金;(二)与公司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董事会成员协商一致同意的。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第九条公司以年度净增利润作为业绩考核指标。
设定的每年业绩目标为下列第项(供选择):1、年度净增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含10 %);2、年度净增利润不少于上一年度净利润的10 %(含10 %)。
在职分红激励制度

在职分红激励制度一、激励方案的背景和目的 3二、激励对象和范围 3三、激励方式和条件 4四、激励股权的来源和分配 5五、激励股权的解除和转让 6六、激励方案的实施和调整 7七、其他事项 7一、激励方案的背景和目的为了激励公司主管级以上的管理层员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激励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激励方案采取在职分红激励模式,通过分配公司股权的方式进行激励,使员工在工作中更加积极主动,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贡献力量。
二、激励对象和范围本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主管级以上的管理层员工,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等职务的员工。
激励范围为公司管理层员工在职期间所取得的业绩,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和业务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三、激励方式和条件本激励方案的激励方式为在职分红激励模式,具体激励条件如下:1、员工必须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才有资格参加激励计划;2、员工必须在职期间表现出色,取得优异的业绩;3、员工必须在职期间积极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并得到公司领导的认可;4、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四、激励股权的来源和分配本激励方案的激励股权来源为公司自有股份或者增发股份,具体分配方式如下:1、公司将按照员工的业绩和贡献情况,确定每位员工的激励股权数量;2、公司将激励股权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3、公司将激励股权在职期间委托托管机构进行管理,直至员工离职或者激励股权解除。
五、激励股权的解除和转让1、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职业道德,被公司给予辞退、开除等处分的,其激励股权将被解除;2、员工自行提出离职的,其激励股权将被解除;3、员工在职期间因病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其激励股权将被解除;4、员工在职期间因故去世的,其激励股权将由其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继承;5、员工在职期间可以将激励股权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但必须经过公司同意。
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

促进公司发展
分红权激励制度有助于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整体 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和
盈利能力提升。
维护股东利益
分红权激励制度在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通过赋予员工分 享公司利润的权利,增强员工 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共同体意识
。
适用范围
01
02
03
公司全体员工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在 职员工,包括管理层和普 通员工。
关注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如 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
员工满意度指标
治理指标
衡量员工对公司的认同度和工作积极性,如 员工满意度调查、员工流失率等。
评估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合规程度,如董事会 结构、信息披露质量等。
评估周期与方式
定期评估
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以了解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和分 红权激励的实施效果。
司发展需求。
激励方案调整
03
根据评估结果,对分红权激励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以达到更
好的激励效果。
05
分红权激励制度的配套措 施
培训与教育
针对管理层和员工的培训
提供针对分红权激励制度的详细培训,包括实施目的、方案 细节、操作流程等,确保管理层和员工充分理解并顺利执行 。
专项培训课程
为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可提供财务、税务、法 律等方面的专业培训课程,提升员工在分红权激励制度下的 综合素质。
税务处理与法律咨询
税务咨询
为员工提供税务咨询,解答与分红权激励制度相关的税务问题,确保合法合 规。
法律咨询
为员工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与分红权激励制度相关的法律问题,确保制度在 法律框架内运行。
其他支持与服务
制定实施计划
公司分红规划方案-最新版

公司分红规划方案背景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壮大,每年的利润也随之逐步提高。
为了回馈员工的努力和贡献,公司决定制定一份分红规划方案,希望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目的本分红规划方案的目的是为了:1. 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2. 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3.满足员工对于分红的期望,促进公司的发展和稳定。
方案分红年份每年的分红年份为上一财年,即自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时间范围内,公司的实际利润。
分红比例公司的分红比例为实际利润的25%。
分红金额将按比例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分红对象所有在职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均有资格参与分红,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和外包员工。
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不参与分红。
分红标准标准一基本分红标准基本分红标准按员工岗位进行划分,分为技术类、管理类、销售类和服务类。
具体的标准如下:岗位基本分红系数技术类 1.5管理类 1.2销售类 1.0服务类0.8员工的实际分红金额 = 实际利润 × 分红比例 × 基本分红系数标准二优秀员工加成标准除了基本分红标准外,公司将为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加成,具体的标准如下:1.通常情况下,公司将重点考虑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出色的业绩表现;2.在评估员工表现时,公司将考虑员工的工作动力、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生产贡献和工作投入;3.员工的实际分红金额 = 基本分红金额 × 加成系数;加成系数的范围为1.1-1.5,具体系数值由公司领导团队决定并公布。
注意事项: 1. 参考员工个人业绩情况来确定加成标准; 2. 进行评估时,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加成系数确定后,应及时向员工进行公示并说明。
其他事项1.分红金额将在当年的6月份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员工;2.本分红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审核本方案的人员需要解答与分红相关的问题,确保员工对方案有全面了解。
在职员工分红激励方案

