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2010年修改)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草)确定/日期:审核/日期:同意/日期: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保障企业工作旳有序进行,提高员工旳工作效率,树立良好旳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状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
三、本规定合用于与企业签订劳动协议旳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四、我司执行如下旳工作时间:(一)正常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即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休息;(二)每日上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三)外出工作人员应服从工作旳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旳限制。
五、多班制:(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主管同意报副总经理同意,交人事行政部立案,可以实行多班制。
员工将按照不一样旳班次轮番上岗、公休;(二)实行多班制旳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1、为保证员工旳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旳时间间隔至少为10小时;2、夜班员工,享有夜班津贴(每人每班次10元)。
第三章考勤管理六、考勤工作是对员工旳实际出勤状况进行记录,以加强企业对作息时间旳实行,并提供必要旳记录资料。
七、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A、每月合计不超过2次迟到(每次10分钟以内)者,不予惩罚;超过2次(每次10分钟以内)旳,每次扣款20元;B、迟到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旳,每次扣款20元;C、迟到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旳,每次扣款30元;D、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旳,每次扣款50元;E、每季度合计超过5次旳(不含),每超一次追加扣款50元;F、迟到60分钟以上旳,按旷工处理,即扣除当日工资;(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A、早退10分钟以内旳,每次扣罚10元;B、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旳,每次扣款20元;C、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旳,每次扣款30元;D、早退30分钟以上旳,按旷工处理,即扣除当日工资;E、月合计三次早退者,予以解雇,企业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同意离动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A、擅离职守者书面警告一次,并按旷工处理,即扣除当日工资;B、擅离职守月合计超过两次者,予以立即解雇;(4)凡属下列状况之一旳,均为旷工,按旷工处理A、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者;B、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处理私人事务等旳;C、超过同意旳假期又没有及时报上级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旳缺勤;D、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息者;E、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派,逾期不到岗旳;F、迟到60分钟、早退和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5)旷工处理:旷工即扣除本人所旷工时旳工资;旷工每月合计达三次或三天以上者,予以解雇,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工作时间,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员工考勤及请假、休假制度,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合理利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借调员工。
2. 兼职员工、实习生的考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可另行规定。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工作时间如下:-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共计5天。
- 工作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共计8小时。
- 休息日:周六、周日。
2. 特殊岗位或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如有需要加班,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按照公司加班管理规定执行。
4. 公司鼓励员工合理规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无效加班。
各级主管应加强对员工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和指导。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每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确保考勤记录真实、准确。
- 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员工卡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定。
- 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数据将作为考勤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 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08:45至09:00,下班签到时间为下午18:00至18:15。
- 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或早退。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
- 员工需提供因公外出的有效证明,如出差单、外出工作单等,由直接上级确认并记录在案。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人事-Revised2-出勤及请假作业规定

5.3.2.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检附相关文件,经权责主管批准后始得生效。如遇紧急、临时或无法事前请假之情况发生时,员工须于该日上班时间30分钟内,以电话向直属主管或代理人报备,销假上班第一日内完成补办手续。
5.3.2.2请假及休假之核决权限:一般职员请休假一日(含)以下,由主管核决,二日(含)以上由主管核决交人事备案;主管职人员请休假一日(含)以上,由总经理核决。
3.参考资料
「驻中国办事处行政管理规章-人事作业管理办法」、「VSI出勤及请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
4.定义
路程假:所谓路程假是以办公地点的行政区域为中心,根据员工回乡路程的远近,所给予的特别假期,该假期当日薪资应照常给付。
5.内容
5.1工作时间
5.1.1工作日数:每月平均工作天数21.5日;每周5日,起于周一,迄于周五;周六、周日为休
行政管理规章
文件编号:
SensingTEK-2-008
生效日期:
2010年2月
版次:1
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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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及请假作业规定
核准人:
审查人:
部门:管理部
订定人:張裕
索引
项目页次
1.目的2
2.适用范围2
3.参考资料2
4.定义2
5.内容2
5.1工作时间2
5.2出勤2
5.3请假及休假程序3
5.4特休假3
5.5其它假别及给假规定3
息日。
5.1.2工作时数:每周40小时;每日8小时;起于8:30AM,迄于17:30PM;中午11:30至
12:30PM为休息时间,中午休息时间不计薪。
5.2出勤
5.2.1考勤作业:员工于每日工作上、下班时间在考勤本签字;考勤本纪录作为每月薪资计算、绩效评核及奖金发放之依据。
研究院考勤制度(定稿)

