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造价发【2011】123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2a658ff719e8b8f67c1cb9fa.png)
附件2: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在市区时)序号项目名称工程类型取费基础2009清单计价定额费率(%)一环境保护费基本费费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0.5二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 6.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2市政工程 3.5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2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2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2三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9.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3.5市政工程 4.5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3.5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3.5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3四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9.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6.5市政工程9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6.5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5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5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在县城、镇时)序号项目名称工程类型取费基础2009清单计价定额费率(%)一环境保护费基本费费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0.4二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 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1.5市政工程 2.5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1.5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1.5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1.5三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7.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2.5市政工程 3.5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2.5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2.5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2四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7.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5市政工程7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5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4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4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序号项目名称工程类型取费基础2009清单计价定额费率(%)一环境保护费基本费费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0.3二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 4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1.2市政工程 2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1.2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1.2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1.2三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 6.5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2 市政工程3 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2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2 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1.5四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建筑工程 5.5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3.5市政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3.5总平、运动场工程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3单独土石方、3单独桩基工程使用说明:1、表中按工程所在位置分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其口径与税金相同。
川建价发〔2011〕17号~21号文-关于人工费调整

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发表时间:2011-6-24 11:24:28 阅读: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川建价发〔2011〕17号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了更好地执行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川建发〔2009〕67号),经研究,现将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明确规定如下:一、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计日工人工单价综合费费率按25%计算,计日工人工单价为:计日工人工单价=发布的工程所在市、州相应工种计日工人工单价+相应工种定额人工单价×25%二、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自主确定计日工人工单价的综合费费率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主题词:工程造价人工单价计算方法通知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公室2011年6月20日印关于成都市等12个市、州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发表时间:2011-6-24 11:33:35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川建价发〔2011〕18号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你们关于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
根据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明确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停(窝)工人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06〕19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测算、发布制度的通知》(川建价发[2008]33号)的要求,现批准你们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从2011年7月1日起与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09年3月1日以前已经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开工建设的工程,至本批复执行时间尚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预防和制止拖欠工程款,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执行《计价规范》和本办法。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发包人自行确定。
凡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当执行《计价规范》和本办法。
一个工程不能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
可以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仍执行本办法.第四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发包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注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第六条工程计价文书应统一使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制定的表式。
第七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实施.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八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十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川建造价发【2011】123号

关于调整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4-19 10:47:44 阅读:5146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川建造价发【2011】123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函[2011]68号)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费率由1%调整到2%。
据此,决定相应调整我省“2000定额”、“2004清单定额”、“2008抗震加固定额”、“2009清单定额”中的税金计取标准。
调整后的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详附件。
本通知从2011年2月1日起执行,接此通知之前已办理完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调整后的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定额税金调整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印校对:国打印:吴
附件:
调整后的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
目(场平及挡土墙)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1.2.2.12.22.32.42.53.3.13.23.2.14.4.14.24.34.44.5川建价发[2012]26号,四川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成都市等21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11]123号,四川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
场平及挡土墙工程。
本次招标不含:绿化工程。
弃土(渣)场建设费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考虑可能发生的租地、青苗补偿、建设等在内的费用,此费用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规范和图纸等一起使用。
土石方开挖投标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是否使用爆破,但爆破的范围及方案需经过甲方和现场监理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其费用应在相应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单独列项,结算时不作调整。
场平及挡土墙(一)施工图;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本工程龙威项目——场平及挡土墙工程(一)。
其中包括场平工程及挡土墙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仅对工程项目的特征作重点描述,未描述的具体做法、技术要求等详见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及相应标准图集。
土石方回填碾压要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其费用应在相应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单独列项,结算时不作调整。
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4.6 4.7 4.8 4.9 4.105.5.1 5.25.2.15.2.2 5.2.2. 15.2.2. 25.2.3 5.2.4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按施工图计算的清单工程量,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各投标单位不能更改工程数量、单位、项目特征,或删减增加所列工作项目。
工程量按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若工程量清单或清单编制说明中有特殊说明的,按特殊说明的计算规则计算。
近年四川建安工程费用调整统计表

