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常用的设备,通常用于储存和运输气体、液体或蒸汽等物质。

由于容器内部受到很高的压力,一旦安全措施不到位,容器可能出现泄漏或破裂等严重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的分类及安全要求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压力等级,压力容器可以分为常压容器、中压容器和高压容器。

不同类型的容器在设计、制造和使用过程中都有一些具体的安全要求。

1. 常压容器:设计压力低于0.1 MPa的容器称为常压容器,通常用于储存和运输低压气体或液体。

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和泄漏测试,确保容器的密封性和稳定性。

2. 中压容器:设计压力在0.1~10 MPa之间的容器称为中压容器,通常用于储存和运输高压气体或液体。

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容器的强度和密封性符合要求。

3. 高压容器:设计压力超过10 MPa的容器称为高压容器,通常用于储存和运输超高压气体或液体。

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容器的监测和检测,确保容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压力容器的登记和档案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压力容器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压力容器进行登记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2. 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管理:企业应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厂商,确保容器的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制造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3. 压力容器的安装和维护管理:企业应选用符合要求的安装设备和工具,保证容器的安装质量和安全性;并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及时排除潜在故障。

4. 压力容器的使用和监控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压力容器使用和监控制度,包括定期进行容器压力测试、泄漏检查和安全阀检测等,确保容器正常运行。

5. 压力容器的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压力容器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容器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压力容器 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 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安全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压力容器的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提高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水平。

保证压力容器的正常运行、安全可靠发挥。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是各级领导、各相关单位、各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行为规范,必须严格实行。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责任第六条本单位压力容器的使用、检测和维修责任由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负责。

第七条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管理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压力容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条压力容器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压力容器使用规定,确保不超过使用压力等标准。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检验和评定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和使用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十三条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压力容器的检验和试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五条压力容器的维修和检修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六条压力容器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执行。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七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和责任。

第十八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九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可靠运行。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5篇)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篇11、目的:建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附件程序2、范围:压力容器使用单位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4、程序:4.1总则4.1.1严格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加强压力容器的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确保安全长周期运行。

4.1.2本规定由各级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4.1.3本规定适用余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管理:4.1.3.1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不包括液体静压力,下同)4.1.3.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0.15m,且容积(V)≥0.025m3;4.1.3.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在一个大气压下的沸点)的液体。

4.1.4压力容器的分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4.2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4.2.1.1.压力容器的设计权,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设计应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三类容器的设计,应报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备案。

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应有审查批准的字样。

4.2.1.2.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暂行规程》的规定,并对所设计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4.2.1.3.制造压力容器,必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

制造三类容器,还必须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

4.2.1.4.制造压力容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执行设计、测绘、原材料、工艺、质量验收等管理。

4.2.1.5.压力容器的焊接和探伤检验工作,必须由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

4.2.1.6.制造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国家有关规定和厂制订的压力容器质量检验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3篇)

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3篇)

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各级主要责任人员的职责(一)、企业主管设备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职责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以指导自己的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设备管理方面的条例和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规程、规章或规定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2、组织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压力容器使用管理体系,明确或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并督促抓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3、组织制定并审批本企业关于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审批本企业压力容器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修理、改造方案,淘汰更新计划和压力容器转让事项,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

5、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压力容器使用工况,了解、掌握本企业压力容器技术状况,解决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本企业的管理水平。

6、协调企业内部各生产与使用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7、组织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处理意见。

8、审批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格和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上报统计报表。

9、负责组织领导在用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检查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做到奖罚分明。

(二)、压力容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职责1、在企业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企业有关压力容器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压力容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压力容器选购、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5、主动协助教育、劳资部门抓好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本企业容器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使用车间做好检验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使用压力容器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

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机构和责任(一)设立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机构,该机构直属管理行政部门,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1.负责编制、修订单位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2.组织起草和开展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3.负责对单位内的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和检验;4.收集和分析压力容器事故数据,综合分析压力容器安全状况;5.协助单位进行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组织对压力容器相关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技术交流;7.监督和检查单位内压力容器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压力容器的检查和试验(一)定期检查和试验1.根据压力容器的不同级别和重要程度,制定相应的定期检查和试验计划,对于过期未检的压力容器,应暂停使用并进行检查和试验;2.检查内容包括:材料质量、焊缝、内外部腐蚀情况、漏气、安全阀等;3.试验内容包括:压力试验、爆破试验等;4.检查和试验记录应详细完整,并保存备查。

