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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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聊城大学学生手册

2022级聊城大学学生手册

2022级聊城大学学生手册
一、第一部分《教育法规》
1.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二.第二部分《学生教育管理》
1.聊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2.聊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3.聊城大学学生文明公约
4.聊城大学学生行为规范
三.第三部分《奖励与资助》
1.聊城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
2.聊城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3.关于下发《聊城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管理规定》等文件通知
4.关于印发《聊城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5.关于印发《聊城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6.聊城大学学生劳动实践课管理规定(修订)
7.聊城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
8.聊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四.第四部分《学业与就业管理》
1.聊城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2.聊城大学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3.聊城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
4.聊城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5.聊城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
6.聊城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7.聊城大学选拔教师教育类本科专业学生实施办法(试行)
8.聊城大学学生专业分流与调整办法(暂行)
9.聊城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
10.聊城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11.聊城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12.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说明
五.第五部分《生活常识》
1.安全交通篇
2.防火灾篇
3.防盗窃篇
4.防诈骗篇。

聊城大学爱心银行无息贷款业务实施办法

聊城大学爱心银行无息贷款业务实施办法

聊城大学“爱心银行”无息贷款业务实施办法为充分体现服务宗旨,进一步完善学生服务体系,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联合校资助管理中心成立“爱心银行”,开展短期贷款业务。

通过“爱心银行”窗口办理无息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突发事件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解决学生临时性经济困难。

一、“爱心银行”的部门设置(一)在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设立“爱心银行”贷款窗口。

负责学生贷款咨询、接收学生申请、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管理发放贷款资金。

(二)成立“爱心银行”贷款机构。

设立贷款审核调查部,对申请学生的困难情况和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在学生《申请审批表》上填写审核调查意见;成立财务放款部,负责资金的管理发放回收。

二、资金的来源“爱心银行”资金的来源主要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是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助;二是学校师生自愿无息存钱到“爱心银行”;三是从全校的困难经费中提取部分资金。

2014年首批资金20万元,由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三、资金的接收和管理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爱心银行”经费的筹集,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四、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一)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在校期间突然出现经济困难,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没有其它经济支持渠道。

(三)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大学最后一学年不得申请。

五、申请贷款额度期限贷款金额需根据学生经济困难的情况进行申请,一般不超过1000元,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学期。

六、贷款办理程序(一)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聊城大学爱心银行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学院负责学生资助的辅导员老师对学生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签章,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字。

(三)贷款审核调查部对学生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签署核查意见。

(四)校资助管理中心填写审核意见。

(五)“爱心银行”财务会计部发放贷款、做好登记,并负责贷款回收。

七、贷款说明通过“爱心银行”开展贷款业务,主要是用来解决学生燃眉之急。

(样表)聊城大学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样表)聊城大学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聊城大学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证明
(样表,仅供参考)山东省聊城市市东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张华杰同学系我校文学院新闻系新闻学专业20 08级普通全日制学生(通过普通高考统一录取),通过认定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

该生学号为2008202088,学制4年,正常毕业时间是20 12 年7 月,身份证号是372501************ 。

2010-2011学年学校学费3600 元、住宿费1000 元,没有获得2010-2011学年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2010-201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所在学院(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聊城大学文学院聊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经办人:于寒联系人:杨庆实、郝凤
联系电话:0635-8238578 联系电话:0635-8239608、8239610 2010年7月8日 2010年7月10日
备注:
一、本证明由聊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制定,供在校生(含外省籍学生)回生源地办理2010-201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使用。

二、本证明一式一份,经学院核实盖章、学校审核后,学生凭此证明,以及其它申请材料到生源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07.12.8聊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聊大校发[2007]128号)

07.12.8聊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聊大校发[2007]128号)

聊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聊大校发【2007】1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我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系)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认定机构与职能第四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第五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认定具体的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六条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与推荐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其中非学生干部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认定评议小组成员总人数的30%。

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第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期间,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时组建指导巡查小组,指导和检查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

第三章认定标准与条件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学生(普困生)、困难学生(贫困生)和特殊困难学生(特困生)三档。

