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表
房屋信息登记表【模板】

房屋编码:4403 -----T
详细地址
建筑物业主
住址
联系电话
使用人
使用用途
□综合□住宅□商住□商业□厂房□仓库□办公□其它
建筑物类型
□铁皮房□工棚□窝棚□看守棚□集装箱、大型装箱□危房□其它
结构
总面积(M²)
楼层数
套数
备注
填报单位:登记时间:年月日登记人:
房屋信息登记表(附页)
房屋编码地址:区街道社区
房屋编码:4403 -----
项目
房号
楼层
使用情况
总面积
(M²)
各类使用面积(M²)
房型
产权人
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备注
商业
办公
住宅
厂房
仓库
其它
填报单位:登记时间:年月日登记人:
车位数
电梯
□有□无
项目
房号
楼层
使用情况
总面积
(M²)
各类使用面积(M²)
房型
产权人
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备注
商业
办公
住宅
厂房
仓库
其它
备注:1、“使用情况”内容项为:自用、出租、部分出租、空置、其它。2、“房型”内容项为:具体的房数厅数,如“2房2厅”,房型结构不清楚的填“不详”。填报单位:登记时间:年月日登记人:
房屋信息登记表
行政区划
区街道社区
房屋编码
4403 -----
详细地址
地址类型
□门牌地址□自编地址
房屋名称
房屋类型
□楼房□平房□别墅
产权证地址
其它地址
物业管理单位
联系人
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方案(范本)

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方案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服务工作,不断社会管理的效能和水平,根据省、襄樊市的统一安置,市人民政府决定,201X年4月20日至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
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重点和目标按照统一组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思路,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依托社区(村)和基层组织,全面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规范地址命名和房屋编号,实现街、路、巷命名率达到100%,门、楼牌编制、安装率达到100%;开展人口信息入户调查采集,实现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做到查房知人、查人知房;加强对互联网的安全管理和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及时更新人口、房屋动态信息,建立人口、房屋信息集中采集、动态更新、数据共享、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实现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服务全覆盖。
二、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加强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此次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
市公安局政委李声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许云平、姚勇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公安、民政、统计、城管、建设、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司法等部门抽调,实行集中办公。
三、职责分工各地各有关部门统一在市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如下职责开展工作:㈠公安部门。
负责门、楼牌的编号和制作;确定社会治安管理类信息采集标准,印制采集表格;完成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加强和改进治安、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服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表

*实体名称 *实体分类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物业(单位)名称物业(单位)电话
房屋信息
地址信息
实体地址
*社区(村)街路巷门牌号小区(组)
房屋地址
栋单元楼层房间号
房屋基本信息
*产权类型
□公有 □私有
产权单位
房屋类型
□单元楼 □筒子楼 □别墅 □自建小楼 □独立平房 □四合院平房 □商住楼 □高层建筑 □其他
管理类型
□物业管理 □单位管理
□自行管理 □其它
*法人(负责人)/房主姓屋
□是 □否
租赁信息
*承租用途
□居住 □经商
□生产 □仓储
*出租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间数
是否签订责任状
□是 □否
租住类型
□多人合租 □单人租住 □单位租住
出租屋等级
□绿 □黄 □红
备注
实际居住人员信息
序号
国家
地区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处所
居住事由
与房主关系
1
2
3
4
5
录入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一标三实工作做法

一标三实工作做法
一标三实工作是指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和实有单位的信息采集与管理工作。
具体做法如下:
1. “一标”即标准地址。
相对于当前各地不够统一、标准的地址信息,上级部门明确新的地址标准由“行政区划+乡镇街道+街路巷+门牌号+小区(组)+楼排号+单元号+户室”等要素组成。
2. “三实”即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
其中,标准地址是基础,“三实”信息必须录入在标准地址上。
公安机关将“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治理,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有效途径。
房屋信息登记表

房屋布局
房屋状态
房屋面积
信息采集人及登记人信息
信息采集人
采集时间
联系电话
信息登记人
登记时间
联系电话
登记单位
房屋信息登记表
房 主 信 息
姓名
出生日期
民族
性别
文化程度
国家
地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人员类别
服务处所
建筑物标准地址信息
区(县)乡(镇)村
街路巷(组排)号建筑物名称小区宿舍栋
现责任区
房主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是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人
户分离
是否
是否迁
入本县
是否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方式
房 屋 信 息
房屋地址
房屋用途
房屋类型
产权性质
层户结构
实有人口个人信息采集登记表