在职员工分红激励方案
在职员工分红激励方案是一种激励措施,旨在激励员工为公司
的长期利益而努力工作。
以下是实施在职员工分红激励方案的一些
步骤:
1. 设定分红标准:公司需要确定分配的资金总额以及分配的比例,以及需要满足的业绩目标或者其他指标。
2. 设定分红计算方法:公司需要确定员工分红的计算方法,例
如按照员工的绩效评估,或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分配分红等。
3. 与员工协商:公司需要与员工沟通分红方案,并与员工协商
细节规则,以确保员工理解并接受该方案。
同时,公司也可以征求
员工对该方案的反馈和建议。
4. 进行分配:在确定分红标准和计算方法并与员工达成共识后,公司可以开始分配分红。
公司应当将分红的金额以及分配方式准确
向员工公布。
总之,实施在职员工分红激励方案可以有效地促进员工的积极
性和动力,提高公司业绩和生产力。
ABC公司在职分红激励制度16版

XXXX有限公司在职分红员工激励方案二〇一六年二月特别说明:1、本激励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XXXX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激励方案的激励模式是在职分红激励模式。
3、本激励方案中所述的在职分红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XXXX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
目录一、释义 (4)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4)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4)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4)五、激励期限 (5)六、激励额度 (5)1、激励总额度 (5)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 (5)3、绩效考评 (6)4、支付方式 (6)5、退出机制 (7)附则: (7)一、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1、公司:指XXXX有限公司。
2、董事会、监事会: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3、利润分红激励:指公司将上一年度所获净利润中的一定比例(具体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决定)作为在职员工激励的一种方式。
4、退出机制:是指发生所列示的行为,即丧失相应的激励资格。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公司制定、实施本激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具体表现为: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激励方案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感恩文化。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1、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在职分红协议书

在职分红协议书背景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员工的辛勤工作,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公司决定实行在职分红制度。
在职分红是一种通过分配公司利润来回报员工的制度,旨在使员工与企业共同分享企业发展带来的成果,进一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工作动力。
为了规范在职分红制度,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本协议,明确在职分红的相关事项。
协议内容1. 在职分红概述在职分红是指公司将利润的一部分以分红的形式回报给员工。
分红的金额和比例根据员工的综合表现和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定。
2. 分红计算方法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评估和业绩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分红的计算方法。
具体计算方法由公司设定,并在每年的分红公告中公布。
3. 分红政策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职位级别和绩效表现,制定了不同的分红政策。
详细政策如下:a)工作年限分红: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越长,分红比例越高。
b)职位级别分红:高级职位的员工将享受更高比例的分红。
c)绩效分红:绩效优秀的员工将获得额外的分红奖励。
4. 分红发放时间和方式公司将每年定期发放分红,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公司决定。
一般情况下,分红将以现金形式发放到员工的工资账户中。
5. 分红权益在职分红是公司以利润分配的形式回报员工,分红并不代表员工在公司享有股权或其他所有权益。
分红权益仅限于分红发放时期。
6. 分红调整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如果有必要进行调整,公司将提前通知员工,并确保调整合理合法,不损害员工的权益。
7. 协议变更和终止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和终止的权利。
在变更或终止协议时,公司将提前通知员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执行。
结论通过在职分红协议的制定和执行,公司能够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动力,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企业绩效。
通过合理的分红政策和程序,员工可以与企业共同分享企业的成果,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同时,本协议也为公司制定了规范和明确的在职分红制度,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并提供了变更和终止协议的规定,以适应公司发展的变化和对员工的公正对待。
在职分红股权激励方案

