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与流程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使用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确保药品使用的合
理性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临床科室所有医务人员。
三、备用药品定义
备用药品是指临床科室为应对突发情况而设置的、非常规用药
的药品。
四、备用药品管理
1. 临床科室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备用药品种类和数量,
并建立备用药品清单。
2. 备用药品应储存在专用的药品储存区域,并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进行储存。
3. 临床科室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保质期,并及时处理过期或
损坏的备用药品。
4. 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医疗事先告知和知情同意的原则,且仅限专业医务人员操作。
五、备用药品使用
1. 当出现突发情况,需要使用备用药品时,医务人员应按照临床指南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2.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记录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和使用情况,并填写相关的记录表格。
3.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向临床药师报备,以便及时补充和管理备用药品。
六、备用药品监督与评估
1. 临床科室应进行备用药品使用情况的定期评估,以确保备用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备用药品种类和数量,并完善备用药品管理措施。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临床科室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
2. 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使用制度》的内容,如有需要,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临床科室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备用药品1.根据专科疾病特点和需要,确定备用药品种类、基数,包括口服药、注射药、外用药、抢救药和毒麻药等,并在中心药房备案。
2.病区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所有药品依据有效期时限的先后,按“左进右出”、“前出后进”或“上出下进”等原则,依次存放和取用,确保“先进先用,近效期先用”。
4.建立备用药品登记与交接记录本,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及有效期,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药品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
5.病区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抢救药品1.抢救药品由专人请领及保管。
2.抢救药品应在抢救车内做好四定(定种类、定量、定位放置、定期消毒),保证基数,标签清晰,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
3.抢救药品及物品用后及时补充,便于紧急时使用。
4.设有专用清点本,每日清点抢救药品数量、质量及有效期。
5.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
(三)毒麻药品1.毒麻药品存放于专用保险柜中,双人双锁管理,钥匙随身携带。
2.毒麻药可按需保持一定基数,申请的基数量需在医务处和药剂科备案,并进行批号管理。
3.建立专用毒麻药登记本,交接时必须双方当面清点并签全名。
4.医师开具医嘱及毒麻药专用处方,护士遵医嘱用药,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5.毒麻药使用后在毒麻药登记本上记录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日期、时间,并签字。
6.总务护士持专用处方及空安瓿到药房请领,补充基数后在毒麻药登记本上记录并签名。
(四)高警示药品1.高警示药品目录应与国家相关规定更新同步。
2.高警示药品应专柜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警示药品存放处有醒目标识牌,提醒专业技术人员注意。
4.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确保按“先进先用,近效期先用。
”(五)贵重药品管理1.贵重药应单独存放并加锁保存。
2.每班清点交接。
3.患者停药后及时退回药房。
(六)病区备用药品存放要求1.备用药品分类存放,药柜保持清洁、整齐、干燥2.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静脉用药与口药、肠内营养液分开放置;外观相似、药名相近的药品分开放置;同种药品但不同规格的分开放置。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
一.备用药品的管理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医务处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审批。
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二.备用药品的登记各科室/病区的备用药品目录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目录、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医务处、药学部、护理部、病区。
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需要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应建立温湿度记录本,每天10:00、16:00两次记录温湿度。
三.备用药品的储存备用药品应摆放于抢救车(箱)内,每种药品均有固定位置、固定数量,,便于取放及应急使用。
所有药品必须按照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
所有药品的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内容有:药品名称、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药品的摆放应按有效期的顺序,以确保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
四.备用药品的效期管理药品的有效期应标示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涂改等情况时,不得使用。
对开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剂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药品使用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五.备用药品的使用药品使用按先产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
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4、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一、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病区备用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品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促进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区备用药是指为方便临床工作,预防某些情况(如夜班期间)因取药不及时影响患者及时用药而日常储存在病区的药品。
三、病区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由各病区根据各自诊疗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研究确定,但须经护理部、药学部审批备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允许在病区备用;医院统一备用的急救药品不得重复备用。
确因特殊诊疗需要备用以上药品的,须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四、病区备用药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药库领取,药品金额作为病区支出。
已经领用的备用药品不能退库。
五、病区备用药的管理责任人为各病区护士长,指定护士管理科室备用药品,明确职责,每天对科室备用药品数量进行交接,并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上。
日常管理工作接受药学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备用药的管理:1.备用药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日常领药混放。
2.有满足药品储存的基本条件,存放药品的区域(包括冰箱)应有规范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3.二类精神药品专柜(带锁),高警示药品专柜储存,贴有专用警示标识。
需要冷藏的高警示药品应在冰箱的单独隔断存放,存放区域贴专用警示标识,且不得存放其他药品。
4.有保证“近期先用”的措施。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不得出现过期药品。
5.有备用药补充的规定,保证备用药品的及时补充,数量准确。
6.备用药品的使用、补充要进行登记,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特殊情况下备注。
7.备用药出现过期失效或破损时,可填写申请,重新从药库补领。
已过期失效的药品交药学部统一处理。
七、药学部建立《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药师每月下临床检查备用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将存在的问题登记在《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上,并及时汇总并反馈给药学部和护理部,持续改进。
