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营采合作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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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版)--校准与验证

2013.5.1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版)--校准与验证

新版GSP培训——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附录3 收货与验收 第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制定收货与验收的质量 检查标准。对药品收货与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检查标准或怀疑 为假劣药的情况,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必 要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释义】 明确企业要制定收货验收标准。 【认证检查要点】 收货类型: 1. 采购到货——核对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 2. 销后退回——核对销售记录和退货申请表。
第六十五条 企业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 容: (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 责; (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四)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五)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六)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释义】 本条属于质量风险管理范畴,一要制定评审制度;二要落实评审制 度。评审可以分级进行,至少每年一次,有评审报告报告。
新版GSP培训——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第七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 收货、验收,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 【释义】 收货:指药品经营企业对到货药品,通过票据的查验、货源和实物 的检查核对、票据和实物的检查核对、运输方式和运输条件的 检查、并将符合要求的药品按照其特性放入相应待验区的过程。 验收:指验收人员依据国家药典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以及企业验收标准对采购药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查的过程。包 括查验检验报告、抽样、查验药品质量状况、记录等。 逐批:指按到货药品的批号逐一进行收货和验收,每个批号均应有 完整的收货、验收记录。

(财综[2015]15号)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

(财综[2015]15号)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

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财综[2015]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效率,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有关要求,现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重要意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和管理过程,可以更有效率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运用这种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消化库存商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改善住房保障服务。

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作为一项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有序开展试点工作。

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基本目标和原则(一)基本目标。

通过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挥政府与社会资本各自优势,把政府的政策意图、住房保障目标和社会资本的运营效率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企业建房、居民租房、政府补贴、社会管理”的新型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有效提高公共租赁住房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集团间合作管理制度

集团间合作管理制度

集团间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集团间合作的活动,提高合作效率,促进资源共享,确保合作项目顺利进行。

本制度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和合作伙伴协议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集团内不同部门、分支机构之间的合作项目。

第三条合作定义合作是指公司与集团内不同部门、分支机构之间基于共同利益和目标,在肯定时期内开展的协作活动。

第四条合作原则1.互信互利原则:各方在合作中应本着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合作,确保合作共赢。

2.公平公正原则:各方应依据实际情况,在合作中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并妥当处理合作中的争议。

3.透亮沟通原则:各方应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共享信息,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推动。

第二章合作流程管理第五条合作发起1.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可提出合作项目的发起申请。

2.申请需包含合作目的、预期成绩、合作时长、预算及所需资源等相关信息。

3.申请需经过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作洽谈1.合作洽谈由合作项目发起方负责组织。

2.合作洽谈应明确合作双方的权责,确保合作目标的全都性。

3.合作洽谈结果需经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审批,并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七条合作合同签订1.合作合同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起草。

2.合作双方应认真批阅合同内容,并在签订前进行必需的协商和修改。

3.合作合同需经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经法务部门审核后方可签署。

第八条合作执行1.合作项目执行由合作双方共同推动,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和项目管理体系。

2.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应定期向公司经营层和集团总部进行汇报。

3.遇到重点问题和决策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作评估1.合作项目完成后,双方应对合作效果进行评估。

2.评估内容包含合作目标是否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

3.评估结果应及时向公司经营层和集团总部汇报。

第三章合作管理要求第十条合作资源管理1.合作项目所需资源应在合作发起前进行评估和规划,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药品经营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经营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经营企业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品经营企业的采购部门及相关人员。

3.采购部门应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采购工作,并进行必要的记录和备案。

二、采购流程1.采购需求确定–采购部门根据企业发展与业务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并明确采购商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

2.供应商评估与筛选–采购部门进行供应商的评估与筛选,包括对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信誉等进行综合考核,并确保符合企业采购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3.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选定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采购执行–采购部门按照合同要求和采购计划执行采购工作,确保采购商品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一致。

5.采购验收与入库–采购部门对采购商品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入库,确保采购商品符合质量要求。

6.采购付款–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和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等凭证进行付款,确保及时支付采购款项。

三、采购管理要求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利用职权进行不正当的采购行为。

2.采购部门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的采购政策、程序,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3.采购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质量、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与优质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

4.采购部门应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商,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行业信息,确保采购行为具备商业竞争力。

5.采购部门应建立采购档案,记录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评估、合同签订、付款等,便于管理和追溯。

6.采购部门应定期进行采购绩效评估,评估采购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采购管理工作。

四、违规处理1.对违反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采购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2.对严重违反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采购部门应及时向企业管理层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

新收入准则企业合同5篇

新收入准则企业合同5篇

新收入准则企业合同5篇篇1新收入准则企业合同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企业合同日益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规范企业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于2014年颁布了新的收入准则,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第15号《收入》(IFRS 15 Revenue from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

