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教职工宿舍住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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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单身宿舍管理办法

职工单身宿舍管理办法

职工单身宿舍管理办法文章标题:职工单身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身宿舍的管理,做好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__科工委机关所有单身宿舍的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申请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 __科工委机关正式职工 ;(二)父母家在外地;(三)在京确无住房。

第三章入住程序第四条凡具备申请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按以下程序办理核对和入住手续:(一)本人填写《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 1),经本部门核对后由人事教育司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住条件进行核对。

(二)人事教育司核对后,职工本人将《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交行政处。

(三)行政处负责统一安排宿舍。

职工本人与行政处签订《单身宿舍租赁协议书》 (附件 1)。

(四)行政处负责通知申请人入住时间及房间号,并发放单身宿舍钥匙。

第四章退房、续租程序第五条租住单身宿舍的职工需要退房时,请按以下程序办理退房手续:(一)申请退房职工提出书面“退房申请”交行政处.(二)行政处将职工“退房申请”转后勤保障处,后勤保障处负责收回房间钥匙,并进行房租、水、电及天然气等费用的结算.(三)行政保障处通知职工到机关服务局综合处交齐各项费用后,到行政保障处办理退房手续. 第六条租住协议到期后,继续租住的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续签协议。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七条行政处根据单身职工的变化和单身宿舍的使用情况,随时对单身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八条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遵守满庭芳园物业管理规定。

(二)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单身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三)爱护公共财产(电器、家具、炊具、卫生洁具、房门钥匙、电费卡以及宿舍内其他设施、设备),人为损坏或者丢失,按原价赔偿。

(四)宿舍内各房间的家具、电器等均按规定配备,不得私自挪用、转让。

(五)不得将来访的客人留宿.(六)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七)注意室内用火、用电、用水安全。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3篇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3篇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3篇单身宿舍管理规定的作用是规范单身宿舍的住宿管理,提高宿舍的使用率。

下面是单身宿舍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1为规范单身宿舍住宿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环境,保障住宿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住宿人员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综合办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并到保卫部门备案,由总务根据床铺情况进行安排。

住宿人员应服从总务处的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和房间,如有私自调换者,则令其立即恢复原位,否则取消住房资格。

二、住宿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规定,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剩菜剩饭,不准在楼道墙壁上乱涂乱画,每周定期擦拭门窗、玻璃,不许在门窗玻璃上贴报纸或广告画,按时清扫卫生,保持公寓内清洁干净,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三、住宿人员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注意用电安全,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用完后关毕总门,防止发生泄漏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加重处罚,并取消住房资格,宿舍内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在宿舍内吸烟人员,要注意吸烟安全。

四、加强治安管理,做到群防群治,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宿舍,不准留外人在宿舍内住宿,加强互相监督,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出门时应锁好门,防止发生盗窃现象。

五、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不准聚众赌博和做其它损害公共道德的违法事情,不准影响他人休息,爱护公物,外出关好门窗,防止被风吹坏,单床、衣柜、学习桌保持完好,发现人为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分不清责任的由本宿舍人员共同赔偿。

六、调离本公司人员应及时到总务处退回自己床位,交清公寓内公用物品,并交回自己的钥匙,否则总务处拒绝在调离单上拒绝签字,长期出差者(两个月以上)要通知总务处,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七、此规定即日起执行。

单身宿舍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利益,维护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利益,维护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摩登百货有限公司全体居住单身宿舍的员工。

教职工住宿管理制度

教职工住宿管理制度

教职工住宿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的不断发展和改革,教育机构日益壮大,教职工队伍也呈现出愈发庞大的规模。

为了更好地保障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学校普遍建立了住宿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住宿管理的必要性、管理原则、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管理层面、改进与未来展望等角度展开讨论。

一、住宿管理的必要性作为学校一部分的教职工,他们在工作期间需要保持精力充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而良好的休息环境和住宿条件则是支持教职工工作的重要保障。

因此,建立住宿管理制度成为学校不可或缺的需要。

二、管理原则教职工住宿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教职工在住宿条件上应有所区别,但都不能因此而产生特权,保证一视同仁的原则。

三、设施设备教职工住宿管理制度的第一个关键环节是配备良好的设施设备。

首先,需要提供宿舍楼或公寓,确保每个教职工有一个居住的空间。

其次,需要提供基本的生活设施,如床、书桌、衣柜等,以及室内洗手间和淋浴设施等。

这些设施设备的配备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教职工居住的舒适度。

四、安全防护教职工住宿管理制度的第二个关键环节是安全防护。

学校应该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逃生通道,并配备消防器材,确保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宿舍区域的保安巡逻和监控设施的安装,提高整体的安全性。

五、管理层面教职工住宿管理制度的第三个关键环节是管理层面。

学校需要设置专门的住宿管理部门,负责宿舍分配、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等事项。

同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教职工住宿的权责。

六、住宿环境管理学校应该加强对宿舍环境的管理,保持整洁卫生,加强垃圾分类处理,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定期检查宿舍设施是否完好,并及时维修、更新。

