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武汉市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房地产管理)武汉市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房地产管理)武汉市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武汉市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填表范围:凡武汉地域内房屋都应填写《武汉市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居住房屋一户(套、间)一表,单位房屋一栋一表。

1、房屋编号由房产和规划部门编制,无需填写。

2、房屋座落:是指房屋所处的区域和详细地址;同一门牌号码内多间出租房的要按每套(间)填写室号。

3、小区/实名组:填写小区或村湾名称。

4、房产证登记座落:指房产证上所登记的房屋座落。

5、建筑物名称:指建筑物实体标牌的名称。

6、建筑物管理业主:指建筑物的物业管理单位法人。

7、房屋户型:成套住宅按“一室一厅”,“二室二厅”格式填写,非成套住宅填写房屋间数,按“1间”,“2间”格式填写。

8、填写个人或单位资料时,必须填写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的其中一项内容。

9、现使用人信息为必填项。

10、有房屋有房产证的,“房屋权证号”为必填项,“房产证登记座落”为必填项,“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1、“权属信息”中,有房屋土地证的,“土地权证号”为必填项,“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2、产权人信息:是指房屋所有人的信息,包括单位和个人。个人产权人或单位产权人,必须填写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的其中一项内容。

13、现使用人信息:是指房屋正在使用人的信息。可以是单位或个人,也可以是产权人或承租人。“现使用人信息”中,是“产权人”的,只填写“产权人信息”;是“承租人”的,只填写“承租人信息”;既不是“产权人”也不是“承租人”的,直接填写现使用人信息。使用人性质是“个人”的,只填写个人信息,是“单位”的,只填写单位信息。

14、出租面积:是指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

15、出租间数:是指出租人实际出租房屋的间数。

16、月租金:是指出租屋的金额。包括单位出租和个人出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按合同上的金额填写;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按承租人申报的金额填写。

17、管理类别:由社区民警填写。在对应项前打“√”,只能是单项选择。

18、签订治安计生责任书:由社区民警填写。在对应项前打“√”,只能单项选择。

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公安民警。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

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填表范围:本辖区所有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员(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在此居住的寄住人员和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此表。其中,常住户口人员,居住在本辖本址的仅填写“基本信息”;常住户口人员,离开户口所在的,在本市其他地方居住的,填写“基本信息”和“有户无人信息”;常住户口人员,离开本市6个月以上,到其他地方工作、生活和学习的人员,填写“基本信息”、“有户无人信息”和“流出信息”。寄住人员填写“基本信息”和“寄住信息”。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基本信息”和“未落户信息”。寄住人口中租赁房屋居住的,填写“出租屋租赁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

填写范围:常住户口人员(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寄住人员、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均应首先填写本栏信息。

1、“常住户口人员”由派出所民警先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由采集人对照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主要项目,与本人信息不一致或需要变更更正的,采集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按照相关规定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审批手续,不能在项目栏内直接变更。其他副项信息有变化或错误、信息项不全的,按当事人实际情况填写。“寄住人口”按照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主要登记项目,其他副项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的主要登记项目按当事人所持证件填写,其他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2、“别名绰号”是指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或诨名。不属必填项,普通公民可不填写,重点人口及关注对象如有就要填。

3、“出生地”,填写常住人口出生所在地国家、省、市、区(县)名称。“出生地详址”,填写常住人口出生的具体地址或医院名称。

4、“户籍地详址”,填写户籍登记地由社区民警编定的此房屋的标准门牌号码。“实际居住详址”,填写现居住房屋的标准门牌号码;人户分离或空挂户人员,填写在武汉市内的现住地住址或流向地的住址。

5、“籍贯”,填写国家、省、市、区(县)名称。

6、“专长”,填写有何具体的爱好手艺和特长。

7、“文化程度”,依据国家相关部门正式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正在学校读

书的学生可填写“本科在读”、“初中在读”等。

8、“服务处所”栏:填写公民工作单位,在校学生填写就读的学校名称;“职业类别”填写公民从事的具体工作。“部门职务”,填写在本工作单位担任的具体职务。

9、“政治面貌”,填写具体的党团组织。

10、“身份”,填写知名人士、知识分子、公务员、工人、农民、其他。“信息级别”,不填。

11、“兵役状况”,填写退出现役、未服兵役、军官预备役、士兵预备役、服

现役、其他。

12、“宗教信仰”,填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其他、无。

13、“婚姻状况”,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人员必须填写此栏。选择填写未婚、有配偶、离异、丧偶、未知、其他等项目。尽量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如果无法出示相关证件的,经反复询问后按照当事人说明填写,并签字确认。“有配偶”的人员,必须填写配偶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

14、“身高”,按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单位为厘米,如某人身高1米75,填写为175CM。“血型”,填写A型、B型、O型、AB型、未知、其他。

15、“社保状况”,填写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未办理、其他。

16、“监护人”,未成年人必须填写监护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监护关系。

17、父亲、母亲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均应填写。

二、寄住信息

填写范围:寄住人员填写本栏相关信息。

1、寄住原因,填写务工经商、房屋拆迁、投亲靠友、两处以上住房、求学入托、分配调动工作、分换住房、其他。

2、“房主姓名”,填写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房主身份证号码”,填写房主的居民身份证编号。

3、“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填写该房屋常住户口人员户口簿上的户主姓名和身份证编号。该房屋没有常住户口人员,填写房主姓名和身份证编号。

4、“与户主关系”,填写与户主或房主的如下关系,“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亲戚、朋友、雇佣、租赁、其他”。

5、“寄住时间”,填写寄住人口在此居住的起始日期(年月日)。

三、未落户信息

填写范围: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本栏相关信息。

1、“未落户时间”,填写未落常住户口人员未落户起始日期(年月日)。

2、“未落户原因”,填写“持证未落、证件遗失、出生未落、外流注销、其他”。

3、“原户籍所在区县”,填写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原户籍地省、市、区(县)名称。出生未落人员不填。

4、“持证种类”,填写“户口迁移证、刑释解教证、复转证、出生证、护照、其他”。

5、“证件编号”,填写未落常住户口人员手持证件上的编号,没有的不填。

四、有户无人信息

填写范围:在本辖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员离开户口所在的,在本市其他地方居住的填写本栏相关信息。

