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标采购中的问题分析
试论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试论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1.政府采购过程透明度不足政府采购涉及到公共资源配置,应当具备公开、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
但是,在实际过程中,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却不足,采购决策常常由少数人独断,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政府部门容易出现贪污腐败等问题。
2.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不完备政府采购行为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例如《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反垄断指南》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却存在不完备的情况,这就为不法人员钻空子提供了机会。
3.中小企业参与度低政府采购项目通常由大型企业垄断,中小企业很难参与其中。
这会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给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政府采购的监管不到位政府采购行为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需要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
但现实情况下,监管体系不完备,不少非法行为被瞒过去,不公平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5.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变通政府采购过程中,政府部门也会有个别变通,对于政府采购的标准和规范产生影响。
这就会导致竞争环境不公平,不良行为获得更多的机会。
二、政府采购的对策1.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可以通过信息公开来实现。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可分为采购文件公开、竞标详细信息公开、评标情况公开、招标公告公开及招标结果公开等。
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可以让市场更加透明,竞争更加公正。
2.健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建立,可以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与监管。
同时,通过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可以解决政府采购中的不当行为,使市场环境更加稳定。
3.扶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部门应积极探索并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不应仅限于大型企业,而应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提高市场竞争力度。
这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也能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和效率。
4.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可以维护政府采购环境的和谐稳定。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合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切实维护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
谈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谈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关于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论文报告一、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性不足的问题分析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及其部门、机构、企事业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采购商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程序公开性不足往往会引发人们对采购的公正性、透明度的质疑,导致政务信任危机。
针对以上问题,应加强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性,让政府采购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二、中小企业参与度低的问题分析政府采购往往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能力,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和实力等方面的限制,难以承担政府采购的任务。
然而,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政府应该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
对于这一问题,政府可以通过推出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三、政府采购不合理定价问题分析政府采购涉及到很大的资金量和广泛的范围,为了保证采购的公正和透明,定价应该是一个科学合理的过程。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采购的定价却存在不合理、缺乏科学分析的问题,这对投标商和纳税人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此时,政府应该加强对政府采购定价的管理,制定合理的采购价格,避免不合理的价格产生,提高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政府采购程序冗长的问题分析政府采购涉及到的程序较多,逐一执行的时间和操作都比较繁琐,增加了政府采购的程序难度,如采购申请、招标、评标、定价、签订合同和决算等环节。
对此,应该完善政府采购流程,简化政府采购程序,提升效率、减少时间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采购质量。
五、政府采购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分析政府采购的风险非常大,如滞销、售后维修、过度采购等,如果风险得不到妥善处理会影响采购质量。
针对以上问题,政府应该加强风险管控意识,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完善采购规定,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指引,对于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防范和化解。
1. 上海市政府采购放弃招投标格力承包商案例分析2017年5月,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维修的500多台格力空调设备出现了故障,由于运维承包商无法解决问题,最终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放弃了对这个维修项目的招投标,直接委托给了格力承包商。
政 府采购招投标存在哪些常见问题

