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风险及防范措施
政府投资审计风险的意识与防范

施和对策 。
关键 词 : 投资 审计风险 种类及原因 对策及措施 中 图分 类号 : l F 2 文 献标 识 码 : A 温 家 宝 总 理 在 十一 届全 国人 大 二 次 会 议 上 作 政 府 工 作报 告 时 强 调 指 出 “ 政 资 财 金 运 用 到 哪 里 , 计 就 跟 进 到 哪 里 ”, 审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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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 确具 体 内 部 流 程 以 及相 应 的具 体 负 式 以投 资 审计 部 门内 部名 义发 放 给 审计 人 明
1 投资审计风 险的种类及原 因
1 1投 资审计 风险 的种类 .
研究投资 审计风险 , 首先 应 从 分 析 审 计 风 险 的 承 受 体 人 手 , 由承 受 体 归纳 审 再
发 现 象 越 来 越 重视 , 要 审 计部 门 广 泛 介 理 ” 条款 。 需 等 三是 补 充完 善 审计 法》 关 的 “ 相 质量 与 效率 ” 结 合 的原 则 组 织或 委 托协 相 法律 条款 , 明确 审计 机关 对 工程结 算 进行 审 审 单 位 进 行 项 目审计 。
简析政府投资审计的风险与防范策略

简析政府投资审计的风险与防范策略1. 引言1.1 政府投资审计的重要性政府投资审计是保障国家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和规范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政府投资审计能够帮助政府及时了解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政府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同时,政府投资审计还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而政府投资项目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也在增加,因此开展政府投资审计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政府投资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预防和遏制财政资金的浪费和挥霍,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政府投资审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确保政府资金安全、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
1.2 政府投资审计风险的来源1. 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不透明性和复杂性,导致审计工作难度加大。
政府投资项目通常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信息流动不畅,审计对象的界定和范围容易发生模糊,使得审计难以全面深入进行。
2. 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存在管理漏洞和监督不足。
由于资金来源多样化,管理权限不清晰,审计人员难以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核查,容易出现资金挪用、滥用等问题。
3. 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不到位。
政府投资项目通常涉及较大的资金规模和风险,但是在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风险管理工作常常被忽视,导致项目运行中出现各种风险隐患,如资金安全、安全管理、合规性等问题。
4. 政府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机制不完善,审计工作容易受到干扰,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受到威胁。
综上所述,政府投资审计风险的来源主要在于项目的复杂性、资金管理漏洞、风险管理不到位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风险,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审计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建立风险应对机制,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安全和稳健进行。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是政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手段,可以揭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保障资源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包括审计程序不规范、数据不完整、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审计技术不过关等方面的不足。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甚至可能导致审计结果的不准确和不可靠。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包括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和技能等方面的改进。
通过这些努力,可以有效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水平和效果,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保障社会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是当前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只有不断完善和改进审计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审计在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2. 正文2.1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重要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重要性在于确保政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政府投资项目通常涉及巨额资金,如果没有有效的审计跟踪机制,容易导致资金浪费和挪用。
政府投资项目是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审计可以帮助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
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还可以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政府资金是纳税人的钱,审计可以帮助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政府的信誉和合法性。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建立有效的审计机制和加强监督,才能确保政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2 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审计问题1. 资金管理不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往往涉及大量资金,如果资金管理不规范,容易导致资金浪费、挪用等问题。
审计人员需要关注项目资金来源、使用情况以及资金流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2. 项目进度控制不力:政府投资项目往往时间长、涉及多方,项目进度控制不力会导致项目延期,甚至失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风险防范及对策

ACCOUNTING LEARNING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风险防范及对策文/吴满摘要:改革开发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得到明显提升。
关注民生也成为目前政府工作的主要内容,目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已成为社会发展所不可缺少的环节,在民生工程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政府积极投入人力以及财力。
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对于提高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审计免疫等方面起到推动作用,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不可缺少的部分,这对促进我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起着积极作用。
