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第一节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1、直流系统的运行:1.1直流母线由浮充硅整流装置和蓄电池供电。
蓄电池组正常在浮充方式下运行。
直流母线装设绝缘监测装置和监控装置。
1.2充电装置为1用1备方式。
1.3正常运行时浮充装置电源取自厂用400V保安I段和W段,充电机输入开关1Q1在合,各充电模块交流输入插头插好、交流开关在合闸位、直流输出插头插好、均流控制插头插好,充电机输出开关1Q2 在合闸位供直流母线运行,直流母线联络开关1Q3、2Q3在合闸位,蓄电池与直流母线联络开关Q5在合闸位。
1.4直流母线上各路电源开关按需要投入。
1.5直流系统的一般规定:1.5.1直流母线电压保持在230-235V之间。
1.5.2直流系统对地绝缘电阻应用500V摇表测量,其值不小于1M Q,不允许测相间绝缘。
不能用摇表测充电机的绝缘。
1.5.3热工直流电源的停、送电由热工联系。
1.5.4蓄电池充、放电操作及维护。
1.6充电模块,具有均衡充电、浮充电两种充电功能。
1.6.1蓄电池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和易产生明火的地方。
1.6.2蓄电池可在环境温度为一15°C〜45°C范围内正常工作,适宜工作温度为5C〜45C,蓄电池室内应配备必要的调温、通风设施,保持清洁、干燥。
1.6.3蓄电池组放充电由检修人员负责,电气运行人员负责操作和平时的巡视检查、试验及调整。
1.6.4在蓄电池充电过程中,严禁明火靠近。
在蓄电池上工作,最好使用绝缘工具,如使用金属工具,要特别注意防止造成短路。
1.6.5蓄电池组额定电压为220V,浮充运行时,直流母线电压可允许高于额定电压的3〜5%。
1.6.6当直流母线电压低于198±2V时,直流母线欠压报警。
当直流母线电压高于242 + 2V时,直流母线过压报警。
1.6.7当直流系统接地绝缘低于允许值时,绝缘控制装置发接地报警信号,读出接地极性,找到接地回路信号。
1.6.8正常充电时,采用恒压限流充电法,浮充作用的蓄电池充电电压为单体2.30〜2.35V。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一.概述直流系统即Direct Current system, 是为变电所中的高低压设备提供二次电源,因此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设备。
为了保证直流负荷的可靠供电及接地故障迅速选择均采用双电源供电,各直流配出线分段运行。
1.装置特点:正常运行时两套直流系统并联运行,每套直流系统主要由高频开关电源充电机(N+1备份)以及铅酸免维护电池组构成,每套直流系统既可独立运行,又可并联运行。
2.直流装置在运行时,可以进行以下的工作方式:2.1 1#直流系统⇨1#直流母线2.2 2#直流系统⇨2#直流母线2.3 1#2#直流母线并联运行⇨合闸母线、控制母线直流输出电源二.操作1.操作前检查1.1柜内所有空气断路器均设在“OFF”,即断开位置。
1.2交流输入设备,柜体前门上“1GP”或“2GP”(常用交流电源或备用交流电源)指示灯亮。
1.3将柜内“1K”(常用交流电源开关)或“11K”(备用交流电源开关)于“ON”位置。
2. 投入运行2.1将1#直流系统柜内“K4”(电池组隔离开关)于“ON”位置,V1电压表显示数值为1#蓄电池组电压,V2电压表显示数值为1段控制母线电压。
2.2将柜内“3K”(充电机开关)于“ON”位置,V1“充电机电压”显示数值即为充电机电压。
此时电池组处于浮充状态,电压为243V。
如果电池组在充电起始阶段处于限流充电状态,电压要低于以上数值。
A1充电机输出电流表应有电流显示,充电初始电流较大,然后逐渐减小,直至接近于零。
2.3将2#直流系统柜内“K4”(电池组隔离开关)于“ON”位置,V1电压表显示数值为2#直流系统的1#蓄电池组电压,V2电压表显示数值为2#直流系统的1段控制母线电压。
2.4将柜内“23K”(充电机开关)于“ON”位置,V1“充电机电压”显示数值即为2#直流系统充电机电压。
K8可以将一段和二段母线进行联络。
2.5将柜内K5(1段直流电源馈出总投开关)和K25(2段直流电源馈出总投开关)于“ON”位置。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概述直流系统是一种电力输送系统,其能够将大功率直流电能通过极远距离的传输,实现大范围能源互联互通。
在直流系统运行中,为了保证其稳定而高效地运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运行规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直流系统的运行规程。
运行规程1. 直流线路运行规程1.1 直流电能输送的方向应符合现行规定。
并应根据系统容量、线路参数、送电距离及技术经济手段,确定直流电流、直流电压和线路组成。
