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佛规通[2008]81号)各分局:为了提高规划管理行政效能,规范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对由各区负责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明确如下: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程序(一)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完成后,由属地规划分局组织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工作。
(二)区政府审查阶段:属地规划分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区政府审核,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政府审批阶段:1.市规划局审查阶段: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启动审批程序,由市规划局牵头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组织审查意见。
2.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阶段:市规划局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3.市政府批准阶段: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市规划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市政府批准。
(四)批后公告和备案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属地规划分局应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进行批后公告,并做好备案和存档工作。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出重大调整的,由属地规划分局提出对控规调整的报告,经市规划局同意调整后,由具备相应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并按照上述报批程序报批。
请你们按照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和修改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和实施管理。
今后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有新的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流程示意图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流程示意图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完整版)区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

区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规划是依据有关规范由上级规划部门制定的总体纲要性规划,你在城市中做建筑首先要遵循这一规划,比如在规定的住宅区就不可能让你开办工厂,总体规范之后如果有分区规范,那么依照分区规范的有关条例实施,如果没有分区规范,接下来就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了,如果说总体规范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性质,那么控规和修规就是具体告诉你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不能触犯的条例。
下面我再累赘一下他们的含义: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或各项物质要素)的总体部署。
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site plan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概念规划概念规划(Concept Planning) 在国外比较常见,它不是规划层次系列中的某一层次,而是在任何一个层次均可进行概念规划。
但是,由于概念规划侧重于发展方向和各学科的综合平衡,而不是作出详细的规划设计,因此多出现于城市的、社区的或局部地带的层面和规划范围。
概念规划强调对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进行简化,区分轻重缓急,注重长远效益和整体效益,对城市发展中具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专题的研究。
如从国家、区域的角度对城市的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探讨,从经济、社会与环境的角度提出城市发展的综合指标体系和发展战略等,以适应城市迅速发展变化和决策的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素(规定性控制要素)

具体要求
规定停车泊位的数量、尺寸、位置和类型, 如路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等,同时考虑停 车设施的可达性和便利性。
交通设施的规定
规定性控制
确定地块内的交通设施,如公交车站、地铁站等,以满 足居民出行需求。
具体要求
规定交通设施的位置、规模和设计要求,确保与城市交 通网络相衔接,提供便利的出行条件。
05
影响。
建筑后退广场绿线距离
要点一
总结词
建筑后退广场绿线的距离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一项重要 规定,旨在确保广场的绿化环境和空间效果。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建筑后退广场绿线的距离是一项重 要的规定。这个距离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广场的绿化环境和 空间效果。具体规定会根据广场的性质、规模以及建筑的 性质、高度等因素进行设定。同时,这个规定也可以保证 建筑与广场之间的空间关系合理,避免对广场的绿化环境 和空间效果造成影响。
市政设施规模
根据城市规模和发展需求,确定各类市政设施 的规模,包括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指标。
市政设施布局
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需求,合理布局各类市政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和高效 运行。
谢谢观看
03
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公共设施用地转换为其他性质用 地,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土地使用性质的混合规定
01
允许在一定范围内混合使用居住和商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 率。
02
鼓励在工业园区内混合使用工业和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提升产
业集聚效应。
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公共设施与其他性质用地混合使用,以实现
03
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
建筑后退河道蓝线距离
总结词
建筑后退河道的蓝线距离是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保护河道生态和防 洪安全。
控规编制审批办法

我市控规编制审批及修改管理办法(草案)为了规范我市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住建部《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第7号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控规的编制[编制组织]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编制单位]控规编制机关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编制经费]控规编制经费应当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编制依据]控规编制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编制内容和深度]控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的要求深度,并明确强制性内容。