1、“起始时间”,填写常住户口人员中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日期(年月日)。

2、“原因”,填写“求学入托、探亲靠友、务工经商、房屋拆迁、他处另有住房、其他”

3、“其他住址区县”,填写人户分离人员和空挂户人员的户籍登记地以外的其

他住址的省、市、区(县)名称。

4、“其他住址详址”,填写人户分离人员和空挂户人员的户籍登记地以外的其他住址的详细地址。

五、流出信息

填写范围:在本辖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员,离开本市6个月以上,到其它地方工作、生活、学习等人员填写本栏相关信息,未离开本市的人员不填。

1、“流出日期”,填写常住户口人员离开本市的起始日期(年月日)。

2、“流出原因”,在栏目内对应项目上打“√”。

3、“流出去向”,在栏目内对应项目上打“√”。

4、“流出省市”,填写人员流向的地区(国家)、省、市名称。

5、“流出详址”,填写人员流向的具体地址,选择填写。

六、出租屋租赁人信息

填写范围:寄住人口中,租赁房屋居住的填写此栏。

1、“与房主关系”,在对应栏打“√”。

2、“租住时间”,填写租住的起始日期(年月日)。

3、“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填写房屋租赁代理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本表填写完毕后由被采集人签字确认,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民警审核。

《武汉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填表范围: 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流动人员(含东西湖、汉南、江夏、蔡甸、新洲、黄陂6个远城区)都应填写《武汉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一人一表。其中携带未满16周岁流动人员的,还应填写《随行未成年人信息登记表》。

1、填表要求: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表中粗体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2、选择项目:凡有“□”的项目,只能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

3、姓名:按登记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填写。随行未成年人未有身份证的以监护人申报的姓名填写。

4、别名:是指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或诨名。

5、照片:收取流动人员和随行未成年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现场采集应符合JPG格式,图像文件大小应符合10KB,和60KB。

6、公民身份号码:按登记人身份证上15位或18位数字填写;没有身份证号的,按照无证件人员填写。

7、身高: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单位为厘米,如某人身高1米75,填写为175CM。

8、户籍地址:按登记人身份证上的地址填写。

9、交通工具:交通工具既有“摩托车”又有“汽车”的,只勾选“汽车”即可。

10、配偶姓名:只作为“已婚”人士必填项目。以配偶身份证上使用的姓名为准。

11、籍贯、血型、专长、身份、兵役状况、信息级别属字典选项,在字典表中查询填写。

12、暂住地址:按出租人户口簿上的地址,必须填写至室号,并与实有房屋信息表上地址一致。

13、入住日期:是指登记人入住暂住地的日期。按登记申报的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14、同室关系:指在一室内生活、居住人员之间的关系。在对应项目前打“√”,只能单项选择。

15、房东(代理人)姓名:是指出租房屋的所有人,虽不是出租房屋所有人但因出租房屋所有人委托、指定而管理房屋的人。按房东(代理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填写。

16、租赁备案证号:按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上的号码填写。

17、登记日期:以填此表日期为登记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18、暂住证号码、有效期限:由系统自动生成,不用人工填写。

19、到达日期:按登记人申报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0、函调情况:由社区民警填写。

21、离开日期:按登记人申报或实际离开的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2、前往地区:按登记人申报或他人提供的地址填写。

23、就业状况:应在对应项目前打“√”。就业状况为“失业”“灵活就业”的,则服务处所、服务处所地址、行业类别、岗位(工种)和单位电话不用填写。

24、婚育证号、发证时间:按计生部门颁发的《婚育证》上的号码和时间填写。

25、生育(服务)证号:按计生部门颁发的《生育(服务)证》上的号码填写。

26、孩次、就读学校、年级及班级为字典项,按登记人申报内容填写。

27、备注:主要填写登记人生理、身体明显特征和其他信息等。

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民警审核。

《境外人员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1、外文姓名:外文姓名按其所持证件身份资料页的英文名字填写,分为姓(SURNAME)和名(FIRST NAME),须字迹清楚,不得缩写。

2、中文姓名:华侨、港澳台居民以中文姓名填报为主,同时填写外文姓名。

3、出生日期:必须具体到年、月、日,并按年月日顺序填写。

4、国家(地区):填写本次入境有效证件的国家(地区),要求用中文填写,港、澳、台属于地区范畴。

5、身份(职业):可选填专家、留学生、就业人员、外交人员、商务人员、记者或上述人员家属、探亲访友者、旅游者、侨民或其他。

6、证件种类及号码:外国护照可简写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简写为“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简写为“台胞证”,证件号码要填写完整,包括英文字母和数字。

7、签证(注)种类:外国人填写当次有效签证的种类或居留许可,免办签证国家人员填写免办,港澳居民和华侨不填此项,台湾居民填写一次、多次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

8、入境时间和入境口岸:填写最近一次入境查验章上的日期和口岸。

9、居住事由:可选填学习、就业、商务、访问、旅游、探亲访友、寄养、合作交流、定居、结婚、购房、就医、采访或其他。

10、永久通讯地址:填写境外家庭地址或主要亲属地址。

11、紧急联系人:填写境外主要亲属或境内亲友、受托人等。

12、备注:可简单注明相关信息,如证件逾期、违法嫌疑、重点关注等。

本表由公安民警填写。

《实有单位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以工商营业执照上的规范名称进行录入,无证照填写自取名,无自取名的填写“门牌号”+“业主名称”,大型、综合性单位、场所内的单位,单位名称前应加上该大型、综合性单位场所名称。

二、内保单位信息

1、单位分类:选择填写机关团体、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单位、交通枢纽、国防单位、电信、邮政、金融、能源设施、物质储备和商贸、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场所、文物单位、危险物品、重点工程、其他重点单位。

2、保卫负责人:指该单位保卫工作负责人的姓名。

3、保卫组织名称:被登记单位全称加保卫组织的名称,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武汉分行保卫处。

4、签定责任书时间:指该单位与治安管理部门或辖区公安派出所签定治安管理责任书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三、特行信息

1、许可(备案)证号:填写由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上的许可证号或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备案表上编号。