(二)异常情况处理对于出现压力容器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如发现渗漏、破裂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更换或修复,并报告上级领导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机构。

五、压力容器的日常操作和维护(一)操作规程1.编制和规范压力容器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流程;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维护保养1.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密封、管道、阀门等设备的完整性和工作情况;2.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3.使用中的压力容器应定期检查润滑、电气设备的完好性。

六、压力容器事故的应急预案(一)制定压力容器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理措施;(二)成立应急救援小组,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三)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药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5篇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5篇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5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1、企业内部的各种型号的热口锅炉,蒸汽锅炉、均按本制度执行。

2、企业使用的`锅炉必须进行登记,未经有关部门检验的锅炉,一律不准使用,违者追查领导责任。

3、企业不准擅自安装新锅炉和修炉(锅炉本体部分)。

如果需要安装新炉,和锅炉本体,必须具备齐全的技术资料,如锅炉使用说明书、锅炉安装图纸、质量说明书及新装和修炉理由书。

安全部门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安装和修理。

4、锅炉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凡是没有在有关部门备案的热水、蒸汽锅炉,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应立即拆除,如不拆除,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领导负责。

6、司炉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司炉操作证方可操作;无证司炉人员,一律不准操作。

7、建立健全锅炉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各种规章制度都必须张贴上墙。

8、做好炉外水质处理和炉内加药水质处理工作。

9、锅炉房重地,无关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和逗留。

10、严禁在锅炉房内喝酒、娱乐、洗晾衣物。

11、当班司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锅炉房。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2爆炸是压力容器的灾难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应从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压力容器破坏失效及爆炸事故的发生。

1、压力容器选购、安装的安全审查(1)保证压力容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从安全出发,设计、制造压力容器,其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结构合理、过渡连续、变形均匀、强度可靠、稳定性好、材质适宜等。

(2)根据压力容器的特点不同,选用配备合适的安全附件,并保证安全附件运行灵敏、可靠。

(3)压力容器必须是取得相应压力容器类型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制造,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5篇)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一)遵守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各项规定。

(二)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是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设备、动力部具体全面负责、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

(三)本企业严禁制造压力容器。

(四)新装压力容器前,必须经设备、动力工程部,安全技术部检查容器制造厂家资质、相关证书及技术资料。

按规定试压确认记录正常,方可安装。

(五)使用容器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会同设备动力工程部制定容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技术部及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同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生产部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并按规定按时统计上报给安全技术部。

(七)使用部门,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

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八)容器操作人员,由使用部门组织,设备、动力工程部组织培训教育,安全技术部监督、考核与考试合格,领有“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特种作业须经上级安全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并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方得上岗操作。

(九)压力容器在运行中发生异常现象,操作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车间及主管部门。

(十)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照工艺操作,控制允许最高温度和压力;开车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运行中注意重点检查主要项目和部位,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操作人员要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逻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十二)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测,设备、动力工程部具体执行,安全技术部监督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和事宜。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2)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储存和运输物质的装置,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能源领域、石油化工等行业。

由于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危险因素,为了保证人员安全和正常生产,压力容器的管理和使用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将围绕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展开,详细介绍压力容器的分类、管理要求、使用规定以及常见问题和处理措施等内容,以期提高对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的认识,确保安全生产。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运行,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我公司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与管理,我公司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在使用管理、检修修理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适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0.1Mpa,小于1.6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2)内直径大于0.15m,且容积大于0.25m3。

(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二、使用与管理1、安全部门对压力容器进行安全监察,各使用单位对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2、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主要包括:(1)贯彻本规定和有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

(2)编制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和安全附件的校验情况。

3、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定期检验安全附件1、压力容器必须定期检验介质对容器材料腐蚀情况不明,腐蚀速率大于____毫米/年内外部检验或耐压试验期应缩短。

2、压力容器必须装改必要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爆破气、测温仪表等),使用过程中各单位必须坚持定期检验,经常保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