新收入准则的制定旨在统一和简化全球范围内的收入确认原则,强调以客户合同为基础,并侧重于确定以什么时间以及以何种金额确认收入。

根据新准则,企业应根据已订立的客户合同收入,通过按合同规定的服务或交付产品的步骤完成程度确认相应的收入,同时还需对收入有所归属的转移方式进行识别与测定。

在新的收入准则框架下,企业合同应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明确的合同标的与权责;2.确定的交易价格;3.可靠的收入确认方式。

首先,企业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能够可靠地辨识出合同中约定的独立交付义务。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清晰确定交易的标的物或服务,并且有能力根据合同内容及时评估相应的收益和成本。

其次,在签订企业合同时,交易价格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要素。

企业需要能够明确确定交易价格,并且确保能够实现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

此外,企业还必须确保在合同期限内,能够合理地预测并管理相关成本,从而保障能够实现合同中约定的利润水平。

最后,企业应当根据新的收入准则,选择合适的收入确认方法。

根据新准则,目前企业常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为“完成百分比法”和“实现收益法”。

在确定合同收入的确认时间时,企业必须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交货进度、服务提供进度等等,确保收入能够准确地反映出合同的履行情况。

总的来说,新的收入准则为企业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提供了更加清晰和统一的规范,有助于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五”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五”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五”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2.21•【字号】陕政发[2001]69号•【施行日期】2001.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五”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纲要的通知(陕政发〔2001〕69号2001年12月21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十五”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十五”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纲要“十五”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分重要的时期,也是陕西在新世纪抓住入世和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由滞后发展走向全国振兴的转折时期。

为了实现这个转折,“十五”期间必须加速陕西工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关中、陕南老工业基地产业升级和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全面构筑关中高新技术开发带新兴产业框架,为把陕西建成西部经济强省奠定基础。

一、陕西工业现状与面临的形势陕西工业经过50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和以电子、机械、军工、纺织、医药、石化、能源、食品为主导产业的工业结构,以国有经济为主体、集团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

“九五”以来,陕西工业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1996年到2000年,全省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5%,比同期GDP年均增长速度约高1.6个百分点。

2000年,全省实现工业增加值549.6亿元,占全省GDP的33%,工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仍占居十分重要的地位。

同时,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工业实力进一步增强。

高科技产业得到迅速发展,电子信息、重大装备、能源化工、医药、食品、有色金属等行业取得了较快增长,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初具规模,非国有工业以高于国有工业两倍以上的速度迅猛增长。

全省工业形成了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产品,如高压输变电设备、民用飞机、工程机械、钛材、钼产品、彩管、偏转线圈、程控交换机、真空开关等,在全省工业经济中起着支撑和带动作用。

农业部门采购管理办法

农业部门采购管理办法

农业部门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农业部门的采购活动,保障采购公平公正,促进农业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采购的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农业部门的各类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农业设备、农产品、农药、肥料等。

三、采购的程序农业部门的采购活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前期准备:编制采购计划、成立采购评审委员会、制定采购文件等。

2.公告发布:发布采购公告,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公开征集。

3.投标开始: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交。

4.投标评审:采购评审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根据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

5.中标确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6.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约定采购交付和支付等相关事项。

7.履约过程监督: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8.结算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供应商款项。

四、投标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商业信誉。

2.投标人应具备经营所需的设备、技术和经验。

3.投标人应具备满足农业部门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能力。

五、供应商评审标准供应商评审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1.价格:供应商提供的价格应合理、公正。

2.资质和经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和行业经验应具备一定时间和规模。

3.服务质量: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应受到用户的好评,并具备相应的服务保障。

4.技术能力: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能力。

六、合同管理1.采购合同应明确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具体内容。

2.采购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3.合同变更需要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经过书面确认。

4.合同履约过程中,任何一方若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合同履行完毕后,应进行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核查和审计。

七、风险防范措施为降低采购风险,农业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和经验,避免与不良供应商合作。

2.采购过程中要公开透明,严禁以权谋私,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供应商货源配额管理规定

供应商货源配额管理规定

供应商货源配额管理规定供应商货源配额管理规定目的:为了规范供应商货源配额的管理,建立供需双方良好的经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供应商之间的良性公平竞争,为公司采购货源的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实现公司采购货源配额分配管理公开、透明。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直接外购物料(含配套厂参与供货的物料)和配套厂直接外购物料。

定义:供应商货源配额管理是指我司(含配套厂)外购物料(含配套厂参与供货的物料)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方同时可以满足我司供货要求,为促进良性公平竞争,让有竞争优势的供应商得到更好的激励和优待,对各供方供货份额分配进行的管理、监督机制。

职责:1.采购中心1.1供应链管理部负责根据货源配额分配管理原则和标准提出采购配额申请;负责处理配额执行异常情况并提出调整申请建议;1.2物控部物料供应科负责按配额分配管理原则和标准执行已批准的配额,并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或提出《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1.3采购中心总监负责审核《供应商货源配额调整申请表》和《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并监督采购配额执行的准确性、真实性。