南京大学连云港高新技术研究院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编号2010-01-1 编制院办公室审核徐根华批准潘少明发布日期2010-10-1考勤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研究院规范管理,营建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维护研究院及员工的法定权益,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地方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本研究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研究院正式在编员工,实习生及临时工等参照执行。
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是每个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每个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二、考勤1、作息时间研究院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工作时间8:30上班,17:30下班,午间12:00-14:00为午餐时间。
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作息时间,由院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
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因工作原因需要公休日上班的情况,可安排调休,具体调休时间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审批。
调休时间以半天为单位,以公休日考勤记录为准。
2、考勤方式研究院为员工制作员工签到簿,员工应严格履行签到。
缺勤员工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异常考勤处理正常班上班超过8时30分签到,计为迟到;下班未到17时30分签到,计为早退。
按审批程序经核准确属特殊情况的除外。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每月累计在二次以上的,每超过一次,扣罚50元工资。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每次扣罚50元工资。
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合计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另计事假1天,且研究院将保留加重处罚的权利。
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180分钟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并需办理补假手续;未有补假手续说明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迟到或早退超过18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1天。
旷工半天扣发该员工日薪的50%;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除日薪的100%;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除日薪200%,并视情节予以记过处分;月累记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以及一年累记旷工超过八天,研究院将加重处罚。
员工考勤请假休假的有关规定

员工办公、考勤、请假、休假的有关规定■目的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益,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利,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特针对公司员工办公、考勤、请假、休假做以下规定。
■范围上海依依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一、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不上网玩游戏、听音乐、看影视、聊天、炒股;严禁工作时间逛街、打扑克等。
3.工作场所要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办公区内禁止吸烟。
4.下班离岗前应关闭好电源、关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二、考勤制度1.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天7.5小时工作制。
上午8:30上班, 11:30下班;下午1:00上班,5:30下班。
上班要求按规定时间提前5分钟到岗。
2.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应事前报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应报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并到综合办公室做好外出登记。
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外出,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起每次扣减岗位工资的5%。
3.各部门考勤员要按时填写《考勤表》,做好考勤记录,考勤表应清晰记录周末加班情况。
三、请假制度1.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批准;其他员工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1天以上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批准。
2.员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应填写相应的《请假单》,明确请假类别、事由及业务引授者等,并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休假,《请假单》交综合办公室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
假期结束时,应到考勤员处销假,由考勤员在《请假单》上填写返回上班时间,月底由考勤员将《请假单》连同考勤表一起报劳资人员。
员工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时间、事由及业务内容,并按规定逐级申报,《加班申请单》交综合办公室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
在本单位期间的所有加班实行跨年累计;申请加班倒休的,应提前申请,并按规定逐级审批。
员工考勤及假务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及假务管理制度一、考勤制度1.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在岗工作,并按时上下班,不得早退或晚到。
2.员工应在上班前15分钟内签到,下班后15分钟内签退。
签到和签退的时间应记录在考勤系统中。
3.迟到和早退的员工应按照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加班工资或年假,每30分钟按照半天计算。
4.公司将不定期进行考勤检查,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一经发现将依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工资、停职、解雇等。
二、年假管理制度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才有权利享受年假。
2.每年的年假天数由员工的连续工作年限决定,具体天数如下:-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3年的员工享受5天年假;-连续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员工享受10天年假;-连续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享受15天年假;-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享受20天年假。
3.员工请年假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具体开始和结束日期。
4.年假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分为连续休假和分段休假两种形式。
员工应在请假前与上级主管达成一致。
三、病假管理制度1.员工在患病或临时身体不适时,应向上级主管提前请假,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
2.员工连续患病出勤不满三天的,可以以病假的形式请假。
病假期间员工将按照正常工资薪酬支付。