压力表、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

四、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管理1、本厂区内常用的有氧气瓶和乙炔瓶,归经营部领、存、发放管理,使用归各车间、部门维修焊工。

(1)购进的氧气、乙炔必须安全附件齐全。

(2)卸装要严格遵守氧气、乙炔运输安全规定。

(3)氧气、乙炔必须分隔存放,做为重点防火部位管理。

(4)发放时严禁沾油碰撞。

2、领、运输、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1)谁领用,谁管理,使用不完不准外留,远离火源、热源和油类。

(2)领用检氧气、乙炔瓶符件不全,存在漏等隐患及时反馈给仓库,不准使用。

(3)运输过程中要用车辆搬运,严禁扔、滚、撞击等,遵守运输安全规定。

(4)持证焊工使用,使用中严格执行氧气、乙炔使用的安全技术规程。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8篇】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8篇】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篇一1、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明确安全附件及装置管理的职能部门,确定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装置的日常管理,送检、校验、修理更换等工作,做到职责分明。

2、安全附件与装置的设备、选型应该按照生产工艺要求提供的条件,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在进行压力容器设计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确定和选型。

对于在用容器和工艺系统选用安全附件必须充分考虑其安全效果使用性能。

3、建立安全附件技术档案和台帐,绘制安全附件设置位置图,标明每个安全附件的精度、压力等级、灵敏程度和性能,确定检修,校验周期,记载投用以来工作情况。

做到集中保管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调校、检修报告。

4、安全附件应向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选购,保证产品性能稳定,结构合理,动作灵敏。

制造单位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铭牌。

5、安全附件在使用中必须保持的完好,灵敏可靠,容器操作人员要加强维护,防止其铅封损坏和发生不能正确动作的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及处理。

6、安全附件的检修、校验必须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

其中安全阀需由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单位负责检调;压力表、温度仪表需由经计量部门认可的单位校验;爆破片由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予以定期更换,对超过标定压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要及时更换。

7、新购置的安全附件投用前应进行校准。

8、危害性大或易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安全阀或爆破片排出口排出的介质要用管道引出,妥善处理,不得任意排放,污染环境。

9、应妥善保管安全附件的备用品和配件,保持完好状态和清洁,不得放任自流。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作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都属于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特种设备范畴,为了加强对这一类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为机模部,机模部部长(或设备主管)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员。

压力容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压力容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压力容器的生产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压力容器指使用液态或气态介质,在其内部产生过量压力,以及带外力作用的容器。

第四条压力容器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第五条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等单位应当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及权限。

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为用户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第七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八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压力容器的异常情况,如发现泄漏、漏气、异常噪音等,应当立即停机检修,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九条压力容器在运行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超载、超压操作,严禁对压力容器进行非法改造。

第三章压力容器事故应急处理第十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及行动措施。

第十一条如果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及时报警求助。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机检修,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故记录,通报有关部门。

第四章压力容器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在使用新设备、新工艺或换岗、调动人员时,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人员安全操作。

第五章压力容器安全检查第十五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压力容器的运行状况、安全阀的有效性、压力表的准确性等。

第十六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第六章压力容器管理记录第十七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建立压力容器管理档案,记录压力容器的生产、安装、检验、维修、报废等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安全附件管理程序2、范围:压力容器使用单位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4、程序:总则4.1.1 严格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加强压力容器的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确保安全长周期运行。

4.1.2 本规定由各级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4.1.3 本规定适用余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管理:4.1.3.1 最高工作压力Pw≥;(不包括液体静压力,下同)4.1.3.2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0.15m,且容积(V)≥0.025m3 ;4.1.3.3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在一个大气压下的沸点)的液体。

4.1.4 压力容器的分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4.2.1.1 压力容器的设计权,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设计应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三类容器的设计,应报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备案。

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应有审查批准的字样。

4.2.1.2 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暂行规程》的规定,并对所设计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4.2.1.3 制造压力容器,必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

制造三类容器,还必须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

4.2.1.4 制造压力容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执行设计、测绘、原材料、工艺、生产、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

