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保险经营
第十章 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

5、保险合作社 由一些对某种风险具有同一保障要求的人,
自愿集股设立的保险组织。 特点: ➢ 保险合作社是由社员共同出资入股设立的 ➢ 只有保险合作社的社员才能作为保险合作社的被
保险人,但是社员也可以不与保险合作社建立保 险关系 ➢ 保险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仅局限于合作社的社员 ➢ 保险合作社采取固定保险费制
3、垄断竞争模式 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是指在保险市场中,
大小保险公司并存,少数大保险公司在市场上取 得垄断地位。
4、寡头垄断模式 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是指在一个保险市
场上,只存在少数相互竞争的保险公司。
五、保险市场的一般组织形式
1、 国营保险组织 由国家或政府投资设立的保险经营组织。
2、 私营保险组织 由私人投资设立的保险经营组织。
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自己设立的保险法人 组织,是保险业所特有的公司组织形式。
特点: 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 相互保险公司是一种非盈利型公司 相互保险公司组织机构类似于股份公司
4、相互保险社 同一行业的人员,为了应付自然灾害或意
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自愿结合起来的集体组 织。
特征: ➢ 参加相互保险社的成员之间互相提供保险 ➢ 相互保险社无股本 ➢ 相互保险社保险费采取事后分摊制 ➢ 相互保险社的最高管理机构是社员选举出来
从保险市场上愿意并且有能力购买的保险商品数 量。 ➢ 保险市场需求——在特定时间内,在不同费率 水平上,消费者保险需求的集合形成了保 险市场 需求。
(2)存在风险下的期望效用与保险购买决策 一般来讲,效用就是从经济商品中获得的满足程 度。效用函数描述了特定的财富水平和与之相对 应的满足程度之间的关系。风险规避的效用函数
代表投保时的期望效用。
魏华林《保险学》(第3版)配套题库【课后习题】第十章~第十二章 【圣才出品】

第十章保险经营导论一、概念题1.逆选择答:逆选择是指那些有较大风险的投保人试图以平均的保险费率购买保险。
逆选择意味着投保人没有按照应支付的公平费率去转移自己的风险损失。
如患有高血压病的人按照平均费率选择投保人寿保险;居住在低洼地的居民按照平均费率选择投保洪水保险。
这样一来,某个更容易遭受损失的投保人购买了保险而无需支付超过平均费率的保险费,保险人就成了逆选择的牺牲品。
保险人控制逆选择的方法是对不符合承保条件者不予承保,或者有条件地承保。
2.风险分散答:风险分散是指由多个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共同分担某一风险责任。
保险人在承保了大量的风险后,如果所承保的风险在某段期间或某个区域内过于集中,一旦发生较大的风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企业偿付能力不足,从而损害被保险人利益,也威胁着自身的生存发展。
因此,保险人除了对风险进行有选择的承保外,还要遵循风险分散的原则,尽可能地将已承保的风险加以分散,以确保保险经营的稳定。
保险人对风险的分散一般采用核保时的分散和承保后的分散两种手段。
3.投保答:投保亦称“要保”,是指对保险标的(人身、财产、责任或权益)具有保险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投保人一般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投保单。
投保单常由保险人提供,具有统一的格式。
主要内容包括: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名称及存放地点;投保的险别;保险期限;保险价值及保险金额等。
投保时投保人必须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
4.承保答:承保是指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通过协商,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取得意见一致的过程。
承保是保险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
承保质量如何,关系到保险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经济效益的好坏,同时也是反映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
保险承保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有利于合理分散风险;有利于保险费率的公正;有利于促进被保险人防灾防损。
5.承保能力答:承保能力是指保险人对于一个单独的危险单位所能承担的最高保险责任能力。
第十章 保险经营原则《保险法学》PPT课件

,个人保单质押贷款除外; (七)中国保监会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有关情况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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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资金运用规则的新发展(续)
第二十一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 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 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 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 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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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规则的演变(续) (二)保险资金运用的逐步放松管制
-《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颁布) -《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管理办法》(1999年颁布) -《关于批准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办理债券回购业务的通知》 (1999年颁布) -我国原《保险法》(2002年版)第10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 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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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则源自一、保险资金运用与其监管的重要性- 承保利润与投资利润 - 金融市场上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的地位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规则的演变 (一)早期的严格限制原则
-我国原《保险法》(1995年版)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 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 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金 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中级经济师-保险-第十章人寿保险

