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众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众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众管理制度一、设立目的为了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社区秩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社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所有公共区域和设施,对居民的行为、生活环境等进行管理。
三、公共区域管理1.社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公共绿地、道路、停车场、楼道、楼梯等,居民在这些区域内的行为必须遵守社区管理规定。
2.居民在公共区域内不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违规停放车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禁止在公共区域内随意搭建货架、张贴广告、乱涂乱画等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被清除,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设施管理1.社区内的设施包括电梯、水、电、燃气、供暖等设施,居民需爱护设施,不得随意破坏或私接私拉。
2.居民如发现设施有问题或故障,应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协助物业人员进行处理。
3.居民在使用设施时需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不得私自改动设施或擅自接入,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五、生活环境管理1.居民需保持卫生,不得在室内外乱倒垃圾、乱扔烟头、乱吐痰等行为,不得私自动用水、电、燃气等资源。
2.社区内不得有违规喂养宠物、饲养家禽及放养鱼类等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被清除,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居民需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清洁工作,定期参加卫生保洁活动,保持社区周边环境整洁。
六、居民行为管理1.居民在社区内不得有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辱骂他人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2.禁止在社区内进行赌博、卖淫、吸毒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3.居民不得在社区内私设违法犯罪活动场所,如发现将立即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规行为,物业管理部门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用公共设施等。
2.对社区内积极参与卫生保洁活动、遵守社区管理规定的居民,物业管理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3.物业管理部门将定期对社区内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居民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管理流程1.居民对于社区内的问题可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物业管理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进行处理。
公共物业管理制度

公共物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物业管理工作,实现公共物业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权益,特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共物业,是指供多户共同使用、共同维护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道路、绿化带、停车场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小区、商业综合体等各类集体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公共物业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弘扬团结互助、和谐相处的管理理念。
第五条社区、小区、商业综合体等各类集体共有建筑物应当建立相应的物业管理机构,并定期对其进行管理评估。
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保障公共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居民应当服从物业管理机构的管理,自觉遵守公共物业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八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不得干扰公共物业管理秩序。
第二章公共物业管理机构第九条公共物业管理机构是指依法负责公共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或单位,主要包括以下职能部门:(一)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机构履行职责。
(二)物业管理处:专门从事公共物业管理工作的机构,承担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保洁、保安等任务。
(三)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委托合同或其他形式与业主签订管理协议,承担公共物业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十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合法经营,确保公共物业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定期培训,提升员工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公共物业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居民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为居民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物业公众制度

物业公众制度物业公众制度是指针对社区或小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在保障居民权益和社区和谐稳定的基础上,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物业公众制度对于整个社区和小区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促进物业服务的质量提升,增强居民的满意度和信任感,同时也能够有效维护社区和谐和稳定。
一、物业公众制度的制定参与物业公众制度的制定需要广泛征集居民和物业公司的意见,建立一个有代表性的制度起草小组。
制度起草小组需要由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代表等各方参与,确保制定的物业公众制度符合社区和小区的实际情况。
同时,在制定物业公众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注重信息的透明和公开,可以通过社区公告、业主委员会群发等途径让居民及时获知和参与。
二、物业公众制度内容和要求1、服务标准和责任在制定物业公众制度时,需要明确物业服务的标准和责任。
例如,在服务质量方面,可以规定在特定时间内解决居民的服务请求,在设施设备维护方面,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定期检查公共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作。
此外,在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面,也需要规定其管理责任和后果,要求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2、物业费用和收支管理物业费用是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制定物业公众制度需要规定独立收支管理制度,确保物业管理和运营费用的公正、透明、规范。
在制定物业费用收取方式和标准时,需要遵循公正、公平和公开的要求,确保物业服务费用透明清晰,若业主对物业费用存在异议,则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反映并协商解决。
3、公共场所使用和维护管理物业管理涉及很多公共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如公共车位、公共绿地、电梯等。
制定物业公众制度需要规定公共场所的使用和维护管理要求,例如要求居民遵守公共场所的使用规则,禁止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同时制定罚则和处罚程序,保障公共场所的良好管理和维护。
4、服务投诉和处理居民在物业服务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满,制定物业公众制度需要规定服务投诉和处理流程。
要求物业公司在设立服务投诉热线,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问题,同时也需要制定相应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维护业主的权利和利益。
物业公众制度管理样本

物业公众制度公众制度:1.业主条约2.住户手册及装修规范3.小区精神文明建设条约4.消防管理要求5.商业网点管理要求6.暂住人员管理要求7.出租房屋管理制度一、 xx小区业主条约为加强xx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正当权益,保障物业安全和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共建标志性、园林式住宅区,同意签署本条约,并共同遵守。
