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4篇)

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化学品使用的管理,保障生产、生活及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化学品的生产企事业单位、科研、医疗、教育、办公单位以及其他涉及化学品使用的组织。
第三条化学品使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确保化学品使用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环境友好性。
第四条所有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合法使用化学品,并按照本规定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化学品使用管理涉及的责任主体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化学品使用人员等。
第二章化学品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化学品的购买、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七条化学品的存储应当做到专区专用、分类存放、层架分离、定时巡查、标志标识等。
第八条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具备使用化学品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制定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让其明确化学品使用的危害和安全措施。
第十条工作人员在使用化学品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使用,禁止随意混合使用,并且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化学品的废弃物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环保的处理方式,严禁随意倾倒或者泄漏,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注意防护,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对于特定的化学品使用单位,应根据其特定的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化学品使用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化学品使用单位应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向涉及化学品使用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第十五条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施、防爆设施、泄漏处理设施等,确保在化学品使用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防范化学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能够在常温常压下燃烧或爆炸的化学物质,包括但不限于液体、气体、固体等形态。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当遵守本规定的规定。
第二章生产环节管理第五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
第六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生产环节的安全。
第七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明确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第九条生产环节中的废弃物和副产物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禁止随意堆放和倾倒。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未经许可不得进行相关生产活动。
第三章储存环节管理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标准。
第十二条储存单位应当建设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三条储存单位应当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管理制度,做好储存记录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储存环节中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储存单位应当建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四章销售和使用环节管理第十六条销售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禁忌用途和操作规程,并向购买者提供必要的安全操作指南。
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化学品安全管理是指对各类化学品及其相关活动进行规范、监管和管理,以确保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化学品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但由于其特殊性质,如果管理不当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因此有必要制定具体的规定来对化学品进行安全管理。
一、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概述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概念是指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各环节进行规范、监管和管理,以保障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构建化学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对化学品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提高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推动化学品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1.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化学品的不安全使用可能导致爆炸、火灾、中毒等严重后果,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对化学品进行安全管理。
2.维护生态环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毒性、放射性等特殊性质,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生态平衡,影响可持续发展。
3.促进可持续发展:化学品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安全使用化学品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生产效率。
4.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和使用,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
三、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规范了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
四、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1.建立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职责,加强对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和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1987年2月17日由国务院发布。
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
2002年3月15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后被废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XXXX-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燃料第四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企业、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安全地点。
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第七条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统一规划,严格管理。
国家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企业实行严格控制。
禁止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地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向审批单位提交下列文件:(一)设计任务书(包括工艺、厂区布置、周围建筑情况、厂区周围一千米范围内的居民情况等);(二)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三)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四)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评价;(五)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是一部旨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
在化学品生产、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通过对化学品的分类、标识、包装、储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确保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减少事故发生,并降低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危害。
一、总则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我国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等环节。
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将其分为剧毒品、高毒品、易制毒品、易烟火品和一般品等类别,并按照不同危险级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化学品的分类与标识1.化学品应根据其危险性进行分类,并进行标识。
分类主要根据其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放射性等特性进行划分。