中级经济师-保险-第十章人寿保险[单选题]1.人寿保险的保险事故是()。
[2014年真题]A.投保人的死亡或者生存B.投保人的生命或者身体C.被保险人的死亡或者生存D.被保险人的疾病或者(江南博哥)身体伤害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以人(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
[单选题]2.当投保年龄与真实年龄不一致时,对保险合同的履行会有影响。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这种影响的是()。
[2014年真题]A.导致保险合同解除B.导致多交保险费C.导致少交保险费D.导致交费期间延长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年龄误告条款规定了投保人在投保时误报被保险人真实年龄情况下的处理办法:①年龄不实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况。
被保险人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合同为无效合同,保险人可解除保险合同,但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②年龄不实影响保险费及保险金额的情况。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或多于应付保险费,保险金额根据真实年龄进行调整。
[单选题]3.下列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中,涉及保单现金价值的条款是()。
[2014年真题]A.保险费自动垫交条款B.不可抗辩条款C.意外事故死亡条款D.战争除外条款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保险费自动垫交条款规定,投保人未能在宽限期内交付保险费而此时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同时该现金价值足够缴付所欠缴的保费时,除非投保人有反对声明,保险人应自动垫交其所欠的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
[单选题]4.我国《保险法》中所说的复效条款,仅针对因()而导致的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2013年真题]A.投保人未交续期保险费B.代理人越权代理C.合同约定事项D.投保人未及时办理保单变更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复效条款规定,人寿保险因欠交保费而中止效力,投保人可以在两年内申请保单复效。
导致保险单失效的原因是不同的,本条款所指的复效仅针对因投保人欠交保险费而导致的失效,由其他原因引起的失效不属于复效条款的适用范围。
第10章-保险精算(保险学原理-上财)

保险控制循环对保险公司的利润贡献
如何才能成为合格的精算师
第一种以欧洲大部分国家和拉美国家为代表,一般只要 在大学取得相应的学位后,在实务领域有一定工作经验后即 可由精算职业组织认可其为精算师;
(1)活过60岁; (2)在10年内死亡; (3)在50岁死亡。
生命表的种类
国民生命表和经验生命表 男性生命表和女性生命表 年金生命表和寿险生命表 选择生命表和终极生命表
生命表的编制
步骤1、粗死亡率的估计:这个过程包括数据收集和 死亡率的初步估计。
步骤2、死亡率曲线的修匀和附加安全幅度:上一步 骤估计得到的死亡率还不能消除异常波动,仅是粗死亡 率。应当按某种标准对粗死亡曲线进行修正,这个过程 称为修匀。修匀后的曲线消除了异常波动的现象,但还 没有消除正常的随机波动现象,要消除这种现象可以采 用在修匀的死亡率上附加安全幅度的方法。
保险公司精算控制循环的各个环节
经验监控:在这个环节,精算师要明确经验监控的 重要性,以及它与精算控制系统其余部分的关连;研究 如何在一系列不同的环境中分析经验数据;能通过寿险 公司的赔付率和投资业绩;非寿险公司的赔付率、风险 暴露、保单分析;及养老金计划的投资业绩、工资变化、 衰减因子等分析各自的发展过程;掌握经验数据的分析 结果如何能影响到最初的参数设定,使用的模型以及其 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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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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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 第十章人寿保险