(一)一般困难学生(普困生):家庭受灾,家庭成员因疾病或父母因无固定经济收入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且无其他经济来源,无力供养学生,无力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家庭生活困难,生活来源较低或不稳定的学生;学生本人在校消费少于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7年聊城市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人均170元)。

聊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人员会议要点.doc

聊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人员会议要点.doc

聊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人员会议要点(2006年第1期总第12期)时间:2006年5月17日(周三)下午4 点30分地点:东校区办公楼B座201室要点:一、关于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巡回督察、督办机制的通知(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巡回督察、督办机制的通知(教财厅[2006] 3号),内容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中央部门(单位)所属高等学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工作,各级政府、各高等学校和有关金融机构积极推动,狠抓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的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局面发生了显著变化。

但同时也存在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地方、高校发放额度仍然偏低等问题。

为督促各地、各高校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按新政策、新机制运行的工作,同时,指导和帮助各地、各高校加强对新机制实施前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4月起,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巡回督察、督办机制。

为确保巡回督察、督办机制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督察、督办内容(一)全面督察各地推进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的情况1.检查各地在推进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过程中,当地政府及教育、银行、银监会、财政等部门的组织、协调情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经办银行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措施;2.督促各地进一步巩固已有工作成果,推动已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高校加快贷款审批和发放速度;督促各地尚未确定经办银行的高校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并尽快开展工作;3.检查各地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情况;4.督促各地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抓紧与承办银行续签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和银校合作工作持续、稳定发展;5.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和对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宣传工作;6.检查各地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毕业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情况;7.对国家开发银行在河南、山西、青海等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

我国高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对策

我国高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对策

属 综 合 性 大 学 ,在 校 本 专 科 学 生 2 0 0 发生休 学 出国 、退学等 学籍 变动时 , 6 0
贷款 办法 .部 属院校 由 中央财政贴 息 ,
多 人 研 究 生 2 0 多人 。 通 过 新 生 问 卷 及 时 将 信 息 反 馈 给 银 行 并 协 助 银 行 督 地 方 院 校 由地 方 财 政 贴 息 。但 地 方 财 政 00
P A TC IC S I 实务探讨 R C IE D S U SON I
我国高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 存在的问题 与改革对策
■ 谷书平
1 9 年 开 始 国 家 推 行 了 由政 府 主 9 9 贷 奖 助 . 补 减 资 助 工 作 体 国 家 助学 贷 款 属 于 信 用贷 款 无 论 导 、 银 行 实 施 .高 等 学 校 参 与 的 国 家 助 系 。学 校 相 继 与 中国 农 业 银 行 、 聊城 市 是 银 行 还 是 高 等 学 校 ,逐 一 追 讨 已 毕 业 学 贷 款 政 策 。 高 等 学 校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是 城 市 信 用 合 作 社 、国 家开 发 银 行 合 作 ,
用金 融 手 段 完 善 我 国 高 等 学 校 资 助 政 策 学 贷 款 .贷 款 金 额 累 计 近 8 0 万 元 。 00
体 系 加大对 高等学校 家庭经济 困难学
同 时 .学校 制定 下发 了 《 城 大 拖 欠 还 款 的现 象 。据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聊
生 资 助 力 度 所 采取 的 一 项 重 大 措 施 是 学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实 施 意 见 》 等 一 系 列 文 中心 网的资料 显示 .有 近2 % 的贷 款毕 0
3% o

聊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会议要点

聊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会议要点

聊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会议要点(2006年第6期总第17期)时间:2006年12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点地点:东校区办公楼B座502会议室主持人:孙建华(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参加人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会议要点:一、通报(一)有关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推荐材料上报情况:截止11月29日上午11点,由十八个学院按时上报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推荐材料,其中前三名学院是化学化工学院、教育技术传播学院、政法学院。

