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第一节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1、直流系统的运行:1.1直流母线由浮充硅整流装置和蓄电池供电。
蓄电池组正常在浮充方式下运行。
直流母线装设绝缘监测装置和监控装置。
1.2充电装置为1用1备方式。
1.3正常运行时浮充装置电源取自厂用400V保安I段和W段,充电机输入开关1Q1在合,各充电模块交流输入插头插好、交流开关在合闸位、直流输出插头插好、均流控制插头插好,充电机输出开关1Q2 在合闸位供直流母线运行,直流母线联络开关1Q3、2Q3在合闸位,蓄电池与直流母线联络开关Q5在合闸位。
1.4直流母线上各路电源开关按需要投入。
1.5直流系统的一般规定:1.5.1直流母线电压保持在230-235V之间。
1.5.2直流系统对地绝缘电阻应用500V摇表测量,其值不小于1M Q,不允许测相间绝缘。
不能用摇表测充电机的绝缘。
1.5.3热工直流电源的停、送电由热工联系。
1.5.4蓄电池充、放电操作及维护。
1.6充电模块,具有均衡充电、浮充电两种充电功能。
1.6.1蓄电池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和易产生明火的地方。
1.6.2蓄电池可在环境温度为一15°C〜45°C范围内正常工作,适宜工作温度为5C〜45C,蓄电池室内应配备必要的调温、通风设施,保持清洁、干燥。
1.6.3蓄电池组放充电由检修人员负责,电气运行人员负责操作和平时的巡视检查、试验及调整。
1.6.4在蓄电池充电过程中,严禁明火靠近。
在蓄电池上工作,最好使用绝缘工具,如使用金属工具,要特别注意防止造成短路。
1.6.5蓄电池组额定电压为220V,浮充运行时,直流母线电压可允许高于额定电压的3〜5%。
1.6.6当直流母线电压低于198±2V时,直流母线欠压报警。
当直流母线电压高于242 + 2V时,直流母线过压报警。
1.6.7当直流系统接地绝缘低于允许值时,绝缘控制装置发接地报警信号,读出接地极性,找到接地回路信号。
1.6.8正常充电时,采用恒压限流充电法,浮充作用的蓄电池充电电压为单体2.30〜2.35V。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一.概述直流系统即Direct Current system, 是为变电所中的高低压设备提供二次电源,因此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设备。
为了保证直流负荷的可靠供电及接地故障迅速选择均采用双电源供电,各直流配出线分段运行。
1.装置特点:正常运行时两套直流系统并联运行,每套直流系统主要由高频开关电源充电机(N+1备份)以及铅酸免维护电池组构成,每套直流系统既可独立运行,又可并联运行。
2.直流装置在运行时,可以进行以下的工作方式:2.1 1#直流系统⇨1#直流母线2.2 2#直流系统⇨2#直流母线2.3 1#2#直流母线并联运行⇨合闸母线、控制母线直流输出电源二.操作1.操作前检查1.1柜内所有空气断路器均设在“OFF”,即断开位置。
1.2交流输入设备,柜体前门上“1GP”或“2GP”(常用交流电源或备用交流电源)指示灯亮。
1.3将柜内“1K”(常用交流电源开关)或“11K”(备用交流电源开关)于“ON”位置。
2. 投入运行2.1将1#直流系统柜内“K4”(电池组隔离开关)于“ON”位置,V1电压表显示数值为1#蓄电池组电压,V2电压表显示数值为1段控制母线电压。
2.2将柜内“3K”(充电机开关)于“ON”位置,V1“充电机电压”显示数值即为充电机电压。
此时电池组处于浮充状态,电压为243V。
如果电池组在充电起始阶段处于限流充电状态,电压要低于以上数值。
A1充电机输出电流表应有电流显示,充电初始电流较大,然后逐渐减小,直至接近于零。
2.3将2#直流系统柜内“K4”(电池组隔离开关)于“ON”位置,V1电压表显示数值为2#直流系统的1#蓄电池组电压,V2电压表显示数值为2#直流系统的1段控制母线电压。
2.4将柜内“23K”(充电机开关)于“ON”位置,V1“充电机电压”显示数值即为2#直流系统充电机电压。
K8可以将一段和二段母线进行联络。
2.5将柜内K5(1段直流电源馈出总投开关)和K25(2段直流电源馈出总投开关)于“ON”位置。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概述直流系统是一种电力输送系统,其能够将大功率直流电能通过极远距离的传输,实现大范围能源互联互通。