4.2.1.5 压力容器的焊接和探伤检验工作,必须由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

4.2.1.6 制造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国家有关规定和厂制订的压力容器质量检验规定。

4.2.1.7 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必须经各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才能进行。

4.2.1.8 安装压力容器时,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4.2.2 使用与管理4.2.2.1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须时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建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压力容器专业知识,并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4.2.2.2 下列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1、第三类压力容器。

2、容积大于等于10m3的压力容器。

3、蒸球。

4、成套生产装置中同时安装的各类压力容器。

5、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

6、医用氧舱。

4.2.2.3 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本规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参加压力容器定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及试车。

4、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5、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6、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8、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9、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10、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4.2.2.4 工程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统一保管,技术档案内容按容器规程第117条执行。

4.2.2.5 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4.2.2.6.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4.2.2.7. 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使用单位负责。

4.2.2.8.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6、过量充装。

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9、其他异常情况。

4.2.3修理改造4.2.3.1. 从事压力容器修理和技术改造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

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施工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

修理或改造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4.2.3.. 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是指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和符合本规程第51条规定的对接接头焊缝的焊补。

压力容器的重大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改变压力容器运行参数、盛装介质或用途等。

4.2.3.. 压力容器经修理或改造后,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4.2.3.2. 压力容器检验、修理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工作前,使用单位必须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做好准备和清理工作。

达不到要求时,严禁人员进入。

4.2.3.3. 采用焊接方法对压力容器进行修理或改造时,一般应采用挖补或更换,不应采用贴补或补焊方法,且应符合以下要求:4.2.3. 压力容器的挖补、更换筒节及焊后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参照相应制造技术规范,制订施工方案及适合于使用的技术要求。

焊接工艺应经焊接技术负责人批准。

4.2.3. 缺陷清除后,一般均应进行表面无损检测,确认缺陷已完全消除。

完成焊接工作后,应再做无损检测,确认修补部位符合质量要求。

4.2.3. 母材焊补的修补部位,必须磨平。

焊接缺陷清除后的修补长度应满足要求。

4.2.3. 有热处理要求的,应在焊补后重新进行热处理。

4.2.3. 主要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压力容器,还应进行耐压试验。

4.2.3.4. 改变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具有资格的制造单位更换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标志;经具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内、外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后,由使用单位重新办理使用证。

检验4.3.1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验,内外检查和内压试验三种。

检验间隔为:4.3.1.1. 外部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4.3.1.2. 内外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每六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为3级,每三年至少一次。

4.3.1.3. 耐压试验: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移动式压力容器,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4.3.2内外部检验级、耐压试验及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具体检验要求执行容器规程133-139条规定。

安全附件4.4.1 安全阀爆破片的制造单位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发给的制造许可证,才能进行制造。

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制造。

4.4.2 安全阀的使用管理按本厂安全阀管理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4.3 容器上装有爆破片时,爆破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并能保证使容器内的压力迅速泄放。

4.4.4 有毒、易爆介质容器的爆破片排口应设放空导管,并引至安全地点或妥善处理。

4.4.5 爆破片应每年更换一次,超压未爆破的爆破片,应立即更换。

4.4.6 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复验时(在工作条件下试验)应有设备主管和安全技术人员在场。

4.4.7 压力表的装设、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新购进的压力表应经校验后才能使用。

经检验后的压力表应有合格证铅封。

4.4.8 压力表必须经计量部门批准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检验。

4.4.9 低压容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级,中压以上容器应不低于级。

压力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毫米,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容器最高工作压力的-3倍,最好取2倍。

装设压力表的位置,应便于操作人员观察,且避免受高温,冻结及震动的影响。

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装三通旋塞式形阀,以便拆下校对或更换压力表,盛装蒸汽的容器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有存水弯管。

盛装高温及强腐蚀介质的容器与压力表之间,应有隔离缓冲装置。

工作介质为气液两相共存的容器,应装设液面计或液面指示器。

盛装易燃、剧毒、有毒介质的液化气体的容器,必须采用板式玻璃液面计式自动液面指示器。

液面计或液面指示器上应有防止液面计泄漏的装置和保护罩。

液面计的汽、液相连管上应装设有切断阀,还应有排污阀,以便清洗和更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