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课程重修、免修、免听管理试行办法
学生课程免听、免修、补修、重修管理办法

学生课程免听、免修、补修、重修管理办法根据《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为规范我院学生课程免听、免修、补修、重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免听第一条学生因转学、转专业、降级、复学等原因需要补修相应课程造成课程冲突的,可申请免听部分课程或者免听课程内的部分内容。
第二条申请课程免听的学生应在开课后1周内向所在分院提交《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表》,经所在分院会同开课分院审批后,报教务部备案,由开课分院通知任课教师。
第三条在课程免听期间,学生必须根据主讲教师的要求按时提交自学该课程的有关材料(含作业、笔记等),参加并完成该课程的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及各项考核。
第四条学生免听课程期间,如果多次未能按时提交作业或其他相关材料的,主讲教师可以随时向开课分院提出终止学生课程免听的建议,经学生所在分院复核后报教务部备案。
二、课程免修第五条成绩优秀或学有所长的学生认为通过自学可以掌握某门课程,且该生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同时未受到过学业警诫的,可申请免修。
转专业或转学学生,已学过相同课程或已学课程学分和要求高于转入后应学课程,且成绩在合格以上的,可以申请免修,经开课分院审核报教务部备案,课程成绩可以根据已修成绩直接认定。
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参军入伍的学生,退出现役后复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608号令)相关规定,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成绩记为70分或合格。
第六条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应在开课后1周内向所在分院提交《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经所在分院会同开课分院审批后,直接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课程成绩80分及以上者,获得该课程相应学分;课程成绩低于80分者,须参加补考并达到80分,否则须重修。
三、课程补修第七条学生复学、转专业、转学、降级等学籍异动后,执行新的人才培养方案。
分院应指导学生在认真比对新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填写《免、补修课程处理表》,经所在分院审核后进行课程免补修处理。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标题: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本文旨在介绍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
免修是指学生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不参加某门课程的学习和考试,直接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免修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减轻学业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一、免修条件1.1 学生的学习成绩优秀在申请免修之前,学生需要在该门课程的考试或者其他评价方式中取得优秀的成绩。
通常,学校会规定免修的成绩标准,例如在该门课程中获得不低于90分的成绩。
1.2 学生已经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学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该门课程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例如在其他学校修读过类似的课程或者通过自学获得相关知识。
学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已经具备了免修课程的学习内容。
1.3 学生参加过相关实践活动一些课程可能要求学生进行实践活动,例如实习、社会实践等。
如果学生已经参加过与该门课程相关的实践活动,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学校可以考虑给予免修。
二、免修申请流程2.1 学生提交免修申请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免修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个人陈述等。
学校会设立免修申请的时间窗口,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
2.2 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学校会对学生提交的免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学生的成绩、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个人陈述的合理性等。
学校会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学生免修。
2.3 学校通知学生申请结果学校会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学生免修申请的结果。
如果申请通过,学生可以不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和考试,直接获得学分。
如果申请未通过,学生需要按照正常的课程要求进行学习和考试。
三、免修的优势3.1 提高学生学习效率通过免修制度,学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从而更加专注于其他课程的学习。
这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使其更好地掌握所学知识。
3.2 减轻学业负担在大学期间,学生需要学习的课程繁多,学业负担较重。
通过免修制度,学生可以减轻一部分课程的学习负担,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其他重要的学习和实践活动中。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本文旨在探讨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
免修是指根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知识和能力,可以不再重复学习某些课程或模块的一种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本科生免修管理的实施细则。
正文内容:1. 免修的基本原则1.1 免修的目的和意义1.2 免修的适用范围1.3 免修的申请条件1.4 免修的审核流程2. 免修的具体操作2.1 免修申请的材料准备2.2 免修申请的时间节点2.3 免修申请的方式2.4 免修申请的评估标准2.5 免修申请的结果通知3. 免修的管理机制3.1 免修申请的责任方3.2 免修申请的审批机构3.3 免修申请的管理流程3.4 免修申请的监督和评估3.5 免修申请的调整和更新4. 免修的实施效果4.1 免修对学生学习的促进作用4.2 免修对教学质量的提升作用4.3 免修对学生个人发展的影响4.4 免修对学校管理的积极意义4.5 免修的问题和改进措施5. 免修的展望和发展方向5.1 免修制度的完善和优化5.2 免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5.3 免修与其他教育改革的融合5.4 免修的国际化发展趋势5.5 免修对未来教育的启示总结:本文通过引言概述、正文内容和总结三个部分,详细阐述了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
从免修的基本原则、具体操作、管理机制、实施效果和展望发展方向等五个大点出发,分别阐述了相关的小点。
免修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学生学习、提升教学质量、影响学生个人发展和改善学校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免修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其他教育改革融合,积极迎接免修的国际化发展趋势,为未来教育提供启示。
XX大学普通本科生重修管理办法

XX大学普通本科生重修管理方法为更好地推进学分制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科学合理地开展学分制重修教学管理,根据《XX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在校期间,学生所修读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且未获得该课程学分绩点,必须重修;学生对课程考核成绩及其绩点不满意,可以自愿申请课程重修。