在直流系统运行中,为了保证其稳定而高效地运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运行规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直流系统的运行规程。
运行规程1. 直流线路运行规程1.1 直流电能输送的方向应符合现行规定。
并应根据系统容量、线路参数、送电距离及技术经济手段,确定直流电流、直流电压和线路组成。
1.2 直流输电线路应按照现行电力标准进行设计,线路的选点、线路安装、装置与设备的架设和安装、电缆隧道等应满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3 直流线路电流、电压等技术经济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掌握直流电压、直流电压调节。
1.4 直流线路中采用的地面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公用事业基础设施设计规范,地下电缆敷设要求地质勘察和电缆通道设计符合设计要求。
1.5 直流孤岛将会招致稳定的故障,因此,必须确保系统连接到本地交流电网或其他电网,以使直流系统正常运行。
2. 直流换流站运行规程2.1 直流换流站的建设应符合现行电力规划和建设标准要求。
站内设备及设施应按现行电力设备安装验收管理条例进行验收。
2.2 直流换流站放置的场地应在距离中性采样开关小于2km的范围内选取平整、不易发生灾害等级的地点。
直流换流站场地应根据现行租赁地、征地、绿化及管理制度进行使用和管理。
2.3 直流换流站电气设备应遵守设计标准及现行电气设备安装验收管理条例。
并按照电气设备计划和验收计划进行检测。
2.4 负责直流换流站运行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及时排查隐患,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直流负荷运行规程3.1 直流负荷板需要符合设计规定、均衡电流分布,以保证负荷板的长期稳定运行。
3.2 直流负荷板的电流、电压、温度等参数应进行准确监测,并及时报警或予以处理。
3.3 直流负荷板的运行应注意及时清洗、查漏,防止漏电、漏水、漏氢等情况的出现。
结论直流系统是一种高效、稳定的电力输送系统,但在运行过程中仍需严格遵守一系列运行规程,以确保其正常、安全的运行,保障电力能源的稳定供给。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直流系统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直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直流输电系统的运行及其有关人员。
第三条直流系统的运行应当在直流系统调度掌控中心统一调度下进行。
第四条直流系统的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规定。
第五条直流系统的运行,应当遵守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的原则。
若显现安全事故,应当对目标进行组织、处置及追溯分析,确保仿佛安全事故不再发生。
第二章直流系统及装置的安全和稳定性评估第六条直流系统调度掌控中心应当定期进行直流系统、装置的安全、稳定性评估。
评估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第七条各级电力部门应当适时出台与直流系统的安全稳定性评估有关的技术规范及措施,以确保直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条直流系统调度掌控中心应当对直流输电线路、变电站、直流设备、直流终端设备的性能及运行进行监视和检测。
并对显现的异常情况适时订立应对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第三章直流系统日常运行第九条直流系统的调度掌控应当依照计划布置和调配电力资源,以时出电、保电、质电、稳电为原则,布置和调配电力资源以充足市场需求。