2、发证(备案)时间:填写由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上的许可时间或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备案表上时间。

3、特行类别:选择填写旅馆业、印章业、机动车修理业、印刷业、旧货交易业、开锁业、其它。

4、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装机状态:填写装机开业、装机停业、未装机开业、未装机停业或其它。

5、治安责任单位:填写治安管理工作管辖的公安机关名称。

四、旅馆信息

1、旅馆类型:选择填写星级宾馆、家庭式旅馆、民俗渡假村、留宿洗浴场所、公寓式酒店、其他旅馆。

2、技防设备:选择填写未安装、视频监控、防盗报警、其它。

3、经营项目:选择填写住宿、餐饮、歌舞、洗浴、美容美发、棋牌、茶座、酒吧、其它。

4、旅馆星级:选择填写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其它。

五、行业场所信息

1、许可证号:娱乐场所填写《娱乐经营许可证》号及《工商营业执照》号,服务场所填写《工商营业执照》号。如场所未领取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要注明“未办证”。

2、场所类别:选择填写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娱乐健身场所、游乐游玩场所、文化交流场所、商业活动场所、饮食服务场所、洗浴休闲和美容美发场所、医疗场所、交通场所、其他。

3、场所等级:选择填写A级、B级、C级、其它。

4、通道口:填写描述性内容,如通道数量,其中营业专用通道个数、员工专用通道个数、消防疏散专用通道个数、各通道连接道路名称、是否有门禁、通道是否开放、通道方位、大小、宽度等。

5、建筑物结构:填写土木、砖混、框架、钢架结构等。

6、周围环境:填写内容包括(1)周边小区、厂矿企业、标志性建筑;(2)交通状况;(3)治安状况等。

六、开锁业信息

1、开锁类型:选择填写锁具生产企业、开锁工具经营企业、保险箱柜开锁、机动车开锁、防盗门开锁、一般锁具开锁、锁具修配点、其它。

2、擅长开锁门类:选择填写保险箱柜开锁、机动车开锁、防盗门开锁、一般锁具开锁、锁具修配、其它。

4、技术来源:选填师傅授业、自学成才等。

七、危化品信息

1、单位分类:选择填写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

2、货物类别:选择填写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公安民警审核。

《治安防范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1.治保会名称:填写××警务责任区加××社区(小区、村)加治保会。

2. 群防组织名称:填写××警务责任区加××社区(小区、村)加组织类别。

3. 群防组织所处地域:选择填写【○城市联防组织○农村联防组织】。

4. 群防组织经费来源:选择填写【○政府拔款为主○收取治安费为主○各单位集资为主○其它】。

5.群防组织类别:选择填写【○社区保安队○物业保安队○单位保安队○专职巡逻队○义务巡逻队○其他】。

6.群防组织管理部门:选择填写【○派出所管理○综治部门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内部管理○保安公司管理】。

7.小区(村)模式:选择填写【○封闭式○半封闭式○敞开式】。

8.小区(村)管理类型:选择填写【○物业管理○单位管理○自行管理○其它】。

9.安全小区(村)级别:选择填写【○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其它】。

10.技防系统名称:填写小区(村)名称+技防系统商业名称。

11.技防系统类别:选择填写【○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门禁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对讲(可视)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移动目标报警系统(装置)○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其他技防系统】。

12.技防系统验收单位:选择填写【○公安机关○甲方○其他单位○未验】。

13.技防系统建设主体:选择填写【○政府○单位○其他】。

14.技防系统联网情况:选择填写【○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联网情况○入侵报警系统联网情况○未联网】。

15.技防设备类别:选择填写【○摄像机○号牌照相机○报警主机○报警探测器○断线报警器○拾音头○中心控制室○电子围栏○安检设备○其他技防设备】。

16.技防设备类型:选择填写【a摄像机类型:○固定○可旋转;b报警探测器类型:○红外○微波○双鉴○震动○磁开关○其他】。

本表由社区民警组织居(村)委会填写。

《工作对象基础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填表范围:常住、暂住、无户口人员中的重点人口;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流动人口;常口、暂口违法犯罪人员;被劳改、劳教、收教人员;其他纳入视线人员。

1、“主体人姓名”、“身份证号”,以上各类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编号。

2、带*项目为字典选项,在治安基础信息字典表中选取。

3、“联系方式”,填写“主体人”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4、“关系人”,填写与“主体人”往来密切的相关人员信息。

5、“主体人员违法犯罪经历”,按相关法律文书填写。

6、“主体人员交通工具”,填写“主体人”自己使用的交通工具信息。

7、“主体人员网络身份”、“主体人员相关证件”、“主体人员笔记信息”、“主体人员影像信息”,按民警掌握的实际情况填写。

8、“主体人员涉警记录”、“主体人员涉案记录”,填写刑侦或相关部门掌握的相关信息。

9、“主体人员行为轨迹”,填写已掌握的“主体人”的现居住地址和服务处所。

本表由公安民警填写。

《精神病人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1、身份证号:填写精神病人18位公民身份证号,未知身份证号和外籍人士在该项填写18个“1”,同时在备注里注明相关说明。

2、别名绰号:指精神病人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或诨名。

3、疾病种类:选择填写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酒依赖或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鸦片类及其他精神活性物质伴发的精神障碍,中毒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病,情感障碍,神经病,心因性精神障碍,与文化教育相关的精神障碍,人格障碍,性心理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其他。

4、强制治疗:指本人涉嫌犯罪,经法定程序鉴定,不负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法送安康医院进行治疗的情形。

5、重性精神病人:分为三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指触犯刑律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应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经精神病司法鉴定确认为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轻微滋事精神病人是指有扰乱秩序、扬言闹事等行为,尚不够行政拘留处罚的精神病人;其他是指虽未有过肇事肇祸和轻微滋事行为,但存在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

6、户籍地电话:填写精神病人户籍地管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以是单位、社区、亲属电话。

