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制度(很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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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

工程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

工程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公司的招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标与投标活动,并不限于特定的工程性质和规模范围。

第三条公司的招标与投标活动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广大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优质、高效的工程项目落地。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与投标的管理体系,确保招标与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和打击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资格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应当健全内部审核、监督和执纪问责机制,对招标与投标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招标与投标活动中所涉及的信息和资料,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披露,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确保招标与投标程序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公司应当积极引导员工树立诚信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强调招标与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第二章招标第八条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当明确招标范围、技术要求、投标截止时间、资格条件、保证金金额等相关事项,并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

第九条公司在招标公告中应当明确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技术方案、报价等相关资料要求,确保投标人都能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与投标。

第十条公司应当设立评标委员会,招聘专业评审人员,对各投标方的技术方案、资质证明、报价等相关资料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客观、独立。

第十一条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不得违反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更改和调整,保障投标人的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经验和信誉,不得接受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第十三条公司在招标评审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最有竞争力和优质的中标单位,确保中标结果公正合理。

第三章投标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并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公司进行工程招标与采购活动的基本流程、责任分配及监督机制,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以及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制度遵循合法性、透明性、竞争性和节约性四大原则,以期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目标。

二、组织架构公司设立专门的招标采购委员会负责整个工程招标与采购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该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的代表组成,确保各环节的专业性和决策的合理性。

三、招标采购流程1. 需求提出: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需求提出采购计划,并详细说明所需物资或服务的规格、数量、预期时间表等。

2. 预算审批:财务部门对提出的采购计划进行成本估算和预算审批,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招标文件准备:法务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共同起草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并对外公布。

4. 投标评审:招标采购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标标准选出最优供应商。

5.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条款,并由授权代表签署正式采购合同。

6. 履行监督: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合同执行过程,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供货或提供服务。

7. 验收结算: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办理结算手续。

四、违规处理与监督对于违反招标采购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公司鼓励员工和供应商举报任何不正当行为,确保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的廉洁透明。

五、信息公开与反馈为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所有重要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都将在公司内网或公告栏公布。

公司还设立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收来自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和改进招标采购工作。

结语:。

【6A文】央企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doc

【6A文】央企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doc

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招标中止转为谈判的项目、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经过批准可以不招标的项目以及其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谈判项目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无4职责4.1党群工作处(审计监察处)(以下简称党群工作处)4.1.1是公司招投标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4.1.2负责检查招投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4.1.3负责监督检查招标项目、必须招标而未招标项目的报批和实施过程;4.1.4负责监督检查招投标工作管理部门、招标机构、招投标或谈判过程的组织及参与人员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情况;4.1.5负责监督检查招投标过程、谈判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4.1.6负责监督检查招标或谈判结果的执行情况;4.1.7负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和意见,并进行调查处4.1.8负责受理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4.2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4.2.1负责对本单位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招标机构、招投标或谈判过程的组织及参与人员的监督检查;4.2.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和意见,并进行上报、调查处理;4.2.3受理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5管理内容5.1监察范围及要求5.1.1监察范围5.1.1.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党群工作处派员对招标或谈判过程进行现场监督:a)公司机关部门直接组织招标或谈判、公司所属单位数额较大投资项目的招标或谈判;b)上级要求监察部门参加现场监督的项目;c)党群工作处认为有必要参加现场监督的项目。

5.1.1.2所属各单位监察部门,参加本单位的招投标项目、谈判项目的监督。

5.1.2监察要求5.1.2.1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应当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防范风险、促进管理,维护企业利益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5.1.2.2监察人员在监督招标或谈判活动中,不参加评标委员会或谈判组,5.1.2.3不参与评分、投票等活动,对接触到的保密文件、资料及有关事项负有保密责任。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文字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文字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文字一、目的和原则本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旨在通过规范招标流程,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高效性,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公司利益。

招标工作应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效率优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在进行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服务外包等涉及一定金额以上的项目时,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的招标活动。

三、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招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同时,成立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招标程序1. 需求分析:项目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招标文件,明确招标项目的需求和技术规格。

2. 审批流程:招标文件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由招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发布。

3. 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应在公司指定媒体或平台上公开发布,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4. 投标准备:供应商根据公告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5. 开标评标: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开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

6. 中标公示:评标结果应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合同签订: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招标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招标过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招标活动中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总结:。

招标采购工作流程细则(实用)

招标采购工作流程细则(实用)

招标(采购)工作流程细则(初稿)目的:依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为了规范化管理**在招标采购和工程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使招标采购工作具有可操作性并有序进行,以达到合规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流程管理办法。

应用范围:合用于**下属控股公司在进行施工类项目申请招标、设备及材料采购、勘察、设计、审计、监理、造价服务及其它服务类项目采购时应该遵守的流程管理办法。

施工类项目:设备材料项目:服务类项目: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类项目;包括重要设备(含医疗设备器械等)、材料、家具等货物的采购;包括勘察、设计、审计、监理、造价服务、检测、评估及其它服务类项目的采购。

