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柳州生态调研报告

柳州生态调研报告柳州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地级行政单位,位于广西北部,东临广东,南接广西南宁市,西南和西北与广西桂林市、贺州市相连,北部与广东肇庆市接壤。
柳州市地处广西中部,是广西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工商业中心,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发展潜力。
对柳州市的生态环境进行调研,对了解该市的生态现状、问题和发展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一、柳州市生态环境现状柳州市地势较低,地势由北向南逐渐升高,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适宜农业发展。
该市水资源丰富,有许多河流和湖泊,是广西主要的水资源供应地之一。
森林资源也较为丰富,有较大面积的林地和山区。
但是,由于工业和人为活动,柳州市的生态环境存在一些问题。
大气污染是其中一个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工业区和城区。
水质污染也较为严重,主要是由于工业废水排放和农业面源污染导致的。
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破坏也是一个问题,城市扩张和农业化生产模式的推行导致了土地资源的短缺和退化。
二、柳州市生态环境问题分析1. 大气污染问题。
由于柳州市的工业发展较为迅速,工业废气的排放量较大,导致了大气污染的加重。
特别是在冬季采暖期间,火力发电厂和工厂的燃煤排放使空气质量严重下降。
2. 水质污染问题。
柳州市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直接排入河流和湖泊,导致了水质污染严重。
许多河流和湖泊已经成为了黑臭水体,损害了周边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的生活质量。
3. 土地资源破坏问题。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化生产模式的推行,柳州市的土地面积缩小,土地退化的现象普遍存在。
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现象比较严重。
三、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对策1.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通过采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的燃煤能源,推行工业废气治理和减排措施,提高工业排放标准,并加强城市绿化和环境管理,改善柳州市的空气质量。
2. 加强水质污染防治。
加大对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的处理力度,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推广有机农业和绿色农业模式。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电解二氧化锰生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环评报告

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项目名称: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解二氧化锰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16年11月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 编制依据 (1)1.2 评估目的、重点 (4)1.3 评估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 (4)1.4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 (7)1.5 评估标准 (9)第二章工程现状分析 (13)2.1 项目概况 (13)2.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19)2.3 项目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 (23)2.4 污染物排放总量 (38)第三章区域环境概况 (43)3.1 自然环境概况 (43)3.2 社会环境概况 (46)3.3 环境功能区划 (49)3.4 区域环境质量概况 (49)第四章环境空气影响 (51)4.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估 (51)4.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53)第五章地表水环境影响 (59)5.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59)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62)第六章地下水环境影响 (65)6.1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65)6.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68)第七章声环境影响 (70)7.1 声环境现状评估 (70)7.2 声环境影响分析 (71)第八章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73)8.1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理处置措施 (73)8.2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74)第九章环境风险评估 (75)9.1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75)9.2 风险识别 (77)9.3 源项分析 (79)9.4 风险分析及评价 (80)9.5 风险管理 (86)9.6 本章小结 (93)第十章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94)10.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94)10.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97)10.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100)10.4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100)10.5 本章小结 (102)第十一章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105)11.1 总量控制原则 (105)11.2 排污总量控制分析 (105)11.3 本章小结 (106)第十二章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107)12.1 环境管理现状调查 (107)12.2 环境监测制度现状调查 (108)12.3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改进措施 (110)第十三章其他 (111)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11)13.2 选址合理性分析 (111)13.3 总平布置合理性分析 (115)13.4 近三年环保投诉及处理情况说明 (115)第十四章评估结论与改进措施 (116)14.1 评估结论 (116)14.2 改进措施 (117)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及排水走向路线图附图二项目与周边敏感点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三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及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四项目区域地下水、土壤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示意图附图五项目与广西柳州汽车城总体规划关系图附图六项目与柳东新区八角岭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关系图附图七项目所在区域综合水文地质图附图八项目场地及周边环境现状照片附图九项目主要设备及措施现状照片附图十项目主要设备及措施现状照片附件附件1 项目备案文件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产品目录确认的函》(桂工信政法确认函[2012]52号)附件3 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附件4 项目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现状监测报告附件5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00吨/年碱锰型电解二氧化锰第一期5000吨/年技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管字[2005]200号)附件6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00吨/年碱锰型电解二氧化锰第一期5000吨/年技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的批复》(桂环验字[2010]37号)附件7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00吨/(桂年碱锰型电解二氧化锰第一期5000吨/年技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验)字[2009]第88号)附件8 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渣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柳环审字[2008]59号)附件9 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解二氧化锰工程渣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表的批复》(柳环验字[2009]007号)附件10 柳州市柳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解二氧化锰渣场安全验收的批复》(柳东安委[2009]21号)附件11 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柳环审字[2011]4号)附件12 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柳环验字[2012]128号)附件13 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的批复》(柳环清字[2012]39号)附件14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柳环证字LD010号)附件15 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申请表附件16 《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气、噪声监测报告》(“华强监字[2016]030号)附件17 《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气监测报告》(“华强监字[2015]245号)附件18 《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固体废物监测报告》(“柳环监字[2016]161号)第一章总论1.1 编制依据1.1.1 相关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7.3;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1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10.17;1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3.9.10;1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4.2;15、《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6.5.31;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2013.5.1。