7、诊断医院:填写精神病人进行病症诊断的医院名称,并要求是县级(或以上)医院的精神科或精神病专科医院。

8、鉴定单号:指对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的鉴定单编号

9、列管原因:选择填写有肇事肇祸现实可能,已肇事肇祸,重症精神疾病,其他精神疾病。

10、管控力量:共5类,分别为亲属看管,单位看管,社区看管,医疗救治,责任民警。责任民警是必须填写的管控力量,可以同时选多项。

11、管控方式:选择填写在家监护,在社区(村)居委会管控,入院治疗,未落实管控措施。

12、管控状态:选择填写在控、未控、移交。

13、主管领导:填写责任民警上级(分局分管领导)姓名。

14、托管类别:统一填写精神病人。

本表由公安民警填写。

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备案资格流程图

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 资格备案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一)向所在区房产局申请了解核定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成立的必备条件; 1、名称与房地产经纪行业相关联,含房地产经纪、咨询、顾问、代理字样; 2、固定的经营场所必须经区房产局或工商局租赁备案; 3、资质条件: 乙级资格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机构应有3位以上房地产经纪人;(股东至少有一名房地产经纪人); 甲级资格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机构应有5位以上房地产经纪人(股东至少有一名房地产经纪人); 核定为甲级资质等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设定经营点,经营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点持《房地产经纪人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2)经营点应办理《营业执照》。 4、经营围: 乙级机构可从事存量房的居间、代理活动;提供房地产咨询及代办手续等经营活动; 经营点可从事存量房的居间、代理活动;提供房地产咨询及代办手续等经营活动;

甲级机构可从事各类房地产项目营销策划,商品房销售,存量房的居间、代理活动;提供房地产咨询及代办手续等经营活动; (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名称核准手续; (三)向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 (四)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五)向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六)向物价部门申办收费许可证; (七)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原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1610办公室(汉口高雄路166号)依据所定资质等级申请核审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培训报名人数; 二、现场核查规阶段: 经纪人经培训,通过考试,完成该机构核定房地产经纪人培训合格人数或已办理经纪人变更手续及经营场所按规定设置完成后,可向市中介协会提出现场核查申请:(一)、在房地产中介协会网详细阅读《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资格备案流程》并下载《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申报须知单》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申报备案实地核查表》填写后盖章,参照实地核查表布置经营场所后,连同以上资料送至协会。 (二)、在七中心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

武汉市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武汉市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填表范围:凡武汉地域内房屋都应填写《武汉市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居住房屋一户(套、间)一表,单位房屋一栋一表。 1、房屋编号由房产和规划部门编制,无需填写。 2、房屋座落:是指房屋所处的区域和详细地址;同一门牌号码内多间出租房的要按每套(间)填写室号。 3、小区/实名组:填写小区或村湾名称。 4、房产证登记座落:指房产证上所登记的房屋座落。 5、建筑物名称:指建筑物实体标牌的名称。 6、建筑物管理业主:指建筑物的物业管理单位法人。 7、房屋户型:成套住宅按“一室一厅”,“二室二厅”格式填写,非成套住宅填写房屋间数,按“1间”,“2间”格式填写。 8、填写个人或单位资料时,必须填写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的其中一项内容。 9、现使用人信息为必填项。 10、有房屋有房产证的,“房屋权证号”为必填项,“房产证登记座落”为必填项,“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1、“权属信息”中,有房屋土地证的,“土地权证号”为必填项,“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2、产权人信息:是指房屋所有人的信息,包括单位和个人。个人产权人或单位产权人,必须填写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的其中一项内容。 13、现使用人信息:是指房屋正在使用人的信息。可以是单位或个人,也可以是产权人或承租人。“现使用人信息”中,是“产权人”的,只填写“产权人信息”;是“承租人”的,只填写“承租人信息”;既不是“产权人”也不是“承租人”的,直接填写现使用人信息。使用人性质是“个人”的,只填写个人信息,是“单位”的,只填写单位信息。 14、出租面积:是指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 15、出租间数:是指出租人实际出租房屋的间数。 16、月租金:是指出租屋的金额。包括单位出租和个人出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按合同上的金额填写;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按承租人申报的金额填写。 17、管理类别:由社区民警填写。在对应项前打“√”,只能是单项选择。 18、签订治安计生责任书:由社区民警填写。在对应项前打“√”,只能单项选择。 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公安民警。

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房管局)

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区_______栋___单元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 第二条租赁金额 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房屋月租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____元)。租金按季结算,乙方应于每季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____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未 付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应于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及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交付清单》(见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或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该房屋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租期届满与房屋返还 租赁期满或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出租房屋及设施和附属物进行经常检查,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乙方在正常使用前提下,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可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以保证房屋安全并正常使用。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2、因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使乙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如需出卖上述出租房屋或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须提前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因未提前通知到乙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维护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规划批准用途或对房屋进行改建、增添设施和进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装修;由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须提前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因未提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一、填表范围 流动人员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设区市的市区,在其它地区居住三日以上的人员。湖北省范围内所有的流动人员都应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一人一表。 二、填表要求 1、照片:收取采集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本省范围内十六周岁以上、未办二代证的人员以及外省流入本省、十六周岁以上人员必采。现场采集应符合JPG 格式,图像文件大小应符合警综平台标准。 2、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3、表中黑体加粗体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4、凡有“○”的项目,只能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 5、填写带*栏时,请对照字典填写。 6、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民警审核。 三、有关具体填表说明 1、姓名:按登记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填写(未落户的新生儿按已取姓名填写)。 2、别名:包括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诨名和绰号。 3、政治面貌、专长、身份、文化程度、监护关系、信息级别、职业类别属字典选项,在基础信息字典表中查询填写。 4、管理类别:A类指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合法身份且遵纪守法,配合公安机关登记管理的人员;B类指暂住时间不到半年,职业不稳定,经济来源不稳定或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C类指按规定应当列为重点人员的;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无正当理由逃避公安机关登记办证的;青壮年男子、年轻女子单独或结伙居住有可疑情况的;昼伏夜出、形迹可疑的;无正当职业、经济状况良好、收支明显不符的;有摩托车又行踪诡秘或房屋内存放有来历不明物品、摩托车、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可能用于作案工具的;可能藏有危险物品的人员。 5、社保状况:填写被采集人参加社会保险类别。 6、信息级别应由民警填写。 7、“居住处所”若为“租赁房屋”则“入住时间”、“与房东关系”为必填项。 8、被采集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要填写监护人信息、监护关系,未成年人还需填写预防接种和就学信息。 9、居住地址:按流动人员的实际居住地址填写至室号,并与实有房屋信息表上地址一致。 10、入住时间:是指登记人入住暂住地的时间。 11、租住时间:为拟租住时间,以月为单位填写。 12、同室关系:指在一室内生活、居住人员之间的关系。 13、出租人(代理人)姓名:是指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出租房屋所有人委托、指定管理房屋的人。 14、房屋租赁备案证号:按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的号码填写。 15、到达日期:按登记人申报时间。 16、登记日期:以填此表日期为登记日期。 17、暂住证号码、有效期限两项,武汉市由系统自动生成,其他市州核对填写暂住证编号。 18、婚育证号:按计生部门颁发的《婚育证》上的号码填写。