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报告,并报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直流系统的电压、频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等参数应当监视,假如发觉某一参数显现异常,应当立刻对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直流系统的输电线路及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如发觉绝缘情形不佳的设备应适时处理,确保直流系统的安全牢靠运行。
第十二条直流系统的输电线路、变电站、直流设备、直流终端设备的运行维护应当适时进行。
应当定期进行巡察和维护,如发觉线路、设备显现故障和不安全现象时,应当立刻进行维护和修理和处理。
第四章直流系统应急处理第十三条直流系统调度掌控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定期演练。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气力调配程序、应急交接程序、应急信息报告程序等内容。
直流系统运行规定。载至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定6.32.2.1 直流系统的并列原则1)待并列的两电源的极性相同,待并列的两电源电压相等。
2)分别接自不同母线的分支负荷,禁止由负荷侧合环。
3)直流母线发生接地时,不允许与其它直流母线并列运行。
6.32.2.2 正常运行时,直流系统每段母线的微机直流测控装置、绝缘监测装置、蓄电池巡检仪必须投入,并运行正常。
6.32.2.3 当两段直流母线切换时,直流系统的任何操作,不允许对负荷中断供电。
6.32.2.4 正常运行时,必须保证蓄电池有足够的浮充电流,不得用充电装置单独向直流工作母线供电。
6.32.2.5 两段母线并列运行时,两组蓄电池组不得同时投入。
6.32.2.6 运行中不允许两台充电装置并列运行。
6.32.2.7 直流系统工作充电装置短时停运时,可由蓄电池组单独对母线供电。
如果工作充电装置长时间停运时,则应投入母联刀闸由另一段母线供电,并退出已停用的充电装置的蓄电池组。
6.32.2.8 若两段直流母线并列运行,将其中的一套微机绝缘监测仪停用,当直流系统发生接地,两套微机绝缘监测仪可以切换使用。
6.32.3 直流系统运行中的监视、保护报警6.32.3.1 微机直流测控装置报警1)交流电源告警:当交流输入开关故障跳闸,交流缺相或失压,或防雷器失效时告警。
2)整流模块告警:当整流器开关跳闸或整流模块异常时告警。
3)蓄电池组告警:当蓄电池组熔丝熔断或开关跳闸,均充或浮充过压,浮充欠压或放电欠压,或电池单体异常时告警。
4)直流母线告警:当直流母线电压或绝缘电阻越限,硅堆降压单元异常时告警。
5)直流馈线告警:当直流馈线断路器故障跳闸时告警。
6)通信中断告警:当监控模块与下级设备通信中断时告警。
7)直流系统异常总告警:当直流系统发生上述任一告警信号时发出告警。
6.32.3.2高频开关整流模块保护1)输入欠压保护:当输入电压低于300V时,整流器停机,输出为零,当电源恢复正常后,自动恢复运行。
直流系统运行规范

附件7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二OO五年三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引用标准第三章设备验收第四章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第五章蓄电池的运行及维护第六章充电装置的运行及维护第七章微机监控装置的运行及维护第八章直流系统巡视检查项目第九章事故和故障处理预案第十章技术培训要求第十一章设备技术管理第十二章备品备件管理第十三章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编制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促进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串补站、通信站)直流系统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范对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验收、运行维护、巡视检查、缺陷及异常处理、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六条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T 