第二条必修课程未取得学分的,均应重修。
必修课程须重修原课程, 且在基本学制4年内重修不得超过2次。
第三条选修课不合格者,可重修也可另选其他课程修读。
第四条重修课程原那么上跟下一年级相同课程重修。
重修选课与正常选课同期进行。
第二章教学组织第五条申请课程重修的学生,根据教务管理系统公布的课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个人账户登陆选课系统进行选课,以获得课程重修资格, 课程一旦选定即纳入学生个人选课记录。
第六条申请课程重修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业计划选修相应课程。
假设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局部冲突,学生可申请办理重修课程免听手续,可免听重修课程三分之一学时,假设因免听导致重修课程不合格者,责任自负。
第七条重修课程免听办理程序:1、填写《重修课程免听申请表》;2、任课教师初审,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3、学生按要求完成重修课程的学习和考核;第三章考核第八条重修学生均应参加重修课程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取得该课程学分。
考核成绩按实得分数记载,成绩记学业成绩表重修栏。
第九条在规定学制的最后一学期,学校不另行组织毕业前不合格课程考核。
假设学生仍有考核不合格课程,可申请延期毕业,重修相关课程。
第十条课程重修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那么第十一条本方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本科生免修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本科生可以免除某些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以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
为了规范本科生免修管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二、免修条件1. 学分要求:学生在申请免修前必须已经完成一定的学分要求,具体要求根据不同专业和课程设置而定。
2. 学业成绩:学生在申请免修前必须达到一定的学业成绩要求,例如平均绩点要求、相关课程成绩要求等。
3. 其他条件:根据不同课程的特殊要求,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例如实习经历、专业认证等。
三、免修申请流程1. 填写申请表: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免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成绩单、实习证明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教务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对学分要求、学业成绩等。
3. 教师评审:相关课程的授课教师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审,考虑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能力。
4. 学校审核:学校教务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最终审核,决定是否批准免修。
5. 免修结果通知:学校将免修结果通知学生,并在学生的学籍信息中更新相关记录。
四、免修管理责任1. 学院教务处:负责制定免修管理政策和细则,组织审核免修申请,保证免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授课教师:负责对学生的免修申请进行评审,并提供专业意见。
3. 学校教务处:负责最终审核免修申请,确保免修管理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
4. 学生本人:负责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免修申请,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五、免修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免修政策的效果,学校将定期进行免修管理工作的评估和反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免修申请数量和通过率的统计分析。
2. 免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毕业情况的对比分析。
3. 学生对免修政策的满意度调查和意见反馈。
4. 免修政策的改进和优化建议。
六、免修管理的注意事项1. 免修申请必须符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否则将被拒绝。
2. 学生在免修期间仍需履行其他学业要求,如实习、实验等。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本科生免修制度逐渐成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本科生免修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免修制度的公平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免修范围1. 本科生免修适合于各专业的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和继续教育本科生。
2. 免修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 学生在高中阶段所修课程与本科专业课程内容高度重合的情况;b. 学生通过自学或者参加相关考试获得相应知识和技能的情况;c. 学生在校外机构或者企事业单位获得相关实践经验和能力的情况。
三、免修申请流程1. 学生须在入学报到时向学校提出免修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教务处负责审核免修申请,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3. 若申请通过,学校将在学生选课时免除相应课程的选修要求。
4. 若申请未通过,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申请,由教务处重新审核。
四、免修标准1. 高中阶段课程重合免修:a. 学生须提供高中阶段成绩单,证明所修课程与本科专业课程内容高度一致。
b. 学校根据课程内容和学时数,决定是否免修,并赋予相应学分。
2. 自学或者考试免修:a. 学生须提供自学或者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证明已获得相应知识和技能。
b. 学校可根据证明材料和考试成绩,决定是否免修,并赋予相应学分。
3. 实践经验免修:a. 学生须提供实践经验证明材料,证明在校外机构或者企事业单位获得相关实践经验和能力。
b. 学校可根据实践经验的质量和时长,决定是否免修,并赋予相应学分。
五、免修后的要求1. 学生在免修后,仍需完成其他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
2. 学生在免修后,可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选择更多的选修课程。
3. 学生在免修后,需继续保持良好的学习成绩和学业表现,否则可能取销免修资格。
六、免修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学校教务处将建立免修管理档案,记录学生的免修情况和学分情况。
2. 学校教务处将定期对免修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标题: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本科教育中免修课程的管理制度,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学质量而制定的具体规定。
本文将从课程免修的条件、申请流程、审核标准、免修课程范围和后续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
一、课程免修的条件1.1 学生必须具备相关课程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够通过考核证明自己的能力。
1.2 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学习计划等,证明自己具备免修条件。
1.3 学生必须经过学院相关教师的面试或考核,确认其能力和知识水平符合免修要求。
二、申请流程2.1 学生在学期开始前向学院提交免修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 学院教务部门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确定是否符合免修条件。