2.配套厂2.1配套厂采购职能部门负责根据货源配额分配管理原则和标准提出配额申请;负责执行已批准配额,并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或提出配额调整申请和跟踪处理;2.2配套厂第一负责人负责货源配额申请和配额调整申请的审批,并监督采购配额执行的准确性、真实性。

3.营运绩效管理中心3.1采购资源管理部负责审核总部《供应商货源配额调整申请表》和《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负责监督考核采购货源配额执行情况;定期收集总部及配套厂采购配额执行数据,分析、总结情况,并通报给公司相关部门;3.2营运绩效管理中心总监负责批准《供应商货源配额调整申请表》和《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

4.常务副总裁/总裁负责对《供应商货源配额调整申请表》和《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申请部门与审核部门意见不一致时进行仲裁或批示。

工作流程:1.供应链管理部提出采购配额申请;2.物料供应科执行已批准的配额,并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或提出《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3.采购中心总监审核《供应商货源配额调整申请表》和《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4.配套厂采购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已批准配额,并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或提出配额调整申请和跟踪处理;5.配套厂第一负责人审批货源配额申请和配额调整申请,并监督采购配额执行的准确性、真实性;6.营运绩效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总部《供应商货源配额调整申请表》和《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监督考核采购货源配额执行情况;7.常务副总裁/总裁对《供应商货源配额调整申请表》和《配额执行异常反馈表》申请部门与审核部门意见不一致时进行仲裁或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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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为明确规定公司的采购与营运合作的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本管理手册适用于公司采购部、营运部及店铺全体员工。

3.0相关文件
《营运管理手册》
4.0名词解释
(无)
5.0职责
5.1 职责:建立采购部与营运、店铺的沟通机制,使双方合作更加顺畅,共同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

6.0作业程序
6.1 营采合作:界定营、采双方在各自工作岗位中所担当的角色,使营、采双方了解各自的权限和责任,了解双方共同的目标与前提,以满足客户一次性购足为目标,以保证公司整体利益为前提。

6.2 门店的基本工作:
A.商品的续订货
B.商品的陈列与组合
C.销售业绩的追踪
D.商品库存数的盘点及控制损耗
E.快讯、惊爆商品的促销
F.店内促销的品项选择及计划
G.商圈内的市场调查分析
H.人员的掌控与管理、培训
6.3 采购的基本工作:
A.提供给门店合适的商品组合
B.提供给门店的该地区具有竞争力(性价比高)的商品:中高的品质要求,中低的销售价格
C.合理的商品品质及包装要求
D.正确的供应商基本资料讯息:帐期、最小订货量、退换货条件E.提供给门店专业的知识培训计划
F.提供给门店促销计划及惊爆的销售价格
G.对商品进行清楚的核价及合理的杀价动作
H.新品的引进、滞销商品的删除
I.商品价格的确定
J.端架、地堆费用的收取
K.门店广告位的销售
L.门店损耗较大商品的补损
6.4 双方沟通事项:
A.采购与门店:
a. 商品包装规格
b. 供应商供货的状况
c. 商品最小的订货量
d. 供应商品送货行程表
e. 商品缺货的提前通知
f. 商品退换货的约定
g. 商品促销计划通知
h. 商品价格的制定
i. 退/换、转货的通知
j. 提供门店专业知识的协助训练
k. 门店端架、地堆商品陈列的通知(每14天为一周期)
B.门店与采购:
a. 提供新商品引进品项建议
b. 商品价格变更请求
c. 商品促销的方式建议
d. 市场调查的汇总及反馈
e. 供应商特殊状况的通知
f. 商品缺货的通知
g. 损耗较大商品补损请求
h. 端架、地堆商品销售情况反馈及建议
i. 新商品及滞销商品销售情况反馈及建议
j. 快讯商品销售情况反馈及建议
6.5 沟通的方式
a. 通过固定格式,在每周固定时间以沟通文件方式发送
b. 通过每周采购巡店和采购、营运沟通会议传达
c. 在以口头方式沟通后,以书面形式补充通知
d. 以建设性意见代替负面批评,以及时解决问题为目的
e. 以第一时间沟通,内容尽量量化、数据化、表格化
6.6 双方合作中的基本要求:
A.采购确定的商品品项,门店必须全部陈列
B.采购必须及时设法解决门店缺、断货现象
C.采购应及时设法解决门店新商品需求
D.门店根据市调情况及店内促销变价要求,采购应及时回复
E.门店对于采购提出端架、地堆商品,应及时予以配合,及时陈列F.采购对于门销售不佳的端架、地堆商品,应及时予以调整商品品项G.采购与门店一律通过门店各部门经理或付经理沟通
H.店内专柜的引进,一律通过各店长、付经理沟通
I.门店应及时提供采购可供销售的端架、地堆位置及数量
J.双方沟通中存在的问题,由营运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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