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投标下围标串标的19种行为,12种套路
工程招投标套路最深的100种坑!

工程招投标套路最深的100种坑!工程招投标套路最深的100种坑!招投标套路最深的100种坑一、招标人的套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1、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2、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3、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4、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5、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6、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7、无所顾忌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二、投标人的套路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三、评审专家的套路1、无为法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2、特殊对待法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以上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看尽“围标串标”12招,套路太深!

看尽“围标串标”12招,套路太深!众所周知,孙猴子的72变是为了躲避灾难实现永生;那你知道吗?“围标串标”也有12招数来实现中标,可这却是严重违规操作,让小编带你来总结其中套路。
01 招标人的套路一式:吹耳边风“悄悄跟你说,这次参与投标的有张三、李四、王五”“标底是一千万,别说我没跟你讲啊”“你知道吗?这次委员会有老王,该怎么办你自己把握”二式:私人订制“这个条款你应该知道啥意思吧,低调点”“我们这次私下谈话很愉快,期待合作”“现在文件都提交完了,你赶紧找人把数据改了”三式:摆一个局“这次是小明中标,你们都帮衬着点啊”“这个标段你来,下个标段他来,都聪明着点”“最后没中标的那几家给点钱就解决了”“你是无资质的公司,等老田他们中标后,你履约就行了”四式:暗度陈仓“我觉得杨总他们公司不错,委员会一定也这么认为”“你去提醒招标代理机构那帮人,这次是老刘中标”五式:完美欺诈“简单地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六式:装疯卖傻“老李一个人签了多个投标人名字,那又如何”“张三和李四的项目负责人是一个单位的,那又如何”“有几个人的投标资料混装了,那又如何”“这个人的报价好像改动过,那又如何”02 投标人的套路一式:兄弟相约“朋友一生一起走,投标策略必须有”“你中标,我陪标,他弃标,完美”二式:花式陪标“张三和李四报价相近,但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张三和李四报价一致/呈规律性变化/差异极大”“这是他今年第四次参与招标却不递交文件了”“递交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同时撤回声明”“老李因为啥放弃中标啊,你猜呢”“根本没有这个条款,你故意的吧”三式:一条裤子“老钱和老黄的保证金都是同一账户自己缴纳的”“这三个人是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他们连售后服务条款都雷同,还故意漏掉法人签字”四式:愚蠢自爆“他们两个招标文件的格式字体都一样,太巧了吧”“老王和老田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还是同一台电脑编制”“老李的投标文件中竟然出现了老马的签名”“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突如其来的紧张”“你作为投标人不知道老总电话,说的过去吗”“我都看到你俩坐一辆车来的,现在装不认识合适吗”03 评审专家的套路一式:无碌无为“不合理报价/不合理内容/不合理规定,统统不指出”二式:特殊照顾“我和投标的老李是一个单位的,那又怎么了”“别忘了在文件第三页右下角做个记号”“你,一百分,没有原因”以上12种“围标串标”的套路招式,都是违规违法的!《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电子招投标下围标串标的19种行为,12种套路

电子招投标下围标串标的19种行为,12种套路四川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计价软件加密锁信息中的加密锁序列号相同,根据规定,这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视为雷同。
2019年1月17日上午8时00分,福建“闽西监狱改建项目二标段工程”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经评标系统软硬件信息雷同分析:福建省*优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金建设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计价软件加密锁信息中的加密锁序列号相同,根据规定,这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视为雷同。
根据福建省《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01电子招投标平台有多厉害?① 自动筛查不同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台电脑制作;② 自动计算汇总各项评分,辅助评审专家判断是否围标串标;③ 各环节全程留痕,所有资料自动归档,全程追溯,能做到动态监控、实时预警、智能辅助、全程记录。
02有哪些1、招标文件雷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2、招标文件中,出错误的地方一致。
3、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4、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5、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6、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7、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8、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11、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12、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招投标的套路,跑项目,经常投标的朋友一定要好好看

招投标的套路,跑项目,经常投标的朋友一定要好好看投标人的套路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3评审专家的套路1、无为法•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2、特殊对待法•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最终但是以上5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围标、串标、陪标的50种恶劣情形

代理人 、项 目负责人 、项 目总监等人员有在 同一个单 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 ,反而 同意其继续参加
投标 。 ( 3 )招标 人发现有 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 系的几 个利害关系人 ,携带两个 以上 ( 含两个 ) 投标人 的企
( 1 )为某个投 标人 ,“ 量 身定做 ”有 明显倾 向性
6 . 装 傻 法
招标入的套路
通过 与投标人 的串通来控制投标结果是招标入 主
要套路之一 。
1 . 泄 密 法
( 1 )招标 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 ,在开标记 录表
上签多个 投标人 的名字却不制止 。 ( 2 ) 招标 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
( 1 ) 泄露投其他投标人 的相关情况 。 ( 2) 泄露标底 、泄露评标情况 、泄露关键人物名 单 ,如 : 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 标委员会名单 。
缴纳 。
( 2 )投标文件的 暗标部分 ,投标人做 了特殊记号
的( 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 的 ) 。
( 3 )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 ,在没有合理理 由 的情况下 ,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
人分值 ,或不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打分 。 以上 5 0 种 围标 、串标 、陪标 的表 现形式 ,违 规
成员 的公 司 ; 或利益 同盟公 司等 。
( 9) 不 同投标人在 开标前乘坐 同一辆 车前往 ,有 说有笑 ,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以上行 为非 常隐蔽 ,但 是通过一些蛛丝 马迹 ,也
能显示 出端倪 1
2 , 陪标 特 征
评审专家的套路
1 . 无 为 法
( 1 ) 不 同投标人 的投标报 价总价异常一致 ,或者 差异化极 大 ,或 者呈规律性变化 。 ( 2) 不 同投标人 的投标 总报价相近 ,但是各分项 报价不合理 ,又无合理 的解释 。 ( 3 )故意废标 ,中标人无 正当理 由放弃 中标 ,或
盘点各省电子招投标平台,对“串标围标”的认定