政府采购招投标存在哪些常见问题在当今的经济活动中,政府采购招投标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配置方式,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共服务质量以及促进公平竞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采购招投标也存在着一些常见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采购的效率和质量,也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招投标流程不规范1、招标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信息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渠道发布,导致潜在供应商无法及时获取信息,从而失去参与竞争的机会。
此外,招标信息的内容也可能不够详细和准确,使得供应商难以准确理解采购需求和招标条件。
2、招标文件编制不合理招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但有些招标文件存在条款模糊、要求不明确、评分标准不科学等问题。
例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设置过高或过低,导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过少或过多;评分标准过于主观或缺乏可操作性,使得评标结果缺乏公正性和客观性。
3、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不严谨开标过程中可能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不严格等问题。
评标环节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可能不符合规定,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参差不齐,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定标过程中,采购人可能存在违规干预、不按照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的情况。
二、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1、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一些供应商为了谋取中标,相互勾结,私下约定报价、轮流中标或者共同排斥其他供应商。
他们可能通过事先协商、组成联合体等方式,操纵投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个别供应商可能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不正当的利益关系,通过泄露标底、透露其他供应商信息等手段获取中标优势。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评审专家管理存在漏洞1、专家抽取不规范在抽取评标专家时,可能存在未按照随机原则抽取、抽取范围过窄或者抽取的专家与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等问题,影响了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国内招投标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国内招投标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国内招投标是指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以确定最终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从而完成采购目标的过程。
招投标的实施旨在保证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随着国内招投标的不断深入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问题也开始逐渐显现出来。
本文将就国内招投标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解决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不公平竞争在国内招投标过程中,一些供应商通过串通、行贿等手段,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从而获得采购合同。
这严重违反了招投标的公平竞争原则,导致了招标结果的不公正。
2.滥用权力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过程中滥用职权,违反招投标法规定,向特定供应商倾斜,甚至非法干预评标和中标程序,损害了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信息不对称在招投标过程中,一些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没有提供准确、完整的采购需求信息,或者对招标文件进行频繁修改,导致了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难以准确把握竞争对手的情况。
4.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一些招标单位在制定招标条件时过于苛刻,过于倾向某一特定供应商,或者设置了不合理的技术、质量标准,使得其他供应商难以达到或超越,导致了潜在的不公正竞争。
5.审批流程繁琐一些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审批流程繁琐,审批周期过长,招标文件的审核要求过于严格,导致了投标者在投标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6.诚信体系不完善在招投标中,一些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但由于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企业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差,导致了一些失信行为频发。
以上问题导致了国内招投标存在一系列的弊端,严重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影响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改进和解决。
二、解决措施1. 加强监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监管体制,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政府采购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府采购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政府采购是政府和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活动。
政府采购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可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诚信,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促进社会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
近年来政府采购招标中存在诸多问题,如信息不对称、不透明、腐败等,不仅损害了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也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益和效率。
对政府采购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深入研究,对于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采购招标存在的问题1. 信息不对称。
政府采购招标中,供应商和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方面,政府可能掌握更多的信息和资源,而供应商可能缺乏相关的信息和能力,导致其在招标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政府在评标过程中可能存在偏向某一家供应商的情况,导致其他供应商无法公平竞争。