1.2 直流输电线路应按照现行电力标准进行设计,线路的选点、线路安装、装置与设备的架设和安装、电缆隧道等应满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3 直流线路电流、电压等技术经济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掌握直流电压、直流电压调节。
1.4 直流线路中采用的地面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公用事业基础设施设计规范,地下电缆敷设要求地质勘察和电缆通道设计符合设计要求。
1.5 直流孤岛将会招致稳定的故障,因此,必须确保系统连接到本地交流电网或其他电网,以使直流系统正常运行。
2. 直流换流站运行规程2.1 直流换流站的建设应符合现行电力规划和建设标准要求。
站内设备及设施应按现行电力设备安装验收管理条例进行验收。
2.2 直流换流站放置的场地应在距离中性采样开关小于2km的范围内选取平整、不易发生灾害等级的地点。
直流换流站场地应根据现行租赁地、征地、绿化及管理制度进行使用和管理。
2.3 直流换流站电气设备应遵守设计标准及现行电气设备安装验收管理条例。
并按照电气设备计划和验收计划进行检测。
2.4 负责直流换流站运行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及时排查隐患,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直流负荷运行规程3.1 直流负荷板需要符合设计规定、均衡电流分布,以保证负荷板的长期稳定运行。
3.2 直流负荷板的电流、电压、温度等参数应进行准确监测,并及时报警或予以处理。
3.3 直流负荷板的运行应注意及时清洗、查漏,防止漏电、漏水、漏氢等情况的出现。
结论直流系统是一种高效、稳定的电力输送系统,但在运行过程中仍需严格遵守一系列运行规程,以确保其正常、安全的运行,保障电力能源的稳定供给。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直流系统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直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直流输电系统的运行及其有关人员。
第三条直流系统的运行应当在直流系统调度掌控中心统一调度下进行。
第四条直流系统的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规定。
第五条直流系统的运行,应当遵守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的原则。
若显现安全事故,应当对目标进行组织、处置及追溯分析,确保仿佛安全事故不再发生。
第二章直流系统及装置的安全和稳定性评估第六条直流系统调度掌控中心应当定期进行直流系统、装置的安全、稳定性评估。
评估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第七条各级电力部门应当适时出台与直流系统的安全稳定性评估有关的技术规范及措施,以确保直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条直流系统调度掌控中心应当对直流输电线路、变电站、直流设备、直流终端设备的性能及运行进行监视和检测。
并对显现的异常情况适时订立应对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第三章直流系统日常运行第九条直流系统的调度掌控应当依照计划布置和调配电力资源,以时出电、保电、质电、稳电为原则,布置和调配电力资源以充足市场需求。
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报告,并报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直流系统的电压、频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等参数应当监视,假如发觉某一参数显现异常,应当立刻对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直流系统的输电线路及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如发觉绝缘情形不佳的设备应适时处理,确保直流系统的安全牢靠运行。
第十二条直流系统的输电线路、变电站、直流设备、直流终端设备的运行维护应当适时进行。
应当定期进行巡察和维护,如发觉线路、设备显现故障和不安全现象时,应当立刻进行维护和修理和处理。
第四章直流系统应急处理第十三条直流系统调度掌控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定期演练。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气力调配程序、应急交接程序、应急信息报告程序等内容。
直流系统运行规定。载至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定6.32.2.1 直流系统的并列原则1)待并列的两电源的极性相同,待并列的两电源电压相等。
