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现状及改进措施探究

住房公积金现状及改进措施探究
住房公积金现状及改进措施探究

住房公积金现状及改进措施探究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住房公积金逐渐成为改革住房制度的中心环节及重要内容,是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的有效手段,大力推动住房建设事业的持续发展。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的缺点不断显现,改进住房公积金是重要问题。下面从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入手,在探究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若干改进措施,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供参考。

标签:住房公积金;作用;现状;改进措施

在快速发展住房公积金的时期,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住房公积金的缺点受到社会各界的争议,导致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长远发展受阻。因此,改变现状是住房公积金改革的重中之重,值得深入探究。

1、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业以及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及其职工所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主要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法制化、社会化形式。如今,城镇化程度越来越大,城镇人口大幅增多,尤其是大量务工人员纷纷涌入城市,且城市扩张中出现大量失地农民,他们的住房需求大量增加,城镇住房紧张的状况愈演愈烈。为使紧张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缓解,加大住房建设投入势在必行,而住房公积金就是城镇住房建设巨大的资金来源。在近几年的建设与发展中,房地产投资逐渐增多,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却依旧缓慢,政府为缓解房地产市场过热的现象,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导向,以调控房价[1]。但这是一项稳定的、长期的事业,离不开稳定资金来源的支持与推动,它就是住房公积金。因此,在商品化进程里,住房公积金对整个城镇住房建设的推动作用不可替代,它与供应社会保障房有直接关联,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另外,住房公积金可以使缴存职工申请政策性贷款,帮助解决他们的住房难题,在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的同时推动住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2、住房公积金的现状

2.1 覆盖范围狭窄

当前,住房公积金尚未覆盖所有的城镇居民,在职职工仅70%左右参加了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等基本上没有被住房公积金覆盖,导致住房公积金保障普遍性住房的作用得不到发挥,政策失去公平性。

2.2 缴存管理不善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业务被银行限制,银行负责提供各项业务数据,导致管理中心无法掌握第一手资料。但每个月缴存、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量很大,且具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_范文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一):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兹有xx集团公司员工xxx,自2011年2月入职,现已满一年。根据公司规定,已满足 公司购买职工住房公基金要求。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请领导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二):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本人系孟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年龄**岁, 民族*族,籍贯**省,学历本科,个人公积金账号:000014,现购买自住住房,房屋坐落在:******住宿区,面积67。22平方米,一次性须交房款12万元,因资金不足,需向贵中心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小写)120000元,期限30年。申 请人愿意遵守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用贷款所购的房产进行抵押。若不履约,同意你中心(管理部)及委托的贷款银行处理变卖抵押物和扣划承诺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人:**(手印) xx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市新调入职工市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账号号。请贵中心协助将其住房公积金全部余额及利息转入其在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我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开户银行为联系人,专户账号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此刻本(单位,个人公积金账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四):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范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本人账号,身份证号码,此刻市(转入地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号。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还保留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单位名称账号额,单位公积金账号,缴存凭证号元。,个人公积金,尚有住房公积金余 本人委托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存储余额转入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请贵中心协助办理。特此申请。本人签名:年附:身份证复印件缴存凭证复印件月联系电话:现单位公章:日

中国住房公积金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中国住房公积金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报告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分为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其单位缴存部分两个部分组成,都属于职工个人拥有。住房公积金是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政府行政管理的社会公共资金,它不属于财政资金,执行个人账户管理制度,因此也不设立统筹基金。 目录 1住房公积金定义与分类 . 1.1住房公积金定义 . 1.2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 . 1.3住房公积金运营机构 2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规模分析 3分区域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分析 4住房公积金投资组合概况 5住房公积金投资组合概况 6中国主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09住房公积金定义与分类 住房公积金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分为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其单位缴存部分两个部分组成,都属于职工个人拥有。住房公积金是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政府行政管理的社会公共资金,它不属于财政资金,执行个人账户管理制度,因此也不设立统筹基金。 图表1: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供给链条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住房公积金研究小组整理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 直辖市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要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方面履行如下职责: 图表2:我国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职责 序 号 职责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2拟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3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 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是大家都关心的事情,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调整潍坊市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提示 政策调整的内容: 一、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一)首套住房: 1、期房或现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2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 2、二手房:①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含2019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以税收完税证发票为准,下同)的2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含2019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4 0%; (二)第二套住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40%。 二、放宽首套住房的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