2012国家环保部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11号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批准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现就分期实施该标准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重要意义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新时期加强大气环境治理的客观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 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 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加剧,在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迫切需要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污染物监测项目,加严部分污染物限值,以客观反映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
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相一致,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任务。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完善空气质量标准及其评价体系,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工作要求。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与新标准同步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增加了环境质量评价的污染物因子,可以更好地表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反映当前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调整了指数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完善了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努力消除公众主观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研究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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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口 宋国君 何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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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编制说明

附件5:《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编制组二〇一三年二月目 录1 项目背景 (1)1.1 任务来源 (1)1.2 工作过程 (1)2 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和目的意义 (1)3 编制原则和依据 (2)3.1 制定原则 (2)3.2 编制依据 (2)4 标准有关技术内容和条文的说明 (3)4.1 监测点位分类 (3)4.2 监测点位布设 (4)4.3 城市监测点数量 (5)4.4 监测项目 (6)4.5 点位管理 (7)《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编制说明1 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2013年环境保护部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下达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的环境保护标准计划任务。
1.2工作过程2013年1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接到制订《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任务后,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启动本标准的制定工作,在综合分析资料及调研情况的基础上,编写了技术规范初稿。
2 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和目的意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目的是为了准确掌握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客观反映环境空气污染对人类生活环境的影响。
环境监测为环保部实施环境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合理的监测点位布设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基础。
自20世纪80年代初起,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的监测力量,经过多年的努力建设,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保障和促进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随着环境保护能力的不断完善和形势的发展要求以及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原国家环保局(国家环保总局)在1988年,1992年,1995年,2000年、2007年和2012年多次对国家网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进行了认证和批复。
同时,“十一五”期间,通过包括2008年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等项目建设,我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已经初具规模,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已经具备自动监测的初步能力,将监测的覆盖范围初步从城市扩展部分农村地区和部分背景地区。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04•【字号】柳政办[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柳州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1〕14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为目的,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为手段,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市区及县城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
加强对城镇工业园区企业的监管,强化对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实现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基本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体系,实施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控制和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逐步转变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建立和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酸雨污染减少,灰霾和光化学烟雾得到有效预防,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11号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批准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现就分期实施该标准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重要意义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新时期加强大气环境治理的客观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加剧,在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迫切需要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污染物监测项目,加严部分污染物限值,以客观反映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
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相一致,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任务。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完善空气质量标准及其评价体系,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工作要求。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与新标准同步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增加了环境质量评价的污染物因子,可以更好地表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反映当前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调整了指数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完善了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努力消除公众主观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柳州生态环境