2)分别接自不同母线的分支负荷,禁止由负荷侧合环。
3)直流母线发生接地时,不允许与其它直流母线并列运行。
6.32.2.2 正常运行时,直流系统每段母线的微机直流测控装置、绝缘监测装置、蓄电池巡检仪必须投入,并运行正常。
6.32.2.3 当两段直流母线切换时,直流系统的任何操作,不允许对负荷中断供电。
6.32.2.4 正常运行时,必须保证蓄电池有足够的浮充电流,不得用充电装置单独向直流工作母线供电。
6.32.2.5 两段母线并列运行时,两组蓄电池组不得同时投入。
6.32.2.6 运行中不允许两台充电装置并列运行。
6.32.2.7 直流系统工作充电装置短时停运时,可由蓄电池组单独对母线供电。
如果工作充电装置长时间停运时,则应投入母联刀闸由另一段母线供电,并退出已停用的充电装置的蓄电池组。
6.32.2.8 若两段直流母线并列运行,将其中的一套微机绝缘监测仪停用,当直流系统发生接地,两套微机绝缘监测仪可以切换使用。
6.32.3 直流系统运行中的监视、保护报警6.32.3.1 微机直流测控装置报警1)交流电源告警:当交流输入开关故障跳闸,交流缺相或失压,或防雷器失效时告警。
2)整流模块告警:当整流器开关跳闸或整流模块异常时告警。
3)蓄电池组告警:当蓄电池组熔丝熔断或开关跳闸,均充或浮充过压,浮充欠压或放电欠压,或电池单体异常时告警。
4)直流母线告警:当直流母线电压或绝缘电阻越限,硅堆降压单元异常时告警。
5)直流馈线告警:当直流馈线断路器故障跳闸时告警。
6)通信中断告警:当监控模块与下级设备通信中断时告警。
7)直流系统异常总告警:当直流系统发生上述任一告警信号时发出告警。
6.32.3.2高频开关整流模块保护1)输入欠压保护:当输入电压低于300V时,整流器停机,输出为零,当电源恢复正常后,自动恢复运行。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一、前言为加强直流系统的安全管理,提高直流系统的运行效率,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供电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直流输电系统的运行及维护工作。
二、直流系统运行管理职责2.1 直流系统的运行操作职责1.直流系统的值班操作和监控;2.直流系统的开关控制;3.直流电源系统的监督与管理;4.直流系统的数据采集与上报;5.直流系统的故障管理与处理。
2.2 直流系统的质量安全职责1.全面负责直流系统的安全设备的维护;2.按照规定,贯彻执行主管部门的要求;3.纠正直流系统出现的问题,对其他同仁进行例行考核;4.直流系统防护措施的完善与督促;2.3 直流系统的检查管理职责1.直流系统的管理体系与作业流程的评审、改进;2.定期对直流系统的安全设备进行检查;3.对周边环境及工程设备进行风险评估;4.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方案。
2.4 直流系统的维护职责1.直流系统设备的定期巡检和维护;2.定期对电流、电压等参数进行测试;3.编制各种设备的维护手册;4.针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直流系统运行规程3.1 系统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2.操作前应进行备电切换及相应验电操作;3.操作前需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安全;4.操作时应按照操作流程准确操作,不得随意改变;5.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干涉系统操作。
3.2 质量安全规程1.例如火灾、意外爆炸等情况,操作人员需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2.系统设备使用前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3.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4.对于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安排易发生的事故场景模拟训练。
3.3 系统检查规程1.检查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2.检查前需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安全;3.依据检查计划进行检查;4.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上报。