在职分红股权激励方案第1篇在职分红股权激励方案一、引言为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制定本在职分红股权激励方案。
本方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建立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激励对象1. 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正式员工,包括全职和兼职员工。
2. 激励对象条件:入职满一年,且年度绩效评估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
三、激励方式1. 在职分红:根据公司年度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资金作为在职分红。
2. 股权激励:公司设立股权激励基金,用于购买公司股权,分配给激励对象。
四、激励额度及分配1. 在职分红:(1)年度在职分红总额:公司年度净利润的5%。
(2)个人在职分红: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分配比例分为5个档次,分别为1%、1.5%、2%、2.5%、3%。
2. 股权激励:(1)年度股权激励总额:公司年度净利润的2%。
(2)个人股权激励: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分配比例分为5个档次,分别为0.2%、0.3%、0.4%、0.5%、0.6%。
五、激励实施1. 激励周期:每年一次。
2. 激励流程:(1)每年1月,公司财务部门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计算在职分红和股权激励总额。
(2)每年2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年度绩效评估,确定激励对象及分配比例。
(3)每年3月,公布在职分红和股权激励方案,并进行公示。
(4)每年4月,发放在职分红。
(5)每年5月,实施股权激励,签订股权激励协议。
六、权益保障1. 激励对象享有在职分红和股权激励的权利,同时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2. 激励对象在激励周期内离职,已分配的在职分红不予退还,未分配的在职分红和股权激励自动取消。
3. 激励对象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取消其激励资格,并要求返还已分配的在职分红和股权激励。
七、附则1.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2. 本方案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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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在职分红员工激励方案
二〇一六年二月
特别说明:
1、本激励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XXXX
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激励方案的激励模式是在职分红激励模式。
3、本激励方案中所述的在职分红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
XXXX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
目录
一、释义 (4)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4)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4)
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4)
五、激励期限 (5)
六、激励额度 (5)
1、激励总额度 (5)
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 (5)
3、绩效考评 (6)
4、支付方式 (6)
5、退出机制 (7)
附则: (7)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1、公司:指XXXX有限公司。
2、董事会、监事会: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3、利润分红激励:指公司将上一年度所获净利润中的一定比例(具体数额由公司股东会
决定)作为在职员工激励的一种方式。
4、退出机制:是指发生所列示的行为,即丧失相应的激励资格。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公司制定、实施本激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具体表现为: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
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激励方案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
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感恩文化。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1、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
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3、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管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
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
五、激励期限
本激励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度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盈利及考核情况执行一次,每年具体激励实施计划公布及实施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
六、激励额度
1、激励总额度
用于利润分红激励的款项提取标准为公司实际净利润的30%,即:公司经审计实
际净利润*30%计算。
例:公司经审计实际净利润为1200万,利润分红提取标准为30%,则利润分红激励款项为1200*30%=360万;若公司经审计实际净利润为500万,则利润分红激励款项为500*30%=150万。
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
根据本激励方案生效日的公司的具体情况,在确定激励人员的基础上,根据各人员任职岗位的岗位价值及岗位工龄系数确定预授虚拟股(预授虚拟股是为了便于计算各岗位实际得到利润分红的比例而设置的数值,暂定预授虚拟股的总额度为470万股,该总额度会随着人员岗位增加或减少调整)如下表:
注:
(1)当公司引进某岗位/职位而导致新增的激励对象或某岗位/职位原激励对象流失,则在股权激励总股数中相应增加或减少与该职位价值相对应的股数,但总的用于计算激励款项的激励比例不变。
(2)每个岗位/职位对应的预授虚拟股数仅为该岗位/职位价值的计划激励股数,该岗位/职位的激励对象当年最终拿到的股数是以其年度实际绩效考评的结果为准。
例如总裁职位的价值股数为100万股,作为现任总裁的甲年终如通过考评实际拿到的股数为80万股,则甲的年度分红股数为80万股;相应的,公司总的分红股数则相应调整为450万股。
(3)激励对象每年的分红比例=激励对象每年实际获得的激励额度/所有激励对象实际获得的激励额度之和。
(4)激励对象每年的分红金额=该激励对象的分红比例*实际获得的分红激励额度3、绩效考评
1)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各激励对象都有3-5个绩效考评指标或一票否决权(详见各岗位《绩效考核表》,一票否决权是指出现一票否决所列明的事项时即丧失在职分红激励),用于核定年终实际可得到的股数,公式为:实际可获股数=预授股数*绩效考
核系数。
2)绩效考核系数
•年度绩效考核≤50%,绩效考核系数为0.3
•50%﹤年度绩效考核≤70%,绩效考核系数为0.6
•70%﹤年度绩效考核≤85%,绩效考核系数为0.8
•85%﹤年度绩效考核≤100%,绩效考核系数为1.0
4、支付方式
1)若被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利润分红金额低于2万元时,则该分红奖金当年一次
性发放;
2)若被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利润分红金额大于2万元时,则采用5:3:2原则
递延支付(即在三年之内,分红的当年发放50%,第二年发30%,第三年发
20%);
3)在公司按照本激励方案的规定向激励对象实际发放利润分红时,激励对象必须
在岗在职;对于实际发放当时已经不在岗在职的人员,则无权再按照本激励方
案的规定享受激励分红;
4)本激励方案项下的分红在每年4月30日前发放,公司在向激励对象发放利润
分红时,有权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5、退出机制
在本激励方案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如发生以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之一,自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核实之日起即丧失利润分红激励资格,无权再参与本激励方案项下的利润分红,并取消截止当年尚未发放的利润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其相应处罚(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公司应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职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
声誉而导致的降职、调岗、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
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或其下属公司或关联公司相同或相近
的业务。
4)自行离职。
5)死亡或宣告死亡。
6)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等
其他违规、违约行为。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
8)从事其他被公司董事会认定的不当行为。
附则:
1、本激励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及解释,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
2、各拟定的激励对象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本激励方案。
如激励对象确认接受本激励方案,
则在其签署《声明书》(附件一)的同时,应签署《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附件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