武汉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 【发布日期】1985.02.18 【实施日期】1985.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武汉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暂行办法 (1985年2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公有房屋管理,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侵犯或破坏,保障房屋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城镇公有房屋的作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郊区街、县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各类房屋的管理。 第三条城镇公有房屋应保持完好,保证住用安全,不得影响市容观瞻,不得妨碍城镇规划。 第四条城镇公有房屋及宅院所占用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第五条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科)(简称市、区、县房管机关)是市、区、县人民政府行使房地产管理职权的职能机构。 市、区、县房管机关应对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自管公房和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以上单位统称产权单位)实行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产权 第六条产权单位必须持产籍资料和有关证件向所在区、县房管机关申请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武汉市城镇公有房屋所有权证》。 新建公有房屋,产权单位应在房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所在区、县房管机关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公有房屋在发生买卖、转让、交换、分割等房屋产权转移或改建、扩建、拆除等房屋现状变更时,产权单位须自转移或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在区、县房管机关申请产权转移或变更登记。 第七条办理公有房屋产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分别提交下列证件: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须提交《建筑施工执照》、《土地使用证》或建筑总平面图和征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二)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产籍资料、买卖合同和契证; (三)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双方的房屋产籍资料、协议书和契证; (四)转让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产籍资料、转让协议书和契证; (五)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产籍资料、契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分割证件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拆除或灭失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产籍资料和批准拆除的证件,办理注销手续。 第八条房屋系两个以上单位共有或公私共有的,应共同申请办理登记,领取《武汉

人口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人口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附件3: 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一、表中加*项是关键数据项,加*项及加粗项为主要数据项。 二、已婚育龄妇女采集表中标题下划线里填入该住户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姓名,已婚育龄妇女采集表应该和常住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数是相对应的。 三、采集卡中各选项说明: 1.户人口基本情况填写说明: 凡是涉及到日期的内容,无特别说明的,均填写年月日8 位日期。有代码表的按代码表中代码及汉字填写。 (1)户所在地:填写该户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到门牌号。 (2)户主姓名:填写该户户主姓名。 (3)户编码:共18位,前面12位是行政区域码,13、14位为组队编号,最后四位在组内对户进行连续编号。 (4)户口类型:(采用国标代码) (5)公安户口编号:填写该户的户主的公安户口本编号。 (6)联系电话:填写该户的一个固定电话号码,格式为区号+电话号码。

(7)户成员编号:2位,对该户中的所有成员进行编号,户主的编号应为“01”。 (8)姓名:填写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中登记的姓名。 (9)与户主关系: 在登记家庭成员时,应先登记户主信息,在家庭户中,按以下优先级确定户主: 本户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港澳台或外国人除外);本户中公安户籍登记中为户主的; 本户中年长的人为户主。 户主确定后,按以下代码填写户成员与户主关系(采用国标代码):

(10)公民身份证号码:填写18位或15位的公民身份证号码。 (11)性别:(采用国际代码)。 (12)民族:(采用国际代码)。

武汉房地产合同备案

武汉房地产合同备案 武汉市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审核表 说明:1、合同注销、更名理由的佐证材料必须附后。 2、各批准单位需注明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3、各区局交易部门和分管局长需签署意见。 篇一:合同备案查询申请书 合同备案查询申请书 合同备案窗口: 我窗口受理的抵押登记手续,现需查询核实上述项目合同备案情况告之我窗口。申请窗口: 年月日 合同备案查询情况反馈表注:《申请书》及《反馈表》随抵押登记手续档案入档。篇二: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 1. 1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2. 2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3. 3 2、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4.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5. 5 4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6. 6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7. 7 6、护照及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8. 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9. 9 8 7、本人 __(含户口簿)、注销合同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10. 10

9、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11. 1110、超时退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以上1-6条根据实际情况提交,7-10条必须提交) 12. 12 11、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3. 购房合同原件。 14. end 13 12、本人 __、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14 13、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武汉市房产证办理流程

