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7•【字号】皖政秘[2012]67号•【施行日期】2012.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皖政秘〔2012〕67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年-2030年)〉的请示》(宜政报〔2011〕18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安庆市是现代化的历史文化名城、先进制造业和文化旅游基地、综合交通枢纽、滨江山水园林城市、皖鄂赣三省交界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安庆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要积极参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分工合作,融入区域发展。
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逐步把安庆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901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统筹中心城区、县城和不同类型小城镇的协调发展。
要逐步完善中心城区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提高对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
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逐步实现市域城镇体系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完善。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平方公里以内。
要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按照“东进北扩、环山发展”的发展策略,合理安排城市空间的拓展时序,逐步形成“一城两翼、两心七片、山水交融、环状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安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

安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宜政办发〔2010〕33号)为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实行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更好地协调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的时间(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一般每2个月一次。
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二、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二)市政府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四)市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五)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六)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工作中涉及全市性的重要事项。
(七)市民关心的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八)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新闻发布会原则上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外,未经批准,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不得自行安排新闻发布会。
(九)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政府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或由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主动申报,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提出;新闻单位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提供的事项,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汇总提出。
所提出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经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把关后报市政府秘书长审定。
(十)例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秘书长审批;涉及全市性、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决议或市长批示进行;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安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宜政办秘〔2006〕58号)的有关规定审批。
四、新闻发言人的设立(十一)设立两级新闻发言人。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指定专人担任。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都要确定1名新闻发言人,由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熟悉本部门、本单位情况,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表达、沟通能力的实职领导担任。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05•【字号】宜政发〔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10年2月21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安庆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城市污(废)水和雨水的管网、沟渠、河道、泵站、污水处理厂。
本办法所称排水户,是指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四条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不得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本办法实施前已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第五条市建设委员会是城市排水许可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排水许可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具体负责城市排水日常工作。
规划、国土、环保、水利、园林、城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排水管理工作。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市直部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市直部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7•【字号】宜政办发[2010]60号•【施行日期】2010.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市直部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10〕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市直部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安庆市市直部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省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130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直部门财政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部门、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追加预算,在预算当年未列支出的资金,以及由财政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帐户当年未列支出财政资金。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资金。
第三条部门、单位应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切实减少年度项目预算结转。
第二章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第四条原则上项目支出资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因政策形势变化等原因,部门、单位预计年底可能形成资金结转的项目,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调减当年预算或调整用于本部门预算执行中新增重点支出项目的建议,并履行规定审批程序。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庆市支会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庆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安庆商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宜政办发[2010]14号
【发布部门】安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28
【实施日期】2010.07.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庆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安庆商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宜政办发〔2010〕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庆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安庆商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庆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安庆商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庆编〔2009〕32号)精神,保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庆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安庆商会)(以下简称市贸促会),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向国家、省申报我市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博览会有关事宜的职能。