3.4 系统维护规程1.维护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2.操作前应进行备电切换及相应验电操作;3.定期对电流、电压等参数进行测试;4.维护操作前需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安全;5.对于大型设备的维修,需有专业人员参与。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1 正常运行方式1.1 直流系统为单母线分段,正常运行时联络刀闸合入运行。
1.2 直流系统电源由充电硅整流器KGCFA—100/198-360,浮充电硅整流器KGCFA—50/198-360,蓄电池组GF—600组成。
1.3 主合闸电源运行方式:1.3.1 接至Ⅰ段母线的有:a.浮充电硅整流器;b.蓄电池;c.#1机直流润滑油泵;d.#1机出线间;e.6KV配电装置;f.110KV配电装置;g.380V配电装置;h.主控直流试验电源;i.炉控室事故照明;j.输煤380V中央盘;k.主控室事故照明;l.主控室事故照明;m.备用;1.3.2 接至Ⅱ段母线的有:a.充电硅整流器;b.蓄电池;c.#2、3机直流润滑油泵;d.#2机出线间;e.6KV配电装置;f.110KV配电装置;g.380V配电装置;h.事故照明切换屏;i.远动电源;j.净水站380V中央盘;k.#3机603开关合闸电源;l.备用。
1.4 380V配电装置控制电源与合闸合并,其余控制电源可在Ⅰ、Ⅱ段母线上倒换。
1.5 为了尾部端电池不硫化,需要整流器KGV A—5/60向它们定期充电。
1.6 当向蓄电池大充电时,充电硅整流器刀闸打向下,由于尾端电池比前面的蓄电池多通过一项负荷电流,所以在充电过程中应移动充电抽头逐步甩掉尾端电池。
1.7 绝缘电压监查装置:a. 转换开关XK打在“Ⅰ”位置时,可检查Ⅰ段母线绝缘和电压;打在“Ⅱ”位置时,可检查Ⅱ段母线绝缘和电压。
b. 转换开关1XK正常运行时,投在信号位置,当一段母线接地时,切换1XK至“Ⅰ”位置时,测出正母线对地绝缘值,至“Ⅱ”位置,测出负母线对地绝缘值;c. 转换开关CK正常运行时打在“母线”位置。
可测出直流母线电压,打在“+”对地位置,可测出正母线电压,打在“-”对地位置,可测出负母线电压。
1.8 当手动调整蓄电池抽头时,必须将抽头调至相应正确位置,以防直流母线电压中断。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直流系统运行规程1主題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规程规定了公司直流系统的运行管理,操作维护、故障处理等有关事项。
1. 2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运行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对直流系统的运行管理,也可供有关检修人员参考。
2引用标准及參考文献2. 1中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中国经贸委2001-1-1实施。
2.2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福建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2007.12o2.3珠海泰坦公司直流系统相关说明书3直流系统概述3. 1直流系统的作用3. 1.1直流设备是我公司主要辅助设备之一,担负着供给全厂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操作,信号电源及开关的合闸电源,中控室经常照明及机组起励电源。
在0.4KY【、I【段厂用电消失时,供给厂内事故照明。
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即使厂用电中断,也必须保证直流电的稳定、可靠和连续供电。
3.2直流系统的组成3.2.1直流系统主要设备有:蓄电池组、TEP-M20/220-F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单元、TEP-I-G微机控制器单元、TEP-G-E微机型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馈电柜单元。
3.2.2TEP-M20/220-F与TEP-I-G共同组成GZDW微机自控高频开关电源直流系统。
3.2.2.1直流系统其输入交流电源取自继保室动力柜I、II段,设有ATS装置,ATS装置本体上两个空气开关和一个手动/自动切换开关,在正常情况卞,ATS装置手动/自动切换开关在自动位置,交流电源输入I侧空开在合闸,交流电源输入II侧空开在分闸,当I段电源消失时,II段有电源自动合上交流电源输入II侧空开,以保证直流充电装置供电正常。
3.2.2.2自动选择浮充或均充状态对蓄电池进行补充性充电。
3.2.2.3提供直流系统口常小容量负荷。