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隔爆式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GB 50172-1992电气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5044-1995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DL/T 637-1997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DL/T 459-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 724-200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范》第三章设备验收第七条交接验收当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进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一、前言为加强直流系统的安全管理,提高直流系统的运行效率,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供电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直流输电系统的运行及维护工作。
二、直流系统运行管理职责2.1 直流系统的运行操作职责1.直流系统的值班操作和监控;2.直流系统的开关控制;3.直流电源系统的监督与管理;4.直流系统的数据采集与上报;5.直流系统的故障管理与处理。
2.2 直流系统的质量安全职责1.全面负责直流系统的安全设备的维护;2.按照规定,贯彻执行主管部门的要求;3.纠正直流系统出现的问题,对其他同仁进行例行考核;4.直流系统防护措施的完善与督促;2.3 直流系统的检查管理职责1.直流系统的管理体系与作业流程的评审、改进;2.定期对直流系统的安全设备进行检查;3.对周边环境及工程设备进行风险评估;4.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方案。
2.4 直流系统的维护职责1.直流系统设备的定期巡检和维护;2.定期对电流、电压等参数进行测试;3.编制各种设备的维护手册;4.针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直流系统运行规程3.1 系统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2.操作前应进行备电切换及相应验电操作;3.操作前需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安全;4.操作时应按照操作流程准确操作,不得随意改变;5.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干涉系统操作。
3.2 质量安全规程1.例如火灾、意外爆炸等情况,操作人员需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2.系统设备使用前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3.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4.对于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安排易发生的事故场景模拟训练。
3.3 系统检查规程1.检查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2.检查前需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安全;3.依据检查计划进行检查;4.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上报。