3.员工连续患病出勤超过三天的,应向上级主管提供连续患病期间的医生证明和诊断证明,以便评估是否需要进一步管理。
4.对于频繁患病或长时间患病的员工,公司有权要求其提供进一步的医疗证明,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发薪酬、调整工作岗位、解雇等。
1.员工如需请事假、调休或其他特殊假期,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具体事由和请假日期。
2.上级主管将对员工的假期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
3.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员工将被视为旷工,并依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总结:员工考勤及假务管理制度对于公司来说是确保工作高效进行的重要方面。
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2010版)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营造有序、良性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
(所有员工严格按照考勤制度执行,禁止一切特殊情况)。
三、定义2、定义:1)迟到:迟到是指在上午8:30(冬令时9:00)以后9:30(冬令时10:00)以前打卡考勤上班。
2)早退:早退是指在下午18:00分以前下班。
3)旷工:在上午9:30(冬令时10:00)以后上班和下午17:00之前下班、没有事前申请的不上班、申请手续不完备的外勤和休假以及早退计为旷工。
4)外勤:外勤是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外出办事。
5)休假:假期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等法定休假和补休。
6)出差:指受派遣暂时到本单位以外的地方,且时间为一天以上的外出办理公事。
四、职责行政人事部1、负责对考勤打卡的督察、审核、统计工作。
2、根据当日考情的实际情况,对不符合公司要求作息时间的违规员工进行处罚,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收入将并入员工基金。
各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出现违考勤纪律的情况,均按制度双倍处罚;同时做好各自部门员工考勤的监督和强化。
五、管理要求:根据公司职责划分不同,考勤管理分平台员工考勤管理和办事处员工考勤管理两种办法。
具体如下:公司拟定作息时间1、夏令作息时间(5 月1 日—10 月31 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周六: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5:002、冬令作息时间(11 月1 日—下年度4 月30 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30 下午:13:30-18:00周六:上午:09:00-12:30 下午:13:30-15:00周日实行值班制!平台员工的考勤管理1、考勤方式: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所有员工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时必须亲自打卡。
行政人事部门在每月30日(如遇公众假期、周末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统计考勤打卡情况。
考勤补充规定

考勤补充规定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规定(一)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实行指纹考勤;(二)外勤员工考勤:1、工程部员工考勤以施工日志为准;2、市场部考勤按《市场部出勤办法》执行。
三、工作时间除特殊情况外,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7.5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考勤管理(一)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考勤。
具体规定如下:1、公司自每位员工入职当天,即进行指纹考勤;2、指纹考勤是必须早晚上下班各刷一次,在所有打卡记录中取最早的打卡时间作为上班时间,最晚一次的打卡时间作为下班时间,所有考勤记录均是记录在考勤系统中。
如遇上、下班忘记指纹考勤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前填写《补打申请单》交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综合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除特殊情况外,每月补打卡情况累计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签字无效,自第四次开始,则每一次扣除当月工资10元。
)(二)所有员工严格按时作息,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发生迟到、早退者按以下处理: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10元;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20元;3、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含30分钟),每次扣除当日工资30元;4、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5、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1天论处;6、无论何种情况迟到者,当事人必须指纹考勤,否则按未出勤处理(即旷工半天处理);五、加班管理(1)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公司为员工安排等量时间的补休。
特殊情况下不能安排补休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发给加班工资。
(2)平时及公休假的补休在30天内有效。
法定节假日的补休在60天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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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确保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参照厅休假管理规定、国发[1981]36号、粤府[1981]179号、粤府〔1989〕16号、《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关于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8]276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9〕217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工作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15,下午2:15-5:30(工勤岗位按照规定工时计算)。
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对各科室的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相关情况记录备案。
第三条中心员工可休假期除了国家法定休息日、休假日外,达到相应条件的,还可以享受以下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结婚假、产假、丧事假。
员工在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9〕217号)执行。
第二章休(请)假管理第四条中心员工请假分为事假(含病假)和休假两种,必需由本人认真填写《休(事)假申请表》各项内容,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是否符合休假条件并签署同意意见后,由申请人提前呈科室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逐级签字审批。
获批后方可休假。
《休(事)假申请表》交办公室备案。
具体手续如下:(一)中心主任休假2天以内的,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3天以上的,报厅长审批后送厅人事处备案。
(依据厅人事规定。
)(二)中心副主任请假报中心主任审批。
(三)科级、副科级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中心主任审批。
(四)普通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超过1天不满3天的,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签批报中心主任审批。
