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外出学习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护理人员外出学习的管理。
第三条外出学习是指护理人员为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培训班、进修等。
第二章外出学习计划与审批第四条护理人员外出学习计划应提前一个月向护理部提出申请,包括学习内容、时间、地点、费用预算等。
第五条护理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学习内容与医院护理工作需求相符,同时考虑护理人员的工作岗位、学习需求等因素。
第六条审核通过后,护理部负责向医院领导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外出学习。
第七条护理人员外出学习期间,需填写《护理人员外出学习申请表》,详细记录学习内容、心得体会等。
第三章外出学习费用管理第八条外出学习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等,按照医院财务规定执行。
第九条护理人员外出学习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票据,包括交通票据、住宿票据、培训发票等。
第十条护理人员外出学习费用报销需在返回医院后一个月内完成,逾期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外出学习期间,不得擅自增加费用支出,如有违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外出学习成果转化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外出学习归来后,应在一个月内向护理部汇报学习成果,包括学习心得、技能提升、工作改进等方面。
第十三条护理部组织护理人员外出学习成果分享会,邀请外出学习者进行经验交流,促进全院护理水平提升。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外出学习成果应在工作中得到应用,提高护理质量,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护理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护士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护士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为提高护士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家属可以申请外出进修。
为规范护士外出进修管理,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护士。
三、申请程序1.护士填写《外出进修申请表》,并由本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2.申请表交至护理部,护理部审核完成后将申请表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申请条件1.护士应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和表现良好的工作记录。
2.护士具备良好的前瞻性和职业发展意识。
3.护士在申请期间内无严重工作失误或违规行为。
五、进修内容及时间1.进修内容应与护士所从事的工作相关,并符合护理部当年的培训计划。
2.进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天,根据进修内容的复杂程度和培训机构的要求确定。
六、费用管理1.进修所需的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由护士个人承担。
2.护士个人承担费用的方式可以是自费或通过申请贷款等方式。
3.对于具有优秀表现的护士,医院可以提供一定的进修经费支持。
七、进修回来后的归岗安排1.进修期满后,护士应及时向护理部报到,交接相关进修情况,并填写《外出进修归岗申请表》。
2.护理部审核申请表后,将护士分配到原工作岗位或调整到适合的新岗位。
同时,将护士进修情况加入员工档案。
八、进修成果的运用1.护士进修回来后,应将所学知识、技能应用到自己的工作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2.医院将根据护士进修期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能力,给予相应的晋升和薪资调整。
九、管理机制1.护士外出进修管理由护理部负责,人力资源部协助护理部进行管理和备案。
2.对申请外出进修的护士,护理部将定期对其进行跟踪调查,并将情况报告给相关领导。
十、制度的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医院护理部,护理部有权对此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解释。
通过制定护士外出进修管理制度,可以规范护士的外出进修行为,提高护士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为护士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制度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护士的遵守,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和顺利实施。
护理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护士外出进修工作由护理部统一计划安排和管理,首先由科室提交进修培训计划,个人提出申请,护理部审批,最后由院领导审批,批准者可院外进修,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安排人员到外院进修学习。
(二)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要求专业思想牢固,勇于专研,在本科室业务技术比较突出,工作满三年,学习积极性高者可申请进修。
(三)凡到外院进修的护理人员,均需持有效护士执业资格证,在执业资格范围内进修学习,不得跨专业及超范围。
(四)在接收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报到手续在接收单位报到。
(五)外出进修人员均需持有进修申请表,内含个人基本信息、我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栏、护理部鉴定。
(六)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
(七)外出进修人员根据所在进修医院护理部安排进行学习,不得私自调换进修科室,如需请假,要根据进修请假规定办理。
(八)院外进修时间一般为3-6个月。
进修结束后向全院护士汇报学习体会并传授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同时开展工作。
护理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职责1、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护理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护理人员的外出进修活动,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1)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2)促进护理人员与行业先进技术的接轨,拓宽视野;(3)激发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4)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公司人力行政部的职责与权限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护理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
具体职责与权限如下:(1)制定护理人员外出进修计划和预算;(2)组织护理人员外出进修的报名、选拔和审批工作;(3)跟踪管理护理人员的外出进修过程,确保进修效果;(4)负责护理人员进修归来的成果转化和应用;(5)对违反外出进修管理制度的护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领导审批;(6)定期对护理人员外出进修情况进行总结,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
二、培训类别和方式1、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培训(1)第一阶段- 培训目的:使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熟悉公司文化、基本工作流程和岗位基础技能。
- 培训对象: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
- 培训时间:为期两周,自入职之日起。
-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实地参观、导师辅导等形式。
- 培训内容及分工:包括公司文化、团队建设、护理基础知识、护理技能基础操作等,由人力行政部与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 培训要求:学员需按时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结业考核。
(2)第二阶段- 培训目的:深化理论知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使毕业生能够独立承担岗位工作。
- 培训时间:为期一个月,第一阶段结束后进行。
- 培训方式:临床实践、案例分析、模拟操作等。
- 培训内容及分工:以岗位技能提升为主,由护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培训内容,人力行政部进行协调和监督。
(3)复训- 培训目的:针对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培训内容的巩固与提升。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原则1.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目的。
2. 以个人发展需求与医院发展需要相结合。
3. 以德才兼备、择优录取为原则。
四、进修条件1.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4. 按照医院年度进修计划,经科室推荐、医院审批同意。
五、进修计划与审批1. 每年11月,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并上报医院培训部。
2. 培训部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经审批同意的进修计划,由医院统一安排实施。
六、进修实施与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2. 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和医院汇报进修情况,确保进修质量。
七、进修考核与评估1. 进修结束后,外出进修人员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科室和医院进行考核评估。
2. 评估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临床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