3.2.3TEP-I-G微机控制器单元3.2. 3.1微机控制单元显示采用人屏幕液晶屏,全中文显示,完成对系统运行参数和工作状态巡检,并对充电机系统进行控制,满足电池对不同充电曲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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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直流系统38.1概述1)任丘热电主厂房#1、#2机组的直流系统采用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生产的直流系统,它由高频电源模块、绝缘检测装置、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直流母线、开关、蓄电池组等部分组成。
2)主厂房220V直流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两段母线间设联络开关。
正常直流母线分段运行,联络开关在分位,每台机组的控制及动力直流负荷均取自这两条母线。
#1、#2机组的直流系统分别独立,且每台机组的直流系统配2台直流充电装置,充电模块采用N+2备用方式,容量为300A/230V。
3)主厂房220V直流系统蓄电池均采用浮充电运行方式,蓄电池均选用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集控直流系统蓄电池型号:GSM-1400,容量为1400 Ah,每台机组2组共4组。
4)集控直流系统#1、#2充电柜上母线和充电柜上蓄电池组开关之间装有闭锁装置,两组开关不能同时合入。
5)每套充电装置装设两路交流电源,可实现交流进线自动切换,正常情况下两路交流输入电源开关均在合位,当一路电源失电时,另一路自动投入。
6)单回路供电的直流负荷,正常情况下不得停电。
7)环网供电的直流负荷,正常情况下应按规定的断开点开环运行。
8)不在同一组母线上的环路供电负荷,不允许在负荷侧合环运行,倒电源操作时,可短时合环运行,但必须要定相正确。
9)对环网供电的直流负荷必须有一个断开点,只有在直流系统倒换时,才可短时并列运行。
10)正常运行时,直流系统充电模块工作在浮充电状态,主要提供经常性负荷工作电源及补偿蓄电池放电损失的电能。
11)当交流电源故障超过十分钟或连续1个月以上(时间可调)浮充时,系统自动启动均充并运行以下自动充电程序:以稳定的充电电流进行稳流充电,当电压逐渐上升到均充电压整定值时,自动转为稳压充电,当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到0.01C10A后延时1小时,转为浮充运行。
12)蓄电池的定期充、放电工作,应由蓄电池维护人员进行,运行值班员配合操作。
38.2技术规范38.2.1蓄电池技术规范38.2.2浮/充电装置技术规范38.3直流系统运行与检查38.3.1直流母线电压正常应保持在232V-234V之间。
38.3.2直流系统对地绝缘电阻用500V摇表测量,不低于1MΩ,不允许测相间绝缘,充电模块不能用摇表测量绝缘。
38.3.3各段直流母线正常由蓄电池组和直流充电装置并列供电;正常蓄电池组处于浮充电方式下运行。
38.3.4两段直流母线并列操作,应检查母线极性正确,电压差不大。
直流系统母线切换方式时,严禁造成母线失电,严禁两组蓄电池长期并列运行。
38.3.6两组直流母线同时有接地现象时,禁止将两组母线并列运行。
38.3.7当某一段的蓄电池组需退出运行时,应首先将该段直流母线与另一组蓄电池并列运行,不允许充电装置单独接带直流负荷。
38.3.8当任一充电模块故障时,可单独退出,但应参考当时直流负荷的大小并保证其他充电模块不过负荷。
38.3.9 直流系统运行中的检查38.3.9.1值班人员应对充电设备和蓄电池组进行检查,出现异常及时联系处理。
38.3.9.2直流充电装置的检查1)室内允许温度范围0~40℃;2)室内应清洁、无杂物、无异味;3)装置及各部接线无过热、振动、噪音,风扇运行正常,4)监控装置无无报警,电源模块无故障信号;5)各表计显示正确,充电电流、电压表指示正常;6)充电装置电源符合运行方式;38.3.9.3直流母线及馈电屏的检查1)系统绝缘良好,无接地指示,母线电压在规定范围。
2)各表计指示正常。
3)直流系统的运行方式正确,直流屏上各开关的位置正确,开关、刀闸等接触良好4)直流系统各部清洁,无漏电、放电、接头无过热现象。
5)微机绝缘监测装置和电池巡检仪运行正常,无异常报警信号;38.3.9.4蓄电池的检查1)蓄电池室内应保持清洁,电池及台架无污垢,室温应保持在25℃为宜。
2)蓄电池室内照明、通风良好,无酸味。
3)各蓄电池无发热和大量冒汽现象。
4)严禁烟火靠近蓄电池室,易燃物品不得携入蓄电池室内。
5)蓄电池室的阀窗应关好,应无漏、进水现象。
6)电池外部完整无破裂、无杂物,各接头连接牢固,无松动、腐蚀、发热现象。
7)极板无弯曲、膨胀、裂开和短路现象,出线桩头无腐蚀。
8)电池监控巡测仪、集中监控仪无异常报警信号。
38.4直流系统的操作38.4.1直流系统启动前检查1)检查各连线无错误。
2)检查设备绝缘良好。
3)新投产或检修后应检查充电柜输出极性与蓄电池极性相同。
4)检查交流输入电源正常。
5)检查充电柜的交流输入开关和直流输出开关在断开位置。
6)检查充电柜内各元件完好,无异味、杂物,外壳接地牢固,盘面上的表针、指示灯、旋钮、按钮、选择开关完好。
7)各熔断器完好,熔丝无熔断。