武汉市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到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珞狮南路318号、洪山区政府大楼南门,乘车在北岗村站下)领取《武汉市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武汉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变更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法人授权委托书》,各领一张。若无抵押贷款情况则只领取第一种表格。 可在此时先将表格填好,大厅正中有填表样本,照着填就好了,其中《办理抵押登记法人授权委托书》要粘贴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房款总额以购房发票为准,不要照着合同上填,因为合同上为预估面积(期房),与实际核算面积会有些许误差。 二.拿以上三种表格,以及合同原件、身份证到开发商那里盖章;领取办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合同原件两份;领取《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及房屋平面图;领取《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有贷款情况的另付五百块钱押金,等开发商通知后,再去领取银行盖章后的后两种表格,以及《武汉市期房抵押证明》。 三.带好现金,再到政务服务中心(不能刷卡)。先领号,有三种号分别为“维修基金”、“交易”、“抵押”,如果人多,可把前两种号一起领取了。然后到“维修基金”窗口(3号窗口)交付《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工作人员开具缴款单并将权属证明书退还给你,然后到二楼57号窗口缴款,拿着缴款后的两联票据回到一楼三号窗口盖章。“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 四.到“交易”窗口(7、8、9号窗口)交付购房合同原件X1、《武汉市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及房屋平面图、房屋平面图复印件X2 、购房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维修基金缴款联;有抵押贷款情况的同时交付《武汉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变更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法人授权委托书》。工作人员开具缴款单,然后到二楼60号窗口递交缴款单、到63号窗口缴款,其中契税=总房款的2%,交易转移印花税=总房款的%,权属证照印花税=5元,土地使用税=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X1元/年,产权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X3元。缴款后,拿其中两张单据交付楼下“交易窗口”,领取收件单。 五.一个月后打电话查询,若已办妥,就到政务服务中心,先领取“抵押”的号,然后到11号窗口递交身份证、收件单、《武汉市期房抵押证明》。工作人员找到你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他项权证》,并打印一张缴款单交给你,同时扣下你的身份证。然后到10号窗口交5元钱领取印花税票并粘贴在他项权证上,再到二楼62号窗口缴纳10元钱的他项权证工本费,然后将房产证和他项权证复印,再拿这些东西交到一楼11号窗口。工作人员把他们交到15号窗口,即可领回房产证、他项权证、身份证、缴款的收据。 六.到规划国土分局24号窗口交付《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契税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张申请表,即可领取收件单。两天后再到规划国土分局18号窗口,递交收件单、房屋所有权证,同时验证你的身份证。工作人员找到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17号窗口打印一张缴款单给你。然后到二楼59号窗口缴纳33元钱的土地登记费,再把缴款收据交给一楼18号窗口领取土地证,然后将土地证拿去复印,将复印件再交给18号窗口,签字后即可领回房产证、缴款收据。

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

附件1 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 区(县市)派出所 房屋信息基 本 信 息 房屋地址街(路、巷、乡、镇)村小区(组)门牌号房屋类型 □电梯高层□小高层□筒子楼□别墅□自建小楼 □独立平房□棚户□其他产 权 □产权人身份证号码产权证号产权性质□自有□租赁□借用□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房屋面积平方米户型□单间□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二室二厅□三室一厅□三室二厅□四室一厅□四室二厅□其他 出 租 信 息 治安责任人姓名治安责任人证码联系电话租赁备案证号 出租面积出租用途□居住□经商□生产□仓储管理类别□Ⅰ□Ⅱ□Ⅲ出租时间月租金出租间数实际租住人数是否签订责任状□是□否 实有人口基本信息序 号 人员 分类 姓名 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 出生 日期 性 别 联系电话 政治 面貌 宗教信仰 婚姻 状况 国家 地区 文化 程度 服务处所职业关系1 2 3 4 管理信息 流动人口管理信息未落户人口信息寄住人口18-49周岁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对应 序号 居住 事由 来本市 日期 居住证 编号 发证 日期 有效 期限 居住处所 类别 未落户原因 未落户起 始时间 寄住原因寄住时间 孕 情 计生证号码 发证 日期 周岁以下 子女情况1 2 3 4 录入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1

附件2 单位(法人)信息采集表 区(县市)派出所 房屋信息基 本 信 息 房屋地址街(路、巷、乡、镇)村小区(组)门牌号房屋类型 □电梯高层□小高层□筒子楼□别墅□自建小楼 □独立平房□棚户□其他产权人身份证号码产权证号产权性质□自有□租赁□借用单位名称固定电话房屋面积平方米户型□单间□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二室二厅□三室一厅□三室二厅□四室一厅□四室二厅□其他 出 租 信 息 责任人姓名责任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出租面积出租用途□居住□经商□生产□仓储管理类别□Ⅰ□Ⅱ□Ⅲ出租时间月租金出租间数租赁备案证号是否签订责任状□是□否 实有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行业类别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单位电话 法定负责人法定责任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税务登记号 要害部位全称要害部位数 列入要害理由 □危爆物品□涉毒物品□细菌产品或传染源□放射源□贵重物品□信息中心□监控中心□电源□水源□其他可能引起群死群伤的部位 □其他单位安全工作影响大的部位 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消防等级 单位分类 □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企业事业单位□涉外单位□上网服务单位□危险化学品单位□开锁行业 □技防单位□旅馆业□其他 治安许可证号 管理信息 企业事业危险化学品单位文教单位(职工、师生数)物防技防 保卫负责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保卫组 织名称、 形式 签订责任 书时间 退休 人员 数 货物 类别 副本许 可范围 职工(师 生)人数 港 澳 台 少数 民族 外籍 室外电 视监控 探头 室内 探头 周界报警 及门禁系 统 110联 网报警 要害部位防 盗门、窗 2

市房管局关于贯彻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武房发(2011)130号

武房发〔2011〕129号 市房管局关于贯彻武汉市住宅专项 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各区房管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全面贯彻实施《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全面归集、统一管理、方便使用、安全运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理制度,促进物业保值增值,现就《办法》实施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交存时点前移,以项目为单位办理开户建档手续 自2011年8月1日起,以完成房产实测成果审核工作为起点,所有新建住宅项目,纳入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维修

资金开户建档手续。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应以市信息中心提供的楼盘表数据为依托,认真核对各项目的基础数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的开户建档手续。 二、以预售许可为界,区分情况交存维修资金 自2011年8月1日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统一使用新版《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买卖双方按照《办法》及本《通知》规定的时点和方式交存维修资金;属于2011年8月1日前已经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销售时仍使用老版《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初始登记时,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办法》及本《通知》规定交存维修资金,购房人按照《办法》实施前的时点和方式交存维修资金。 集资建房的维修资金由购房人交存,执行商品住宅购房人交存标准。 三、加强交存环节把关,确保资金归集到位 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完成开户建档手续后,要按照市局关于市、区房屋登记的职责分工,将开户建档信息传递至对应的市、区房屋登记交易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 各区房管局、市登记发证中心、市交易管理中心要强化登记交易窗口监管,落实查验维修资金交存情况,凡未依法交存维修资金的,均不得办理开发项目初始登记和购房人转移登记;发现购房人未依法交存维修资金却已办理交付使用手续

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

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 第(1)栏“纳税人名称”:按照税务登记证名称填写。 第(2)栏“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税务登记证号填写。 第(3)栏“行业”:参照以下类别填写(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 业仓储及邮电通讯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 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 生 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其他)。制造业里请标明属于下列哪类(轻工食 品、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精密电子、生物医药)。 第(4)栏“经济类型”:参照以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 业)。 第(5)栏“是否小微企业”:填写“是”或“否”;(由专管员根据征管系统指导填写,可参考《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 (豫