第十章人寿保险1、1693年,天文学家哈雷用科学方法精确地计算出各年龄人口的死亡率,编制出世界上第一份()。
[2008年真题]A.年金现值表B.生命表C.生存率表D.依死亡率而变化的费率表【答案】B【解析】保险人使用的生命表,是根据保险行业在多年业务实践中承保的数以万计的被保险人的生命资料编制的。
世界上第一张生命表由英国天文学家哈雷于1693年编制。
2、人寿保险的保险事故是()。
[2008年真题]A.投保人的死亡或者生存B.投保人的生命或者身体C.被保险人的死亡或者生存D.被保险人的疾病或者身体伤害【答案】C【解析】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者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
3、在期缴保费的人寿保险中,保险人在各年度均收取数额相等的保险费,把投保人应在若干年负担的保险费总额,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平均分摊于各个年度的保费称之为 ( )。
[2008年真题]A.自然保险费B.均衡保险费C.纯保险费D.总保险费【答案】B【解析】人寿保险的保费亦即保单的价格,一般采用的是均衡保费制,即保险人向投保人每年收取相同数额的保费。
4、人寿保险业务中产生最早、也是最简单的一个险种是()。
[2008年真题]A.死亡保险B.两全保险C.生存保险D.分红保险【答案】A【解析】定期死亡保险简称“定期寿险”,是人寿保险业务中产生最早也是最简单的一个险种。
5、以下条款中,()在我国《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
[2008年真题]A.保费自动垫缴条款B.保单转让条款C.保单贷款条款D.宽限期条款【答案】D【解析】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保险交费的宽限期是60天。
魏华林保险学第4版考研真题和答案

魏华林保险学第4版考研真题和答案魏华林《保险学》(第4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章节题库】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选择题二、判断题三、名词解释四、简答题五、论述题六、计算题七、案例题第二部分章节题库第一章风险与保险第二章保险的性质与功能第三章保险合同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五章保险形态的分类第六章财产损失保险第七章责任保险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九章再保险第十章保险经营导论第十一章保险单设计第十二章保险精算第十三章保险基金及其运用第十四章保险经营效益第十五章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第十六章保险市场营销第十七章保险经营风险及其防范第十八章保险监管理论概述第十九章保险监管制度第二十章保险监管内容第二十一章保险监管国际化•试看部分内容考研真题精选一、选择题1在发生()的情形下,按照分摊原则来处理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研]A.共同保险B.重复保险C.原保险D.再保险【答案】B查看答案【解析】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在同一保险时期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对重复保险的保险财产损失,要按照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在所有保险人之间分摊损失。
2若干非保险业的大规模企业或企业集团为节省费用及承保自己所拥有的风险单位,而投资设立的附属保险机构,称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研]A.自我保险B.商业保险C.专属保险D.自付额保险【答案】A查看答案【解析】自我保险公司是指由母公司设立下属子公司专门从事本集团内部的保险业务。
自保公司由母公司紧密控制,其主要业务对象即被保险人为母公司。
3参加保险是对付风险的一种方法,适用于()的风险。
[浙江工商大学2016研]A.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大B.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大C.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小D.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小【答案】B查看答案【解析】对付风险的方法有四种:避免、自留、预防和转嫁。
其中,避免适用于某种风险的特征是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大;自留适用于某种风险的特征是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小或者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小;预防适用于某种风险的特征是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小;转嫁适用于某种风险的特征是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大。
第十章 再保险