3.4 系统维护规程1.维护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2.操作前应进行备电切换及相应验电操作;3.定期对电流、电压等参数进行测试;4.维护操作前需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安全;5.对于大型设备的维修,需有专业人员参与。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1 正常运行方式1.1 直流系统为单母线分段,正常运行时联络刀闸合入运行。
1.2 直流系统电源由充电硅整流器KGCFA—100/198-360,浮充电硅整流器KGCFA—50/198-360,蓄电池组GF—600组成。
1.3 主合闸电源运行方式:1.3.1 接至Ⅰ段母线的有:a.浮充电硅整流器;b.蓄电池;c.#1机直流润滑油泵;d.#1机出线间;e.6KV配电装置;f.110KV配电装置;g.380V配电装置;h.主控直流试验电源;i.炉控室事故照明;j.输煤380V中央盘;k.主控室事故照明;l.主控室事故照明;m.备用;1.3.2 接至Ⅱ段母线的有:a.充电硅整流器;b.蓄电池;c.#2、3机直流润滑油泵;d.#2机出线间;e.6KV配电装置;f.110KV配电装置;g.380V配电装置;h.事故照明切换屏;i.远动电源;j.净水站380V中央盘;k.#3机603开关合闸电源;l.备用。
1.4 380V配电装置控制电源与合闸合并,其余控制电源可在Ⅰ、Ⅱ段母线上倒换。
1.5 为了尾部端电池不硫化,需要整流器KGV A—5/60向它们定期充电。
1.6 当向蓄电池大充电时,充电硅整流器刀闸打向下,由于尾端电池比前面的蓄电池多通过一项负荷电流,所以在充电过程中应移动充电抽头逐步甩掉尾端电池。
1.7 绝缘电压监查装置:a. 转换开关XK打在“Ⅰ”位置时,可检查Ⅰ段母线绝缘和电压;打在“Ⅱ”位置时,可检查Ⅱ段母线绝缘和电压。
b. 转换开关1XK正常运行时,投在信号位置,当一段母线接地时,切换1XK至“Ⅰ”位置时,测出正母线对地绝缘值,至“Ⅱ”位置,测出负母线对地绝缘值;c. 转换开关CK正常运行时打在“母线”位置。
可测出直流母线电压,打在“+”对地位置,可测出正母线电压,打在“-”对地位置,可测出负母线电压。
1.8 当手动调整蓄电池抽头时,必须将抽头调至相应正确位置,以防直流母线电压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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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系统运行规程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规程规定了黑麋峰抽水蓄能电厂直流系统的运行方式、倒闸操作、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
2、本规程适用于黑麋峰抽水蓄能电厂直流系统倒闸操作、运行维护及事故处理。
3、黑麋峰抽水蓄能电厂全体运行人员应掌握本规程,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及点检、检修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二、引用标准1、DL.T 5120-2000.pdf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
2、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
3、珠海金电电源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系统用户手册和逆变装置电源使用说明书。
三、主要运行参数和定值1、地下厂房直流系统2、地面开关站直流系统3、上库直流系统四、运行规定1、一般规定1.1蓄电池正常情况下应在“浮充”状态。
1.2直流系统正常运行时电压允许变动范围为234±1V。
1.3蓄电池单独带负荷运行时该段直流母线电压不允许低于215V。
1.4直流母线并列操作时,极性相同,电压差不允许超过5V。
1.5严禁通过交直流控制电源分屏上母联开关将直流系统联络运行。
1.6母线分段运行时,各母线的绝缘监测仪HDM-2000均应投入。
1.7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单体蓄电池电压不应低于2.0伏,如低于2.0伏,则需进行均充。
一年内,单体蓄电池电压值与蓄电池组的平均电压值偏差不得大于0.07V。
1.8一般情况下充电装置应与蓄电池组并列运行,特殊情况下允许蓄电池组单独带负荷运行,但不允许充电装置长时间单独带负荷运行。