地税函〔2013〕36号)) 第(6)栏“宗地编号”: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土地数量按顺序编写三位数字编号,一块地填一张表,如:纳税人有三块地,应填三张表;第二块地编号为:002。 第(7)栏“土地坐落”: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两者地址不一致时,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据实填写到街道名、门牌号码。 第(8)栏“土地使用权证书号”: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不填。 第(9)栏“土地面积”: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按实际纳税面积填写。单位:平方米 第(10)栏“其中应税面积”:如实填写(不含免税面积);单位:平方米 第(11)栏“每平方米税额”:填写单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对应的单位税额;(每年每平方米多少元) 第(12)栏“土地使用税减免后实缴额”:按2012年度实际缴纳数据填写。 第(13)栏“土地用途大类”:按土地用途填写“工业用地,商业用 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 第(14)栏“土地用途中类”:按土地用途中类按照下表填写。 土地用途分类 大类中类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文件

武房发〔2010〕115号 关于印发《武汉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机关有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区房管局(开发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武汉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暂行规定 2、《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证明》式样 3、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事项内容规范要求 二O一O年六月三十日

武汉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预售商品房,并应当按照规划批准的范围,诚信、合法、科学合理的制定商品房预售方案,明确上市预售进度,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商品房。 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将商品房预售方案提交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商品房预售方案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规模。商品住房项目一般不得分层、分单元和以套为单位申办预售许可,规划一次性审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下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规划审批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每次申报预售面积一般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 第四条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应在10日内一次性将全部准售房源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 第五条对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明确的保留自有房产,原则上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不得销售。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商品房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座落,土地用途、项目总规模,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参数,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共有房产、商业配套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设臵等。 2、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周期、各期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竣工交付时间。 3、商品房预售计划。包括项目整体预售计划安排,每期开盘时间、规模。

武汉市房管局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武汉市房管局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房管局是国家行政机关之一,负责辖区内房屋的治理工作,如房屋过户登记、房屋抵押办理等,而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武汉市房管局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如何样的? 一、武汉市房管局房屋买卖合同样本武汉市房管局房屋买卖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托付代理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转让方)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托付代理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依照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买卖房地产情况甲方拟将位于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情愿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权类型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年月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xxxxxxxx第二条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最后一期付款(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第三条登记过户手续办理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房地产交接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庆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税务承担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x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治理部门存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人口信息采集填表说明修订稿

人口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附件3: 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一、表中加*项是关键数据项,加*项及加粗项为主要数据项。 二、已婚育龄妇女采集表中标题下划线里填入该住户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姓名,已婚育龄妇女采集表应该和常住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数是相对应的。 三、采集卡中各选项说明: 1.户人口基本情况填写说明: 凡是涉及到日期的内容,无特别说明的,均填写年月日8 位日期。有代码表的按代码表中代码及汉字填写。 (1)户所在地:填写该户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到门牌号。 (2)户主姓名:填写该户户主姓名。 (3)户编码:共18位,前面12位是行政区域码,13、14位为组队编号,最后四位在组内对户进行连续编号。 (4)户口类型:(采用国标代码) (5)公安户口编号:填写该户的户主的公安户口本编号。 (6)联系电话:填写该户的一个固定电话号码,格式为区号+电话号码。 (7)户成员编号:2位,对该户中的所有成员进行编号,户主的编号应为“01”。 (8)姓名:填写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中登记的姓名。 (9)与户主关系:

在登记家庭成员时,应先登记户主信息,在家庭户中,按以下优先级确定户主: 本户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港澳台或外国人除外);本户中公安户籍登记中为户主的; 本户中年长的人为户主。 户主确定后,按以下代码填写户成员与户主关系(采用国标代码):

(10)公民身份证号码:填写18位或15位的公民身份证号码。 (11)性别:(采用国际代码)。

(12)民族:(采用国际代码)。

人口信息采集填表说明.doc

附件 3: 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一、表中加 * 项是关键数据项,加 * 项及加粗项为主要数据项。 二、已婚育龄妇女采集表中标题下划线里填入该住户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姓名,已婚育龄妇女采集表应该和常住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数是相对应的。 三、采集卡中各选项说明: 1.户人口基本情况填写说明: 凡是涉及到日期的内容,无特别说明的,均填写年月日 8 位日期。有代码表的按代码表中代码及汉字填写。 (1)户所在地:填写该户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到门牌号。 (2)户主姓名:填写该户户主姓名。 (3)户编码:共 18 位,前面 12 位是行政区域码, 13 、14 位为组队编号,最后四位在组内对户进行连续编号。 (4)户口类型:(采用国标代码) 代码名称说明 1 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 2 农业户口农村居民 9 其他 (5)公安户口编号:填写该户的户主的公安户口本编号。 (6)联系电话:填写该户的一个固定电话号码,格式为区号+电 话号码。

(7)户成员编号: 2 位,对该户中的所有成员进行编号,户主的编号应为“ 01 ”。 (8)姓名:填写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中登记的姓名。 (9)与户主关系: 在登记家庭成员时,应先登记户主信息,在家庭户中,按以下优 先级确定户主: 本户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港澳台或外国人除外 );本户中公安户籍登记中为户主的; 本户中年长的人为户主。 户主确定后,按以下代码填写户成员与户主关系(采用国标代码): 代码与户主关系说明 01 本人在集体单身宿舍住者推选的 02 户主户口代理人。其成员为非亲属 03 小集体户户主 10 配偶 11 夫 12 妻

代码与户主关系 20 子 22 长子 23 次子 24 三子 25 四子 26 五子 27 养子或继子 28 女婿 29 其他子 30 女 31 独生女 32 长女 33 二女 34 三女 35 四女 36 五女 37 养女 38 儿媳 39 其他女儿 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 40 女 41 孙子 42 孙女 43 外孙子 44 外孙女 45 孙媳妇或外孙媳妇 46 孙女婿或外孙女婿 47 曾孙子或外曾孙子 48 曾孙女或外曾孙女 49 其他孙子 /孙女或外孙子 /外 孙女 50 父母 51 父亲 52 母亲 53 公公 54 婆婆 55 岳父 56 岳母 57 继父或养父 58 继母或养母 59 其他父母关系 说明 包括前妻或前夫的儿子包括前妻或前夫的儿子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1年第134号文