七、社区建设教职工住宿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居住问题,更是一个社区建设问题。

学校可以组织各类社交活动,加强教职工之间的互动交流,增强归属感和凝聚力。

八、改进与创新目前,一些学校已经开始尝试将教职工住宿管理制度与现代科技相结合,例如,利用智能家居设备实现远程控制和管理。

学校单身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学校单身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单身教师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保障单身教师的基本生活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单身教师宿舍。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入住第四条单身教师宿舍分配由学校统一安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单身教师申请入住宿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学校根据单身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工作情况,合理分配宿舍。

第七条单身教师入住宿舍时,应与宿舍管理部门签订入住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单身教师在入住宿舍期间,如有变动,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宿舍管理与服务第九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包括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维护等。

第十条单身教师应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扔垃圾,不随意堆放杂物。

第十一条单身教师应遵守宿舍用电、用水规定,节约资源,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二条单身教师应爱护宿舍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宿舍安全。

第十四条单身教师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部门应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包括维修、清洁、绿化等。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单身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一)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扰乱宿舍秩序的;(二)损坏宿舍公共设施,造成损失的;(三)浪费水电资源,造成浪费的;(四)影响他人休息,造成恶劣影响的;(五)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七条单身教师如有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的规定

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的规定

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的规定为维护住校教职工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居住原则。

1.教职工宿舍只允许在校工作的单身教职工居住。

学校人事部门依据住宿标准,报请学校批准后通知学校总务处。

总务处与教职工签订入住协议书后,统一安排入住。

未经学校允许,教职工本人不准私自入住或调换居室、转借、转让他人居住。

2.教职工结婚后,应主动与学校总务处联系,并在45 天之内办理退房手续搬出集体宿舍。

二、寝室的财产管理。

1.寝室内财产由总务处统一配置,教职工入住宿舍时与总务部门签订财产使用移交单。

2.室内财产如有损坏须在三日之内通知总务部门及时维修,如配备财产人为损坏,学校将视情节予以酌情处理,当事人应根据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3.寝室内严禁饲养宠物,一经发现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没收宠物,并给予罚款处理。

4.住宿人员迁出时,需马上告知总务处并退还宿舍钥匙,办理财产使用移交单等物品交接手续,经总务部门检查验收后即可迁出。

三、水电管理。

入住人员须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和水电管理规定,节约用水、用电。

各寝室人员一律不准私拉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暖气等设备。

离开寝室随手关灯,禁止长明灯,浴室热水器使用完毕须将电源及时关掉。

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处罚。

四、卫生管理。

1.寝室内人员不得乱放物品,不得多占地方影响他人,要轮流值日打扫室内卫生,使室内保持干净整洁。

2.寝室外走廊及楼道卫生,由楼层负责人排出卫生值日表,由各寝室轮流负责打扫。

五、制度管理。

1. 住宿教职工要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起卧,生活不拖沓。

若遇外出,须于晚 9;00之前返校。

未经学校批准不能擅自留宿他处。

2.住宿教职工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殿,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做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单身教工宿舍管理办法

单身教工宿舍管理办法

单身教工宿舍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学院单身教职工宿舍的管理,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营造宁静、安全、整洁、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教工宿舍入住条件凡与学院签定了用工合同(协议)的教职员工均可申请入住。

第二条申请入住手续申请入住职工必须按程序申办入住手续。

即申请人到后勤宿管中心领取单身教职工临时住房登记申请表→本人填写申请理由→人事处审核→后勤处(宿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并安排住宿,清点室内配置物品及设施。

第三条、教工宿舍管理规定1、为加强管理,配置必要的公共用品,教工宿舍适当收取住宿管理费(校卫队员除外),标准如下:单人间(需学院领导审批):每间房每月50元(含水费);双人间:每人每月20元(含水费)。

2、每间房最多住2人,住宿人员必须按所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教工宿舍只限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或带外来人员住宿。

3、在校居住的教职工应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宿舍早上开门时间为6:30,晚上关门时间为23:00,晚上22:00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晚归或外出的须提前向宿管员说明情况。

4、自觉节约用电用水,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电费按实际用量充值收费;住宿管理费及水费每学期交纳一次,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清,新进人员在入住宿舍前交清本学期住宿管理费及水费。

5、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每人配置单层单人床铺1张、书桌椅子1套;每间房配201电话1部、电源插座2个。

不私自随意拆装、更换家具,不得私自加装或调换门锁等;不准在墙上打洞、乱钉、乱写、乱画,不准乱拉乱牵水管、电线、网线、绳索等;不准违规用电;如违反规定造成一般用电故障的,根据情节轻重,将予以100―500元的罚金;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的,要负全部责任。

6、自觉维护楼内外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走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摆放灶具或做饭。

7、自觉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和消防管理条例。

2024年单位宿舍管理规定(3篇)

2024年单位宿舍管理规定(3篇)