关键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风险;解决措施政府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体现主要是审计,随着社会经济、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审计不再像以往一样只专注于追究过错责任,而是主要把工作的重心转到如何防范问题的出现,人为的减小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如果在项目进行时出现了问题,要求要能在问题出现的第一时间,找出解决的办法,使项目能正常运行,推动项目进程。
本篇文章重在理解阻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所面对的困难的解决办法,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现状(一)缺少专业审计人员国家对政策的宏观调控要求政府在投资建设方面,应该切实考虑人民所需,从人民立场想事情,加大投资建设力度。
但国家对于该项目的加大实施范围也给审计带来了难题,当前,我国严重缺少专业的审计人员,对于竣工项目的最终审计不能及时完成,尤其是在市、县以及地方更加明显缺乏审计人才,不严谨的审计机构在工作上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更甚于有的市以及县至今还没有设立审计机构,更加没有专业的审计人员,项目还是处于财务应付阶段,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该项目带来不便,导致有的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或者处于停滞状态,有的项目无法深入开展,严重阻碍了项目的进行。
(二)审计存在高风险,处罚涉及范围广审计在遇到问题“外衣”时无能为力。
在建设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市场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但市场的不规范行为往往被有关部门所隐瞒,让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对于是否深入审计存在困惑,这些行为不利于国家建筑市场的正常发展,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人民都造成了严重伤害。
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摘要政府投资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对使用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等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行为。
但由于存在制度缺陷、执行力不足等现象,导致现行政府投资审计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主要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关键词政府投资审计问题建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但是,由于政府投资审计领域的相关配套法规还不够健全,审计方法还不够成熟,审计内容还不够完善,在实际实施审计中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认真研究和规范。
一、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1、相关法律法规滞后。
一是存在法律适用的冲突问题。
实践中主要涉及到《民法》、《合同法》与《审计法》的适用冲突。
法律诉讼问题已逐渐成为政府投资审计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
最为典型和普遍的是工程价款审计核减所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
建设单位一般以追回多付的工程款为目的提起诉讼,施工单位则为了多结工程款而提起诉讼。
二是相关法规实际操作难。
《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专业,范围过于狭窄。
虽然《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机关应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材料采购、工程结算和决算、工程质量、单位资质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但由于审计准则的法律效力较低,且主要是规范审计机关如何开展工作,这给投资审计实践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是对审计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存在争议。
《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强调的是政府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而非工程结算审计。
其主要职责是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对工程造价的真实性缺乏鉴证功能。
而社会审计的主要功能是鉴证,所以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实践中对审计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往往存在争议。
四是政府投资审计绩效评价难。
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往往涉及到投资的绩效评价,而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的法律保证,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法定目标、审计程序、评价体系没有统一而明确的规定,使政府投资审计的绩效评价难以进行。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重点及风险防范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重点及风险防范◇ 赵飞随着政府投资项目的增多,加大监管已经成为目前审计的一个重点。
面对种类繁多的政府投资项目,如何把握好审计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控制好审计风险,值得每个审计人员深思。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特点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具有如下特点:(一)投资主体的政府性政府投资项目主体是各级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或者代表政府行使职能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临时组织等,履行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或地方财政资金,或者政府担保的贷款等,投资兴建的基础性设施项目,主要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改善人民物质文化需求,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投资程序的复杂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同于一般的民间资本投资,其实施具有一套严格的程序。
如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后由发改部门立项审批,然后由设计单位负责项目设计,再通过财政评审,进行招投标,确定项目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经过开工审批后,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各个施工主体组成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还要由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工程竣工决算等程序。
各个环节都要层层把关,签批审核,程序性较强。
(三)投资领域的特殊性政府投资项目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目标,主要用于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共领域,如基础性设施建设等方面。
(四)投资目的的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往往投资规模大,风险比较高,成本回收难,所以这类项目一般都是公益性的。
政府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公益性投资,重点是完善政府职能,加大社会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具有普惠性特点。
(五)投资过程的时效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存在参建单位多,过程复杂,审批难,周期长,并且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是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群众关注度高,在建设中普遍存在工期紧,任务重,时效性强,困难多,社会影响大等,需要超常规的建设节奏,有的工程甚至出现边设计、边施工、边建设的“三边”现象,违规操作也比较普遍。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审计发现问题及措施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审计发现问题及措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审计发现问题时常存在。
这些问题包括资金使用不当、工程质量问题、管理混乱等,严重影响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和社会效果。