合用对象:**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指**、公司及工程项目筹建处等单位)。

第一条组织管理1.1 **设立管理部门“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采中心”),负责**系统内的所有项目招标工作和集中采购工作;1.2 **系统内各公司须指定专门部门、人员与**总部“招标采购中心”对接日常工作;1.3 各公司总经理或者院长对本单位申请的招标采购项目负总责,并指定一位主管负责人;1.4 各公司向**总部上报的招标(采购) 项目申请表必须有经办人、主管负责人和各公司总经理或者院长的签名方可上报**总部“招采中心”;1.5 ** “招采中心”在收到各公司提交的招标采购申请表后上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立项;1.6 项目立项后, **招采中心组织后续招标采购工作或者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授权委托各公司组织招标采购工作。

第二条项目立项流程管理2.1 各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应该向** “招采中心”提交“招标(采购)项目申请表”(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表1”),复杂项目可以在“项目申请表”后增加附件说明,必要时要有项目建议书;2.2 ** “招标采购中心”在收到“招标(采购)项目申请表”后,根据项目类别、规模、投资额、重要程度等进行项目评估,并报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立项;2.3 ** “招标采购中心”将根据对项目的评估结果,选择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直接发包);2.4 根据所选择的不同招标方式的程序要求,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后续工作的实施,包括组建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实施招标和评标、公示招标结果、直接或者委托签订合同等工作;2.5 各公司组织项目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接受**疗总部的监督管理,并在实施完成后向**招采中心提交实施情况报告,并接受**总部的审计。

标书部管理规章制度

标书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书部门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标书的质量和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标书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负责人。

第三条标书部门的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确保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公司应给予标书部门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标书部门能够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流程第五条标书部门接到招标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招标文件的研究和解读,明确招标要求、标准和评分办法。

第六条标书部门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

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优势,确保标书的针对性和竞争力。

第七条标书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标书,并确保标书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八条标书部门在提交标书后,应密切关注招标进展,做好与招标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标书部门在得知中标结果后,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后续工作。

三、人员管理第十条标书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标书制作经验和项目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部门工作。

第十一条标书部门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标书编制和项目管理的工作。

第十二条标书部门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第十三条标书部门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四、质量控制第十四条标书部门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标书的质量和符合性。

第十五条标书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审核岗位,对编制的标书进行审核,确保标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标书部门在编制标书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公司的资源和信息,确保标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十七条标书部门应定期对中标项目进行跟踪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中标率和项目执行能力。

五、保密管理第十八条标书部门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对招标文件、标书内容和其他敏感信息进行保密。

第十九条标书部门应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内容和责任。

第二十条标书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公司公开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公开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公开招标管理制度
任何一份有效的管理制度都应当明确其目的和适用范围。

在本范本中,我们将重点阐述公
开招标流程、参与方的责任与义务、以及违规处理等核心内容。

一、招标公告的发布
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公司需在合适的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这些平台可能
包括公司的官方网站、行业相关网站或是指定的公共信息栏。

公告应详细包含项目概况、
资质要求、报名时间及方式等信息。

二、投标文件的准备与提交
意向投标人根据公告要求准备相应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公司。

所有的投标
文件必须是密封的,以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三、评标过程
公司将组建专门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评标过程中,委员会
将依据事先制定的评分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选出最符合要求的投标者。

四、中标通知与合同签订
评标结束后,公司应及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并与其签订合同。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节点。

五、监督与违规处理
为保证整个招标过程的正当性,公司应设立监督机制,对招标活动进行全程监控。

一旦发
现违规行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六、信息公开与反馈
招标结果应公布于众,接受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同时,公司应设立反馈渠道,鼓励参
与者就招标过程中的任何疑问或不满提出意见。

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规范工作实用

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规范工作实用

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规范工作实用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二O一四年九月目录景安矿业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安矿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建设招标评标活动,保证景安矿业有限公司招标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加强对招标评标、商务谈判、定标及合同执行等经济活动的控制及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利益,保证招标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及各部委、省市招标相关法规和配套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遵照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透明的原则,编制而成。

第二章工作目标及适用范围第二条制定本办法的目标是:清晰规范,降低成本,资源最佳,效率最优,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本办法所适用的主体为:总公司及其所有全资、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本办法适用的客体为:概、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如下招标项目:(一)矿产的地质勘查、地质调查及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二)工程测量、工程设计及工程咨询项目;(三)矿业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等建设项目:1、采矿、井建、选矿等建设工程;2、办公区、生活区、厂房等建设工程;3、供水、供电建设工程;4、工艺管道、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建设工程;5、道路施工建设工程;6、尾矿库建设工程;7、水源地、水利工程等建设工程;8、其他建设工程。

(四)设备、材料的采购项目;(五)工程监理项目;(六)其他专业咨询服务项目;(七)其他经董事会批准需要招标的项目。

第三章招标权限及招标管理机构第四条招标权限及地域划分。

(一)概、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在公司矿部招标;(二)概、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由绵竹总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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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是招投标工作的一些范文,各人或公司可以跟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简单的进行一些修改并可利用。

希望对你们有些帮助。

针对一些公司关手招投标工作时出现的一些错误及不当之处,我对招投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作以下一些说明。