柳州生态环境1、地理位置柳州市,地处北纬23°54′~26°03′,东经108°32′~110°28′之间。
东与桂林市的龙胜、永福和荔浦为邻,西接河池市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和宜州市,南界新设立的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象州县、兴宾区和忻城县,北部和西北部分别与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和贵州省黎平县、从江县相毗邻。
柳州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形成了“拔地奇峰画卷开”的山水特点,柳江穿越市区,把市区环绕成一个“U”字形半岛。
唐代著名文学家柳宗元在柳州任刺史时,曾用“越绝孤城千万峰”、“江流曲似九回肠”的诗句,来描绘这座城市。
2、气候特征柳州市地处桂中北部,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影响柳州市的大气环流主要是季风环流,夏半年盛行偏南风,高温、高湿、多雨,冬半年盛行偏北风,寒冷、干燥、少雨。
夏长冬短、雨热同季,光、温、水气候资源丰富,但地区差异较大,北部各县具有较明显的山地气候特征。
太阳辐射量年平均为95~110千卡/平方厘米,南部多于北部,一年中以7~8月最高,1~2月最低。
日照时数平均1250~1570小时。
气温自北向南渐增,年平均气温北部18.1~19.4℃,其余20.1~20.7℃,年际变化北部小于中、南部,最高年与最低年相差1.3~2.0℃。
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7.2~10.4℃,历史上极端最低温度为-2.5~-5.8℃,高寒山区可达-8℃以上。
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7.2~28.9℃,历史上极端最高气温为38.6~39.5℃。
年总积温5700~6800℃,南北相差1100℃。
年总降雨量1345~1940毫米,但地区分布和季节变化很大。
雨季一般始于四月下旬,终于9月上旬初,这期间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0%以上。
雨量分布,北部多于南部,山区多于平原,融水县贝江流域为柳州市的一个多雨中心,年降水量可达2000毫米以上。
多年平均蒸发量1600~1700毫米,自南向北渐减,南部超过1700毫米,大于降水量,为半湿半干状态,而北部的降水量多超过蒸发量,气候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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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政策解读
一、发布背景
(一)控制污染
柳州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大城市,也是广西最大的工业城市。
由于工业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柳州市的大气环境问题一直比较突出,2014年柳州市的PM10年均浓度为92µg/m3,PM2.5年均浓度为67µg/m3,均大大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污染问题十分严峻。
《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以下简称《达标规划》)要重点解决制约柳州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颗粒物污染问题,降低区域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的污染程度,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二)科学施治
以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达标倒逼工业布局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与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促进多措并举、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之污染防治格局的形成。
有针对性地制定达标措施,科学优化达标方案,评估各阶段污染控制措施的可达性和科学性,提出科学可行、合理有效的大气污染减排措施与建议。
(三)落实法律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也有编制达标规划的要求:该方案“五、实施保障”第六点“(六)加强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中规定“2015年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的设区人民政府应编制限期达标规划,明确改善空气质量的重点任务和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的具体期限”。
因此,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城市实际情况,依法编制《达标规划》。
二、《达标规划》主要内容
一是认清环境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柳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6项涉气指标中,已达标的有5个,占83%;未达标指标1项,占17%,未达标指标为建成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目前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主要有:污染减排压力仍然较大,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步伐亟待加快;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压力加大;今后环境标准不断变严,对排污单位的环境
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区域环境污染亟需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二是确定阶段性规划目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柳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柳州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要重点解决制约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颗粒物污染问题,适当兼顾其他污染物的管控,具体目标如下:
近期目标:2018年,《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2018年各市环保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的函》(桂环函〔2018〕1013号)下达给柳州市的大气约束性指标是:优良天数87.7%,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43μg/m3以下。
中期目标:到2020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9μg/m3以下,SO2和NO2浓度逐年降低,优良率达到88%。
远期目标: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标全面达标,PM2.5年均浓度达标,SO2和NO2浓度进一步下降,优良天数进一步提高。
三是提出主要任务。
为达到规划目标,结合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桂环规范〔2017〕4号《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柳政办〔2015〕29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等文件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结合柳州市的实际和本规划研究成果,提出了九大任务,分别是:
(一)严格环境准入要求,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二)不断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三)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开展多污染协同控制;
(四)削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严控有毒性气体排放;
(五)强化城市面源治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六)发展绿色交通,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
(七)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八)全面提升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九)强化舆论监督和宣传,提高环境科技支撑能力。
为实现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需要落实的大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需要有切实的保障措施,包括:
(一)组织保障
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考核问责。
(二)政策法规保障
制定更新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继续完善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法规体系建设,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效化机制。
(三)责任保障
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四)监管保障
强化环境执法“网格化”管理,采取多种执法手段,运用科技新手段,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有力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五)技术保障
主要是从专家顾问和科研技术方面为实现规划目标提供支持。
(六)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整合本市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和其他相关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七)社会保障
定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