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是学校为了规范管理和优化学校运行效率,对外聘人员进行管理的文件。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
1. 定义外聘人员:外聘人员指校外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兼职工作人员等。
2. 外聘人员招聘:学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通过公开招聘、委托招聘或其他合法方式招聘外聘人员。
招聘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3. 外聘人员合同管理:学校与外聘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形式的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并及时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
4. 外聘人员考核与岗位调整:学校应对外聘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岗位调整、聘用终止或者续聘等决策。
外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5. 外聘人员权益保障:学校应确保外聘人员享有与在编教职工基本相同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并保障其权益不受侵犯。
6.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学校应制定外聘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外聘人员的职责和权责,规定外聘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
7. 外聘人员退出机制:外聘人员的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退出时,学校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并妥善安排外聘人员的离职事宜。
8. 监督与奖惩: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外聘人员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外聘人员的管理和督促,同时对外聘人员的优秀表现予以奖励,对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以上是一种常见的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具体的办法可以根据学校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39843

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外聘人员")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聘人员包括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借调人员等.第二章外聘人员的录用第三条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定编、定岗范围内申报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相关证件及个人资料呈报公司人事部,经审核合格者由公司聘用。
第四条公司招聘的外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任何经济问题和法律纠纷,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第六条外聘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七条外聘人员要接受公司的日常管理,服从组织分配,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接受和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八条外聘人员在工作中对应的奖励、惩罚、假别等准则,根据员工手册,参照正式职工奖励、惩罚、请假制度执行。
第九条外聘人员的考勤,根据公司考勤制度执行,每月必须凭考勤表审批月工资。
第十条外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由用人部门参照正式员工相关培训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视其岗位情况有权推迟批复,但不超过两个月,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第四章外聘人员的待遇、福利管理第十二条外聘人员的待遇根据外聘人员个人能力、应聘职位技术含量、劳动强度、责任大小等因素,参照当地社会劳动力市场价格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的薪酬实行按月考核,按月发放.第十四条外聘人员享受公司同等岗位人员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外聘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有原单位缴纳的,公司已工资形式发放到外聘人员个人,由其自行缴纳;无原单位的个人,公司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第十六条外聘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出现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第十七条外聘人员因病离岗治疗,公司不负责医疗费用.聘用期间因病死亡的,由工会根据情况给予家属安抚费,并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编外管理办法

编外管理办法编外管理办法,是指对编外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式。
编外人员是指不属于正式编制的人员,通常包括外聘人员、临时工、合同工等。
编外人员在组织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管理办法来确保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编外人员的适用范围编外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编外人员。
在本组织中,编外人员是指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就业协议,但不属于正式编制的人员。
这些人员的工作性质和职责与正式员工相似,但雇佣形式有所不同。
二、编外人员的聘用与解聘1. 聘用程序组织在需要编外人员时,应根据工作的性质和需求,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聘和甄选。
具体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收集简历、面试、考核等。
招聘程序应公开、公平、透明,确保选出最合适的人员。
2.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组织与编外人员之间的法律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绩效考核、责任和义务、解除合同的条款等。
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明确理解和接受其中的条款。
3. 解聘程序在编外人员工作表现出现问题或者组织不再需要其服务时,可以解聘编外人员。
解聘程序应遵循相关规定,并确保公正、合法。
在解聘前,组织应与编外人员进行沟通,明确不足之处,并给予改进的机会。
三、编外人员的权益保障1. 工作待遇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在考核表现良好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提高薪资水平。
组织应按时支付工资,并提供合理的奖励制度,激励编外人员积极工作。
2. 休假与福利编外人员享有合理的休假制度和福利待遇。
根据工作时间和工作的性质,组织应规定编外人员的休假制度,并尽量满足其休假需求。
此外,编外人员应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或类似的福利待遇,例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3. 培训与发展组织应向编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其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培训可以包括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管理培训等。
通过培训和发展,编外人员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组织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2024年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通常是学校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外聘人员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这些规定可以涉及以下内容:
1. 外聘人员的招聘条件和程序:学校会规定外聘人员的资格要求,如学历、工作经验等,并明确外聘人员的招聘程序,包括招聘方式、面试、评估等。
2. 外聘人员的合同:学校会制定外聘人员的合同条款,包括合同期限、薪资福利、工作职责和权益等,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 外聘人员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学校会规定外聘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同时还会制定外聘人员的管理措施,如考勤管理、绩效评估等。
4. 外聘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学校可能会制定外聘人员的培训计划,以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同时也会提供发展机会和晋升途径。
5. 外聘人员的离职和解雇:学校会规定外聘人员的离职程序和解雇条件,以管理外聘人员的流动和衔接。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的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学校的文件或政策。