[专家论证]控规草案完成后,编制机关应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意见。
[公众参与]控规草案完成后,应向社会予以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
同时公告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编制成果]控规成果包括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
文本、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控规的审批[审批机关]控规应当由城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按照《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一、第十二条规定,实施分级审批。
[备案机关]控规应当由城市、县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上级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按照《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一、第十二条规定,实施备案。
[成果审查]控规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审查会,审查通过后,方可报批。
[成果报批]控规报批内容应包括:控规草案、审查意见、公众意见及处理结果。
[成果公布]控规应当在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惠州市惠阳三和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

目录1.规划背景 (2)2.规划位置及范围 (2)3.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 (2)3.1.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3.2. 惠州市惠阳中心城区分区规划(2007-2020) (2)3.3. 惠阳区三和经济技术开发试验区总体规划(修编) (2)4.土地利用现状 (3)4.1. 用地出让现状 (3)4.2. 土地利用现状 (3)5.规划原则 (3)6.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 (3)6.1. 现状概况 (3)6.2. 发展条件分析 (4)6.3. 现状存在问题 (4)6.4. 规划对策 (4)7.规划目标 (4)7.1. 功能定位 (4)7.2. 发展方向 (4)7.3. 发展目标 (5)7.4. 建设用地规模 (5)7.5. 人口规模预测 (5)8.用地布局 (5)8.1. 规划结构 (5)8.2. 用地布局.......................................................................................................................... 5 9.地块划分与细分 (7)9.1. 用地分类与构成 (7)9.2. 地块划分与编码 (7)10.地块控制 (7)10.1. 土地使用强度 (7)10.2. 综合控制规划 (8)11.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8)附表1: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表 (19)惠州市惠阳区规划建筑设计院1.规划背景1、为了整合资源,统筹发展,2003年6月,惠州市进行了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惠阳撤市改区,惠州都市区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城市由沿江发展向沿海发展。
随着惠州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格局从沿江向沿海城市的拓展,使“惠阳-大亚湾”地区的投资区位价值得到迅速提升,毗邻惠澳大道沿线地区的惠阳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迎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
为了规划与控制好这片土地,发挥其自然生态资源优势,使土地使用价值最大化;同时,为配合惠阳区经济发展和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特编制本次规划。
(完整版)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1、用地性质2、用地地块划分3、适建性、兼容性确定4、各级道路红线位置、控制点、标高5、市政设施配套情况,定位6、与图则配套的地方规定。
7、每个地块内的建筑控制,包含一般经济指标、出入口位置、建筑限高(城市天际线)、建筑色彩规定等。
估计还有更多,随着逐步深入学习,将持续更新。
总之,我们应该明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内容、分区规划的内容、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针对各自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的内容,确保编制的控规能适用于规划局日常的规划管理工作。
另外,我们必须研究的就是控规的编制单元确定,如何能在能在管理中进行弹性调整。
因为我国没有类似美国的开发权转让制度,而国土管理部门片面强调土地节约原则及鼓励向空中要地的做法加剧了对控规的侵害,因此如何科学地公平公正的做好弹性管理变得尤为重要,如何才能对编制单元内的建筑容量、环境容量、人口容量、公建设施配套等做好平衡,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规划的综合性研究为基础,以数据控制和图纸控制为手段,以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的法规为形式,对城市用地建设和设施建设实施控制性的管理,把规划研究、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规划方法。
控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
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
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将控规纳入法定规划,城市和镇都必须编制控规,经依法批准的控规具有法定效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均应该符合控规要求;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批准的控规既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也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
控规既能控制市场开发行为,避免市场失效,也能控制行政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但是,控规理论自身还不够完善,编制水平各地差距较大,编制方式也不尽相同。
(完整版)区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区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规划是依据有关规范由上级规划部门制定的总体纲要性规划,你在城市中做建筑首先要遵循这一规划,比如在规定的住宅区就不可能让你开办工厂,总体规范之后如果有分区规范,那么依照分区规范的有关条例实施,如果没有分区规范,接下来就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了,如果说总体规范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性质,那么控规和修规就是具体告诉你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不能触犯的条例。
下面我再累赘一下他们的含义: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或各项物质要素)的总体部署。
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site plan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概念规划概念规划(Concept Planning) 在国外比较常见,它不是规划层次系列中的某一层次,而是在任何一个层次均可进行概念规划。