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缴存职工。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已婚的按家庭计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原有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增加承诺人选择。借款人(已婚的含配偶)因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造成公积金贷款额不能满足需要的,可选择一名在潍坊市辖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承诺人。承诺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前,承诺人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部分不能使用。借款人借款后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可使用部分与承诺人冻结的金额相等时,可以进行置换,置换后恢复承诺人公积金账户的正常状态。有配偶的承诺人需征得其配偶同意。 四、提高月还款额占月收入的比例。现规定执行的“贷款期限5年(含5年)以下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统一调整为:借款人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 五、放宽月收入的认定。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实际发放工资标准的,可提供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作为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依据。配偶无公积金的,月收入以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为依据。 六、放宽用于抵押房屋的条件。所购房屋为期房,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提供阶段性保证的,借款人可用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抵押,用第三人住房抵押的房屋可以是家庭唯一住房。

新会计准则下-社保、住房公积金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社保、住房公积金会计处理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由个人负担的保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 社会保险会计分录: 1、企业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管理部门) 借:销售费用——社会保险费(销售部门) 借:生产成本——社会保险费(生产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个人负担部分,发放工资时(按个人交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会保险费(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贷:库存现金等 3、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负担)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会保险费(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会计处理 1、企业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借:销售费用——住房公积金(销售部门) 借:生产成本——住房公积金(生产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2、个人负担部分,发放工资时(按个人交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住房公积金(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贷:库存现金等 3、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 其他应付款-个人住房公积金(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做账 一般时候分为两步: 在计提时为: 借:管理费用(等)——工资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000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000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3985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5 缴纳时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5 贷:银行存款15

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金[201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

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住房公积金提取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1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特征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3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浅谈自主核算模式下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e17403910.html, 浅谈自主核算模式下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 作者:刘庆辉 来源:《财经界·中旬刊》2018年第07期 摘要:虽然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规模不断的增大,但是由于不同地区采取的住房公积金信息标准、结算方式等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出现了独立数据信息无法共享的问题。为了彻底改变这一现状,相关部门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特点,建立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促进资金核算效率以及管理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才能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所提出的要求。本文主要是就自主核算模式下住房公积金核算与资金管理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资金管理 一、自主核算模式下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 (一)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模式 自主核算模式下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有的资金流入或者流出所采取的下账形式都必须保持与银行数据的同步,才能在促进财务计算与对账效率有效提升的同时,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实时结算与监督的目的。由于传统模式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之间采取的统一结算方式,导致其无法实现线上资金业务的即时管理与核算。而自主核算模式下的综合结算平台则有效的解决了资金线上管理与核算管理标准不同的问题,不仅为有效的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放线发生的几率,同时也促进了会计核算准确性的稳步提升,为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自主核算模式意义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的自主核算模式不仅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口径核算模式的统一,同时也起到了规范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的目的。促进了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的稳步提升。由于会计主体业务运营模式是影响会计核算模式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确保会计核算模式与会计主体业务模式两者之间相互依存,才能确保会计核算工作质量与效率的全面提升。另外,为了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加强内部控制措施改革与创新的力度,促进内部管理效率的稳步提升,才能达到促进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效率稳步提升的目的。 二、自主核算模式下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与管理优化策略 (一)业务流程的优化