2. 不透明。
政府采购招标过程缺乏透明度,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标准的制定等过程缺乏公开和透明,导致招标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并容易引发腐败问题。
政府采购招标结果的公布和信息披露也存在不完善的问题,不利于公众监督和引发社会舆论的质疑。
3. 腐败问题。
在政府采购招标中存在一些腐败问题,例如有偿竞标、行贿送礼等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效益和效率。
4. 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导致政府采购活动难以规范和监管。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加剧了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问题。
二、对策研究1.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政府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披露制度,确保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标准的制定等过程公开、公正,招标结果及时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也应加强对供应商的信息披露和登记管理,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提高供应商的诚信意识。
2. 加强监督和审计。
政府采购活动应加强监督和审计,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标及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一、引言: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及存在的问题(200字)政府采购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公平与公正等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视。
本文将针对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以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效率和公正性。
二、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400字)1.透明度不足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是保障公平竞争和防止腐败的重要因素。
然而,现实情况中,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程度较低,招标文件往往内容模糊,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操作规范,容易导致不公开、不透明的采购过程,加剧利益输送和腐败风险。
2.效率低下政府采购涉及到大量的行政程序和审批环节,流程繁琐、冗长,导致采购时间过长,效率低下。
此外,政府采购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是导致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
供应商难以获取到准确的采购需求信息,无法提前做好准备,造成投标过程不公平。
3.监管不到位政府采购领域涉及的金额巨大,监管力度不足,容易产生贪污、腐败等问题。
缺乏严格的监督制度和惩治机制,造成采购人员的违规行为和不当行为常常难以得到有效制约,损害了社会公信力和财政效益。
三、解决政府采购问题的对策(600字)1.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机制,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及时公布采购信息,包括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供应商可以及时获取信息,提高公平竞争程度。
此外,应加强对供应商的信息审核,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模糊操作。
2.简化采购流程,提高效率政府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流程,严格执行采购法规,减少繁文缛节。
同时,推行电子化采购,提供在线投标和在线支付服务,提高采购效率。
此外,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采购项目进行评估,确保采购目标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3.加强监督与惩治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和审计,确保采购人员的规范行为,建立违规行为的惩治机制,严厉打击贪污行为,维护国家财产安全。
目前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分析

目前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分析招投标是指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在需求采购时,公开邀请供应商或承包商参加竞争,择优选取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通过合同实现采购或承揽的活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过程中往往出现了一些问题,下面就对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公正公平原则不得到贯彻在招投标中,公正公平原则是核心原则,而现实中不少采购方往往采用“关系优先”等方式,忽视了公正公平原则。
导致往往不是最有实力的竞争方获得合同,而是那些强关系的竞争方。
二、参与门槛过高参与竞标的门槛较高,有时甚至需要在标前提供一定的保证金,甚至过高的资质要求,导致许多企业难以参与。
这不仅会限制供应商的组合,而且还会降低采购竞争力。
三、招投标文件内容过于繁琐在制定招投标文件时,专业顾问往往会制定过于繁琐的文件,包括过多的规定、过度要求和明确的条款。
导致标书编写时间长、编制成本高,因此很多企业难以承担这种成本。
四、经验丰富的竞争者倾向于获胜招标期限往往是一两个月,这意味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
经验丰富的竞争者往往会在招标过程中获得先机,因为他们已经有了完整的流程和策略,这使得那些少有招标经验的提供者难以取胜。
五、采购项目前期不足在公开招标前,许多采购活动仅在快速用户资料中准备,并没有经过足够的规划和准备。
而且,他们缺乏项目和过程主持人来管理和监督整个采购过程。
这导致竞标者难以了解采购方的需要和要求,也难以向他们提供信息。
六、虚假投标在招投标中,一些公司采用各种手段进行虚假投标,通过与关系合作伙伴或前提供者共谋,通过假标籍的方式,提供不真实的文件以争取承包权。
这种行为会导致其他公司精心准备的标书无法得到重视。
综上所述,在招投标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为了保证招投标的公正公平性,采购方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个人因素、政策法规以及外部因素,实现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和供应商参与社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活动。
同时,加强招标法律法规和监管以及加强对专业招标人才培养的支持,有效促进采购和采购者的合理发展。
简析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简析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作者:暂无来源:《经营者》 2018年第14期一、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中存在的弊端和问题第一,现有法律法规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