盘点各省电子招投标平台,对“串标围标”的认定!① 自动筛查不同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台电脑制作;② 自动计算汇总各项评分,辅助评审专家判断是否围标串标;③ 各环节全程留痕,所有资料自动归档,全程追溯,能做到动态监控、实时预警、智能辅助、全程记录。
•招标文件雷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招标文件中,出错误的地方一致。
•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全流程电子招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带来便捷的同时,必然也会滋生违法行为。
以下是本平台挑选的部分涉及到电子招标投标串标行为的规章制度,希望每一位招标人/投标人心中有规矩,行为有方圆。
广东省《电子投标文件认定处理的指导意见》1、出现下列情形,将否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不同投标人的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常见的60种串标(陪标、围标)现象

常见的60种串标(陪标、围标)现象常见的60种串标(陪标、围标)现象业内人士就常见的串通投标(社会上也叫陪标或围标)进行了整理归纳,情形大概有以下60种,供大家分享,以便在日常招投标业务中甄别。
当然有些可以归并,也请业内人士补充。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中标;(3)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的;(4)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5)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务;(7)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9)投标人一年内多次通过资格预审(或参加报名),但不参加投标或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也不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至评标结束,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11)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的;(12)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不能提供其属于投标企业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的(如:社会保险等资料);(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的;(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混乱不能相互对应、乱调乱压或乱抬的,而在澄清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15)不同投标人总报价相近,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的;(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各项报价存在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的;(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个人缴纳的;(21)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出具反担保的投标保函;(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或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注册人员或同一家企业为其投标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的;(23)招标文件中对业绩资料有明确废标条件或加分条款,但投标时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业绩认定资料的;(24)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的责任等免责条件外,中标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拒绝按规定接受中标的;(25)中标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业绩认定资料进行交验的;(26)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的责任等免责条件外,中标人拒绝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27)合同实施过程中,由未中标人实际进行施工的;(28)几个投标人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或者一个母公司和他所属的几个子公司全部参加了投标;(29)属于同一协会、商会、集团公司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在投标中采取协同行动的;(30)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分别转出相同数额的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投标人;(3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联合采取行动的;(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34)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35)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36)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7)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资格审查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38)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信息传递给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39)招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的;(40)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门电话或网址就招标项目进行咨询的;(41)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4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或设有明显倾向性条款的;(44)招标人组织或协助投标人违规投标的;(45)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46)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47)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办理投标事项(报名、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等)的相关人员不能提供其是投标企业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如:社会保险等资料)而不制止的;(48)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的;(49)招标人为参与该建设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影响公平竞争的咨询服务或为其制作投标资料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委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或同一执业人员提供咨询或代理服务的;(51)招标代理机构在同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既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又为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52)在招标文件以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的;(53)招标人在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的;(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授意审查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进行区别对待的;(55)招标人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56)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57)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提出回避的;(58)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知投标人违反了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而不指出,反而对其投标文件继续进行评标的;(59)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而不指出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分的。
围标串标最新标准?出炉,这些操作都是违法,且投且小心

围标串标最新标准出炉,这些操作都是违法,且投且小心“串标”认定1、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3、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招标人协助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进行撤换、修改;•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利害关系人泄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名称、数量或者资格审查情况,泄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评标等情况;•招标人以胁迫、劝退、利诱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与中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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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有哪些1、招标文件雷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2、招标文件中,出错误的地方一致。
3、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4、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5、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6、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7、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8、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11、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12、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13、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1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16、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17、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18、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19、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03、涉及到电子招标投标串标行为的规章制度福建省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视为电子投标文件雷同:(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二)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三)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情形。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的;(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五)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视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二)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同一投标人处领取或者由同一投标人分发;(四)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行为,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的,可直接作废标处理,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罚:(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十)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其与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信息传递给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二)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的;(三)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标底、资格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资格预审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四)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与投标人就该招标项目进行实质性谈判,或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的;(五)在评标结束前预先内定中标人,或在招标文件中设定明显倾向性条款,或向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评标的;(六)为参与该建设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影响公平竞争的咨询服务或为其制作投标资料的;(七)组织或协助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八)发现存在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九)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十)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的;(十一)招标人与投标人委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同一执业人员提供咨询或代理服务的;(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在同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既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又为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十三)在招标文件以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的;(十四)在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无故干扰正常评标秩序的;(十五)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04、12种违法围标串标套路招标人的套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1.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
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
2.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
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3.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
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
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4.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
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
5.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
6.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
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
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
投标人的套路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
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
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
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