其它四个学院文学院、理工学院、汽车学院、建工学院没有按时上报。

(二)有关优秀贫困学生事迹征集材料报送情况:由十七个学院按时上报优秀贫困学生事迹材料,其中艺术学院、教育技术传播学院上报较早。

其它五个学院后备学院、农学院、体育学院、政法学院、社会体育部没有按时上报。

(三)有关十二月份国家助学贷款月报表上报情况:有政法、外语、计算机、教育科学、体育、生命科学、数学科学、历史、化学化工、汽车交通等十个学院上报十二月份国家助学贷款月报表,其它九个学院没有上报(不含社体、建工学院、后备军官学院)。

二、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一)有关2007届毕业生贷款工作:1、自2007年元月起至2007年6月,2007届毕业生(第一、二批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原则上不得再办理有关助学贷款申请、划拨手续。

各经办社不再接受审批办理。

2、根据学校工作实际,2007届贷款毕业生展期办理等手续,待2007年5月初(‚五一‛假期)学校统一办理。

3、利用2007年寒假,各学院加强2007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

(二)有关第三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1、学校不再发放申请样本(各学院可参考‚学工在线‛中‘助学贷款’栏样本)。

2、学校统一编排的‚证明编号‛,书面版由安冰老师负责发放(另发)。

各学院可自行索取电子版,并注意保存申请学生的相关基本信息。

聊城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2011级(含2011级)以后的学生)

聊城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2011级(含2011级)以后的学生)

聊城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聊大校发[2011]12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勤奋实践、勇于创新、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学校学生奖学金分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两类。

综合奖学金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学校校长奖学金、英才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设专业学习奖学金、学术科研奖学金、专业技能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等。

第四条学校积极争取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捐助设立学生奖(助)学金。

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争取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捐助设立本学院学生奖(助)学金。

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评定由各单位负责,相关材料报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评定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标准与比例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第七条省政府奖学金由山东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校按照上级规定,择优评选推荐。

第八条校长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出众的学业成绩,突出的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生。

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次评选2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

第九条英才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能力强、并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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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资助工作
简报
2009年第7期(总第15期)
聊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印2009年8月31日聊城大学组织优秀贫困生赴创业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为了解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了解社会就业需求情况,加深在校家庭经济贫困大学生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本领,7月中旬,聊城大学组织十余名优秀贫困生赴山东阳谷景阳冈酒厂、山东新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贫困生创业基地进行社会实践及参观、学习活动,校企双方就贫困生创业基地的建设及学生实践分别举行了交流。

景阳冈酒厂有关负责人同学校考察人员进行了座谈,分别就聊城大学优秀贫困大学生到酒厂进行实践、实习、创业活动和选拔优秀学生留厂就业等长期合作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随后,重点介绍了企业建设及发展情况,并带领考察人员参观了生产车间,并详细介绍了酿酒工艺流程。

考察结束后,学生将跟随景阳冈酒厂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为期两周的社会实践活动。

山东新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主要负责人主要就国家对民营企业的大力扶持以及艰苦的创业历程和发展前景等作了详细的介绍,就民营企业对人才的渴求以及大学生在民营企业的发展、创业等进行了详细分析。

聊城大学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大学生事务中心主任唐玉琴就此次活动的意义及要求提出几点意见,她指出,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对我国改革开放30余年来的伟大历史成就的感性认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为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而刻苦学习的动力。

要求将活动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提高实践能力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业相结合。

此外,相关学院分管领导就学生实践活动期间的安全等情况提出要求。

此项活动为贫困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接受锻炼、提高将来就业创业能力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聊城大学组织优秀特困学生参观莱芜革命烈士纪念馆
为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7月15日,聊城大学组织十余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走进莱芜革命烈士纪念馆,进行革命教育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学习和体验中国共产党人为了中华民族的解放和民族独立,前仆后继、奋勇斗争的革命精神,并重温了入党誓词。

莱芜革命烈士纪念馆,是目前全省规模较大、规格最高的革命烈士纪念馆,更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精神文明教育的基地。

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全体参观人员观看了纪念馆的各个展厅,展厅以图文、实物生动再现了“南征北战”、“围城打援”、“临沂南线阻击战”、“刘邓大军牵制战”等脍炙人口的战斗经过和抗战军民生死与共的鱼水深情,详实了解了我军英勇无畏的作战精神及舍生忘死支前模范的感人事迹。