但是,由于概念规划侧重于发展方向和各学科的综合平衡,而不是作出详细的规划设计,因此多出现于城市的、社区的或局部地带的层面和规划范围。
概念规划强调对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进行简化,区分轻重缓急,注重长远效益和整体效益,对城市发展中具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专题的研究。
如从国家、区域的角度对城市的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探讨,从经济、社会与环境的角度提出城市发展的综合指标体系和发展战略等,以适应城市迅速发展变化和决策的要求。
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意见

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意见背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园区的布局和功能划分,提高园区的发展水平和吸引力,经过园区委员会的研究和讨论,制定了《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为了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特组织评审小组对该规划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意见经过评审小组的讨论和研究,我们对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1. 规划目标与定位对于园区的规划目标和定位,需要更加明确和具体。
规划应明确园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例如打造成为创新科技产业集聚区、培育成为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军先锋等等。
同时,规划还应明确园区的定位,例如园区是否以科技企业为主导,还是以服务业为主导,这将直接影响到园区的功能布局和资源配置。
2. 空间布局与规划在园区的空间布局和规划上,需要更加合理和灵活。
规划应充分考虑到园区内不同企业和产业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空间布局,确保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
同时,规划还应对不同功能区域进行详细划分,例如办公区、研发区、生产区等,以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
3. 建筑设计与风格统一园区内的建筑设计和风格应具有一定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规划应明确园区内建筑的外观设计要求和标准,以确保园区整体形象的统一和美观。
此外,建筑的功能设置和空间布局也应符合园区发展的要求,充分考虑到企业的需求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4. 交通与基础设施规划园区交通与基础设施规划是园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应明确园区交通规划,包括道路布局、交通流量和交通系统的建设。
同时,规划还应考虑到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供水、供电、供气等,以确保园区内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生产活动。
5.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在园区的规划中,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应被充分考虑和重视。
园区的环境应该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园区还应积极推动生态建设,例如建设绿化带、保护生态湿地等,以提升园区的环境质量和生态价值。
6. 公共服务设施与配套设施园区规划应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教育、文化等,而配套设施包括餐饮、休闲娱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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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法定文件2015年3月目录文本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2)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2)第四章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2)第五章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3)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4)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5)第八章绿地与广场规划 (9)第九章附则 (9)附表 (10)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原则遵循生态优先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区域协调原则、刚性与弹性相结合原则,东部片区将建设成为生态环境和谐、与周边联动的地区,并保障规划管理易于操作、未来发展适应市场要求。
第2条规划依据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2005)、《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7)、《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惠阳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惠州市近期建设规划修编(惠阳中心城区)(2011-2015年)》、《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及其它相关规划编制而成。
第3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位于惠阳经济开发区东部的岐山村,西邻惠澳大道(即在建惠大高速),三面环山,西面以沙田河为界,距惠澳大道约1公里,总用地面积为168公顷。
第4条规划效力本规划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范围内的一切开发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法定文本和法定图则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广东省、惠州市的有关政策、法律和规范的相关规定;下一层次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规定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第5条发展目标山水特色鲜明、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休闲居所和高端居住片区。
第6条功能定位本区定位为富有山水特色的深惠宜居生活度假区,惠阳中心城区北部的高端居住与服务配套区,由三大功能构成:度假居所功能——结合良好的景观要素发展度假居住功能;日常居住功能——结合完善的配套发展日常居住功能;居住配套功能——为度假型及日常居住型提供配套的功能。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第7条地块划分规划将区内的建设用地划从上至下,从左至右分为SHDB01、SHDB02、SHDB03三个管理单元。
具体划分见图则。
第8条地块编码地块编码采取三级编码方法,由区位码、管理单元、地块号组成。
其中,区位码由四位字符(SHDB)表示,代表“惠阳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沙田河东部片区)”;第一、第二位数字代表管理单元号;第三、第四位数字表示地块号;如SHDB—01—01表示惠阳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01管理单元01地块。
第9条本规划所确定的地块界线或细分地块界线,并不一定代表实际开发的用地红线范围,在详细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第四章建设用地性质控制第10条土地使用性质本规划土地使用性质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分至中类,个别地块分至小类。
