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民事诉讼的证明 《民事诉讼法学》 马工程
高教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第15章 再审程序

第二节 再审的提起
四、检察监督引起再审
(一)检察监督引起再审概述
2.检察监督的对象 (1)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包括各类允许再审的判决书和 裁定书) (2)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
第三节 再审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一、再审案件的管辖权和审判组织
(一)再审案件的管辖权
再审案件的管辖权包含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基于审判监督 权自行提起再审案件的管辖权归属裁定再审的法院;检察院抗 诉启动再审程序案件的管辖权归属受理抗诉并裁定再审的法院; 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权归属审查再审申请并裁定再审的 法院。
第一节 再审程序概述
二、再审程序的特点
5.从案件的审理法院看,审理再审案件的法院,有可能是 作出原生效裁判或调解书的法院,也有可能是作出原生效裁判 或调解书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或与作出原生效裁判或调解书的 法院同级的另一法院。审理一审案件的法院只能是案件的受理 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法院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再次申请再审的,法院不予受理,不再审查再审的事由。具体情形有三: (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 申请;(3)在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 抗诉决定后又提出再审申请。
第二节 再审的提起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
(四)法院对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审查与处理
2.法院对再审申请的审查 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受理之后, 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前述当事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查。 3.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救济方式。 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或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 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以寻求 救济。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 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第一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工程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受行政法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 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 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行政许可的定义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 ,经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某项 特定活动的行为。它是一种授益 性行政行为,赋予申请人某种权
利或资格。
行政许可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许可可分 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
、登记等类型。
行政许可的原则
行政许可应遵循合法、公正、公 开、便民等原则,确保行政许可
的依据之一。
XX
THANKS
感谢观看
REPORTING
诚实守信原则由两个方面构成:第一 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 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无论 是向普通公众公布的信息,还是向特 定人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行政机关 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 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享有法 定职权时,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公务员义务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 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 监督等。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
公务员的考核、奖惩与培训
01
考核
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
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
高教马工程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教学课件第9章0

附带民事诉讼,并对刑事案件和附带民事案件一并作出判决。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的宗旨就是提高诉讼效率,及时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一并审判原则的例外 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案情复杂或者当事人不能及时到案参与诉讼等不能及
时审结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先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再由同一审判组织在刑事程 序结束后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刑事 诉 讼 法 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 讼 法 学
目录
1 第一节 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2 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3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4 第四节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
刑事诉 讼 法 学
刑事诉 讼 法 学
第一节 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
1.诉讼属性的民事性 2.诉讼过程的依附性 3.诉讼标的内容的特定性 (1)作为一般原则,被害人请求赔偿的损失只能是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 损害。 (2)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必须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刑事诉 讼 法 学
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因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民事案 件的基本原则都适用于附带民事诉讼,例如便利当事人诉讼原则、调解原则、辩 论原则、处分原则、检察监督原则等。但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还应当遵 循特有的原则,即附带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原则。
刑事诉 讼 法 学
第四节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
刑事诉 讼 法 学
第四节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
二、财产保全
高教社马工程民法学(第二版)上册教学课件01-02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 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在指定之前,如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由上述有关组 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一经指定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其责任不予免除。
对被监护人 进行管束的权利
保护被监护人权益 和谨慎管理的义务
监护权在本质上不是自益权而是他益权 其目的不是维护监护人自身的利益而是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
《民法学》
第一编 第二章
第一节 自然人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和行使监护权须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编 第二章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 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原则
——《民法典》第13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学》
第一节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特征
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 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不可剥夺性 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不可放弃和不可转让性 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法律限制性:自然人只能在法律赋予其能够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否则不能获得其 预期的法律效果
《民法学》
第一节 自然人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指自然人能够通过独立意思表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年龄
精神健康
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就是以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作 为确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状况的依据。
《民法学》
第一编 第二章
第一节 自然人
第一编 第二章
民法典根据我国自然人的具体情况,按照年龄的不同和智力是否正常,将自 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 能力。
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笔记 -回复