很实用,本人多年招投标工作的精华。

X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3)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3)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4)第四部分招标申请 (5)第五部分招标文件 (6)第六部分招标程序 (8)第七部分招标纪律 (14)第八部分其它 (15)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第四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一、《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其他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工程部、采购部、审监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等。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组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审监部负责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第六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涉及部门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工程项目工程部工程部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办公用品总经办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需求部门采购部工程部、财务部审监部原辅材料、固定资产、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知识产权、技术开发研发中心研发中心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服务、咨询等需求部门需求部门行政部、财务部等审监部二、申请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申请书,参与招标工作;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资料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负责组织安排招标小组会务,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负责招标档案的建立、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五、审监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核,招标、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其中,法务专员的主要职能:参与制作招标文件和资质预审,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六、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能:负责招标活动法律事项和法律风险管控。

第四部分招标申请第七条招标申请部门提交《招标申请书》。

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计划的需要,会同技术部门按URS要求,制作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实施计划和实施地点、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拟采用的招标方式等。

二、招标申请书由申请部门负责人进行内容审核(是否符合URS ),签字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报审监部备案。

三、招标申请书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经办部门牵头组织招标事宜。

第八条招标的二种方式一、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确定实行公开招标。

二、无法满足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由招标小组确定邀请招标。

即根据申请部门及其提供的调查资料,选定一定数量的业内知名企业作为邀请投标单位,该单位数量应按工程量或采购量的规模而定。

如选一家单位中标,则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由招标申请部门、技术部门及法务律师共同起草、编制,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发布。

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其中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指标等),商务标(企业资质、信誉、业绩、工期、质量、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等)部分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编制。

招标文件的基本内容包括:(一)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试剂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工程材料、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检验标准的方法、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三)工程设计、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名称、地点、内容和范围、需要提交的成果资料、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四)工程施工的发包:名称、地点、发包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开完工时间、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五)其他服务的委托:名称、内容、规格、时间、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六)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如资质、资信、业绩等)。

(七)招标投标的时间安排和原则(发标、答疑、投标、开标、议标(包括评标标准,标准应量化)、评标、定标等)。

(八)投标保证金、签约保证金的数额、交纳和返还。

(九)合同版本。

工程招标内容还要详细说明工程名称、地址、项目所建地理位置、环境、、用地范围、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情况及投标报价等要求,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内容还应符合按“甲供及暂定材料设备采购、包装、运输、装卸、验收、保管、发放管理程序”的要求。

第十条招标文件的发出与修改所有招标文件经招标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方能对外发出,招标文件发出后未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不得修改或终止。

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修改招标文件后,应在开标会议前3日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六部分招标程序第十一条招标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执行:一、起草招标申请书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按URS要求,起草《招标申请书》,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招标公告报批与公示招标申请书审批通过后,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法务律师共同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报招标小组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

如投标邀请书则不需。

公司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如需要);如委托其他机构代理招标事宜,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资格预审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要求在十日内向经办部门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5.产品名目、技术、质量标准(含规格、型号、参数、颜色、功能等);6.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复印件);7.国家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8.使用说明、安装指导、调试及服务承诺;9.供货保障措施;10.近期销售客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报价及清单。

经办部门应汇总意向单位的资质资料,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投标人应该为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包括代理商或经销商(特殊情况除外)。

对拟通过资质初审的重点企业要一一进行用户访谈(电话或现场)或实地调研,出具《资质初审意见书》(见附件),报法务专员复核。

法务专员对《资质初审意见书》中通过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内容复核,再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抽查,将《资质初审复核意见》报审监部审查。

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备案的,经办部门将评审结果向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备案三日内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经办部门向资格预审通过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

四、编制及发出招标文件经办部门会同技术部门、法务专员,根据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如需要)。

审定的招标文件确需变更时,须经国家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如需要),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

经办部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并注明需返还的技术资料的具体发放情况。

发放的招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领取人的签字。

需要缴纳保证金的,由经办部门出具交款通知单,投标人持交款通知单到财务部缴款,再将第三联交回,完成交款程序。

核准以上款项的交纳以财务部的收据为准,投标单位的转账单、汇票等要统一换成财务部的收据。

根据国家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五、踏勘现场和用户调研经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用户调研,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如需要)。

六、招标答疑经办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招标答疑文件,发放答疑文件并存档。

七、投标文件的收集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如需要),逾期公司不予接收,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应将要求的投标文件盖章密封(密封处需盖章),并派专人(须有授权委托书)送至招标文件规定的部门,相关部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出具加盖公司章的收文凭证(见附件),做好记录、妥善保存,开标前不得自行开封。

如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后如需修改、补充,只能在截止时间前修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递交。

补充、修改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补充、修改的内容造成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废标,不再参与后续开标、议标。

经办部门负责收集的投标文件,要逐一登记,签字确认。

八、开标招标工作小组在开标前依照国家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及名单。

开标前3日,由经办部门发出开标会议通知,通知公司参与开标的部门和人员,告知开标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或授权的人员主持召开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相关人员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公开按程序进行。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九、评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先对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中的技术方案、产品技术资料、实施计划等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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