住房公积金现状及改进措施探究

住房公积金现状及改进措施探究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住房公积金逐渐成为改革住房制度的中心环节及重要内容,是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的有效手段,大力推动住房建设事业的持续发展。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的缺点不断显现,改进住房公积金是重要问题。下面从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入手,在探究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若干改进措施,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供参考。 标签:住房公积金;作用;现状;改进措施 在快速发展住房公积金的时期,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住房公积金的缺点受到社会各界的争议,导致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长远发展受阻。因此,改变现状是住房公积金改革的重中之重,值得深入探究。 1、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业以及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及其职工所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主要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法制化、社会化形式。如今,城镇化程度越来越大,城镇人口大幅增多,尤其是大量务工人员纷纷涌入城市,且城市扩张中出现大量失地农民,他们的住房需求大量增加,城镇住房紧张的状况愈演愈烈。为使紧张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缓解,加大住房建设投入势在必行,而住房公积金就是城镇住房建设巨大的资金来源。在近几年的建设与发展中,房地产投资逐渐增多,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却依旧缓慢,政府为缓解房地产市场过热的现象,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导向,以调控房价[1]。但这是一项稳定的、长期的事业,离不开稳定资金来源的支持与推动,它就是住房公积金。因此,在商品化进程里,住房公积金对整个城镇住房建设的推动作用不可替代,它与供应社会保障房有直接关联,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另外,住房公积金可以使缴存职工申请政策性贷款,帮助解决他们的住房难题,在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的同时推动住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2、住房公积金的现状 2.1 覆盖范围狭窄 当前,住房公积金尚未覆盖所有的城镇居民,在职职工仅70%左右参加了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等基本上没有被住房公积金覆盖,导致住房公积金保障普遍性住房的作用得不到发挥,政策失去公平性。 2.2 缴存管理不善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业务被银行限制,银行负责提供各项业务数据,导致管理中心无法掌握第一手资料。但每个月缴存、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量很大,且具

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新规

2018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提出了新的办法,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和材料将进一步简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简化提取公积金流程 《通知》由四个部分组成,明确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和缴存程序,同时对内部管理和违规违法处理等情况做了规定。《通知》首次设计了全新的提取申请表附表,覆盖了所有的提取类型。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蒋然:充分发挥了数据共享的作用。比方说我们的异地贷款原来是需要在两个城市间办手续,现在只需要在网上就可以全部办结了。 不仅如此,《通知》取消了以往办理过程中需提交的异地购房证明、社保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和补缴证明,取消了以前需要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等单据。 其中,有19种情况提取材料进行了大幅度简化,其中有13种材料只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填写相对应的表格即可办结,还有6种情况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或者一种材料。按照去年的业务量,我们全年能够节省大约1000万张A4纸,同时大概能够减少72万人次的奔波。 与此同时,《通知》首次通过“授权+承诺”的形式,由申请人签订诚信承诺条款,告知申请人承担虚假承诺将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的责任。新办法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季可提4500 按照《通知》,缴存人如果没有买房,而是租房子住的,提取公积金的流程也进行了简化,

方便使用。 《通知》规定,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按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对于租房实际支出超过一千五百元的,可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按实际支出办理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蒋然:我们在支持居民的购房和个人贷款的同时, 《通知》同时提出,将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来保障资金的安全。公积金缴存人通过在合作银行领取公积金的联名卡,实现了个人身份的实名认证,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等业务都和公积金卡关联,最大程度地防范了资金的风险,办理公积金的提取,一定会把资金全额安全打到公积金的联名卡上。 与此同时,为方便办理,《通知》还规定,购房人与其配偶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顺序不分先后。

(财务报表管理)财务管理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业务规范

《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业务规范》大纲 (征求意见稿) 11总则 1.1 目的:为明确全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核心业务流程,规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规范。 1.2 1.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业务活动。 1.3 1.3作用: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原则、核心业务流程的细化和明确,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防范风险,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的主体作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1.4 1.4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业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术语

2.1 公积金管委会 2.2 公积金中心 2.3 受委托银行 2.4 汇缴 2.5 补缴 2.6 提取 2.7 个贷 2.8 项目贷款 2.9 增值收益 33责任主体和业务职责 3.13.1公积金管委会主要业务职责 3.23.2公积金中心主要业务职责 3.33.3 受委托银行主要业务职责 44资金账户的管理 4.14.1银行账户的一般管理

4.24.2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专户管理 4.34.3个人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专户管理 4.44.4项目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专户管理 4.54.5国债业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55公积金核心业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主要业务列表 本规范主要对涉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业务进行描述,并确定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原则与方式,主要业务如下: 1、归集 2、提取 3、账户调整(补缴调整和提取调整) 4、转移 5、结息 6、个人贷款发放和偿还 7、项目贷款发放和回收