一、业主权利、义务业主是指房地产全部权人(一)权利:1、依法享受所拥有物业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权利;3、有权按相关要求进行室内装饰装修;4、在入住时依法检验房屋室内工程、设施质量,对不合格有权要求整改;5、有权依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所属物业管理范围市政公用设施情况,提议物业管理企业立即组织修缮;6、有权参与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议表决权;7、有权就物业管理相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质询,并得到回复;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要求期限定时公布物业管理收支帐目;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提议、意见或批评;10、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其它维修责任人负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强制维修养护,按要求分摊费用。
(二)义务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要求;2、实施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决议、决定;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整齐、美观、通畅及公用设施完好;4、按要求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5、业主如需进行住宅装饰装修,必需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企业审查同意后,向物业管理企业缴交装饰装修押金、管理费、工本费等方可按要求施工。
装修期间应随时接收管理人员装修巡查,如有追加工程应提前申报,违章工程应立即停止,并限期恢复原状,负担所以造成经济和工期损失。
物业公共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便民的原则,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以下公共服务:(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清洁、保洁、秩序维护、消防、安防等日常服务;(三)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投诉处理;(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活动组织与协调;(五)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物业服务。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以下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一)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物业服务标准;(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物业服务进行检查,确保服务质量符合标准;(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情况。
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六条物业服务费用由以下部分组成:(一)物业管理费;(二)公共能耗费;(三)专项维修资金;(四)其他费用。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物业管理费按物业建筑面积和收费标准收取;(二)公共能耗费按实际消耗和收费标准收取;(三)专项维修资金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收取;(四)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和收费标准收取。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收取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二)合理合法;(三)专款专用;(四)定期公示。
第四章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确保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以下公共秩序维护制度:(一)门禁制度;(二)巡逻制度;(三)消防、安防设施设备检查制度;(四)投诉处理制度;(五)应急处理制度。
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

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强调业主、住户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沟 通与协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制度建立的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
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强调信息 公开透明,让业主和住户了解物 业管理费的用途和去向,提高公 众的信任度。
共同参与原则
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鼓励业主 、住户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 小区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 良好氛围。
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
xx年xx月xx日
目录
Hale Waihona Puke • 引言 • 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的基础理论 • 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 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的实践分析 • 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的问题与挑战 • 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的优化建议 • 结论
01
引言
定义和重要性
定义
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是指政府、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及物 业使用人等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对住宅物业管理中的公共事务 、公共决策、公共利益等进行共同协商、审议、监督和处置 的活动。
05
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的问题与挑战
制度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01
公众参与程度低
目前,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的公众参与程度相对较低,居民对物业
管理的参与意识和参与度不够。
02
信息不对称
在住宅物业公众管理制度实践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业主和
物业公司之间的信息交流不畅通,容易导致误解和纠纷。
03
管理混乱
加强物业管理的监管力度
政府监管
加强政府对物业管理的监管力度,建立物业管理监督机制,对物业服务质量 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业主自治
鼓励业主参与物业管理,发挥业主自治的作用,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和约 束,提高物业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物业小区公众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公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维护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区公众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化带、停车场、垃圾处理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
第三条物业公司是小区公众管理的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小区内公共区域的管理职责,并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居民应当遵守小区公众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的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
第五条应当遵循“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规范与人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居民的意见和需求,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完善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区公众管理应当秉持“服务至上、责任为先”的理念,确保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七条物业公司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
第八条居民应当支持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小区事务,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和秩序。