如何发现并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良好运行至关重要。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资金使用不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预算拨款和国债资金,如果资金使用不当会直接影响项目的完成情况和项目效益。
审计发现的资金使用不当包括挪用资金、超标超额支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能导致项目滞后、财务风险等后果。
二、工程质量问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工程质量问题在审计中也经常被发现。
工程质量问题主要包括工程材料质量不达标、工程验收不合格、施工质量管理不严格等。
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项目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效果,也会损害政府形象和社会信任。
三、管理混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混乱也是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
管理混乱主要体现在项目管理不到位、管理责任不明确、监督不力等方面。
这些问题导致了项目进度滞后、项目成本超支、项目效益下降等后果。
管理混乱也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给政府投资项目带来严重的损失。
一、加强预算管理和资金监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严格限制资金使用权限,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考核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评估,加大对资金使用不当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和透明。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建立工程质量验收机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和抽查,加强对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督,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的监督责任,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三、强化项目管理和监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强化项目管理责任落实,明确相关部门和个人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的监督和评估,重点加强项目进度和成本的管理,对管理混乱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有所扩大。
传统的费用管理模式只注重合同和交付阶段,因此难以满足新时代的费用管理需要。
整个流程的费用管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成本管理人员的高度专门知识。
采用整个流程的造价管理将优化投资业绩,确保资金的使用并提高项目的整体形象。
本文研究分析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成本结算审计的常见问题及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问题及对策1前言工程造价审计贯穿于工程建设从规划、立项、设计到施工、结算、运营的各个环节。
受中央政策推动和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影响,审计部门逐步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审计重点和难点也有所转变,避免浪费和浪费。
挪用公款建设政府投资项目、贪污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2基本概述2.1工程造价审计对施工成本的审计是计算施工工程的全部费用,审计员根据有关的技术和经济指标审查和监测整个建筑过程中的经济活动,并判断实际费用是否正确。
根据项目确定的供求标准,确定设计图是否符合项目的实际规模,审计方法主要包括一般审计系统、标准规费审计系统和集群审计系统。
通过这些措施,确定了项目定价方法,并核实了预算编制的依据和方法的有效性。
2.2政府投资项目公共投资项目是指政府通过金融投资、财政担保、国内金融承诺等对固定资产投资于建筑项目。
该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概念表明,这种投资模式侧重于作为实现公共利益目标的主要机构的政府,具有基本的行政和公共福利特点,并确保公共利益的均衡发展。
3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计存在的问题3.1合同与招标文件不符合在成本审计过程中,不时会出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
例如,合同中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实质性条款违反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根据规定,承包方和施工方必须在招标工程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合同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更改条款内容。
因此,逐项分析合同条款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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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风险及防范措施作者:戴永胜来源:《审计与理财》2016年第06期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投入力度,社会各界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要求越来越高。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如何在投资审计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是当前各级审计机关亟需解决的难题。
本文笔者主要从审计风险的内涵出发,谈谈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风险的控制方法。
一、审计风险的内涵(一)审计风险的含义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因做出错误审计结论和表达错误审计意见,从而导致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就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而言,如果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对建设单位送审结算工程量多算、签证不真实、虚列工程项目等情况没发现,做出错误审计结论和表达错误审计意见,这样存在较大的误受审计风险。
如果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对建设单位送审结算工程量没有多算的项目强行扣减、合理真实的现场签证不予认可,做出错误审计结论和表达错误审计意见,这样就存在较大的误拒审计风险。
(二)审计风险的特征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过程中,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误受或者误拒,都有可能发表错误审计意见或做出错误的审计结论,由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它们还是具有一些共同特征:1.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审计人员的意志为转移。
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如果采用抽样审计方法,即根据总体的样本特征来推断总体特征。
由于样本的特征与总体的特征总会有一定差别,这种差别导致了判断的误差。
这种误差虽然可以控制,但是难以完全消除。
因此,审计人员只要运用抽样方法总要承担一定程度的做出错误结论的审计风险。
即使是详细审计,由于组成工程结算造价的子目繁多,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专业性强、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等原因,也存在审计结论不一定完全符合审计事项实际情况的可能,因此审计风险总是存在于审计活动中。
审计风险可以控制,却不能完全消除。
2.审计活动自始至终存在着审计风险。
审计人员选择被审计单位不当,制订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不周,配备审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收集审计证据不充分,编制审计报告有误等都会导致最终的审计风险。
因此,对审计风险的控制,需要控制上述各项工作环节的风险。
3.审计风险具有潜在性。
审计责任的存在是导致审计风险的基本原因,如果审计人员在执业中不受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的约束,不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就有可能导致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具有潜在性,即审计人员的审计结论虽偏离了审计事项的客观事实,但没造成不良后果,没引发追究审计责任的行为,审计风险只是停留在潜在阶段。