每个业务按下列方式展开描述 1、业务名称 2、业务流程 3、会计核算 a)a)会计科目设置 b)b)会计核算概述 c)c)会计分录和记账凭证 各业务会计核算所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如下:会计科目列表

哪些职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哪些职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摘要: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来都是职工热切关注的一个民生问题。这些问题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知道,住房公积金在帮助职工购买住房方面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据住房公积金贷款了解,还有些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比如说有的是临时用工人员,或者是雇佣关系的用工人员。因此,这些职工就无法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这也是很多职工反映问题当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到底哪些职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来都是职工热切关注的一个民生问题。这些问题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知道,住房公积金在帮助职工购买住房方面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据住房公积金贷款了解,还有些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比如说有的是临时用工人员,或者是雇佣关系的用工人员。因此,这些职工就无法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这也是很多职工反映问题当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告诉大家到底哪些职工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首先,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带大家看一下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其次,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说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单位的在职职工均应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而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经常会听到某些单位这样一种声音,“住房公积金不同于社保,社保是必须强制交纳的;但公积金不是,其仅是企业给员工的一种福利,单位可以给员工缴,也可不缴”。这些单位的这种说法对吗,住房公积金到底是不是强制缴纳的?单位的这种说法显然是错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专家说公积金并不是可缴可不缴的,而是法律规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文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是“应当办理”(法律上的“应当”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那么,单位如果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又该如何维权?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

住房公积金制度现状及趋向研究

住房公积金制度现状及趋向研究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住房保障制度,为公司企业的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积累,将城镇职工的购房能力予以提高。分析阐述了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现状,并将现状中出现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并提出未来的发展方向,通过解决人们的住房问题来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 标签:住房公积金制度;现状;发展方向 1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现状 1.1管理体制日趋完善,监管体系基本确立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行之后,有341个城市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决策程序以及议事规则,自主、科学民主的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也在逐渐的形成。在“统一核算、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决策”的原则之上,建立了管理对分中心以及内部授权的管理制度。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方面、提取方面、使用方面、核算方面以及内控机制方面都建立相关的制度,并使之逐渐的健全与完善,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水平。在国务院的批准下,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在此影响下,各省市也逐渐的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将监管职能予以明确,将监管制度予以完善。在国家的领导之下,由人民银行、财政部以及建设部等11个部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将住房公积金在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研究。 1.2管理运行日益规范、业务发展迅速正常 在现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对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办法以及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办法都能予以认真的执行,并将管委会审核制度、管理费用预决算报财政审核、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予以规范化的实行,将公积金银行专户设立进行制度化的管理,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的控制,将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予以规范。与此同时,很多城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设立了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将社会的监督予以主动性的接受。 2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2.1覆盖率较低,融资渠道窄 在实施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在覆盖面的扩大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在现在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民营企业中、城镇私营企业中还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要想在一个城市居住立足具有较大的难度,没有为他们建立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资金的筹集方面,国家也没有建立自愿式住宅储蓄制度,融资渠道过于的狭窄。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针对新政在惠州的实施前景,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当前市公积金中心并未收到相关指导文件,但在当前的支取业务办理过程中,租房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本身就占据一定比例。 面对记者追问公积金租房提取情况,该负责人针对租住公租房和商品房的不同分类介绍道,市公积金中心在租房提取公积金过程中,租住公租房的缴存职工,只要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完整,就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而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提供主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以及发票等凭证也能实现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照三部委发文的新政,对于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无需提供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引起该负责人关注。 该负责人指出,在以往的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中,职工提供发票、税票和租房合同,这对于提取公积金的金额和比例就有具体参考,取消这一要求这也意味着新政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对于新政受益人群,该负责人指出,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要求降低和条件放宽,对于城市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就业时间不长的新毕业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这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也得到证实。去年刚刚毕业,目前正在一家网络公司就职的何小姐面对记者采访介绍,由于刚刚毕业,收入并不高,但每月公积金、社保等一扣下来,加上