38.4.2主厂房充电装置启动步序:1)将380V母线侧充电装置电源送电;2)合上充电装置电源交流开关;3)检查220V充电装置交流侧电压表指示正确;4)合上充电装置直流输出开关;5)依次合上各充电模块进线交流电源小开关;6)检查充电电压上升至额定,电流表有指示;38.4.3主厂房充电装置停运步序:1)依次断开各充电模块进线交流电源小开关;2)检查充电电流表无指示;3)拉开充电装置直流输出开关;4)断开充电装置电源交流开关;5)将380V母线侧充电装置电源停电。
38.4.4Ⅰ组蓄电池停电操作:(以#1机Ⅰ组蓄电池为例)1)检查220V直流系统Ⅰ、Ⅱ两段母线绝缘良好,禁止在不同极接地时并列;2)调整220V直流系统Ⅰ、Ⅱ两段母线电压相等;3)在220V直流系统Ⅰ、Ⅱ段联络开关两侧验明极性一致;4)合上220V直流系统Ⅰ、Ⅱ两段母线联络开关;5)检查220V直流系统母线电压正常,无异常信号;6)停止220V直流系统#1充电机运行;7)拉开220V直流系统#1充电机开关;8) 拉开220V直流系统Ⅰ组蓄电池出口开关;9)取下220V直流系统Ⅰ组蓄电池组保险;38.4.5 Ⅰ组蓄电池送电操作:(以#1机Ⅰ组蓄电池为例)1)查220V直流系统Ⅰ组蓄电池回路清洁完好,具备送电条件。
2)查220V直流系统#1充电机开关在断位。
3)查220V直流系统Ⅰ组蓄电池开关在断位4)送上220V直流系统Ⅰ组蓄电池组正、负极保险。
5)将220V直流系统#1充电柜电源送电。
6)开启220V直流系统#1充电柜,调整电压正常7)在220V直流系统#1充电机开关两侧验明极性一致。
8)将220V直流系统#1充电柜开关打至I母位9)合上220V直流系统Ⅰ组蓄电池出口开关10)在220V直流系统Ⅰ组蓄电池上直流Ⅰ母开关两侧验明极性一致。
11)合上220V直流系统Ⅰ组蓄电池上直流Ⅰ母开关12)拉开220V直流系统Ⅰ、Ⅱ母线联络开关38.5异常及事故处理38.5.1直流母线电压异常的处理38.5.1.1检查直流母线查找电压异常原因1)是否因充电装置运行异常引起。
2)是否因开停直流设备引起。
3)表计是否正常。
38.5.1.2若为直流母线充电装置故障或充电装置电源故障,可将该直流母线Ⅰ、Ⅱ母线联络开关合上,停用该充电装置,联系检修处理。
38.5.2直流接地处理:1)检查直流母线正、负对地电压,判断接地极性及接地性质。
2)根据绝缘监视仪的显示寻找接地点。
3)询问机、炉值班员有无设备启动,有无热工工作,如有,即对这些设备的直流回路进行检查。
4)对允许瞬时停电的负荷,可采取分段拉闸,停电拉闸时,应先拉外围,后拉集控设备,先拉不重要的,后拉重要的设备。
5)瞬时停电寻找接地时,应先征得机、炉值班员同意,选热工时须有热人员在场并遵照边选择边恢复的原则,在恢复原运行方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6)对不允许瞬时停电的负荷,应用转移法,将负荷切换至另一直流系统,根据接地信号是否转移判断故障所在。
7)采取上述措施后,接地信号仍未消除,可认为母线接地或蓄电池组接地,征得值长同意后,先将蓄电池停电判断故障,若母线接地可请示领导后再作处理。
8)故障点找出后,应通知所辖设备的检修人员处理,绝缘合格后方可恢复送电。
38.5.3直流母线短路现象:1)警铃响,出现多路“控制回路断线”和“直流母线故障”等光字牌。
2)直流盘有放炮声和放电火花。
处理:1)设法将负荷倒至完好母线运行。
2)退出充电装置、蓄电池组,将故障母线停电,用1211、四氯化碳、CO2或干式灭火器灭火。
3)查明故障直流母线的负荷部分无故障后,将故障直流母线上所带负荷转移至另一直流母线带(注意转带时采用先拉后合的方法,防止转带过程中造成故障扩大)。
4)隔离故障点后恢复母线运行。
38.5.4直流母线电压消失处理:1)将母线所带负荷转移,拉开母线上所有负荷刀闸。
2)停用故障母线上充电装置和蓄电池组。
3)检查蓄电池组、充电装置出口保险是否熔断。
4)如发现有明显故障点,应设法及时隔离,尽快恢复直流母线运行。
5)如未发现明显故障点,测量母线绝缘正常后,可试送一次。
正常后恢复直流系统正常运行方式。
6)若母线故障,联系维护人员处理,故障消除后,尽快恢复直流母线运行。
38.5.5工作充电装置跳闸的处理:1)对装置进行外部检查,若无明显异常情况,可根据其信号指示状况进行处理。
2)若由于电压波动引起过流、过压继电器动作,应复归信号后,重新将装置投入运行。
3)无法处理时,合上直流Ⅰ、Ⅱ母线联络开关由另一段直流母线转带,通知检修处理。
38.5.6在对蓄电池巡视检查中,如发现蓄电池短路,极板生盐,电解液面低电解比重过低等异常现象,应尽快通知蓄电池组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38.5.7蓄电池室着火的处理1)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值长。
2) 将发生火灾或受火灾威胁的蓄电池组出口刀闸拉开,取下蓄电池出口保险。
3) 立即调整充电装置,合上直流母线联络刀闸,维持直流母线电压正常,退出一套充电装置运行。
4) 戴上防毒面具,用CO2、四氯化碳、泡沫灭火器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