2.化学品标识应明确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危险类别、危险码等信息,以便使用者正确识别其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化学品包装与储存1.化学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采用符合规定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2.化学品的储存应遵循“分类储存、分区储存、分类管理”的原则,将具有相同危险性质的化学品进行分类储存,并根据其危险性确定相应的储存条件和措施。
四、化学品生产与使用1.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和实施化学品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
2.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对使用的化学品进行审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五、化学品运输1.化学品运输单位和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规程,确保化学品运输安全。
2.化学品的运输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采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以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六、化学品事故应急与处置1.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应建立和实施,包括事故的预测、监测、报警、应急救援等措施。
2.化学品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危害。
七、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2023年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品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以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化学品,是指能够引发爆炸、燃烧、毒性、腐蚀、放射性、感光、氧化、爆炸、腐蚀等化学反应,并在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危害的物质。
第三条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以及运输等环节,应当遵循安全稳定、规范高效、科学绿色的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
第四条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全民参与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确保化学品安全。
第五条工业企业、研究单位、经营者和使用者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积极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学品安全行业的监管和指导,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和处罚,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
第七条立法机关、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化学品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具体化学品的分类、标记、储存、运输、使用等事项,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适用《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化学品的生产第九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第十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科学的生产工艺,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原辅料和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原辅料的质量稳定,合理使用和储存危险废物。
第十二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药品。
第三章化学品的经营第十三条化学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经营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化学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化学品的质量和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2 年修正版)

危(wei)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2 年修正版)危(wei)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2年修正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wei)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监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wei)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过程中,具有毒害性、腐蚀性、爆炸性、燃烧性、放射性或者其他危(wei)险性,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的化学物质。
第三条国家对危(wei)险化学品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危(wei)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
第四条危(wei)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危(wei)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危(wei)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危(wei)险化学品的存储第七条危(wei)险化学品的存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必须设立专门的储存场所,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第八条危(wei)险化学品的存储场所应当防潮防火、通风良好,并配备相应的温度控制设备和灭火设备。
第九条危(wei)险化学品的存储场所应当进行分类存放,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化学品应分开存放,避免相互发生反应造成事故。
第十条危(wei)险化学品的存储场所应当设立存储记录,记录存储的危(wei)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到货日期等信息。
...(以下省略部份内容)...第七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危(wei)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危(wei)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3.《危(wei)险化学品仓库平面布置图》4.《危(wei)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法律名词及注释:1. 安全生产许可证:危(wei)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取得的合法许可证明文件,证明其具备从事相关活动的安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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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S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内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资源,特根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化学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二、范围公司使用化学品的部门以及化学品的采购。
三、购买、运输1.化学品的购买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并负责办理相关公安、消防、环保、安监、海关、管委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购买、运输、储存、进入加工区相关批文等手续。
2.不符合国家质量、包装、标志规定要求的化学品不得购买。
3.化学品的购买必须提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合格证书。
4.采购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上的安全标签。
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须补贴。
5.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担任,并办理相关许可批文,方可运输。
6.运输批量供应化学品的车辆或其他交通工具,必须遵守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有指定的管理办理的正规手续及有关证明。
在厂区内必须设置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使及停卸车位置,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污染7.在公司内装卸料及管理人员必须培训,使其熟知装卸料过程及操作规程,以确保装卸及搬运安全将危险化学品放入适当的储存容器或危险物品仓库。
8.操作人员在装卸所需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四、使用1.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制定化学品使用管理条例。
2.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
3.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对使用人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对化学品的相关知识、使用安全和应急措施,并向使用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化学品使用部门有义务告知员工所使用化学品的危害性。
5.使用化学品须根据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
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操作人员在使用所需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7.使用岗位上不得存放超过一个班次的化学品使用量。