(二)增加对在我市举办各类经济贸。
安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安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1月12日在安庆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连同《安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工作及“十一五”发展回顾刚刚过去的2010年,全市人民在中共安庆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战略机遇,奋力抗击新世纪以来特大的洪涝灾害,全面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速度加快、效益提升、民生改善、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预计地区生产总值接近一千亿元,增长13.5%;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1.1亿元,增长25.8%;固定资产投资780亿元,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0亿元,增长19.2%;进出口总额6.5亿美元,增长3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00元,增长10.7%;农民人均纯收入4800元,增长1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一)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承接产业转移势头强劲。
大力实施示范区规划,开发园区扩容升级步伐加快。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晋升国家级。
安庆化学工业区加快建设,初步形成4平方公里骨干路网。
安庆临港开发区、宿松临江产业园、大观海口工业园获省政府批准筹建。
全市省级开发区增加到14个,开发面积达到90平方公里。
积极开展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和海西经济区合作交流,先后赴北京、上海、南京、厦门及皖江地区加强对接,与南京市政府签订融入南京都市圈战略协议。
望江与绍兴合作共建纺织服装产业园区。
积极参加西洽会、徽商大会、中博会和世博会安徽周等重大经贸洽谈活动,推进开放融合。
实际利用市外资金586.62亿元,增长21.34%;利用境外资金2.35亿美元,增长16.3%。
(二)有效投入不断扩大,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31•【字号】宜政办发[2010]25号•【施行日期】2010.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政办发〔2010〕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安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49号)精神,设立安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行政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负责对其培训和考核。
(三)负责协调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并对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四)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
(五)协助市监察局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投诉受理机构处理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六)指导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有关业务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以上职责,市行政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起草单位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档案、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日常会务及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08•【字号】宜政办发[2010]46号•【施行日期】201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政办发〔2010〕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月八日安庆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49号)精神,设立安庆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二)加强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责;(三)加强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四)加强全市初任法官资格、初任检察官资格、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司法考试组织工作及资格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依法治市办公室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律师机构、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设立的资格初审及登记、年检初审的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乡镇法律服务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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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1月20日在安庆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市长肖超英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2009年是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是新世纪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我们积极应对危机挑战,追赶跨越、奋力崛起迈出坚实步伐的一年。
全市人民在中共安庆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主要指标全面、超额完成。
预计全市生产总值820亿元,同比增长13%,是近五年发展较快年份。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6.24亿元,增长44.9%,增幅居全省第一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1.5亿元,增长37%;进出口总额4.98亿美元,下降7.02%,降幅低于全省15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7.9亿元,增长1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3%,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
,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全市经济企稳回升,民生明显改善,社会和谐稳定。
过去的一年,我们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措施扎实有效。
深入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相继出台保障就业、支持外贸出口、促进房地产和旅游消费措施。
争取中央新增投资18.7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5.7亿元,带动地方投资增长。
取消、停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2项,企业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降低30%以上,全市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11611万元,发放困难补助资金4300万元,减轻企业负担。
市财政安排工业振兴基金300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800万元,促进产业发展。
大力支持中小融资机构发展,典当企业增加到5家,信用担保公司达23家,小额贷款公司新增8家,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进一步充实。
商标质押、股权出质、林权和动产抵押贷款等创新业务取得突破。
强化金融服务,银企对接常态化,信贷投放增速与增量均创历史最好水平,新增贷款132.6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政府工作报告(上接第一版)过去的一年,我们扎实推进结构调整,工业经济企稳向好。
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扎实有效。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50.1亿元,增长25.3%。
加强工业技改和重点项目建设,阿尔博白水泥、枞阳海螺四期、乙苯-苯乙烯、舒美特化纤一期建成投产,林浆纸一体化、华茂集团30万锭紧密纺、上峰水泥等工程进展顺利。
规模以上企业增加179户,销售收入超十亿元企业9户、超亿元企业110户。
建成中小企业创业基地31个,非公有制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加强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衔接,实施产业和空间布局规划,启动安庆化学工业区建设,省级开发区功能进一步完善,桐城双新开发区获省批准。
与央企对接合作扎实推进。
着力加强自主创新,国家级汽车零部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加快,石化产品质检中心建设进展顺利。
与中科院合肥分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38所合作加强。
与安庆师范学院校企合作深入推进。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件。
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大幅下降,城西污水处理厂和八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
过去的一年,我们持续加强“三农”工作,新农村建设稳步实施。
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一卡通”发放涉农补贴12.1亿元。
实施粮油棉高产创建行动,主要农产品产量创历史新高,粮食总产达270万吨。
大力发展畜禽、水产规模化和标准化养殖,肉类禽蛋和水产品分别增产5%和3.9%。