如果你需要详细的信息,建议你查阅相关学校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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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模版(2篇)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外聘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外聘人员的权益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外聘人员指在学校招聘程序下,与学校签订务工合同从事特定工作的非学校编制人员。
第三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各项职责,发挥其工作职能。
第四条学校外聘人员分为全职、兼职和临时工,根据岗位性质可进一步分为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不同类别。
第五条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外聘人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需求。
第六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履行职责,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招聘和聘用第七条学校外聘人员的招聘和聘用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必须经过正式的面试和遴选程序。
第八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和评审等。
第九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符合学校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绩效考核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期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聘用期满后,可以根据工作表现和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外聘人员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障学校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学校外聘人员有义务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护学校的利益。
第十五条学校外聘人员不得从事与学校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学校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学校外聘人员不得泄露学校的机密信息,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七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职业能力,发挥其专长和特长,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落实用人单
位的管理责任,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外聘用人员是指在用人单位非编制内预算
范围内聘用的人员,包括专家、顾问、外聘教师等。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任务,确
定编外聘用人员的聘用计划和职位设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明确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职责
和要求,按照程序招聘合适的人员,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或解雇。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编外聘用人员购买相关的人
身意外险和工作责任险,保障其权益。
第七条编外聘用人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和工作要求,服从领导安排,恪尽职守。
第八条编外聘用人员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
制度,明确管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编
外聘用人员的职位设置和人员结构,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的绩
效考核制度,激励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用人单位领导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各用人单位严格执行,确保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的发展。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引言概述: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是指在组织内部通过外聘方式聘请人员,并对其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本文将探讨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旨在确保外聘人员的合理利用和高效管理,提高组织绩效。
正文内容:一、外聘人员招聘与选拔1. 定义外聘人员需求:组织应明确外聘人员的岗位需求和要求,包括技能、经验、学历等,以便精准定位。
2. 招聘渠道:除了传统的招聘渠道外,可以考虑通过专业招聘机构、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招聘外聘人员。
3. 选拔程序:组织应建立相应的选拔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能力测试等环节,确保选择到适合岗位需求的人才。
二、外聘人员合同与待遇1. 合同条款:外聘人员的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工作内容、职责、薪酬、福利待遇、工作期限等,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2. 薪酬体系:外聘人员的薪酬设置应与其岗位职责和能力水平相匹配,可以采用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激励其工作表现。
3. 福利待遇:外聘人员在福利待遇上应享有与内部员工相当的权益,如社会保险、带薪年假、培训机会等。
三、外聘人员工作管理1. 工作目标和任务:外聘人员上岗后,应与其所属部门或上级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其工作与组织战略目标相符。
2. 绩效评估: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绩效评估,根据工作表现和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要求和薪酬待遇。
3. 沟通与反馈: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反馈渠道,对外聘人员的工作进行及时评价和指导,帮助其提升工作效率和专业能力。
四、外聘人员职业发展与培训1. 职业规划:组织应与外聘人员共同制定职业发展规划,为其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增强其在组织中的归属感和职业满意度。
2. 岗位培训:根据外聘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发展需求,提供相应的岗位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适应组织的变化。
3. 职业辅导:针对外聘人员的职业发展问题,组织可以提供职业辅导和指导,帮助他们解决职业瓶颈和困惑。
五、外聘人员离职和退出机制1. 离职程序:外聘人员在离职前应履行相应的程序,包括通知提前期、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等,确保离职过程有序进行。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分公司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外聘人员”)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聘人员包括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借调人员以及无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含非全日制临时用工和农民工)。
第三条外聘人员不纳入用人单位编制,其档案和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录用第四条用人单位聘用连续使用一年以上的外聘人员时,须事先向分公司人事劳动处提出申请,经分公司人事劳动处批准后方可聘用。
用人单位招聘的外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向分公司人事劳动处提交《外聘人员审批表》(见附表一)和《外聘人员登记表》(见附表二)以及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等。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聘的外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中专(不含普高和职高)以上学历(用于施工与勘探的外聘人员除外),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任何经济问题和法律纠纷。
第六条外聘人员属于离退休人员、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借调人员的,自用工之日起签订《聘用协议书》(见附表三);外聘人员属于无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的,自用工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书》(见附表四)。