2024年单位宿舍管理规定为优化住宿员工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确保职工宿舍的有序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符合居住条件的单身职工,需本人申请,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并经工厂审批后,由保卫部门(或总务部门)登记安排住宿。

非本厂人员不得擅自入住。

二、外单位人员如需入住我厂宿舍,应遵守相关规定。

入住时,需将完备的住宿手续交由宿舍管理部门的保卫科查验登记,并由该科办理进出厂凭证,否则不得住宿。

三、所有住宿职工应尊重并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或拆改,否则将按价赔偿,并可能面临罚款。

四、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确保每个房间的入住人数达到规定。

如有空缺,管理人员有权调整,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维护宿舍卫生环境,保持室内、走廊和楼梯的清洁,禁止乱丢垃圾、随地大小便等行为。

违反者将被罚款,并需每日轮流打扫室内卫生,未执行者也将受到罚款。

六、提倡节约用水、用电,避免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禁止使用高能耗电器,如电炉、电热器等。

电灯功率不得超过规定值,违规者将被罚款并没收相关器具。

七、厂内单身宿舍,如外部安装了计费电表,除电炉外,可暂时使用电饭煲等炊事电器。

八、宿舍内禁止赌博等违法行为,发现赌博将没收赌具并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规者将被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

十、禁止已婚和未婚男女混居一室,违者将被罚款。

十一、宿舍内设有保险装置并封存,私自开启、更换保险或导致保险丝烧断的,将被视为偷电行为,每次罚款并可能没收相关设备。

十二、提高安全意识,防止火灾、盗窃事故的发生。

如发生事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厂保卫科。

人为引发的事故,将对责任人处以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房或连续不在宿舍超过规定天数,将被视为放弃住宿权利,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搬出,并安排他人入住。

十四、已安排住宿的人员,必须遵守指定房间和床位的规定,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

教师单身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单身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单身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教师单身宿舍的正常秩序,保障教师的生活品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单身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教师单身宿舍是学校为单身教师提供的住宿场所。

教师单身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师居住环境的安全、舒适。

第三条学校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教师单身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责任人由管理部门主管教师任命。

第四条教师单身宿舍管理应当依法、合理、便民原则进行管理,保障教师的基本权益。

第二章教师单身宿舍的使用第五条教师单身宿舍主要为未婚、单身的教师提供住宿服务。

未婚、单身教师入住教师单身宿舍时,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经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入住。

第六条教师单身宿舍的住宿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需继续居住,需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可以续住。

第七条教师单身宿舍内不得携带宠物入住,不得进行违法违纪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酗酒、吵闹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第八条教师单身宿舍内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借用,不得私自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

第九条教师单身宿舍的日常维护由管理部门负责,如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维修。

第十条离开教师单身宿舍时,应将房间内的物品整理整齐,关闭水电等设备,并交由管理部门检查确认无遗留物品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教师单身宿舍内不得私自种植花草、烛台等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宿舍的整洁卫生。

第十二条教师单身宿舍内禁止使用高功率电器和明火,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章教师单身宿舍的管理第十三条教师单身宿舍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宿舍的清洁卫生、设施维护、安全防范等工作。

第十四条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对教师单身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教师居住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第十五条管理人员应保障教师的个人隐私,不得擅自进入教师房间检查私人物品,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入教师房间,应提前告知教师,并在教师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及时回应教师的求助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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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教职工宿舍住宿管理规定
为给全校单身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安全、优雅的学习、工
作及生活环境。规范单身宿舍的住宿管理,提高宿舍的使用率,
特制定本规定。
一、 住宿条件
1.住宿者,须是家住外地的单身教职工。
2.家住大连附近,但因工作存在特殊情况者,说明情况,
经院办同意也可申请住宿。
二、 住宿办法
凡需住单身宿舍的教职工须本人到院办领取、填写住寝审批

,经过部门领导、人事处以及院办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院办

统一安排宿舍。
三、 宿费标准
每人按每月 元标准收取房费,由财务处统一扣除。水
电、煤气、物业费按照实际发生标准自行交付。如有退寝
人员,应核对水电、煤气、物业费等发生实际费用交付后
方可退寝。
四、 住寝管理规定
1.住寝时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要在指定房间、床位
住寝,不准私自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时,须经院办同意,
并须填写调寝表。
2.教职工申请的床位及寝室内空余的床位,不得以任何方
式转给他人居住,另不得私自带陌生人到寝室入住,违者按退寝
处理。
3.住寝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
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干扰管理部门对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4.为便于寝室管理,每个寝室内由入住人员自行推选一名
寝室长,寝室长负责寝室的各项日常管理及卫生管理。
5.请各位教师自觉爱护房内的设施、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
设备、用具如发生破损和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如因使用
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应对照物品价格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对
照物品价格加倍赔偿。
6. 请各位教师勿在夜间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休息。
请保持房间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勿乱占用宿舍空间,以免影响
他人。
7.请各位老师节约用水、用电。
五、退寝管理
若有申请不居住宿舍的教师,请到院办以及人事说明。
六、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院务办公室
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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