29.57% 23.60% 26.00%
26.80% 21.20% 23.00%
含四
含四
4
广元市
41.8 35.2 36
38.23% 33.99% 37.70% 县三
25.10% 15.82% 26.00% 县三
区
区
涪城游仙 市区
42
30.47 36 绵阳市
36.53% 25.20% 32%
25.08% 13.57% 22.40%
5
3.5 第 2 页,共 3 页
四
临时设施基本 费费率
总平、运动场 工程
维修改造工程
、拆除工程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6.5
5
3.5
5
4
3
5
4
3
咨询单位:四川新元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 3 页,共 3 页
规费费率调整文件汇集表
文件名称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序
文件号
安全文明费率调整文件汇集表
文件名称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文件号 适用开始~结束时间
工川费建计发价[管20理11办]6法号》 2011年4月1日~
其他项目费率调整文件汇集表
文件名称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112号文件)、
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关于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川建函[2004]96号
工程造价答辩 ppt课件

安龙镇幼儿园土建与装饰工程 招标控制价编制
指导老师:xxx 答辩人:xxx
专业: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答辩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都江堰市安龙镇。本工程分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 为2912.37m2,为一栋地上三层的建筑,建筑高度为12.6m,主体结 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基础深度为4m,抗 震设防烈度为8度。
文明施工费计取
工程造价答辩
设计主要类容
工程量 计算
控制价 编制
实习图纸、广联达建
模算主体土建部分、 CAD图上拉总平
宏业清单计价软 件套价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最后阶 段毕业 设计成
文
技术经济分析, 工程概况描述, 英文资料翻译
工程造价答辩
广联达软件截图
工程造价答辩
单位工程指标
工程造价答辩
问题总结
1.应该仔细阅读图纸上的说明.上面的每句话你再计算的 时候,或者建模的时候肯能都会用到。
工程造价答辩
主要参考文献
• 2013 条例计量规范:GB50584-50862-2013 • 2013 计价规范:GB50500-2013 • 四川省2009 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1G101-1、11G101-2、
11G101-3。 • 川价发【2011】123号税金计取,【2011】6号安全
2.再计算的过程中应该把算了的部位标准清楚,不然量 多了会算重.
3.软件算量过程中,不光画图重要,每个不经意的细节 设置都会影响整个工程量。例如一个钢筋弯钩长度的设置, 箍筋数量的设置、标高的设置等。
4.编制清单的时候应该注意分部分项工程套项后,费率 套取。
工程造价答辩
谢谢观看
工程造价答辩
控制价说明(范本)

总
工程名称: 龙泉驿区柏合镇桂花村活动中心 取。 5.5 本工程暂列金按分部分项合价的10%考虑。 5.6 本预算金额(价格)均以人民币元表示。 5.7 本工程预算控制价:1019359.61元(含暂列金75574.04)。
说
明
要求 4.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4.2 材料质量要求:材料、设备选用要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 4.3 施工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及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件要求。工程施工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 要求。 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5.1 人工费按川建价发〔2012〕26号文件调整。 5.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2]143号)文 件规定的基本费率*2计取。 5.3 规费按最高费率计取。 5.4 税金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1】123号)文件的3.41%计
54税金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1123号文件的341计表0155本工程暂列金按分部分项合价的10考虑
总
工程名称: 龙泉驿区柏合镇桂花村活动中心 1.工程概况 1.1 1.2 1.3 1.4 1.5
说
明
第1页共2页
建设规模:龙泉驿区柏合镇桂花村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为512.4㎡。包含土建,装饰,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桂花村 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详施工图及现场情况。 自然地理条件:详施工图及现场条件。 环境保护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调整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4-19 10:47:44 阅读: 15235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川建造价发【2011】123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函[2011]68号)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费率由1%调整到2%。
据此,决定相应调整我省“2000定额”、“2004清单定额”、“2008抗震加固定额”、“2009清单定额”中的税金计取标准。
调整后的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详附件。
本通知从2011年2月1日起执行,接此通知之前已办理完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调整后的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调整后的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
项目2000定额
2004、2009
清单定额2008抗震
加固定额
备注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工程在市区时
2.工程在县城、镇时3.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3.48%
3.41%
3.28%
3.48%
3.41%
3.28%
3.48%
3.41%
3.28%
地方教育
附加征收
标准由1%
调整为2%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2.钢结构件
3.木门窗9.82%
7.37%
8.35%
地方教育
附加征收
标准由1%
调整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