《聘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聘用人员的岗位、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工资待遇、劳动纪律和违约处理等事项。
对于技术及管理骨干可以约定三年及以上的聘用期。
《聘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可由分公司人事劳动处审核后授权用人单位签订或分公司人事劳动处直接签订;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人事劳动处负责分公司机关各部门及须由人事劳动处负责聘用的外聘人员《聘用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的签订;《聘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外聘人员各持一份,一份留人事劳动处备案。
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和借调人员,必须签订《无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保证书》(见附表五)。
第七条外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等交由分公司人事劳动处统一扫描备案,扫描后原件归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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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一、根据《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为推进专业建设工作,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更好更优地培育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聘人员的分类:
教学一线教师:外聘专业教师、外聘实训指导教师;
德育人员:外聘教官、外聘生活老师;
后勤服务人员:水电工、职员、食堂工作人员、勤杂人员。
三、外聘教师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一)外聘专业教师基本条件
1.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
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教师资格证。
有教师经历或者班主任经历者优先。
4.男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特殊人才报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二)外聘实训指导教师条件
1. 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
身体健康。
2.本科及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毕业,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专科学历,企业工作3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高中学历,企业工作5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达到“优秀级”。
具有企业班组长获技术指导岗位经验者优先。
3.男50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外聘教官基本条件
(四)外聘生活老师基本条件
(五)外聘后勤服务人员条件
三、基本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教学一线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1200元/月,第一级1500元/月,第二级1800元/月,第三级2100元/月;课时津贴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由学校考核定级为三个等级,对应教师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2.德育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200元/月,第二级1500元/月,第三级18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德育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3.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100元/月,第二级1300元/月,第三级15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总务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外聘人员基础工资每年按12个月发放,课时津贴按工作情况
发放。
(二)外聘人员的福利
节假日福利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不享受在职在岗教师的其他政策性补贴和培训补贴,社保按国家法律和政策办理。
三、外聘人员的聘用
1.学校根据需要通过网站等媒体途径公布外聘岗位,专业部和学校物色推荐与外聘人员自荐相结合。
2.申请人员填写申请表和职业道德承诺书。
3.学校组成专门考核团队对申请人员进行初步考核,并将结论报学校行政办公室。
4.学校行政办公室在学校网站公布名单五日,公布期间未收到举报则代表学校与申请人员签订试用协议并通知总务处、教学、德育和相关专业部。
申请人员签订协议时应具有一个月以内的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医疗单位的体检合格证明材料。
公布期间收到关于该聘用人员的举报则暂缓签订合同并要求被举报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证举报不属实。
无法举证者或者无效举证者不与签订合同。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人员由办公室签订聘用协议。
聘用协议一年签订一次。
视考核情况确定续签,提级或者辞退。
试用期不合格不予签订合同,不予聘用。
试用期间不购买社保,不享受学校福利。
四、外聘人员的考核
(一)教学人员的考核
1.外聘教学人员的考核每年一次。
等级评定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动向教务处提出在每年5月申请,教务处会同教科室、专业部教导处实施考核。
2.第一级资格标准:在校服务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工作无重大失误,无教学事故,专业部评价良好,取得高级技能证书,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任课教师在教务处根据所教学科的五个课题中抽一个课题,准备40分钟后献课一节,评价为合格;实训指导教师在教务处准备的五个实训项目中抽一个项目,自行准备
设备、场地和工量具等必须物品四个小时,指导一个项目60分钟,评价为合格(评价表另制)。
3.第二级资格标准:在校服务满四年,年度考核合格,工作无重大失误,无教学事故,专业部评价良好,取得高级技能证书,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论文获市级奖一篇,或者参加抽考获市级前四名,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二等级奖励一人次,或者个人参加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区级前三名、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次;任课教师在教务处根据所教学科的十个课题中抽一个课题,准备40分钟后献课一节,评价为合格;实训指导教师在教务处准备的十个实训项目中抽一个项目,自行准备设备、场地和工量具等必须物品四个小时,指导一个项目60分钟,评价为合格(评价表另制)。
每指导学生获得一次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服务年限可缩短一年(同一个项目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只能按一个奖励计算)。
4.第三级资格标准:在校服务满七年,年度考核合格,工作无重大失误,无教学事故,专业部评价良好,取得技师技能证书,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两篇篇,或者参加抽考获市级前四名,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二等级奖励两人次,或者个人参加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区级前三名、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两次;指导第一级外聘人员或者学校其他新教师不少于两人且经专业部、教科室考核达标;任课教师在教务处根据所教学科的十个课题中抽一个课题,准备40分钟后献课一节,评价为合格;实训指导教师在教务处准备的十个实训项目中抽一个项目,自行准备设备、场地和工量具等必须物品四个小时,指导一个项目60分钟,评价为合格(评价表另制);参加学校组织理论考试成绩75分以上,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合格。
取得二级资格后每指导学生获得一次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服务年限可缩短一年(同一个项目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只能按一个奖励计算)。
5.外聘教师的考核由教务处、教科室组织实施。
特殊人才的评级工作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考核审查确定。
6.外聘人员在年限或者奖励年限达标时自行在每年5月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申请表另外制作),教务处安排人员在7月31日前个完成考核并将结果报学校行政办,学校行政办接到考核结果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时由行政办公室请示教学负责人启动复核程序,公示无异议时由行政办公室通知专业部,在次月开始按新标准核发工资,落实待遇。
(二)德育人员的考核
(三)后勤人员的考核
四、外聘人员的管理
1.外聘人员归口相关线条管理,人员分配到专业部的由各个专业部按人事管理权限管理使用。
2.外聘人员的档案资料原件经行政办公室审查后自行保管,复印件交学校档案室管理。
五、外聘人员的辞退
请行政办拟定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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