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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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微信、微博、公司网站运营工作方案1

微信、微博、公司网站运营工作方案1

微信、微博、公司网站、400电话客服运营维护方案简述:随着会员价、微信推广活动的结束,我公司官方微信已正式推出,加上官网建设、400客服中心拟建、微博开通,已基本形成了PC互联网(计算机)、移动互联网(手机)、电信服务网三方面融合的宣传、服务平台。

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以上宣传、服务渠道,鉴于目前无专门团队维护的现状,计划将微信、微博、官网、客服小组成员进行整合,具体如下:一、成立运营维护小组组长(负责人):*****开发、图文编辑人员:*****采编人员:******客服人员:*****二、成员职责:1、组长:①负责网站、微信、微博运营维护组织策划工作;②负责微信、微博、网站待发布消息的审核、收集、整理工作;③负责每月撰写运营报告,上交常务副总、总经理审核;④负责组织对微信、微博、网站内容的更新、上传、发布工作;⑤协助客服联系营运部门处理较重大的顾客投诉;⑥负责组织对微信、微博、网站二次开发和利用工作。

2、开发、图文编辑人员:①负责官网、微信平台的二次开发利用方案的拟定、技术衔接、合同咨询等工作。

②负责信息发布前的图文编辑工作。

③负责微信、微博、网站上的信息上传、删除、更新工作。

④负责非采编信息的收集工作。

3、采编人员:负责微信、微博、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撰写工作。

4、客服人员:①负责400电话客户的接待和答疑工作。

②负责对微信、微博、网站上顾客意见或投诉进行查看,并及时回复处理。

③负责微信会员的管理、统计、发展工作。

三、现阶段工作要求。

1、微信、微博:①在促销活动正式开始前一天对公司促销信息进行发布;②每周一、六各发布水果知识、热点信息一条。

③每周发布新品上市信息一条。

④及时发布工作新店开业信息(提前三至五天)、公司重大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2、网站:①及时发布工作新店开业信息(提前三至五天)、公司重大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②及时发布公司基地果品、新品上市信息。

③每周发布一条水果百科知识。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微博、(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内部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的行为,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准确、真实,并维护公司形象。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

如果涉及信息发布外包给第三方的情况,双方应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并明确责任和义务。

1.3 定义1.3.1 微博:指公司通过微博平台发布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内容。

1.3.2 (公众平台):指公司通过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内容。

第二章:发布准则2.1 法律合规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

2.2 信息准确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应该准确、真实、客观,不得编造、夸大事实,避免误导他人。

2.3 语言规范员工发布的信息应该使用规范的语言,不得使用污秽、低俗、侮辱他人的表达方式。

2.4 保护公司机密员工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权限管理3.1 发布权限公司根据员工职责和需要,授予特定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的权限。

未经授权的员工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3.2 审核权限公司设立信息审核人员,审查员工发布的信息内容,确保符合相关准则和规定。

第四章:责任与违规处理4.1 发布责任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以公司名义发布违法、不实、虚假信息。

4.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文档相关规定的员工,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辞退等。

附件:1、微博、(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审核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国家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刑法、宪法、民法等。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航天商务网、航天新商务公司与网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公司商务网网站运维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信息管理流程。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航天商务网网站运维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商务网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出发,充分认识到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部门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运营中心为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运营中心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一)公司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航天商务网、航天商城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
第六条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商务网、航天商城、公司名称、简称等作为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运营中心对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相关的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运营中心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成都市美康三杉木业有限公司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在公司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公司信息和服务,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促进信息沟通、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新闻、行业动态、地板知识发布)、微博、微信由市场部负责日常管理。

文案策划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编写信息内容和及时提交信息;市场部负责人对专员提交信息做出审批、审核并由专员发布信息。

第六条市场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七条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及禁止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公司新闻(包括公司最新公告、通知、活动预告等)、行业新闻、地板知识;2、各种服务宣传及新品展示展销活动、重要商务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和促销活动;3、公司形象宣传、公司文化建设、公益活动;4、经销商方面成功项目案例;5、公司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责任部门将不予发布;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由市场部专员编辑、整理,经部门经理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涉及协会重大事项的信息报请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定稿后的信息要求当天及时发布。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公司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公司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微博/微信管理办法为了能更好的展示公司发展成就,及时宣传公司最新动态,努力让广大车友和社会各界了解公司,充分发挥官方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微博/微信内容1、必须保持原创(除转发和评论外),可以与门店作业、保养维修作业、活动等动态信息有关,如:门店活动举行情况、门店特色商品或服务信息、温馨提示等。

2、配合公司门店开展品牌推广,如:发布门店商品品牌信息、门店经营信息、促销信息等等。

3、转发时应转发有益的博文,可以是笑话、励志微博/微信或者和汽车相关的幽默小品。

4、或是汽车官方微博/微信、厂家官方微博/微信乃至网络社会上的宣传性、公益性或者励志性微博/微信。

5、结合工作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比如可以是公司网站热点话题内容(附带网址)。

二、微博/微信运营时间、频率1、(更新最优原则)有规律地进行更新,尽量能一天更新两条(原创),转发三条,一小时内不要连发两条。

2、(效果最佳原则)尽量选择在上午10—13点,下午3点—6点,这些高峰时间发微博/微信。

三、微博/微信发布的相关规定1、官方微博/微信必须及时更新有关信息,重点包括:各门店活动与公司产品信息、照片及视频。

2、关注时事,发表微博/微信粉丝感兴趣的博文,对粉丝的提问与评论、转发予以重视并进行相关解说。

3、发表的博文需健康积极,不含污言秽语;不得随便转发不良信息的博文。

如发现已发布微博/微信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删除。

4、微博/微信管理员不可以用个人名义发表相关本文及评论。

微博/微信密码不得透露给其他人。

5、以个人名义开通的私人微博/微信可发表各自博文、互相支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集体力量。

6、管理员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

避免因触犯法律法规出现被关闭微博/微信的现象。

7、以个人名义开通的私人微博/微信用户(粉丝)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微博/微信上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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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在公司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公司信息和服务,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促进信息沟通、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新闻、行业动态、地板知识发布)、微博、微信由市场部负责日常管理。

文案策划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编写信息内容和及时提交信息;市场部负责人对专员提交信息做出审批、审核并由专员发布信息。

第六条市场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
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及禁止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公司新闻(包括公司最新公告、通知、活动预告等)、行业新闻、地板知识;
2、各种服务宣传及新品展示展销活动、重要商务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和促销活动;
3、公司形象宣传、公司文化建设、公益活动;
4、经销商方面成功项目案例;
5、公司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
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责任部门将不予发布;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
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由市场部专员编辑、整理,经部门经理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涉及协会重大事项的信息报请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定稿后的信息要求
当天及时发布。

第四章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
第十二条网站、(电子商务部负责)微信、微博负责专员应及时跟踪信息,及时根据回复情况负责专员给予答复处理。

第十三条任何人未经公司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微信资料,微博、微信。

访问密码由市场部专员管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第十四条凡是违反规定擅自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对相关人员有权追究责任;公司保留法律诉讼权利,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降级、辞退处理。

并追究法律责任。

市场部
2014-10-15
附件1
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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