1.9充电装置的外壳可靠接地,保护地线必须安全可靠接地,且接地电阻小于5Ω。
1.10蓄电池室温度应经常保持在10~30℃范围内。
1.11所有直流设备均应保持清洁,无灰尘,不潮湿,环境温度不宜超过0~40℃。
1.12蓄电池室严禁点火或抽烟,室内不允许装设电炉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室内照明应使用设有防爆附件的白炽灯。
1.13在蓄电池室的入口处,应用大字标明“蓄电池室”、“严禁烟火”等字样。
蓄电池室应门窗紧闭、门锁良好。
2.运行方式2.1每套充电装置的两路交流电源主开关均应合上,充电模块置“受控”、“浮充”方式。
2.2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直流母线分段运行,母联开关断开。
2.3地面开关站任一套充电装置故障时,由备用充电装置代替故障装置运行,直流母线不联络。
五、巡视检查与正常维护1.直流系统巡视检查项目1.1各模块运行方式正确,电源指示灯指示正常,无告警。
1.2直流母线电压正常,各模块间功率分配基本平衡。
1.3各进线电源开关及负荷开关位置正确。
1.4绝缘监测仪无告警。
1.5各开关引线接头无过热、变色、发红现象。
1.6逆变装置输入、输出电压正常,无告警。
1.7检查直流室排风系统工作正常,无异常气味。
2、蓄电池室检查项目2.1蓄电池支架、接头清洁完好。
2.2蓄电池安全阀位置正确,壳体无破裂、无漏液现象。
2.3蓄电池极板无弯曲现象。
2.4检查蓄电池室排风系统工作正常,无异常气味。
2.5检查室内照明完好,灯具符合防爆要求。
2.6检查蓄电池室消防器材及防火标志齐全。
3、定期工作3.1每半月做一次事故照明系统投/退切换试验。
3.2每月测量一次蓄电池端电压。
3.3每年一次3.3.1充电电压设定及电池电压(±30mV偏差范围)检查。
3.3.2电池浮充电流检查。
3.3.3电池液位检查。
3.3.4电池缸表面清洁,端子及连接片表面涂一层中性或抗腐蚀油脂(在专业人员监护下进行)。
3.4每五年一次蓄电池容量检查。
3.4.1将蓄电池以0.1 C10~0.2C10比率放电(对于100Ah电池来说大约10~20A的电流),并每小时记录一次电流、电压和时间,并在放电过程中的尾部增加记录次数;当平均每个电池的电压降为1.8V时即结束,与标准的放电曲线对照,则蓄电池的整体状况就很清楚了。
若能记录单个蓄电池的测量数据,则同样可得到单个蓄电池的状况。
六、运行操作1、充电屏投运操作(以1#充电屏为例)1.1检查各充电模块交流输入开关已断开。
1.2依次合上交流输入电源I、II路开关1JK5(2JK5)、1JK6(2JK6)和充电机电源开关1JK3(2JK3)。
1.3通过中央控制器设置好各充电模块的运行参数。
1.4通过中央控制器将各充电模块置“开”位置,调整各充电模块至正常工作状态。
1.5开启一个充电模块,将其输出电压调到电池组当前电压值,其它充电模块关闭。
待充电模块输出电压稳定并接近电池组当前电压后,装上电池组控制熔断器。
1.6开启刚关闭的其它充电模块,将原开启的充电模块电压调整到与其它充电模块电压相当。
1.7将1ZK1(2ZK1)切换至充电柜Ⅰ接合母Ⅰ(充电柜Ⅱ接合母Ⅱ)、将1ZK2(2ZK2)切换至合母Ⅰ接电池Ⅰ(合母Ⅱ接电池Ⅱ)位置。
2、充电屏停运操作(以1#充电屏为例)2.1将1ZK2(2ZK2)切至“合母Ⅰ接合母Ⅱ”位置(合母Ⅱ接合母Ⅰ),1ZK1(2ZK1)切至“切除”位置。
退出充电模块与蓄电池组。
2.2拉开充电机电源开关1JK3(2JK3)。
2.3拉开交流输入电源I、II路开关1JK5(2JK5)、1JK6(2JK6)3、地下主厂房直流系统检修做安措(充电柜Ⅰ及蓄电池Ⅰ检修)3.1检查Ⅰ、Ⅱ段合闸母线电压相差不大于5V。
3.2将1ZK2开关把手逆时针切换至“合母Ⅰ接合母Ⅱ”位置。
3.3检查直流Ⅰ、Ⅱ段母线联络运行正常。
3.4取下电池组Ⅰ的保险RD20和RD21。
3.5将1ZK1母线充电开关把手逆时针切换至“切除”位置。
3.6拉开1#模块屏充电机开关1JK3(2JK3)。
3.7拉开1#模块屏I路交流输入开关。
3.8拉开1#模块柜II路交流输入开关。
3.9拉开公用400V室厂房1#浮充装置电源I开关。
3.10拉开公用400V室地下厂房 1#浮充装置电源II开关。
4、地下主厂房直流系统检修后恢复(充电柜Ⅰ及蓄电池Ⅰ检修完毕恢复)4.1合上公用400V室地下厂房1#浮充装置电源I开关。
4.2合上公用400V室地下厂房1#浮充装置电源II开关。
4.3合上地下厂房1#浮充装置模块屏I的I路交流输入开关。