加快提升农业产业化,实施农业特色板块经济规划,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19%。
城郊型农业加快发展,大观蔬菜基地成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推进农村制度创新,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顺利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全面启动。
土地流转有序推进,种植业规模经营全省领先。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到844户。
农村金融改革取得突破,安庆独秀农村商业银行,桐城、岳西、宿松3家农村合作银行和江淮村镇银行挂牌营业。
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在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推开。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完成20个乡镇总体规划、320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
花凉亭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开工,13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工。
建成“村村通”公路1493公里,解决49.4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新建农村沼气池17751口。
加强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推进扩权强县,实施扩权强镇试点。
县域经济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
过去的一年,我们努力扩大有效需求,加速崛起动力持续增强。
把投资和消费作为保持增长、化解危机的主要动力。
狠抓项目带动,省“861”项目完成投资121.1亿元,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13亿元。
济广高速岳潜段建成通车,望东长江公路大桥试桩工程开工。
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完成征地拆迁、规划、环评核准等各项工作,本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
南京至安庆城际铁路和安庆长江铁路大桥、东方造船基地、长风港一期工程加快建设。
核电、阜景铁路、下浒山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
强力推进招商引资,驻外招商有效开展。
组织参加中博会、徽商大会等重大招商活动,举办皖台经贸洽谈会,赴绍兴、泉州、厦门、上海等地开展专题招商。
实际利用市外资金482.6亿元,增长20.1%,利用境外资金突破2亿美元。
安庆中西药业公司在境外上市,市城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12亿元。
着力提升居民消费,巩固“万村千乡”和“新网工程”建设成果,积极推进家电、汽车和摩托车下乡,兑付补贴10896万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居全省首位。
举办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市财政安排住房交易税收补助700余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4573户居民购房,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增长122%和140%。
与此同时,努力稳定外贸增长,壮大外贸队伍,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出口总额3.88亿美元,增长10.4%。
过去的一年,我们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城市建设积极推进。
高标准、有特色地举办第五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展演16台黄梅戏新剧目,经贸活动成果丰硕,县(市)区节庆活动各具特色,黄梅戏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加强。
民族文化工作全省领先。
强化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黄梅戏艺术中心建成运营,建成并开放中国黄梅戏博物馆,中国黄梅戏发展基地建设加快。
加大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力度,陈独秀事迹陈列馆、五星级标准的安庆碧桂园凤凰酒店、七仙女国际大酒店相继建成,五千年文博园、孔雀东南飞文化园等文化旅游项目进展顺利。
推进旅游经济强市建设,加强旅游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文化旅游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495.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98.1亿元,分别增长24.4%和25.9%,位居全省前列。
积极推进“双百”城市建设,完成集贤北路、龙眠山路等进出口道路拓宽改造,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加强城市美化、亮化和绿化,城市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加大,国家园林城市复检通过。
文化名城、旅游城市和园林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过去的一年,我们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社会总体和谐稳定。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
36项民生工程扎实有效,各级财政投入资金32亿元。
加大促进就业力度,扎实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4.4万人。
强化农民工培训与就业服务,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业,建成14个农民工创业园,第二批15个农民工创业园全面开工。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着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工作,推进工伤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着力解决破产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
开工建设廉租住房37.2万平方米,10541户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实施8000多户农村危房改造。
启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扶贫开发力度加大,减少贫困人口8万人。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第一职教中心、技师学院建设和桐城师范升专工作进展顺利。
市紧急救援中心、传染病医院投入运行,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防控卓有成效。
全国听力语言康复事业规范建设试点和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取得成效,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进一步落实,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稳步推进。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水平明显提高。
新一代天气雷达工程基本建成。
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
“法治安庆”创建工作稳步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突破。
扎实推进人民武装和“双拥”工作。
老年人和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保护。
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总体形势好于往年。
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打击和防范各类犯罪活动,重大节日、重大项目、重要活动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过去的一年,我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开展依法行政推进年活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启动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完善考核评议办法,公务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健全行政审批机制,优化窗口服务流程,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建议案和提案,办复率达100%。
认真回复网民问题,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
充分发挥“1584”等政风行风建设平台作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公信力不断提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压缩不必要支出,加强招投标采购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扎实开展“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领域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治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结构不够优,大项目大企业少,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薄弱;投融资渠道不够宽,上市融资没有突破;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财政收入中县域税收比例偏低、市级地方收入偏低,支出压力加大;行政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单位还存在办事推诿、拖拉扯皮现象。
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各位代表!在应对危机的复杂经济环境中,取得上述成绩,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和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驻宜解放军指战员、武警、消防官兵和政法干警,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安庆建设与发展的中央、省驻宜单位和海内外友好人士,向在我市创业的投资者、建设者,表示衷心的感谢!二、2010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今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谋划“十二五”关键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