3、对保险人管理上的作用
(二)宏观作用
1、对保险业的作用 2、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利益
6
第二节 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一、比例再保险
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留额和 接受公司分保额的再保险方式。
(一)成数再保险
1、成数再保险概述 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 约定的分保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A 50 000 500 0 50 000 100% 500 0 B 500 000 5 000 10 000 100 000 20% 1 000 2 000 C 2 000 000 20 000 20 000 100 000 5% 1 000 1 000 D 2 500 000 25 000 100 000 100 000 4% 1 000 4 000
31
第三节 再保险安排
三、预约再保险
(一)概念和特点
介于临时再保险和合约再保险之间的一种再 保险安排。 特点:
对分出公司具有灵活性,对接受公司具有强制性 手续简单,节省时间 接受公司对业务的质量不易掌握 业务的稳定性一般较差 32
1. 2. 3. 4.
第三节 再保险安排
(二)运用
通常作为合约再保险的补充
33
的成数再保险合同,合同规定每一艘船的最 高限额为1000万美元,分出公司自留20%, 分出80%,则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对于责任和 保费的分配及赔款的分摊如下表:
9
成数分保计算表
总额100% 自留20%
单位:万美元
船 名
分出80%
保险 金额
200
保 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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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保险经营
一、判断题
1.寿险中,体重是与健康有关的风险因素之一。
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超重偏轻的被保险人都将交纳更多的保费。
()
2.团体成员流动率越低,说明人员变化越少,风险越稳定。
()
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尽到保证条款中的义务,就算它不是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近因,保险人仍然不承担保险责任。
()
4.确定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真正原因是判定损失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的前提条件。
()
5.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人在完成赔款计算并将赔款汇付给被保险人后,不能代替被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
二、选择题
1.()不是保险经营中必须承保大量同质风险的原因。
A.积累雄厚的保险基金 B.进行风险选择
C.发挥大数法则的作用 D.实现规模经营
2.对保险标的的选择与对“人”的选择一致的保险是()。
A.财产保险 B.人身保险
C.责任保险 D.信用保险
3.()是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按规定的各自比例共同承担保险责任。
A.保证条款 B.共同保险
C.免赔额 D.无赔款优待
4.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其索赔时效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5.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其索赔时效为()。
A.3年 B.4年
C.5年 D.7年
三、简答题
1.财产保险业务在审核时,核保人通常要考虑哪些因素?
2.简述续保的优点及其注意事项。
3.简释保险理赔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4.概述财产保险理赔的一般程序。
四、案例分析
许黄年/台湾国泰人寿保险公司案
原告:许黄年
被告:台湾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跟公司
原告诉称:
被告业务员廖管森在1967年4月初来到原告住所,劝原告为被保险人郑许美丽向被告投保人寿保险,当时原告只是答应可以考虑。
同月中旬,廖管森又和被告城东展业处股东蔡萧于来原告家劝说,当时原告的丈夫许火土也在场,他把被保险人曾于1966年11月下旬在台大医院开刀切肠的经过进行告知,并且声明,被告应向该医院详细调查,可保则保。
同月下旬,廖、蔡两人邀请被保险人到被告医务室,由被告委托医生朱上达检查身体,进行x 光照射,并通过电话询问被保险人的情况。
原告丈夫仍将上述情况告知,再郑重声明应向台大医院详细调查,可保则保。
同年5月1日,蔡、廖两人通知,被保险人的体检已经全部通过,被告愿意承保,保险金额15万元,原告为投保人及受益人,保险期限30年,开始于1967年5月2日,结束于1997年5月1日,保险费2025元,每年5月2日、11月2日各支付一次,原告随即如数交付。
同月2日原告收到被告开立的021503号收据及寿字第E2137号保险单一张。
不料被保险人在同年8月23日生病,先后在台北市心脏内科医院和新竹南扬外科医院就医,不幸于同年10月17日下午2点30分死亡。
第二天原告立即通知廖管森和蔡萧于,在同月23日委托诉外人罗阿锥备齐一切文件向被告申请领取保险金。
不料被告竟于1967年10月28日通过邮局寄发第19284号存证函通知原告解除合同,推诿声称原告在投保当时,对被告的的书面询问,故意进行不实说明,影响了被告的危险估计而进行了承保。
原告声称,迄今为止没有见到被告所说的书面询问,不实说明到底指什么?被告经营人寿保险业务,被保险人在规定年限内死亡,依法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所以提起本诉。
被告辩称
原告在1967年5月2日以郑许美丽为被保险人向被告公司投保30年长寿保险,金额
15万元,受益人为原告,只缴了一期保险费就于同年10月17日死亡,被告怀疑原告投机取巧。
经被告向台大医院调查发现,被保险人在投保半年前已被诊断为“乙字状结肠癌”并领取过诊断书,这说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经知道患有不治之症,如果向被告公司如实告知,保险合同绝对无法成立,于是在被告公司进行书面询问时,只是轻淡描写地说:“五、六月前在台大做过手术,肠出血住院,三星期后痊愈”,并称“一般状况良好”,而对于有无患过“癌”一项答“无”。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故意进行隐晦虚假的陈述,被告依保险法第60条解除合同,拒付保险金,并无不妥。
另外,原告与被保险人虽属母女,但被保险人已于1963年与诉外人郑德南结婚,与投保人并没有共同生活,所以没有家属关系,也没有保险法第16条第二、三、四各款所列的关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没有可保利益的保险合同,自始无效或由被告公司解除而失效。
原告对失效的保险合同请求给付保险金,没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