现阶段,政府采购招标受到《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和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约和影响。
笔者在对《招投标法》研究的过程中发现,该法的很多条款和规定本身就给业主和代理机构留下了弹性空间,关于资金状况、他人名义、化整为零、低于成本、重新招标程序的界定存在不明确、不清晰之处。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些法律条款的规定更像是对当事者的道德约束而非法律约束。
当前,投招标的竞争非常激烈,各个投招标竞争对手之间的差距非常微弱,法律法规留有的弹性空间可能直接影响评标结果。
作为投招标活动的指导性法律,《投招标法》应当能够给予参与投标的各个主体追求效率的空间,但是在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招标过程中,应当以更严厉的规章来保证投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降低其中的灵活性。
第二,投招标管理系统冗余。
目前的投招标管理系统已经实现了业务流程上的环环相扣,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呈现出信息传递速度慢、工作效率低等多种问题,从投招标信息公开和最终业务流程完成,整个周期往往要耗费半年之久。
投招标活动是一项具有时效性的活动,如果投招标管理业务流程耗费时间过长,将会造成承接商金额的变动,导致政府采购不能实现决策最优化。
在投招标管理系统实际运行和操作中,政府部门一方面具有制度制定、执行的权力,另一方面则具有定标、代理决定、邀请专家评估的权力,同时还能够监督和控制招标代理工作开展和投招标执行各个过程。
第三,投招标监管主体缺失。
投招标管理系统要有效运行,必须囊括如下几方主体:政府、竞标单位、公告媒介和监管机构。
但是我国国情具有特殊性,监管机构本身就是政府权力机关。
如前文所述,政府机关具有邀请专家评审、政策制定和定标等权限,这就造成了竞标单位在投招标过程中非常被动的局面。
如果在投招标竞争之中出现了恶性竞争,那么公正、透明和公平原则很容易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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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140704202135广西财经学院采购管理结课论文2014-2015第2学期院(系)名称: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名称:物流管理班级:物流1421学生姓名:王国草指导教师:庄永香2015 年 06月政府招标采购中的问题分析摘要:近年来,随着财政收入规模的逐步扩大和公共财政框架的确立。
我国财政管理进入了以支出管理为重点的新阶段。
政府招标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方面,其规模和质量不仅对政府运行效率具有重要影响,而且对社会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场经济主体的发展、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起到了重要的经济杠杆和推动作用。
政府招标采购作为一种经济手段,主要目的就是实现具体国家经济政策。
而招标采购作为一种采购方式,招标制度具有竞争性强、透明度高、公平性高等特点,已经逐渐成为全球各个国家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在新形势下,我国政府采购得到高速发展,政府采购规模已经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逐步完善。
虽然我国政府采购活动正在朝一个健康、有序、高效的发展方式稳步进行,然而在实际落实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本文结合实际政府招标采购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财政管理;政府招标采购;新形势;问题分析引言政府采购制度从根本上说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政府广泛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干预国民经济活动以弥补市场缺陷的重要方式之一。
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开展时间不长,但成绩显著,其优越性也在几年的实践中充分体现出来,表现在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廉政建设,有效地抑制了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毕竟还处在起步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系列问题,如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较小,政府采购意识不强,政府采购机构设置不规范,政府采购方式不科学等等。
因此,如何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很有必要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促进我国的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
一、我国政府采购运行中存在的问题1、采购单位依法采购意识不强。
一些采购单位由于习惯思维,缺乏新的财政支出理念,不主动申请政府采购。
所以就存在“先斩后奏”等规避政府集中采购行为。
导致出现不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自行采购;自行采购后再向采购部门补办手续;一些单位片面强调项目的特殊性、时间的紧迫性,对政府采购不配合,事先不申报,想方设法不按政府采购法定方式和规定程序办理采购。
尤其是乡镇这一级,违反采购规定的现象普遍发生。
2、政府采购的计划性不强、范围窄、规模小。
我国政府采购主要局限于财政专项拨款的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及少数工程及房屋修缮和采购限额以上的一些易于操作且较为标准化的产品上,而对非标准化产品、采购限额以下的货物工程及劳务等项目,仍未完全实行规范的政府采购,这使得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另外,采购人要么事前不经核准而违规采购,要么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以采购项目紧急等为由进行分散采购,导致集中采购比例低。
3、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
财政部门还很难把握采购单位具体的政府采购资金额度,只能是总预算、总控制,致使政府采购资金失去应有的约束力。
同时,由于预算编制粗糙,给部门和单位有机可乘,加上许多单位预算观念淡薄,主要精力放在向财政部门要钱,导致预算追加频繁,重复采购和超标采购现象时有发生。
而财政监管失控,使得支出单位的自主支出权限过大,无法从根本上杜绝盲目、重复采购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
4、公开招标采购呈现复杂低效率。
虽然在公正、公平和竞争性方面有其独特优势,但其采购周期长、程序复杂、效率较低,采购成本也较大。
再加上一些人的违规操作,其结果往往是效率低、价格偏高,造成采购结果不理想。
5、政府采购程序不够规范。
(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不规范,透明度还有待提高。
很多地方的采购主体未能以多种方式在社会上公布采购信息,致使应标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过少,不仅有失公平,也未能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二)供应商资质审核不规范。
在实际运作中,一些地方资格审查程序过于简单,虚假中标或中标后违约现象严重;还有的地方搞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达不到全面竞争的效果;(三)具体评标、定标程序不规范。
一些地方人为因素过重,影响了政府活动的客观公正性,致使评标标准执行不严,重价格轻质量、重表象轻内涵,甚至出现人情标、虚假标,影响了政府采购的信誉。
6、缺乏合格的高素质的采购专门人才,影响评审质量和公正原则,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