2000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财会字[2000]12号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财会字[200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印发以来,陆续接到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来电,反映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有关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会计核算问题。为了完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我们对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有关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印发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遵照执行。 附件:住房公积金益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二○○○年六月十三日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一、会计科目 (一)增设“119其他应收款”科目 1、本科目核算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临时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款项。如处置个人抵押物取得的价款低于逾期贷款账面价值应由债务人清偿的部分等。 2、处置抵押物时,接取得的价款,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按取得的价款低于逾期贷款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按逾期贷款账面价值,贷记“逾期贷款”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二)增设“219其他应付款”科目 1、本科自核算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临时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收到的多缴款,处置抵押物取得的价款超过逾期贷款账面价值应归抵押人所有的部分等。

2、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收到的多缴款,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还款顶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 处置抵押物时,接取得的价款,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按逾期贷款账面价值,贷记“逾期贷款”科目,接取得的价款高于逾期贷款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偿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付的其他应付款。 二、会计报表 在资产负债表“应收利息”项目下“委托贷款”项目上增设“其他应收款”项目(7行),反映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在资产负债表“应付利息”项目下“专项应付款”项目上增设“其他应付款”项目(21行),反映期末尚未偿付的其他应付款。

中国住房问题现状分析

中国住房问题现状分析 摘要:衣食住行是老百姓的生存根本,是关乎社会民生的大计。其中住房问题是老百姓面临的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房子成为中国老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的充分条件。虽然经济的发展丰满了老百姓的腰包,但其在一路攀升的房价面前却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那么房价如何会到了今天让人们“谈房色变”的境地?未来中国房价的走势又是如何?政府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权益?本文将对中国房价的现状做一个简略的分析。 关键词:住房房价中低收入 最近几年,由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迅猛,住房问题已经随着房价的上涨,变成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住房问题,它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因此越来越受到关注。回顾新中国成立后到1978 年的近30 年间,由于人口增长过快以及众所共知的原因,我国居民的居住状况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反而出现恶化,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从1949 年底的4.5 平方米下降到1978 年底的 3.6 平方米,使住房问题成为当时我国政府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之一。 房价的上涨除了中高等收入群体有能力依靠自身的努力来解决,一大部分中低收入群体对住房无所适从。而中低收入群体在我国约占百分之八十,他们中相当多的一部分存在着无房、危房、拥挤、共用等住房方面的难题,这便需要政府给与援助和保护,另外,保障公民的居住权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稳定社会秩序,缩小贫富差距,构

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所以住房问题的核心实质是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一个和谐社会中,人民理应享有基本的居住权利,房屋所有权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是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也是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如果住房问题不得以解决,居民的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由此引发的社会道德问题、犯罪率上升,贫富加剧扩大等将极不利于社会稳定和人民健康,影响到国家的安定团结、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也将无从实现。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住有所居”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国务院和各部委为提高住房保障相继出台了多项完善措施,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很多不足。1【1】 1硕士论文《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制度研究》,电子科技大学袁文婷,2012.06 在世界各国城市化进程中,都曾出现过土地和住房市场供应不足导致的房价快速上涨,使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因无力支付过高房价而面临住房短缺的问题。居民住房兼具商品性与社会性的双重特征,如果仅仅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不能合理分配资源,也无法缓解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那么政府就需要基于住房的社会属性,从宏观层面采取经济和社会政策来干预住房市场,对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支持。一般说来,发达国家是从20世纪30年代起将住房保障纳入公共政策体系,以保证中低收入群体“有房可居”的。这些国家大多通过立法手段进行保障,并成立专门的住房管理机构对公共住房的

公积金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公积金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摘要:在我国的住房制度中,公积金制度又是其中一项重要的保障制度和住房货币化分配的重要形式。但是公积金制度20多年来在制度层面上没有发生很大变化,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了。本文从公积金概念入手,分析了当前我国公积金发展现状,并对公积金制度如何完善给出了自己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公积金;缴存使用;制度建设;监管体制 一、公积金概念及特点 依据我国2002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经过修改,在《管理条例》中,住房公积金的概念是这样的:“本条例中的住房公积金,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企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外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从这个定义我们能够知道,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两个主要部分,其一是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其二是单位缴存的部分,虽然是由企业出资,但这部分财产仍然属于职工的个人所有,和个人缴存一样存储在个人账户中。 明确了公积金的概念,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公积金具有