武房发〔2011〕134号 市房管局印发关于武汉市房屋 登记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区房管局,市房产登记发证中心、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市房产信息中心、市房产测绘中心,机关有关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实施办法》(武办发[2011]10号)和《房屋登记办法》,优化投资环境,方便群众和企业办证,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对原房屋登记收取证件资料、审核程序、办理时限进行了全面调整、优化和提速,现将《武汉市房屋登记办理流程(试行)》和各类登记业务申请书印发给你们,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施行当日,登记系统将进行转接切换,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试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报告。原《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

屋登记收取证件资料规定(试行)>和<武汉市房屋登记操作流程及时限规定(试行)>的通知》(武国土房发[2008]52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武汉市房屋登记办理流程(试行) 2、各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 3、各类登记申请书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1: 武汉市房屋登记办理流程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实施办法》(武办发[2011]10号),本着规范登记类型、简化受理资料、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的原则,本规定对现行交易与权属登记收件资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进行了规范和调整,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确定的登记类型将各类登记业务划分为20大类72项,并对每项登记业务规定了收件资料、审核层级和办理时限。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精简收件资料 一是取消对登记没有实质影响的资料。对72项登记业务,逐类逐项进行清理,合计共取消了企业出卖房屋时收取的章程、决议等67项收件资料。 二是简化房屋测绘平面图等收件资料,将询问记录、具结书、承诺书等合并在申请表中,合计简化了138项收件资料。 二、减少审核环节 原70项登记类型中三级审核60项,二级审核8项,一级审核只有异议登记设立、注销2项。调整后的72项登记类型中三级审核23项,二级审核38项,一级审核11项。 三、缩短办理时限 一是将转移登记3工作日办结的业务由原来的个人购商品房无抵押1项扩展至9项,分别为商品房买卖登记(无抵押)、经济适用房买卖登记(无抵押)、存量房买卖登记(个人出卖)、集资建房买卖登记(无抵押)、军产经济适用房买卖登记、房改房登记、赠与、继承、受遗赠等;将商品房买卖登记(有抵押)、经济适用房买卖登记(有抵押)、存量房买卖登记(单位出卖)、集资建房买卖登记(有抵

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表一)

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表一) 县(市、区)街办(乡、镇)社区居委会(村)组 房屋编码:

采集人:采集时间:年月日审核人: 表一 《实用房屋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一、填表范围 凡湖北省地域内房屋、建筑物都应填写《实用房屋信息采集表》。居住房屋一户(套、间)一表,单位房屋一栋一表。 二、填表要求 1、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2、表中加粗加黑的项目必填。 3、凡有“○”的项目,只能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 4、本表填写完毕后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责任区民警审核。 三、有关具体填表说明 1、房屋编码有房产和规划部门编制,无需填写。 2、房屋座落:指房屋所处的区域和详细地址,同一门牌号码内多间出租房屋的,要按每套(间)填写室号:区域按“街(路、巷)号栋单元楼室”模式填写,农村地区按“村组号”模式填写。 3、小区/实名组:填写小区或村湾名称。 4、房产登记坐落指房产证上所登记房屋地址。 5建筑物名称:填写独立建筑物的称谓,如××大厦、××商业大楼;无明确称谓的建筑物。以其用途或地址为名称,如××单位办公楼、××学校宿舍、××商店、××小区、×栋等,农村住宅房填私人住宅。 6、建筑物管理业主信息中“物业管理单位名称”项,物业管理单位为公司的,填写公司名称:代表人/业主姓名项,填写建筑物业管理单位法人:本人居住使用的,填写业主姓名。 7、联系电话:指常住人口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使用数字字符填写。固定电话前须填写区号。 8、房屋户型:成套住宅按“×室×厅”等格式填写,非成套住宅填写房屋间数,按“1间、2间”格式填写。 9、房屋有房产证的,“房产证登记坐落”、“房屋权证号”、“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0、“权属信息”中有房屋土地证的,“土地权证号”、“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1、产权人信息:是指房屋所人的信息,包括单位和个人。 12、现使用人信息:是指房屋正在使用人的信息,且为必填项。是“单位”的,填写单位信息:是“个人”的,填写个人信息。 13、出租面积:是制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 14、出租间数:是指出租人实际出租房屋的间数。 15、月租金:是指出租屋的金额。包括单位出租和个人出租。签定了《房屋出租合同》的,按合同上的金额填写;未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按承租人申报的金额填写。 16、管理类别:有社区、责任区由民警填写。 17、是否签定治安保证书,有社区民警填写。

《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4号)

https://www.360docs.net/doc/0e17912167.html,/articleshow.asp?News_Id=2745 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 武价房字[2004]74号 各区物价局、房产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见附件《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二、各有关部门在房屋的交易管理、资产管理、房屋拆迁补偿以及国家税收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三、各类房屋交易估价、资产评估和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评估规范》,按照《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根据房屋的不同等级、不同结构和不同新旧程度确定合理的重置价格。 四、《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从2004年6月1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市房地局关于调整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武价房1996145号文)同时废止。 五、本次确定的房屋重置价格标准,将根据武汉市房屋建安造价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修定。 六、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江夏区、蔡甸区物价局、房产局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定房屋重置价格(不含已由开发区托管地区),并报市物价局、房产局备案。 附件: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二OO四年五月十七日 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一、房屋重置价格是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照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设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全新状态的房屋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根据武汉市实际情况,本标准中的房屋重置价格具体是指:假设承包商根据发包商的要求完成新的房屋建筑后,发包商支付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对应的发包方式为房屋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总承包方式。 二、武汉市各类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见表一。 表一: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说明: 本标准中房屋重置价格不包含空调、采暖等设备重置价格,如房屋建筑中设有这些设备,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三、各类房屋分等定级标准见表二 表二房屋分类分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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