八、备用药品的品种、数量需要调整时应重新申请、备案。
临床备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备用药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临床备用药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临床用药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临床科室,涉及备用药的管理、使用、调剂等环节。
3. 本制度内容包括备用药的分类、管理、使用要求、监督检查等方面。
二、备用药的分类1. 根据备用药物的性质、用途和特点,将备用药分为紧急备用药和常规备用药两类。
2. 紧急备用药是指用于抢救、急救等医疗急救情况下迅速救治患者的药物,包括心肺复苏药、抗过敏药、神经系统急救用药等。
3. 常规备用药是指在临床工作中常用到的备用药,一般用于慢性疾病的治疗、术后护理等。
如抗生素、镇痛药、抗生素等。
三、备用药的管理1. 医院设立备用药库,由专人负责备用药的管理工作。
2. 辅助药学人员对备用药进行分类、登记、标识,并根据不同的药物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程。
3. 定期对备用药进行调剂、盘点、整理和清理工作,确保备用药的数量、品质和有效期的符合要求。
4. 严格执行备用药的采购制度,保证备用药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且符合相关药品质量管理标准。
四、备用药的使用要求1. 临床医生在使用备用药时应严格按照临床需要和医疗制度的规定,慎重选择备用药,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
2. 在使用备用药时,医生应注意药物的适宜用法用量,避免不当使用导致不良反应或药物滥用等问题。
3. 对于紧急备用药的使用,医生应掌握使用时机和方法,迅速进行药物救治,争取最大救治效果。
4. 在备用药使用过程中,医生要及时记录药物名称、用量、患者身份信息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备用药的监督检查1. 医院要建立备用药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档案和记录,每月定期对备用药的库存、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和检查。
2. 监督检查工作由医院药学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对备用药的库存量、有效期、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于备用药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要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管理意识和使用技能,确保备用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引言:备用药品是指在患者发生突发状况或手术中遇到意外情况时,为保证患者安全和确保手术顺利进行而准备的药品。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旨在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一、备用药品的选用1.备用药品的种类应根据科室的临床特点、手术类型、病情和医疗设备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备用药品应包括常规使用的急救药品、抢救用药、术中特殊需要的药品等。
2.备用药品应根据药物有效期和储存条件进行合理选择,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
3.备用药品的数量应根据科室工作量和患者数量进行科学估算,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充足。
二、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1.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药物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2.备用药品的储存应符合药物储存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干净的地方,避免日晒和潮湿。
3.备用药品的库存量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储存情况。
三、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1.备用药品应专人管理,责任明确,库存信息实时更新。
2.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科室主管医师批准,并填写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做好用药追溯。
3.备用药品一旦使用,应立即按照规定程序补充库存,确保备用药品的有效供应。
4.备用药品的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使用过期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四、备用药品的检查与评估1.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包括药品的储存、有效期和数量等。
2.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并及时调整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3.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科室的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
五、备用药品的培训和质量监控1.科室应定期开展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备用药品的质量监控要求科室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对备用药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结论:。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1. 备用药品的管理(1)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医务处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审批。
(3)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4)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使用。
2. 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剂科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学部门、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产地、批号等一致。
(2)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日期、数量,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3. 备用药品的储存(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要求药盒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2)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剂科备案或到药剂科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醉药品除外)。
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
备用基数每日交接班,必须交点清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必须退回药剂科,不得擅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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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批号管理制度与程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麻、精药品的规范化管理,在入库、出库、使用时进行批号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双人验收,并认真核对生产批号。
填写完整的入库登记,并标明生产批号,以便跟踪、查对。
在储存期间,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批号相符。
二、麻、精药品出库要认真核对出库药品的批号,并认真填写出库单。
三、麻、精药品使用处方专册登记、(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时,确保与发出药品批号一致,并由专人负责计数。
科备用药品一览表
年月日
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
药库凭明细表办理出库手续。
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
附表:补充必备药品一览表年月日
科主任:护士长:
领用备用药品审批表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用药品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所用,必须妥善严格管理,保证做到随用随上,不能延误抢救应用。
一、急救药品要有专车专柜存放,要有固定地点。
二、急救药品要有清晰的药品目录。
三、急救药品要齐全,以满足临床抢救病人的需要。
四、急救药品要由专人管理,实行急救药品日交接制和周核对制。
每日交接,
五、每周检查一次,并在急救药品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登记签名。
六、急救车内急救要的存放要由相对固定的放置位置,以便紧急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七、急救药品要注意防潮防晒,要放置在通风、干燥、避光处。
八、要专人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清点,对用过的药品要及时补充。
对近效期管理内的药品要及时采取预警,及时处置超过有效期、标记模糊的急救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