离开日期 联系电话
备注
(家庭成员栏:据实填写健在的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信息)
被查访人:
查访民警: 查访日期: 年 月 日
情况Hale Waihona Puke □其他__________
息 户籍所 在地
□本址
居住本址 时间
□长期
其他
□无
精神疾病
□有 □无
住址
就业单 位名称
单位 地址
职业/ 职位
学生
关 姓名
系
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就业单位
住址
家
□本址
庭 成
□本址
员
□本址
□本址
注:此栏可自行添加
□重点人口
□暂住人口 □境外人员
人户分离 原因
□务工 □经商 □拆迁 □投亲 □挂户 □寄住 □上学 □其它
实有人口个人信息采集登记表(二)
姓名
民族 住址 政治 面貌
曾用名/ 绰号 籍贯
公民身 份号码
性别
文化 程度 身高
出生 日期
编号:
男女
照 片 及 ㎝编 号
公历 农历
照片
是否有 医保卡
是 否 卡号
发卡单位
明显 特征
血型
OA B AB
兵役 状况
□未服役 □已退役 □预备役
婚姻 □未婚 □已婚 状况 □离婚 □丧偶
暂 来本址 住 日期 信 暂住证 息编 号
中文姓名
境 国家或 地区
外 有效期
人 员 停留
有效期 信 抵达 息 日期
停留事由
暂住事由 签发日期
□务工 □经商 □投亲 □上学 □寄住 □旅游 □其它
人口信息采集表范本

人口信息采集表范本1.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表怎样填写填表要求:1、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2、表中黑体加粗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3、凡有“O”的项目,只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对号。
4、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责任区民警审核。
三、有关具体填表说明:1、房屋编码由房产和规划部门编制,无需填写。
2、房屋座落:是指房屋所处的区域和详细地址;同一门牌号码内多间出租房的,要按每套(间)填写室号,城区按“街(路、巷)号栋单元楼室”模式填写,农村地区按“村组号”模式填写。
3、小区/实名组:填写小区或村湾名称。
4、房产证登记座落:指房产证上所登记的房屋地址。
5、建筑物名称:填写独立建筑物的称谓,如XX大厦、XX商业大楼等;无明确称谓的建筑物,以其用途或楼栋地址为名称,如XX单位办公楼、XX学校宿舍、XX商店、XX小区X栋等;农村住宅房屋填私人住宅。
6、建筑物管理业主信息中“物业管理单位名称”项,物业管理单位为公司的,填写公司名称;代表人/业主姓名项,填写建筑物物业管理单位法人;本人居住使用的,填写业主姓名。
7、联系电话:指常住人口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使用数字字符填写。
固定电话前须填写区号.8、房屋户型:成套住宅按“X室X厅”等格式填写,非成套住宅填写房屋间数,按“1间”,“2间”格式填写。
9、房屋有房产证的,“房产证登记座落”、“房屋权证号”、“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0、“权属信息”中有房屋土地证的,“土地权证号”、“发证日期”为必填项。
11、产权人信息:是指房屋所有人的信息,包括单位和个人。
12、现使用人信息:是指房屋正在使用人的信息,且为必填项。
是“单位”的,填写单位信息;是“个人”的,填写个人信息,13、出租面积:是指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
14、出租间数:是指出租人实际出租房屋的间数。
15、月租金:是指出租屋的金额。
包括单位出租和个人出租。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按合同上的金额填写;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按承租人申报的金额填写。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填表范围:本辖区所有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员(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在此居住的寄住人员和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此表。
其中,常住户口人员,居住在本辖本址的仅填写“基本信息”;常住户口人员,离开户口所在的,在本市其他地方居住的,填写“基本信息”和“有户无人信息”;常住户口人员,离开本市6个月以上,到其他地方工作、生活和学习的人员,填写“基本信息”、“有户无人信息”和“流出信息”。
寄住人员填写“基本信息”和“寄住信息”。
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基本信息”和“未落户信息”。
寄住人口中租赁房屋居住的,填写“出租屋租赁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填写范围:常住户口人员(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寄住人员、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均应首先填写本栏信息。
1、“常住户口人员”由派出所民警先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由采集人对照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主要项目,与本人信息不一致或需要变更更正的,采集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按照相关规定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审批手续,不能在项目栏内直接变更。
其他副项信息有变化或错误、信息项不全的,按当事人实际情况填写。
“寄住人口”按照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主要登记项目,其他副项信息按实际情况填写。
“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的主要登记项目按当事人所持证件填写,其他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2、“别名绰号”是指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或诨名。
不属必填项,普通公民可不填写,重点人口及关注对象如有就要填。
3、“出生地”,填写常住人口出生所在地国家、省、市、区(县)名称。
“出生地详址”,填写常住人口出生的具体地址或医院名称。
4、“户籍地详址”,填写户籍登记地由社区民警编定的此房屋的标准门牌号码。
“实际居住详址”,填写现居住房屋的标准门牌号码;人户分离或空挂户人员,填写在武汉市内的现住地住址或流向地的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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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单位管理
□自行管理 □其它
*法人(负责人)/房主姓名
*房主证件类型
*房主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是否出租屋
□是 □否
租赁信息
*承租用途
□居住 □经商
□生产 □仓储
*出租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间数
是否签订责任状
□是 □否
租住类型
□多人合租 □单人租住 □单位租住
出租屋等级
□绿 □黄 □红
备注
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表
*实体名称*实体分类*地上层数*地下层数 物业(单位)名称 物业(单位)电话
房屋信息
地址信息
实体地址地址
栋 单元 楼层 房间号
房屋基本信息
*产权类型
□公有 □私有
产权单位
房屋类型
□单元楼 □筒子楼 □别墅 □自建小楼 □独立平房 □四合院平房 □商住楼 □高层建筑 □其他
实际居住人员信息
序号
国家
地区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处所
居住事由
与房主关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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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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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录入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