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笔记-回复摘要:1.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笔记概述2.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的主要内容3.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的特点和亮点4.如何有效地利用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笔记进行学习正文:【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笔记概述】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笔记是一款针对民法学课程的辅助学习工具,旨在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理论、法律法规以及案例分析。
这款笔记内容丰富,结构清晰,涵盖了民法学的主要知识点,是学习民法学的重要参考资料。
【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的主要内容】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笔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民法学基本理论: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建立、民事权利和义务等。
2.民法分则:涉及物权、合同、侵权责任、民事诉讼等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
3.民法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深入解析民法学的理论知识和应用。
4.民法法律法规:涵盖我国民法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学生了解和学习。
【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的特点和亮点】1.系统性强: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笔记从基本理论到具体法律法规,体系完整,有助于学生全面掌握民法学知识。
2.实用性强:笔记中融入了大量实际案例,有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条理清晰: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笔记内容编排合理,方便学生查阅和学习。
4.知识点全面:涵盖了我国民法领域的各个方面,有助于学生深入了解民法学。
【如何有效地利用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笔记进行学习】1.结合教材:在学习民法学课程时,可以将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笔记与教材相结合,相互补充,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2.案例分析:通过学习笔记中的案例分析,加深对民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3.制定学习计划:根据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笔记的内容,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效果。
4.定期复习:学习过程中,要定期对笔记进行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学习效果。
总之,民法学马工程第二版笔记是一款非常实用的学习工具,对于学习民法学课程具有很好的辅助作用。
高教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第13章 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一节 公益诉讼
二、公益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一)原告资格
1.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 (1)法律规定的机关。 (2)有关组织。 2.消费公益诉讼的原告。 (1)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 者协会。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的机关和社会组织。
第一节 公益诉讼
二、公益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节 第三人撤销之诉
二、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
1.基于不可归责于本人的原因未参加诉讼。 2.有证据证明请求撤销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内容全部 或者部分存在错误。 3.被请求撤销的司法文书内容损害其民事权益。 4.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5.应当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
(二)管辖
1.级别管辖。 中级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 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但污染海
洋环境的情况比较特殊,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 污染防治措施地的海事法院管辖。
第一节 公益诉讼
二、公益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三)起诉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3)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公益诉讼原告的资格、第三人撤销 之诉与申请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的关系
本章教学重难点:公益诉讼的概念和特征、公益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三人撤销 之诉的条件。
第一节 公益诉讼
一、公益诉讼概述
(一)公益诉讼的概念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 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高教社马工程经济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14

2. 调查取证
对于决定立案的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
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在调查取证中,不正当竞争行为
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经营场所进行检查。(2)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
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
• 经营者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 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 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除应 承担该法针对包括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在内的所有不正当 竞争行为规定的共通性法律责任外,还应对其追究以下责任:由监 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 照。
•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1)网络领域的传统 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指经营者利用网络但未使用网络专业技术手段实 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 络领域的延伸。例如,利用网络实施混淆、虚假商业宣传、商业诋毁等 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2)网络领域特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指经营者利用网络专业技 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的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 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结构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体制度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规制混淆行为的制度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规制混淆行为的制度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规制混淆行为的制度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第10章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送达具有如下特征:(1)送达是法院在诉讼中 依职权实施的诉讼行为;(2)送达的客体是各种诉 讼文书;(3)送达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 式进行。
(二)送达的意义
• 送达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法院来说 ,依法送达诉讼文书是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一 个重要环节,是保证诉讼程序合法性和诉讼行为 有效性的重要措施。对当事人来说,送达直接关 系到他们的权益,法院依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后, 他们才能够了解诉讼文书的内容,才能依据文书 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必要的诉讼行为。
• 采用这类送达方式,要经过受送达人同意,并且要 确认受送达人能够收悉。采用上述方式送达的,以 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 送达日期。
• 这类送达方式,不适用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的送达。
(五)邮寄送达
• 邮寄送达,是指法院通过邮局以双挂号信的方式 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邮寄送达成本较低, 因而法院在审判实务中经常采用这一送达方式。
(三)审查
• 法院应认真审查保全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符 合法定条件的,才能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不符合条 件的,应当裁定驳回。
• 经审查,如认为被申请人系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 的,一般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
• 对诉前保全和情况紧急的诉讼保全申请,受理的法 院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审查并作出裁定,对情况不 紧急的,应当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审查。
申请主体不同
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 由申请人提出申请,
法院提出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 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 的时间不同
对申请人是否 提供担保的要 不同。
在起诉前或仲裁前提 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