(五)如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必须按照上述休假审批权限及时请示科室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经同意后方可休假,并报办公室备案。
休假完毕上班三个工作日内必须补交《休(事)假申请表》至办公室。
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科室负责人统筹科室人员做好年度休假计划,半年报送一次(每年1月、7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送),由办公室汇总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中心主任审批。
原则上不得跨年度休假。
第六条中心实行弹性休假管理制度,以分段或轮流方式安排休假,科室做好休假登记。
年休假分段安排的,原则上不超过三段。
同一科室原则上不得安排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休假。
第七条中心员工休假期满,须按时上班并到办公室销假。
逾期不办理销假,超出批准假期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休假内容第一节带薪年休假第八条中心员工年休假时间根据工作年限计算。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每年享受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九条中心员工从达到相应工作年限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十条中心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请事假(不含病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十一条因工作需要员工申请年休假没获批准的,可根据当年应休而未休年休假天数,向中心提出年休假工资补偿书面申请,并按休假审批权限报批。
发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探亲假第十二条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团聚的时间,中心员工可享受探亲假。
见习期、实习期、试用期的见习、实习、试用生不享受探亲假。
期满转正的,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待遇。
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非工作日在内。
(一)在中心工作满一年的已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为30天。
(二)在中心工作满一年的未婚员工,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三)已婚编内员工以及在中心工作满四年的合同工,探望其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员工的父亲或母亲和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母亲,不再享受探望父母假期。
(四)“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员工当年因各种原因与配偶或父母团聚连续满探亲假期的,即不应享受一年一次或四年一次的探亲假待遇。
第三节结婚假第十三条中心员工经过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在结婚当年休结婚假,结婚假期为5天,实行晚婚者(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为晚婚年龄)可增加婚假10天。
若有特殊情况当年没有休婚假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及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可转下年度休假。
结婚假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第四节产假及哺乳假第十四条中心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三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假期包括公休假日、非工作日在内。
违反《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不适用本规定。
(注:依据为《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粤府〔1989〕16号)。
)第十五条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小孩的,妻子产假期间,男方有10天看护期,享受公假待遇。
第十六条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可申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在每天上班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每天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申请哺乳假后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五节丧假第十七条中心员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处理丧事假期5天。
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经中心分管领导及主任批准,也给予5天的丧假。
丧假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第六节其他第十八条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原则上不能分段使用。
第十九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除有特殊情况或另外规定,当年假期不能延续到次年,假期天数自每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
第四章罚则第二十条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考评依据之一。
旷工、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优;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注: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规定依据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迟到、早退当天累计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半天工资(岗位工资,下同);超过4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扣发1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一条累计请事(病)假天数超出规定天数时,按超出天数相应扣减当月工资。
请事(病)假应先用当年年休假抵扣。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办法自行废止。
如有未尽之处或者调整,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附件:1.休(事)假申请表(2010年版)2.带薪年休假计划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二○一○年九月一日附件1休(事)假申请表(2010年版)申请人申请时间年月日申请类别1事假□2年休假□ 3探亲假□ 4婚假□ 5产假□ 6丧假□ 7哺乳假□申请事由应休年休假天,已休天休(事)天数申请休假天年月日至年月日目的地科室意见该同志符合/不符合休假条件,拟同意/不同意其休假天。
科长签名:科室负责人请假(外出)期间,指定临时负责人姓名:(此栏由科室负责人填写并告知临时负责人)分管领导意见中心主任意见办公室备案经办人:年月日注销时间年月日超期天是否已请示:超期原因注: 1. 该表由申请人呈中心领导审批,获批后交办公室备案(电子版放NT2003-办公室文件夹-常用表格)。
2. 休假条件包括:是否享受相应休假天数、科室人员休假时段有无冲突等。
工龄10年以下,年休假5天;10年以上20年以下(含10年),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含20年),年休假15天。
附件2 年上/下半年带薪年休假计划表科室:总人数:填表时间:姓名参加工作年月、工作年限应休假天数申请休假天数及起止年月日本人签名科室负责人签名:注:1、年休假分段安排的,原则上不超过三段。
每年1月、7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各科汇总报办公室(电子表放NT2003-办公室文件夹-常用表格)。
2、年休假天数和工龄对应情况为:10年以下5天;10年以上20年以下10天(含10年);20年以上15天(含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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