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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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篇1一、临时聘用人员(半年以上)应根据工作需要,坚持从严从紧的原则。

原则上只有机关工勤岗位和特殊的技术岗位才能临时聘用人员,一般科室不得聘用临时人员。

委机关只临时聘请驾驶员、打字员和电脑网络技术岗位人员。

二、临时聘用人员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申报拟聘岗位和聘用条件,商人事科后报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然后面向社会(人才市场)公开选聘,最后再提请委党组研究决定。

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机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人事科要建立临时聘用人员档案。

三、临时聘用人员资格:①车辆驾驶员应为男性,应聘时年龄35周岁以下,驾龄5年以上,未发生过大的安全责任事故,50岁以上的驾驶员不再续聘。

②文印打字员应为办公自动化方面的熟练人员,应聘时年龄25周岁以下。

③电脑网络维护人员应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操作系统使用、维护,了解计算机硬件相关知识,熟悉网络运行、维护,应聘时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机关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双方严格按照劳务派遣公司所签劳动用工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与管理,依法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办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由我办选定劳务派遣机构,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委托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本办法所指临时聘用人员,是因工作需要,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派遣、经我办同意接受、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人员。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招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单位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临聘人员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不适用于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临聘人员包括短期临时工、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等。

第四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临聘人员的招聘与录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单位可以通过广告、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也可以通过内部推荐等方式寻找合适的人选。

第六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文化程度、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并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

第七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期限、薪酬待遇、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八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可以参加本单位的职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

第九条录用的临聘人员应当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安排,服从领导的指挥。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第十条临聘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薪酬标准。

第十一条临聘人员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不得拖欠。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根据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享受相应的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临聘人员可以享受单位提供的一些基本福利,例如商业保险、工作餐、交通补贴等。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五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工作。

第十六条临聘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尊重单位的安排,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临聘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应当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企业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临聘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稳定,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临时聘用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实习生、派遣员工等。

三、聘用程序1、招聘需求确定:相关部门提出招聘需求,并经领导批准。

2、编制招聘计划:相关部门制定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岗位、人数、薪酬标准等。

3、发布招聘信息:将招聘信息发布到企业内部网站、招聘网站等途径,吸引更多的人才应聘。

4、简历筛选: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候选人。

5、面试选拔: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选拔,综合考虑其素质、能力等因素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6、签订劳动合同: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7、入职手续:完成入职手续,办理相关手续,指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

8、培训考核: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协助其提高工作能力。

四、聘用期限1、临时工:在企业暂时性需求时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2、实习生:为培养人才而聘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

3、派遣员工:由派遣公司与企业签订合同,期限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五、工作安排1、临时工:按照岗位需求和工作任务安排工作内容,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2、实习生:在企业指导下参与工作,通过实际操作提高技能水平,完成实习计划。

3、派遣员工:按照派遣公司和企业签订的合同履行工作职责,接受企业领导的工作安排。

六、薪酬福利1、临时工:按照企业规定的薪酬标准发放工资,享受企业提供的相关福利。

2、实习生: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及培训效果,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给予实习报酬。

3、派遣员工:由派遣公司负责支付工资和相关福利,企业不再发放额外薪酬。

七、考核奖惩1、工作考核: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工作分配。

2、奖励机制:根据聘用人员的表现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等。

3、处罚措施:对于工作不认真、违规违纪的聘用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临时工使用管理制度

企业临时工使用管理制度

企业临时工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时工,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劳动者。

第三条企业使用临时工,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临时工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临时工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临时工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待遇等环节。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企业招聘临时工,应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六条企业招聘临时工,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聘人数、岗位和条件,并制定招聘方案。

招聘方案应包括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时间、招聘地点等内容。

第七条企业招聘临时工,应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和面试,确保招聘的临时工符合岗位需求。

第八条企业招聘临时工,应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内容。

第九条企业招聘临时工,应依法办理用工手续,包括办理用工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

第三章培训与使用第十条企业应对临时工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确保临时工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

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临时工的岗位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临时工的工作内容和任务。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临时工考勤制度,准确记录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临时工绩效考核制度,对临时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定期评估。

第四章待遇与保障第十四条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临时工的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企业应依法为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临时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权益。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临时工福利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给予临时工一定的福利待遇。

临聘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临聘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聘用(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管理,保障临聘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聘人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岗位上从事工作,但与公司员工身份不同的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公司应当尊重和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促进其职业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临聘人员的招聘与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能力和素质为主要选拔标准。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招聘与选拔工作,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第七条招聘公告应当明确招聘职位、人数、任职条件、薪资待遇等事项,并通过适当渠道发布。

第八条应聘者应当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

第九条选拔方式可以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选拔结果应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公司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薪资福利第十一条临聘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培训、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等。

第十三条临聘人员的薪资待遇,根据公司规定和岗位需求制定,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应当参加公司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具体险种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六条临聘人员纳入公司员工管理体系,接受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管理。