第11条规划用地构成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68.00公顷,由建设用地(H)和非建设用地两(E)大类构成。
其中建设用地为157.41公顷,非建设用地为10.59公顷。
本区建设用地划分为6类,分别为: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面积8.01公顷,农林用地面积2.58公顷。
各类用地构成情况如附表1、表2。
第12条土地使用兼容性法定图则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原则上不宜改变,如实际开发需要进行调整,必须符合管理文件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兼容要求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并由规划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第五章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第13条土地使用强度控制的相关规定地块的土地使用强度以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为控制指标,各地块开发建设时的土地使用强度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图则规定的指标。
第14条绿地率和公共绿地面积法定图则规定的各地块绿地率均为下限控制指标,绿地率指标数值只能提高,不能降低。
本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是指面向公众公共开放的绿化用地,在城市开发建设时须严格保障其不受侵占。
第15条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高度除必须满足消防安全和通风、日照等要求外,还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来控制建筑高度。
本次规划区内建筑高度上限按法定图则的规定进行控制。
第16条规划中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容积率控制为上限,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容积率按相关主管部门依据不同行业特点所制定的建设标准确定。
第17条在规划执行过程中,遇到以下任一情况时,土地开发项目及建设总量应保持不变:(1)对图则确定的地块进行合并开发的;(2)对图则确定的地块进行土地腾挪后,贡献少量土地给道路、绿地、广场或公共配套或市政设施的;(3)对图则确定的地块进行细分开发的。
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第18条道路系统规划本片区道路分成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居住小区级道路、居住组团级道路四个等级。
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2米;居住小区级道路红线宽度为11—20米;居住组团级道路红线宽度8—10米(见附表3)。
第19条路网密度控制本片区城市支路总长约1.8公里,路网密度为1.09公里/平方公里。
规划实施中可按规定程序对规划道路线位进行调整,但必须满足路网密度的控制要求。
第20条交通设施规划本片区设一处社会停车场用地(SHDB-02-32地块内),位于本片区西侧商业服务中心南侧,用地面积为0.11公顷。
此外,其他建设用地根据《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7)》指导建设配建停车场,各地块的停车场配建指标按法定图则的要求实施(见附表4)。
规划设一处公交首末站(SHDB-01-13地块内),位于本片区东部社区中心,用地面积为0.28公顷。
第21条道路红线内用地控制要求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
道路外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用地为市政管线和绿化专用,红线内不得建设地面或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管线除外);红线内的市政管线设置应优先满足区域和片区需要,其次才可以考虑地块配套管线的设置;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后者应无条件服从前者。
第22条道路交叉口控制规划区内主要道路采用平面交叉形式。
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第23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按3.4万人口规模配置。
第24条本规划中的配套设施依据上层次规划和本片区的人口规模综合确定,当实际人口规模超过规划人口一定限度时,应对本规划进行必要的检讨。
第25条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本片区内设置社区居委会两处(分别位于SHDB-01-09、SHDB-02-31地块),社区警务室两处(分别位于SHDB-01-09、SHDB-02-31地块),均不独立占地。
第26条教育设施本片区现有小学(位于SHDB-01-04地块)及幼儿园(位于SHDB-02-03地块)各一所。
其中,小学用地面积为2.78公顷,规模为3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为0.81公顷,规模为12班。
此外,本片区需增加一座21班的初级中学及一座18班的幼儿园。
初级中学(位于SHDB-01-07地块)用地面积为2.29公顷,幼儿园(位于SHDB-01-08地块)用地面积为0.68公顷。
均独立占地建设。
第27条医疗卫生设施在本片区东侧设置一处门诊部(位于SHDB-01-16地块内),用地面积约为0.69公顷,独立占地。
此外,本次规划保留西侧凤凰商业中心内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位于SHDB-02-31地块内),与凤凰商业中心复合建设。
第28条文化设施本片区现状已有一处居住区级文化活动中心(位于SHDB-02-29地块内),不独立用地,建筑面积3000~5000平方米。
第29条体育设施本片区内设置一处综合体育中心(位于SHDB-01-15地块),用地面积约为1.01公顷,为户外健身场地,提供室外器械场地、慢跑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儿童活动设施等。
此外,本规划在公园绿地内、居住用地内设置社区体育活动场地4处(分别位于SHDB-01-06、SHDB-01-11、SHDB-02-20、SHDB-03-07地块内),在其他用地性质地块内复合建设。
游泳设施方面,设置两处游泳池,分别附设于区内西部的碧桂园凤凰酒店(位于SHDB-02-29地块)和中部的居住用地内(位于SHDB-02-28地块)。
第30条商业设施本规划保留现状一处居住区级商业设施(位于SHDB-02-31地块),规划一处居住小区级商业设施(位于SHDB-01-14地块)。
第31条给水工程规划本片区用水由区外惠阳水厂供水,供水管由三和大道接入本片区。
新增一座给水加压泵站(位于SHDB-02-19地块),设计规模为13L/S,,扬程0.5MPa,占地450m2。
消防管网与市政供水管道系统共用,属于低压消防系统。
消防供水标准按国家规范,采用同一时间内发生2次火灾,消防时节点压力不小于0.1Mpa。
供水管网采用环状网,管径为DN200~DN600。
市政管网供水事故保证率不小于70%。
第32条污水工程规划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污水排放量为8874立方米/天。
本片区污水近期排入区内碧桂园地下污水处理厂(分别位于SHDB-02-10、SHDB-02-32地块),处理规模为8900吨/天。
在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本片区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居民区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相应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第33条雨水工程规划规划采用惠州市暴雨强度公式进行设计,设计重现期取三年。
雨水管道设计流速为不小于0.75米/秒,不大于5.0米/秒。
设计充满度h/d=1。
径流总系数取0.7,地面雨水径流时间取8分钟。
本片区雨水以分散排放的形式就近排入水体。
第34条电力工程规划规划范围用电预测量为45MVA。
规划范围新建一座碧桂园110KV变电站(位于SHDB-02-18地块),变电容量为50MVA,供规划范围用电。
规划设置开关房5间,平均每间开关房供电容量约为10000kVA。
本次规划的110KV线路高压走廊按单回宽度25米;220KV线路高压走廊按单回宽度40米。
第35条通信工程规划预测的市话用户约为2.5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