第二章小区内公共设施及场地的管理第九条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及场地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带、健身器材、游乐设施等,属于小区的公共资源,居民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
第十条居民在使用公共设施及场地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进行破坏或滥用,确保设施长久使用。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公共设施及场地进行检查维护,如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公共设施及场地的开放时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考虑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居民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当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公共设施及场地进行巡查管理,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第三章小区内安全防范第十四条小区内安全是小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小区内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巡逻监控,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
物业 公众管理制度

物业公众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行业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优质的物业管理能够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居民的基本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物业公共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物业管理的背景与意义1. 市场化背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的居民区和商业综合体涌现,物业管理行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市场化的竞争机制推动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但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管理混乱、难以维护居民权益等。
2. 意义建立科学合理的物业公共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居民利益,促进社区和谐,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物业公共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治化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管理职责。
2. 公平公正原则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居民,提供公平的服务,并在决策和管理中充分考虑居民的利益。
3. 透明化原则公开管理信息,接受居民监督,让居民了解管理情况,参与管理决策。
4. 民主化原则尊重居民意愿,积极开展居民自治和居民自治,积极听取居民意见,建立民主决策机制。
5. 服务化原则以满足居民需求为核心,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6. 效率化原则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实现管理效率。
四、物业公共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管理范围明确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建筑物维护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日常维修管理等内容。
2. 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架构,包括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等;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3. 服务标准制定一系列服务标准,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等,确保服务符合居民需求。
4. 维修保养建立健全的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包括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响应时限、维修人员资质等,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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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众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汇锦庄园小区的综合管理,为住户营造一个整洁、舒适、方便、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全国城市住宅小区管理实行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哈尔滨卓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对会汇锦庄园小区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
凡入住本小区的居民、单位,必须向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物业管理规约》。
敬请广大业主及各单位、物业使用人能够真诚地合作配合,共同维护汇锦庄园小区的良好秩序和整洁优美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一、业主精神文明公约为共同创建文明小区,使住户享有一个幽雅、宁静、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居住环境,特制订业主公约,共同遵守。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市民公约,做一个模范守法的市民。
2、实行计划生育、不超生、逃生、不早婚早育。
3、积极做好进度工作,不贩毒、吸毒,不聚众赌博及提供场所嫖娼。
4、遵守小区一切规章制度,按期交纳管理费用。
5、严禁收藏或拥有任何危险品(如枪支弹药)和毒品,以确保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安全。
6、将文明,搞卫生、树立社会公德。
不乱堆、乱丢垃圾和杂物;不乱涂、乱画、乱贴;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
7、按户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确保小区完整、美观、舒适、安全。
8、保持幽雅、宁静的良好环境,不高声喧哗,不播放高音喇叭及产生噪音污染的行为。
9、邻里之间互助团结、互相帮助,遇可疑情况及时与小区警卫室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发生。
二、户外对讲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户外对讲系统是物业管理公司为住户服务的重要通讯设施之一。
为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内容如下:1、工作人员操作对讲系统,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非本公司工作人员擅自操作本系统,我物业管理人员有权维护对讲系统,并婉言作好谢绝、规劝工作。
3、我物业工作人员操作本系统时,应态度和蔼、礼貌问答;按压数字键动作要轻,勿用力过猛,否则将致使按键无法复位或复位错误,影响系统的正常操作。
4、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离岗,如确因急事必须离岗,应委托专人代为管理,同时,告知代管人操作方法。
5、工作人员如发现多奖系统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报告管理处,有管理处负责派人进行维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小区出入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小区(大厦)的公共秩序和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1、各业主(社用人)应认真填写《业主入住登记表》。
2、小区公共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辖区派出所和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有权对违反本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3、小区实行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办法,即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外来人员凭出入证、身份证登记进入。
4、业主和使用人不得携带过大过重非公用的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小区。
5、为保障业主(使用人)利益,要保管好居室内贵重物品。
凡非用户携带手提箱,包装箱等大件物品出小区大门,必须凭业主签字书,保安人员方可放行。
6、业主(使用人)有在责任关好自家及公用电子防盗门,并保证有关治安报警设施的完成有效使用,并承担相应事故的责任和处罚。
7、业主(使用人)应遵守《哈尔滨市外来人口管理办法》,要按规定申报登记外来暂住户口,不得留居三无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主(使用人)自负。