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公积金具有普遍性,即所有的在职职工,不论其工作单位如何,工作性质如何,个人收入高低,其个人和单位都需要按时足额的缴纳公积金。二是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即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按时足额上缴公积金义务,如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积金管理中心则有权责令单位或个人限期缴纳,对于逾期未缴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三是公积金具有福利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单位职工自身需按一定比例缴纳一部分外,单位也需要为职工缴纳,而这部分款项则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可以视为单位发放给个人的住房福利;另一方面,当职工个人有购房住房需求而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享受到较商业贷款较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能够大幅度减轻职工住房置业的负担,因此,公积金具有职工福利性。四是公积金具有返还性。由于公积金制度针对的是在职职工,因此,当职工不载工作,离退休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将会返还给职工本人。 二、公积金制度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公积金制度发展现状 住房公积金制度始于1991年的上海,至今已有二十多 年的时间。回顾这二十多年,公积金制度已经成为了广受认可的重要保障制度和住房货币化分配的重要形式。公积金制度不仅走出了中国特色的保障性住房金融政策,在全社会建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手续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手续 一、提取条件 (一)离退休提取 (二)死亡提取 (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提取 (四)判处刑罚人员的提取 (五)调离、转移提取 (六)非因公出境定居提取 (七)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 (八)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 (九)异地购房提取 (十)、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 (十一)、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十二)、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十三)、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十四)、住房门窗节能改造提取 (十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 (十六)、租房提取 (十七)、重大疾病提取 (十八)、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 二、提取手续

(一)离退休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离退休审批表 2.退休证 提供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取时限:确定单位已对其封存,审核后即时销户提取。不能提供以上要件的,可根据其身份证或系统记载的身份证号,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单位封存后提取。 (二)死亡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死亡证明 2.火化证 3.户口注销证明 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取时限:确定单位已对其封存,审核后即时销户提取,将资金划转至单位账户;无法将资金划转至单位账户的,可以划转至本人或配偶账户,也可根据单位证明、公证机关继承证明、司法机关判决划转至其他账户。 (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2.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 提供提取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取时限:身份证反映的当地人员封存满12个月后销户提取,异地人员封存后即时销户提取。 (四)判处刑罚人员的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法院判决书,提交复印件 提供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取时限:确定单位已对其封存,审核后即时销户提取。将资金划转至本人、配偶或单位账户;也可根据单位证明、公证部门证明或司法部门判决划转至其他账户。 (五)调离、转移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调令或调函 2.任职命令或文件 3.异地参加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 4.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转移证明 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代办人代办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取时限:当地工作的封存后只能办理转移手续 异地工作的封存后即时销户或转移处理 (六)非因公出境定居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国外定居护照 2.出境定居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编

住房公积金贷款概述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 3.5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4.0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能够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自2015年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要紧有: 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2、《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3、住房公积贷款操作流程 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操作流程 5、其他相关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支持北京城镇居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持都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治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依照《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 < 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 > 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若干规定》、《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公积金管理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电力公司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住房消费性提取、生活保障性提取和销户性提取三种形式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应严格按照上级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坚持以条件规范、程序严谨、操作简便、定向使用、方便职工为原则。 第二章提取的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提取的对象:凡在大唐洛阳热电厂工作的正式职工(原全民职工),按规定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未在河南省电力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电力公司公积金中心)办理过借款,且没有以本人住房公积金作质押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的职工。 第五条提取条件: 一、销户性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性提取(在省电力公司公积金中心有借款且尚未还清者除外):

1、已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手续审批完结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有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职工因故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则上不准予销户性提取。调出河南省电力公司公积金管理所属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划入新调入单位指定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尚无工作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可暂时封存,待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再行划转。 职工因故被除名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报省电力公司公积金中心审定批准后,方可提取。 二、住房消费性提取: 职工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消费性提取: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三、生活保障性提取: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当年因公致残,鉴定为1—10级伤残等级的。 3、因病或非因工大部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符合大唐河南分公司大病救助对象的。 5、突发事件引起家庭大额支出,造成日常生活困难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