3. 评估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1. 外出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的生活补助、差旅费等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进修专业,如需变更,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3.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无故中途停止进修,如需提前返院,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医务人员进修制度(5篇)

医务人员进修制度为了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院整体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专业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选送外出进修人员必备条件1;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2;热爱医院和本专业工作,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3;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有一定的培养潜能。
4;近两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二;办理外出进修程序及规定1;一般程序,由个人写申请交医务科审核,经院长批准,2;进修单位由医务科、院办统一联系安排,专业必须对口,3;须经科室主任,护士长同意并安排好科室工作,经院长批准方可外出学习。
4;进修学习时间规定,医疗为半年,护理为____月。
三;相关规定1;经院方批准的进修人员外出前需到医务科签订协议,并在院办办理学习的相关手续,进修学习期间的费用,待遇按医院及财务科相关规定执行。
2;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事请假要经过进修单位批准。
如时间较长,还要请示本单位同意。
3;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和延期进修,确因有特殊情况者须经院领导批准。
4;进修期间因违反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单位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自己全额承担,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会议,和进修。
四;进修学习后管理规定1;进修返院一周内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及进修心得体会交医务科存档。
2;进修人员回院后在临床工作中应积极开展推行新技术,新业务,医院对进修回院后____至____年内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协议书甲方:十堰武当中西医结合医院乙方:王建强为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加强人才培养。
根据本人申请,经研究决定,甲方同意选派乙方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外出进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选派乙方到太和医院康复科进修学习,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5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一、进修学习(一)概念外出学习时间____个月至____个月,为中期进修学习,外出学习时间大于____月,为长期进修学习。
(二)资格1.在本职岗位上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的执业医师(护士)可申请脱产进修学习,二次进修原则上要与上次进修相隔五年。
外调来院人员原则上需来院工作____年以上(含____年)方可考虑;特殊情况需经院长批准。
2.发生医疗事故者当年不允许进修;3.行政记过处分者当年不允许进修;4.院内学术讲座学分____年累计小于____分,不同意外出进修。
5.双方均在医院工作的夫妻不允许同年外出进修。
(三)程序1.每年____月份,各科室主任到医务部领取《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附件1),上报下一年度需要外出进修人员名单,医务部____月份交由主管院长核准,____月上旬交院务会讨论审批,经院长签字同意后,医务部将《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交给继续教育科。
护士必须先经科内推荐,在护理部领取《护士进修申请表》填写,经护理部审核,院领导批准后将《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交给继续教育科。
2.继续教育科接到《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后,通知申请外出进修的人员联系进修事宜。
3.申请人接到外院进修通知书后,到继续教育科领取外出进修申办单(附件2),按申办单所示流程办理外出进修手续。
4.申请进修的医院在国内要有一定知名度、选择的专业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进修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进修时间规定从外出进修报到之日算起,至进修学习时间完成后加上路上返回所需的时间天数。
进修的具体时间期限以所在进修单位科教部门所开证明为凭,超出有效时间的天数做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进修费用报销范围凭正规发票报销进修费,进修半年以内报销一次最短路途的往返车船费用,进修一年报销两次最短路途的往返车船费用,报销标准按差旅费报销相关标准进行。
医院 外出进修 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医技医师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出进修是指我院医务人员根据医院专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到国内外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学习、培训和实践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在编的医务人员。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申报与审批第四条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规划,每年11月份制定并上报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由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申报外出进修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3. 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4. 医院受聘到下次职称晋升聘任前为一周期,原则上一个周期内只能外出进修一次。
第六条外出进修的审批程序:1. 科室申报,提交进修计划及相关材料。
2. 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提出意见。
3.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 经批准的进修人员,由医务科(护理部)统一安排。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七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须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第八条进修人员应按计划完成进修任务,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第九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第十条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第十一条进修人员请假、延期或提前返院,应事先征得进修接收单位同意并报请我院主管院长批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在外出进修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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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提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护理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外出进修及参加学术活动者的条件
(1)热爱护理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身体健康,能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具备护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在我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是专科护理骨干。
(3)三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年度考核合格。
(4)医院急需培养的专科人才,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办理外出进修审批程序
(1)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科室情况有目的的选送人员进修学习,在每年年终拟定下一年度外出培训计划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备案。
(2)经医院同意并符合进修条件者,由医务科、护理部统一联系进修单位,办理外出进修相关手续。
(3)临时决定的短期(一般为1个月)进修学习或参加学术活动先由本人申请或凭会议通知,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同意并安排好科室工作,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后可外出学习。
(4)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学习;个人不得私自终止或延长进修时间;不得私自变更进修专业。
3.外出进修或学习的活动经费及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4.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及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后,回医院必须从事原岗位工作或服从医院
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岗要求。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
——《论语•阳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