那些英雄们用过的武器、染有鲜血的战旗和激烈紧张的战斗画面无不触动着大学生的心灵,使其在精神上受到了一次革命教育的洗礼。

在烈士纪念碑下,面对党旗,全体人员郑重地重温了入党誓词。

同学们纷纷表示,在平时工作、学习中,更会以生为本,以爱为源,无私奉献,履行好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通过这次难忘的红色之旅,让我再次接受了一次良好的革命传统教育。

我深刻感受到了革命的艰辛,更感受到了我们现在生活的来之不易,在今后的成长中,我将更加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为时代发展和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聊城大学2007-200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外国语学院2006级学生刘晓璐同学参观后感慨地说。

乔丙武为全省新上岗辅导员做资助实践与理论研究报告会7月26日,受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的邀请,我校学生工作部(处)长、学生资
助管理中心主任乔丙武在威海职业学院,为参加省高校第十二期辅导员岗前培训班的全体辅导员做了题为《新形势下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精彩报告。

乔丙武在报告中指出:温家宝总理连续三年在全国人代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家庭学生的关心和厚爱。

国务院在2007年5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并多次召开了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为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奠定了基础。

乔丙武从国内外贫困生资助体系演变过程的比较、高校贫困生的几个理论问题以及聊城大学贫困生工作的实践探索三个方面为辅导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学校“一个中心、两项保障、三个阶段、四项教育、五种力量、六项措施”的做法得到培训辅导员的高度赞同。

乔丙武的授课深入浅出、诙谐幽默深受大家的欢迎,许多辅导员当场拷了课件,并表示,有机会一定到聊大学习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不断加强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省委高校工委每年暑假都组织举办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培训班,今年是第十二期,共有来自全省82所高校的385名辅导员参加了培训。

学校组织开展暑期勤工助学上岗专项检查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为充分发挥勤工助学作用,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维护学校的安全秩序,保持清洁的校园环境,8月14日至17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及部分学院资助工作专职辅导员分三组对全校勤工助学设岗单位学生上岗情况、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带岗教师考核情况进行了暑期专项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暑期期间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整体上是有序的,学生大都能够按时上岗,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带岗教师尽心指导,认真考勤,对困难学生的生活帮助和思想教育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同时,在检查中,对个
别学生上岗态度不端正、有敷衍现象等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

2009暑期期间,我校在70多个部门设置助学岗位近800个,有效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确保了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聊城大学组织开展资助系统素质拓展培训活动
8月21日至22日,聊城大学举办学生资助系统素质拓展培训班,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人员,教科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学院、生科院、化学化工学院、体育学院的学生资助专职辅导员和优秀贫困生近三十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正式开始前,教练们首先组织学员玩起了“会说话的球”、“绳子摆图形”、“齐眉竿”等游戏,迅速消除了大家的陌生感,也让大家体会到团结协作的重要性。

在教练的安排下,学员们分成了两队,还各自确定了队名、队歌、队徽、队旗、队长。

两队分别被命名为“老A队”和“搏(博)志队”。

在两天的时间里,学员们相互鼓励、齐心协作,顺利开展了信任背摔、空中抓杠、盲人方阵、电车、孤岛求生、天梯、毕业墙等七项素质拓展项目。

学员们在总结时表示,通过参加素质拓展活动,使他们真切感受到信任的重要性,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角色定位,学会了冲破传统的思维定势,更重要的是在实际中体验到团结协作、鼓励支持的重要,认为参加这些素质拓展培训会使自己终身受益。

培训结束后,学生工作部(处)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乔丙武与学员们共同分享了两天来的体会和感受,并观看了活动图片和视频。

他勉励同学们要正确认识困难,善于克服空难(困难),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全面提高自身能力,学会感恩社会、回报社会。

负责本次培训的后备军官学院肖文昌、张延祥两位老师表示,由于准备充分,活动中注重培养学员的感恩意识,加之学员自身素质较高,而素质拓展具有“体验式学习”的优势,培训效果非常好,学员们的意志品质有了很大提高。

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领导
送:党办、校办、有关部门
发: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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