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交易行为,随着市场交易的规模不断扩大和交易范围的不断拓展,传统的交易行为越来越复杂化和专业化,所以需要采购人员掌握全面的知识。
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买方市场的采购方式要求采购人员具备和掌握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等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技能,但目前县级政府采购还不能完全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去操作。
评审专家库建立难,评委资源相对匮乏,缺少大量通晓国际通行采购方式的采购管理干部、招投标人员、机关采购人员‚严重制约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全面实施。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大都来源于原来的财政部门,有些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法实施前就已设立,当时是财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法实施后,也未顾得上变更。
有些采购中心虽独立设置,但人员最初由财政局调剂而来,财政局一直履行着代管职责。
采购中心人员最初来源于财政部门的安排,而后交流、培训未跟上,导致人员与专业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业务技能参差不齐,一些人知识结构较单一,缺乏法律和建筑工程等方面的知识,对技术相对复杂和要求较高的采购项目不能独立操作完成,难以适应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7、缺乏对供应商的管理与保护。
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规范、统一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机制还未建立。
没有年检制度,供应商临时性投标,“一锤子”买卖较多。
二、对我国政府采购的看法及相应对策1、扩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范围是指集中采购目录项目,或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活动。
根据定义,扩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一方面要求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扩大更新政府采购目录,把更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纳入范围;另一方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应实行低门槛。
2、扩大政府采购范围。
对政府采购物品加强计划性,变批量小多批次的采购为大批量少批次的采购,实行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效率。
3、完善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规范的招标采购执行程序。
(1)制度方面:从国家层面上进一步完善政府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刻不容缓。
(2)操作执行方面:统一规范我国政府招标采购的操作执行程序,对我国政府招标采购有着重要的意义,另外还使得我国政府招标采购的公开透明性建设得以加强。
(3)监督管理方面:在政府招标采购活动中,维持良好的政府采购部门廉洁形象是非常有必要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是减少腐败行为的重要手段,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可以降低招标采购工作中的相关风险性。
从三个方面入手执行监督管理模式:政府采购业务方面、行政方面以及法律方面。
建立事前预算约束、事中动态监控和事后监督处罚的监督体系,着力协调和解决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严格执法检查,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对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不良行为适时公告,搞好“黑名单”制度建设,推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4、组织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消除政府采购地方保护现象。
采购中心要建立内部岗位标准和考核办法,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不断提高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操作水平,在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上有所改进与提高,促进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建设。
(一)对我国现有关于政府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梳理。
《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而言,均存在着缺点和不足。
因此两者之间进一步的整合是新型形势下我国政府采购制度需要注意的方向之一。
(二)促进电子化采购的发展。
在新形势下,我国加入GPA协议的日程日益加快,更需要合理的采购模式来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
电子化采购模式作为比较新颖采购模式,需要一个有效的标准才能完美执行。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全国性质的政府采购数据平台。
政府采购数据平台能够使得政府采购信息进一步的公开透明化,因此构建政府采购数据平台对政府各方面有效地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当前信形势下,构建全国性政府采购数据平台是提高政府采购规模与效率的方式之一。
(四)提高政府采购相关经济主体的服务意识。
在新形势下,提高服务意识也是我国政府采购需要注意的方向之一。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进一步使招标采购规则和标准化。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在知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法律。
法律政策培训要注意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杜绝假大空。
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结束语政府采购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社会活动,在实际的运行管理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各级各部门都应该重视这些问题,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努力实现我国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法律环境的不断优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国的政府采购也会发展原来越好。
文献参考[1]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2]白彦锋: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决策收索,2006,(1)[3]冯伟华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我国政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2010[4]李超.我国政府采购机制优化问题研究[D].北方工业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