业主(使用人)有权拒绝不持证,不佩带工作牌人员的盘查和私入民宅的要求。
8、小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不得损毁、移动、阻碍指示标志与设施。
四、用电管理规定1、本小区(大厦)各用户用电全部实行一户一表制,室外公用电计量后统一分摊结算。
2、业主(使用人)对原设计电路不得擅自拆改,要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
如确需要变更的应向小区(大厦)物业管理处咨询,并由申请管理处指派电工进行指导,以维护供电设施的可靠性,保证安全用电。
3、业主(使用人)欲安装如空调等或特别用电,必须夏管内管理处提出咨询申请,并接受家奴指导,以免造成超符合坏电路,空调机安装必须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
4、电路出现故障应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检查维修,不能私自触碰公共配电设施,尤其是在停电时不得私自作业造成公共电器设施损坏,应负全部经济责任;造成人身事故的,有行为人负责。
5、业主(使用人)户内线路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6、偷用公共电将按规定严格处罚,由此造成的经济及人身损害由行为人负责。
7、公共部位照明,电梯运行用电,将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分摊。
五、用水管理规定1、本小区(大厦)实行二次供水系统供给住户一户一表制。
2、业主(使用人)不得对设计安装的用水表随意改动,如确需改装增建的,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3、公共管道井不得擅自打开以及私自安装管子入内。
4、业主(使用人)不得有意破坏水表等计量仪表及公共管理,蓄意破坏或不通过水表用水,按偷水处理。
5、业主(使用人)要按月及时交纳水费,不得拖欠。
6、公共水路出现故障,要通知管理处去维修,不得擅自拆除、维修、否则由此造成公共设施损坏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7、要维修通过他人房屋的公共管道或其他业主管道时,其房屋业主(使用人)有义务提供方便。
对因装修或其他原因造成上述维修阻塞时,管理处有权拆除,恢复管道畅通。
六、停车场管理规定小区停车场包括地下停车场和露天停车场。
为确保安全,规范停车秩序,为住户提供良好的车辆管理服务,特制订本规定:1、停车场实行24小时日夜值班,车辆可以随时存放。
2、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统一收费地下车库为固定停车位,车主按期到物业公司交纳停车费,领取“停车证”。
露天停车场临时停车费由车管员收取并出具收据。
3、车辆停放必须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指挥,临时停车存放的车辆进入停车场是,注意前后左右的安全,在规定的位置停放。
地下停车库车辆停放实行定位定号存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必须锁好车门,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5、停车场内不得修理、清洗车辆,保证车位整洁。
6、禁止载有毒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7、车辆入库时,车辆管理人员应对车辆外观进行观察,如有破损应将车号、进入时间、缺陷特征作记录,即面告知车主让其签名。
七、消防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关大业主(使用人)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哈尔滨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1、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小区管理处应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定和上级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规者,整改火险隐患;(4)监护明火作业;(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连好的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情况状态下的疏散方案;(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备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2、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3、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入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4、业主(使用人)严禁在小区内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5、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
6、小区(大厦)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烧香火报纸、织物、纤维、塑料制品、苯制品及其他废物品,烟头及火屑余灰要及时熄灭,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7、业主(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后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8、需要进行燃烧或明火作业时,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专人监护下,方可操作。
9、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打电话119报警,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迅速离开住所;住户及其他人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10、根据市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报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处理:(1)占用或封堵防区、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2)封闭或损坏消防标志,消防设备、设施的;(3)已具备使用管道燃气条件,还继续使用钢瓶装的液化石油气的;(4)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5)未经许可擅自改动燃气管道的;(6)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并分别情况,包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1)未办理消防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2)不按规定培植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标志;(3)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的;(4)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明火作业的;(5)烧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12、各主(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处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如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行使权的,分别情况,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治安管理规定(一)、遵守有关法令、法规,保障小区居民生活秩序安全。
(二)、维持交通秩序,保障小区道路畅通,外来车辆按区域划分停车。
(三)、对在小区内公共场所晾衣物,在公共楼梯间、通道、平台堆放杂物,饲养家禽,保安人员应当予以权阻、制止。
(四)、发现盗窃及时与派出所联系,保护现场。
(五)、下列属于防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属于治安管理范围:1、未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2、在小区道路、人行道上施工,3、移动标志物等行为;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商业用房,5、损坏他人财物。
6、非法携带、存放枪械及弹药,非法储存、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害物品几管制刀具。
7、擅自撬开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快件、等信涵。
8、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9、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0、在小区内乱倒装潢垃圾、生活垃圾及从楼上往下扔杂物。
11、利用住宅、商业用房进行非法活动。
12、故意损坏公共设备设施。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小区有关规定和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九、电梯使用管理规定1、进入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乱扔杂物。
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游戏玩耍。
儿童乘梯应由大人陪同。
3、不允许用客乘电梯运物品、垃圾等,如遇特别需要,应报管理处同意并派专人监督使用。
4、不允许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报管理处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有专人护送方可装运。
5、不允许开启电梯顶部的安全窗和安全门来装运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