第十七条所在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日常考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薪资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和业务需求,临时性用工需求逐渐增加。

为了规范和管理临聘人员,确保企业运营的顺利进行,制定了本《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二、临聘人员的定义1. 临聘人员指在企业指定期限内,临时工作的员工,包括临时雇员、实习生等。

2. 临聘人员需要以书面形式与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和薪酬待遇等细则。

三、临聘人员的招聘程序1. 企业招聘临聘人员需明确需求,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招聘。

2. 招聘程序包括岗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评估等环节,确保招聘流程的规范和公平。

四、临聘人员的管理及福利待遇1. 临聘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和职场权利。

2. 企业应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其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空间。

3. 临聘人员不具备正式员工的福利保障,但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劳动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临聘人员的考核与绩效1. 企业应建立临聘人员的考核机制,根据工作表现和完成情况,对其进行绩效评估。

2. 绩效评估结果将影响临聘人员的续聘及薪酬调整,激励其提高工作表现。

六、临聘人员的解约及纠纷处理1. 如果临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或工作失职情况,企业有权进行解约处理。

2. 对于因工作纠纷导致的争议,企业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妥善协商解决纠纷,维护企业形象和员工权益。

七、总结《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利于规范临聘人员的招聘与管理,确保企业运营的顺利进行。

企业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临时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临时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临时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劳动用工管理,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临时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一切与本规章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制定相应的规则,实现临时劳动用工合理管理,保障用工安全、用工有效、用工稳定的目标。

同时,也为临时劳动用工员工提供明确的工作规范,保障员工权益。

第二章临时劳动用工的程序第四条企业在需要临时人员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需求,明确用工周期、用工数量、用工要求等。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用工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招聘渠道可以通过招聘网站、猎头公司等途径。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招聘面试,选择符合要求的临时劳动用工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在聘用临时劳动用工员工时,应向员工介绍企业情况、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薪酬待遇等,确保员工知情权。

第八条企业应在员工入职时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档案。

第九条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及时更新员工档案,并保管员工健康体检报告。

第三章临时劳动用工员工的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包括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

第十一条企业应保障临时劳动用工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

第十二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工资薪酬,并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岗位培训制度,提升临时劳动用工员工的岗位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企业应保障临时劳动用工员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十五条企业应配备专职的用工管理人员,负责临时劳动用工员工的管理和日常工作安排。

第四章违纪处罚第十六条临时劳动用工员工在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的,企业有权进行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级、甚至解雇。

第十七条企业应公平、公正对待违纪员工,按照程序进行处罚,避免滥用职权和个人恩怨导致不公平处理。

第十八条违纪员工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

附件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行临时用工人员用工管理,有效防范用工风险,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用工人员是指不与我行直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

包括与本行签订劳务协议的顾问、实习生,以及与第三方合作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该单位需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业务资质)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本行工作的劳动者,包含但不限于:前台、文员、司机、水电工、客服座席、科技值班人员、业务协助员、销售助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行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临时用工人员用工应坚持“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和“因岗定员,控制数量,择优聘用,依规审批”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涉密、重要风险岗位原则上不得使用临时用工人员。

第六条临时用工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均归本行所有。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是临时用工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编制、申报本行临时用工人员用工计划;(二)负责申报本行实施临时用工人员用工岗位目录及定员人数,负责审批用工部门的用工需求;(三)按照相关制度流程,签订劳务协议、确定第三方并签订劳务协议,并履行协议内容;(四)负责协调第三方招聘人员,审核第三方劳务人员资质;(五)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招聘顾问、实习生;(六)负责指导与协助用工部门的人员培训、日常管理、员工考评等工作;(七)负责审核各部门临时用工人员用工、辞退、离岗申请;(八)负责审批人员费用,会同用人部门向第三方支付相关费用,并监督、检查第三方是否按要求及时缴纳各项保险以及工资发放等;(九)负责协调处理涉及临时用工人员的其他问题。

第八条用工部门是临时用工人员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用工需求的申报;(二)负责临时用工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任务的分配、工作日程的安排;(三)负责临时用工人员的日常管理、统计及绩效考评;(四)对不符合要求的临时用工人员提出辞退申请,并按相关要求报送人力资源部;(五)负责通知被辞退的临时用工人员,并监督做好相关离职交接和手续办理;(六)负责临时用工人员相关数据的统计与报送工作;(七)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临时用工人员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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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力资源管理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时间在三个月以内)需雇用临时人员从事,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呈经理核准,送人事部门凭此招雇人员。

第三条雇用限制
1.年未满十六岁者不得雇用。

2.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3.雇用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雇用
1.人事部门招聘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雇用。

2. 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雇用。

第五条投保
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公司工作
第六条管理
1.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工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
假,其请假期间除工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2.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由助理员办理。

第七条停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如有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填写离职申请(通知)单,经主管核签后送人事部门凭此以结算薪资。

第八条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说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之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经理备查。

第九条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由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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