五、储存1.各类化学危险品仓库、堆场都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报公司安全部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
2.化学品储存时,要按照分区、分类、分段专仓专储的原则,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的“四定”原则进行保管。
小型仓库应分类、分间、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险品和其它一般危险品,应分别储存。
3.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提供专门的化学品存放仓库,并严格按照库房五距、六不准等相关规定对化学品进行储存。
4.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保证存放仓库符合化学品存放要求(附件:化学危险品储存条件)。
5.化学品储存仓库须有专人负责看守和检查。
6.化学品使用的部门,须对化学品的储存装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7.化学品使用部门须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化学品储存装置进行维护、保养。
六、安全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2.储存、使用化学品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部门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3.根据化学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药剂。
4.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以保证看守人员和使用人员的安全。
5.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根据危险性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6.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和公司安保部门签订相关安全责任书。
7.化学品使用部门,须在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8.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制定各种化学品发生危险的处置预案,并有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进行及时处置、报警的责任。
9.安全检查报告须记录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存在隐患,并对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方案。
10.安全检查中发现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1.安全检查报告须报公司安保部门备案。
12.化学品使用部门须定期对化学品装卸、使用和看守的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和体检。
13.化学品使用部门坚持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考核制度。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达到“三懂、三会、三能”。
即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和原材料的火灾危险性(附件:化学危险品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会使用灭火器,会处理事故,会报警:能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
14.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并必须征得公司安保部门和所在地消防部门同意。
15.应急人员的个体防护:1〉身体防护: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或一般工作防毒服2〉手防护:耐酸碱手套或防化学品手套3〉眼防护: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或安全防护面罩4〉呼吸系统防护:正压自给式呼吸器或过滤式防毒面具(半、全面罩)5〉其他防护:消防防护靴16.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对所使用化学品制定、填写理化特性表1〉填写产品的外观与性状主要是常温常压下物质的颜色、气味和存在状态。
2〉填写PH值。
3〉填写常温常压下的数值,特殊条件的数值应标出技术条件。
4〉填写常温常压的沸点值,特殊条件下得到的数值,应标出技术条件,在沸腾之前升华值或分解值应加以说明并标注出技术条件。
5〉填写摩尔物质完全燃烧时产生的热量,用(kJ/mol)表示[C]。
6〉填写临界温度(℃)加压后使气体液体时所允许的最高温度,用(℃)表示。
7〉填写临界压力在临界温度时使气体液体所需要的最小压力,用(MPa)表示。
8〉填写闪点,在指定的条件下,试样被加热到它的蒸气与空气混合气接触火焰时,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填写时注明开杯或闭杯值。
9〉填写自燃温度,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加热一个容器内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开始着火时的反应容器器壁的最低温度。
10〉填写爆炸上限,可燃气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混合气的上限值,气体和液体的单位用(%V/V)表示,粉尘用(mg/m3)表示。
11〉填写爆炸下限,可燃气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混合气的下限值,单位表示与上限值相同。
12〉填写溶解性,在常温常压下物质在溶剂中的溶解性,分别用混溶、易溶、溶于、微溶、不溶表示其溶解程度。
13〉填写其主要用途。
14〉填写其他理化性质,对某些物质特有的性质设立了非固定的数据项,如:颗粒大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蒸发速率、粘度、放射性、凝固点、腐蚀性、爆燃点、爆速、最小点火能等。
七、应急处置1.化学危险品火灾的初期灭火措施: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灭火时应站在上风处,可用水冷却着火钢瓶,用相应的灭火器灭火,并应严防泄漏的气体爆炸。
2〉易燃液体:易燃液体着火后,应根据其比重和水溶性确定灭火器种类,并预先设置正确的灭火战术并熟练掌握,在扑灭有毒性的易燃液体火灾时,应戴上防毒面具,宜在上风方向灭火。
3〉易燃固体:易燃固体着火时,应根据其性质确定灭火剂的种类。
另外在灭火时还应考虑到绝大部分易燃固体燃烧产生的毒性都很大,必须戴防毒面具,并应在上风方向灭火。
4〉遇湿易燃物品:着火后一般用干粉(水泥)、干沙灭火。
灭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尽可能在上风方向灭火。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此类物质着火,可大量用水灭火。
灭火时要防爆炸伤人。
2.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a〉剧毒品:立即脱去衣着,用推存的清洗介质冲洗。
就医。
b〉中等毒品:脱去衣着,用推存的清洗介质冲洗。
就医。
c〉有害品:脱去衣着,用推存的清洗介质冲洗皮肤。
d〉腐蚀品:按所推存的介质冲洗。
若有灼伤,就医。
2〉眼睛接触a〉剧毒品: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水冲洗眼睛,至少15min。
就医。
b〉中等毒品: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水冲洗眼睛,至少15min。
就医。
c〉有害品:提起眼睑,用大量水冲洗眼睛。
d〉腐蚀品: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3〉吸入a〉剧毒品、中等毒品、有害品:迅速撤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
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有适当的解毒剂,立即服用)。
b〉腐蚀品:立即撤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
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4〉食入a〉剧毒品:立即就医。
b〉中等毒品:立即就医。
c〉有害品:立即就医。
d〉腐蚀品:立即就医。
3〉应急预案(引用)1〉《MPS环境污染应急预案》2〉《MPS消防应急预案》3〉《MPS紧急情况反应》4〉《MPS紧急撤离计划》附件一、化学危险品储存条件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1〉仓库应阴凉、通风、防止日光暴晒,远离火源、热源,库温超过35℃时,应采取通风措施。
2〉化学性质相抵触气体不得同库存放。
3〉钢瓶堆放应平卧放置,安全帽应向一个方向,堆放不得过高,并加以铺垫,防止滚动。
如用框架存入,也可立放,但不应倒置钢瓶,应保证钢瓶的稳定。
4〉必须轻装轻卸不得撞击、抛掷或横到地上滚动等。
5〉仓库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严禁使用明火灯具或非防爆灯。
2.易燃液体:1〉易燃液体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场所,避免日光,远离火源、热源。
2〉瓶装液体的外包装(木箱、低箱等)要求坚固,瓶封口应严密。
3〉库房温度应根据储存易燃液体的沸点、凝固点或熔点、饼店、自然点、爆点温度极限、闪点等性质来确定。
夏季降低温度可采用门窗架抽帘、库房外涂刷白色,早、晚气温低时通风换热等方法。
某些液体受冻后会变质或造成容器破裂,因此冬季应在库内加装暖气设备。
3.易燃固体:1〉易燃液体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场所,避免日光,远离火源、热源。
2〉货垛应堆放稳定不宜过大,货垛下方应有铺垫。
3〉库温一般应控制在30℃以下,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
4.遇湿易燃物品:1〉库房应位于地势较高、通风干燥的地点,暴雨及潮汛期间应保证库房不进水,库房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门窗应有阻止雨雪进入的设施,室内不准设水管、暖气管。
2〉库房应远离火源、热源。
库房附近不得有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质存在,应远离散发水蒸气或水雾的场所。
3〉货垛下方应有铺垫,垫高通常为15——30cm,货垛不宜过高过大,保证货垛防潮、散热。
库房内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可采用电动空气去湿机或氯化钙吸湿剂来降低库房内的相对湿度。
库温一般应控制在30℃以下。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1〉库房应阴凉、通风,远离水源和热源,避免日光暴晒,还应避免酸雾灯侵入。
2〉库温一般应控制在30℃以下,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
对某些特殊的氧化剂和过氧化物,应根据物品储存的有关说明确定储存的温度和湿度,某些物品往往需要低温条件下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