2.3 学院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给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学生免修结果。
三、审核标准3.1 免修课程必须是学生已经修读过的课程,且成绩在一定范围内。
3.2 学生在相关课程中必须取得优秀成绩,证明自己已经掌握了课程内容。
3.3 学院教师将对学生进行面试或考核,确认学生的能力和知识水平。
四、免修课程范围4.1 免修课程范围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4.2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和个人情况选择免修课程。
4.3 学院将根据学生的申请和能力确定免修课程的范围和数量。
五、后续管理5.1 学生在免修课程后,需要参加相关考试或考核,证明自己的能力。
5.2 学生在免修课程后,需要参加相关实习或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实际能力。
5.3 学院将定期对免修学生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其能力和知识水平得到提升。
结语:本文详细介绍了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学生了解免修管理制度,规范自己的学习行为,提高学习效率和能力。
同时,学院和教师也应该严格按照细则执行,确保免修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xx大学课程免听免修与重修管理办法

xx大学课程免听免修与重修管理办法为鼓励学分制模式下学生积极进取、独立钻研,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根据《xx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免听(一)免听是指学生申请选修某门课程,经批准后,可不参加正常听课,但必须参加课程的期末考试,以获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包括免听正常修读课程和免听重修课程两种类型。
(二)申请条件和范围1、免听正常修读课程的学生,其平均成绩需达到60及以上,认为通过自学可以掌握的,可申请免听。
每学期申请免听课程限为1门。
2、免听重修课程的学生,其已修课程未通过考核需进行重修,特别是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相冲突导致无法选课的,可申请免听。
3、校级公共选修课、政治理论课、体育课以及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听。
4、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方可申请免听,申请免听课程的考核不得与已选课程考核冲突。
(三)组织管理1、申请学生在严格核对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范围后,在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学院领取并填写《xx大学免听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经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开课单位汇总报教务处审批。
2、通过教务处审批的学生获得免听课程资格。
学生仍须完成该课程规定的作业、实验,并参加考试。
3、免听课程一经确认,学生不得中途退出。
(四)成绩管理1、免听正常修读课程的学生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获得学分,课程成绩据实记载。
否则不能获得学分,应补考或重修。
2、免听重修课程的学生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获得学分,。
否则不能获得学分,不予补考。
3、免听课程成绩纳入学业警示范畴,原则上不予缓考。
二、课程免修(一)免修是指学生不参加某门课程的学习,但经学校考核或通过有关认证可获得该门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二)申请条件和范围1、学生的平均学分绩达到60以上者,通过自学已掌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该课程知识,可申请参加该课程的免修考试,成绩满75分以上者,可以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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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
本科课程重修、免修、免听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本科教育学分制方案》,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补考、重修
1、学生考核成绩不及格的课程,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参加补考(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受到纪律处分的,不得参加补考。
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补考后仍不及格可以参加重修。
2、通识课和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允许重修1次;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可以申请补考、重修、改选或放弃,但须缴重修费。
3、重修必须按学分缴纳重修费,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制定高等学校补考、重修、第二专业辅修课程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赣教计字[2002]252号执行)。
4、学生重修可以跟低年级该课程学习,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重修班学习,或在教师辅导下自学。
跟班重修、自学重修和组班重修均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
5、教务处统一组织的重修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五月份和十二月份。
6、重修课程成绩以重修后的合格成绩计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免修
1、学生已获得与某门课程相关的省级以上证书,或对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通识课、学科核心课通过自学等途径,认为确已掌握者,可申请参加免修考试,但必须修满前各学期所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均在75分以上。
2、学生申请免修考试,应在开课前一学期的第16 ~17周,填写《申请课程免修考试审批表》,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并按规定交费后方可参加免修考试。
免修考试一般安排在开学后第三周进行。
3、免修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者获准免修,登记成绩时,注明“免修考试”并给予学分。
如免修课程有实验环节,需参加实验及格后,方给予学分。
4、通过免修考试者需另选其他课程,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免修考试不通过者,必须跟班修读此课程。
5、下列课程不接受免修申请:
(1)“两课”、军事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等;
(2)军事训练、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所有实践环节。
三、免听
学习成绩优良且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某些课程课堂学习时,可申请免听相关课程的全部或部分。
免听课程不得超过当学期所选修课程总数的30%。
免听课程一律不免考。
1、修满前各学期所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均在75分以上,自学能力较强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及导师同意后,准予不随堂听课而参加考试,但作业及实验仍应按要求完成。
2、凡未获准免听者,应按校规随堂听课。
3、当所选课程时间冲突时,学生应提出部分免听申请,程序及要求同上。
4、下列课程不接受免听申请:
(1)“两课”、军事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等;
(2)军事训练、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所有实践环节。
五、其他
1、本办法自2009年9月起开始试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