但是,这并不是说明审计风险是不存在的,一旦造成影响,引发追究行为,潜在风险就会转化为实际风险。
需要加以控制的审计风险是由审计人员非故意行为所引发的风险。
无论是由于审计人员的计划不周、经验不足、审计方法不当,还是审计抽样误差、判断失误,或是被审计单位故意提供虚假资料,使审计结论与审计事项事实不符,都不是审计人员故意所为。
只有这种审计风险才是审计人员需要加以控制的审计风险。
审计人员因某种利益故意做出错误审计结论,从而造成不良后果,不属于审计风险控制范畴,而属于纪律制裁范畴。
4.审计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审计取证模式的发展表明:审计风险虽然存在,但可以加以控制。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认识审计风险,分析其存在或产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只要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审计就是成功的。
(三)审计风险的分类从审计风险管理的角度可将审计风险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
1.可控风险。
可控风险是指由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可控制的因素导致的审计风险。
就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而言,可控的审计风险主要表现在:(1)审计人员不具备与投资项目结算审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能力;(2)审计人员未按规定的审计程序执行投资项目结算审计;(3)审计机构未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来规范投资项目结算审计;(4)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投资结算审计不规范。
未公开选择中介机构、未对中介机构审计结果进行复核监督、中介机构出具的成果不真实完整、中介机构收费未按“谁委托谁付费”执行等;(5)审计机构超越权限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理处罚,例如对建设单位违反招投标法的行为进行处罚等;(6)审计机构未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未对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进行贯彻落实。
上述因素均与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有关,因此审计机构可以通过控制它们产生的影响来控制审计风险。
2.不可控风险。
不可控风险是指由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不能直接加以控制的不确定性因素所引发的审计风险,包括被审计单位内外两种因素。
就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而言,外部因素如投资项目合同签订后,施工过程中省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出台调整定额人工费、建安工程税率、费率等文件导致投资项目结算价款增加等。
内部因素如建设单位(被审计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健全程度、现场签证管理水平等。
显然,这些因素不是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所能加以控制的。
二、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风险的控制方法审计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控制审计风险,而控制审计风险关键在于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控制方法。
不同的审计风险,应采用不同的控制方法。
对可控风险,审计人员可以针对引发风险的原因,采用相应的防范措施。
对于不可控风险,审计人员也应充分评估,认真分析评价,以便确定其对审计工作的影响。
总的来说,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控制审计风险的方法可归纳为:(一)自我保护法对于可以控制的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应尽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
其主要做法有:1.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涉及知识面广、专业性强,审计人员不但需要熟悉审计程序、法律法规,还必须掌握工程造价专业知识及三维算量、工程计价等应用软件。
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分析与控制能力,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2.遵守审计准则。
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与社会中介、财政评审的工程结算审核虽然主要工作都是对工程造价进行真实性验证,但项目结算审计与它们还是有本质的区别,其更注重审计的程序性、合规性及独立性。
因此,审计人员在执业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保持合理的职业谨慎态度,严格遵守审计程序,避免发生重大疏忽。
3.深入了解建设单位(被审计单位)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结算价等。
因此,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应首先对建设单位和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识别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过程中结算价款控制的薄弱环节,如结算严重超预算、合同价未做出说明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现场签证管理不规范;设计变更未履行变更程序等。
其次,审计人员在基本情况了解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实施方案。
4.取得建设单位(被审计单位)书面承诺。
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开始实施时,审计机构应要求建设单位做出书面承诺,可以明确划分审计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明确审计范围,预防审计风险,一旦审计风险成为现实,也可减少审计赔偿损失。
5.保持审计的独立性。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诉讼案件都是审计人员屈从于某种压力,失去了审计的独立性,出具不真实的审计报告,使审计风险转化为现实的审计损失。
失去审计的独立性,就很难做到客观、公正,难免遭受审计损失。
6.加强审计质量控制。
审计风险防范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和相关职业规范,收集具有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认真严格地编制和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对重大问题实行报告制度,尽可能消除主观因素引起的审计风险。
(二)风险回避法审计人员应尽量回避风险大而自身又无法加以控制的审计项目。
如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混乱、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随意、结算造价审核把关不严、管理人员缺乏正直的品格等。
因为在这些情况下,结算造价出现差错和舞弊的可能性很大,固有风险很高,即使扩大审计测试范围,也难以降低审计风险水平,出现法律纠纷的可能性也就很大。
因此,审计机构在接受委托或安排计划时,应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查评价,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否具备审计的基本条件,否则不可轻易进行审计。
(三)风险转移法审计机构没有专业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配合实施投资项目结算的审计工作,审计机构与社会中介机构签订的协审合同中应划分清楚双方的责任。
例如,在协审合同中约定中介机构负责对项目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并对结算造价的真实性负责等,这就是风险转移,把项目结算审核的风险转嫁到中介机构。
如果日后项目结算价款发生了复议和诉讼,社会中介是要承担责任的。
(四)风险承受法对于不可控的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应提高风险承受能力。
比如建立风险基金制度、办理职业保险。
虽然这些措施不能防范审计风险,但可减少诉讼失败时的经济损失。
审计组织还可聘请法律顾问,对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问题及时同法律顾问商洽,以便采取合理的对策。
引发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风险的因素很多、很复杂,审计风险控制的措施既涉及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也涉及社会各方面。
随着审计事业的发展,审计人员法律责任越突出,审计风险管理就越重要。
(作者单位:新余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