4.4合上地下厂房1#浮充装置模块屏I 的II路交流输入开关。
4.5合上1#模块屏的充电机开关。
4.6装上蓄电池组Ⅰ保险RD20和RD21。
4.7将1ZK1开关把手切至“充电柜Ⅰ接电池组Ⅰ”位置。
4.8检查蓄电池组Ⅰ充电完成,且与当前母线电压相近。
4.9检查I段、II段母线极性相同,电压差不超过5V。
4.10将1ZK1切换至切换至“充电柜Ⅰ接合母Ⅰ”位置。
4.11将1ZK2逆时针切换至“合闸母线Ⅰ接蓄电池组Ⅰ”位置。
4.12检查合母Ⅰ和合母Ⅱ两段母线分段运行正常。
5、地下厂房事故照明装置投运操作5.1检查直流室I、II段直流母线电压正常。
5.2装上事故照明切换屏上直流输入电源熔断器RD1、RD2。
5.3合上事故照明切换屏上交流输入电源开关JK。
5.4合上地下厂房事故照明I段电源开关1HM2及地下厂房事故照明II电源开关2HM2。
5.5分别合上事故照明各负荷开关。
6、地下厂房事故照明装置退出操作6.1分别拉开事故照明各负荷开关。
6.2拉开地下厂房事故照明I段电源开关1HM2及地下厂房事故照明II段电源开关2HM2。
6.3拉开地下厂房事故照明切换屏上交流输入电源开关JK。
7、交流逆变装置投运操作7.1合上1#、2#逆变装置屏上交流输入电源开关和直流输入电源开关。
7.2按前面板上开机键“ON”。
7.3检查逆变装置工作正常。
7.4合上交流逆变电源负荷屏上I、II段交流母线输入电源开关。
7.5合上交流逆变电源负荷屏上各负荷电源开关。
8、逆变装置停运操作8.1按下需检修逆变装置液晶面板上的“停止”键。
8.2拉开其逆变装置的交流、直流输入电源开关和交流输出电源开关。
9、地面开关站直流系统检修做安措(地面开关站充电柜Ⅰ检修)9.1 在1#直流馈电主屏上将1ZK1切换至“切除”位置。
9.2 在3#充电屏上将3ZK1切换至“充电柜Ⅲ接合母Ⅰ”位置。
9.3 检查Ⅰ段合母电压正常。
七、异常及事故处理1、直流母线短路1.1现象:1.1.1上位机有“直流母线电压异常”“直流系统绝缘降低”及其它直流电源消失告警信号。
1.1.2现场蓄电池出口保险熔断,充电装置跳闸,充电屏上有告警信号。
1.2处理:1.2.1若蓄电池组熔断保险未熔断或充电装置仍有输出电流,则立即拉开其出口开关。
1.2.2拉开故障母线上所有负荷开关。
1.2.3在各控制电源分屏上拉开从故障母线送来的进线电源开关,合上母线联络开关。
1.2.4隔离故障母线,通知点检人员查找故障点并排除故障。
2、直流系统接地2.1现象:2.1.1上位机有“直流系统绝缘降低”告警信号。
2.1.2绝缘监测仪装置上有接地告警信号。
2.2处理:2.2.1若告警能复归,同时用HDM-2000装置测量母线正对地电压和母线负对地电压均为110V左右,则判断为瞬间故障,加强监视,不用继续查找。
2.2.2若告警不能复归,则用HDM-2000装置查明接地性质及接地支路号。
2.2.3通知点检人员,对查明的二次负荷回路进行详细的检查。
2.2.4如不能查明接地回路号,则采用拉合负荷开关的方法查找接地点。
3、直流设备着火3.1处理:3.1.1迅速切断设备电源,关停通风装置,关闭风门。
3.1.2用1301、四氯化碳等干式灭火器灭火。
4、地下主厂房直流系统浮充电源故障(以Ⅰ段浮充装置电源故障为例)4.1 现象:4.1.1 上位机有“Ⅰ段浮充电源故障”告警信息。
4.1.2 现地Ⅰ段整流模块LINE灯灭或PM.F灯亮,中央控制器上有“告警”信号。
4.2 处理:4.2.1 检查直流I段、II段母线极性相同,电压差不超过5V。
4.2.2立即在2#充电屏上将2ZK2切换把手切至“合闸母线Ⅱ接合闸母线Ⅰ”位置。
4.2.3 检查两段母线联络运行正常,Ⅰ段蓄电池电压正常,并复归相应的报警信号。
4.2.4 检查Ⅰ、II段直流母线各负荷运行正常。
4.2.5 通知点检人员进行处理。
5、逆变装置交流电源中断5.1现象:5.1.1上位机有“逆变装置交流电源中断”告警信号。
5.1.2逆变电源屏上交流输入电压表指示为“0”。
5.2处理:5.2.1检查逆变装置供电回路是否已自动倒为直流供电。
5.2.2查找交流电源输入回路故障原因并处理。
5.2.3若系交流输入电源开关跳闸,可试合一次,试合不成功通知点检人员处理。
5.2.4若交流输入电源正常,而逆变屏上有报警时,立即通知点检人员处理。
6、逆变电源屏直流电源中断6.1现象:6.1.1逆变电源屏上直流输入电压表指示为“0”。
6.2处理:6.2.1若系直流输入电源开关跳闸,可试合一次,试合不成功通知点检人员处理。
6.2.2若系直流系统馈电主屏电源消失所致,立即倒换至另一段直流母线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