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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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招聘与录用、工作调动、离职管理规定

人员招聘与录用、工作调动、离职管理规定

人员招聘与录用、工作调动、离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TCL集团空调事业部人员招聘与录用、工作调动、离职的管理,满足公司人才需求,引进合适人才,通过内部竞争优胜劣汰,保证公司合理的人才结构和人才储备,为公司的经营提供充足、合格的人力资源,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对空调事业部从招聘需求的提出到人员招聘、试用转正、工作调动、离职等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规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TCL集团空调事业部所有职员及员工从招聘到离职全过程的管理.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各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根据部门组织架构、人员定编与现有在职人员的状况以及下一阶段人员需求的预测和缓急程度,提出下月职员需求计划,并填写《月度招聘需求表》,人力资源部整理汇总后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批,作为下月人员招聘的依据。

第五条工人需求计划在20—50人之内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超过50人的应提前二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月度招聘需求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内部推荐、网络招聘、现场招聘会、校园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

第七条工人招聘一般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直接通过技校、中专、大专学校批量聘用,或短期批量使用实习生。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应聘入职指引》和《员工招聘简章》以指导应聘人员应聘时的注意事项和工作顺序,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其中应清楚注明未满16周岁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招聘录用。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月度招聘计划,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收集各类应聘人员的简历,并初步约见应聘人员,通过初步评审合格后,按照各部门人员需求缓急和专业专长向各部门推荐面试。

第十条各类人员面试,测评和识别程序a应聘部长、总监级人员:报名→资格初审→人力资源总监面试→分管领导面试→综合素质测评→总经理复试→体检→确定人选b应聘课长(经理)、主任工程师人员报名→资格初审→人力资源部部长面试→部门长面试→分管领导复试→体检→确定人选c一般职员报名→资格初审→部门长面试→体检→确定人选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人力资源部面试→培训实习→部门长面试→分配上岗d一般工人学校或内部推荐→资格初审→用人部门面试→体检→确定人选第十一条资格初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各种证书及工作经历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和对真实性进行确认,若应聘者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书,可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专题申请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可以先入职,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若经证实有虚报资料或虚假证明,一律终止劳动关系。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离职包括员工主动辞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等情形。

第二章离职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第五条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正式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离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对于关键岗位或涉及重要项目的员工离职,需报公司高层领导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批离职申请时,应与员工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征求员工对改进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离职手续办理第八条员工离职申请获批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财务结算、物品归还等。

第九条员工离职前,应将其负责的工作事项、文件资料、客户信息等完整交接给继任者或指定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员工离职时,应归还公司提供的各类物品,包括办公设备、工作服、门禁卡等。

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为员工办理离职证明,并协助员工办理社保、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离职补偿与结算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对符合条件的员工支付离职补偿金。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公司应结清其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并办理相关税费扣缴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后,如有未休的年假、加班等,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结算或补偿。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离职管理流程,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公司员工离职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处理员工离职事宜,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离职管理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离职申请流程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员工应在离职前提前向直接上级递交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2. 上级审批:直接上级应尽快审批离职申请,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员工。

3. 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应对员工的离职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离职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 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应收集员工的离职申请材料并进行备案,同时办理离职手续。

5. 相关部门交接:离职员工应与接收部门进行交接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6. 离职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应协助离职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办理离职手续、交付工资和离职证明等。

二、离职通知和解除劳动合同1. 公司通知离职:一旦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公司应向员工发出正式的离职通知书,包括离职日期和离职后的待遇安排等。

2.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应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三、离职面谈和调查1. 离职面谈:公司应向离职员工提供离职面谈的机会,了解其离职原因以及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2. 离职调查:公司可以委派人员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调查,收集离职员工的意见和反馈信息,为公司改进管理提供参考。

四、离职信息保密和交接1. 信息保密:公司应向离职员工强调保守公司机密和保护客户信息的重要性,离职员工应承诺在离职后继续保密工作相关信息。

2. 知识交接:离职员工应与接收部门进行全面的知识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离职待遇和福利1. 工资支付:公司应根据劳动合同和法律规定,按时支付离职员工的工资和未休假的年假等。

2. 离职补偿: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业绩表现等因素,公司有权给予一定的离职补偿,包括经济补偿、离职费和离职奖金等。

3. 福利方案:离职员工可以根据公司规定享受一定的福利,如社保和医疗保险等。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确保员工离职流程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三、离职类型1. 合同到期离职: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签。

2. 提前通知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3. 即时离职: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 辞退离职:公司因业务调整、员工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经与员工协商一致,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四、离职流程1. 提交离职申请:员工应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离职申请,注明离职原因及离职日期。

2. 离职面谈:直属上级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3. 离职手续办理:员工在离职前,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财务结算、归还公司财产等。

4. 离职审批:直属上级审核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情况,签署意见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5. 离职证明: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五、离职待遇1.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为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2. 员工在离职前,有权享受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

3. 员工在离职前,有权要求公司出具工作证明。

六、违反离职管理制度的处理1. 员工未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2. 员工在离职过程中,故意拖延、不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有权按照旷工处理,并要求员工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 员工离职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一、员工离职管理规定1.离职通知:员工如果需要离职,应提前递交离职通知。

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试用期员工应提前15天通知。

离职通知需书面提交给直接上司和人力资源部门。

2.离职原因:员工应在离职通知中注明离职原因。

这有助于公司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并作出相应的调整或改进。

3.离职面谈:在员工提出离职通知后,公司将安排一次离职面谈。

在面谈中,公司将了解员工的具体离职原因,并尽力解决问题。

4.公司财产归还:员工在离职前,应归还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电脑、公司文档等。

如有实物损坏或丢失,员工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工资结算:公司将根据员工离职时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出勤记录进行工资结算。

工资结算将在员工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或离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支付到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6.离职手续:在员工正式离职前,公司将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离职手续办理表、离职交接等事项。

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

7.保密规定:离职的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

离职员工不得披露公司机密、客户信息和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员工离职管理流程1.员工提交离职通知:员工向直接上司和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通知,注明离职原因。

2.离职面谈:公司安排离职面谈,与员工交流离职原因并争取员工留任。

3.公司决策:公司根据离职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员工离职申请。

4.提醒归还财产:公司提醒员工在离职前归还公司财产。

5.工资结算:公司根据离职时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出勤记录进行工资结算。

6.离职手续办理:公司指导员工开始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填写离职手续办理表和完成离职交接。

7.保密承诺:员工签署保密承诺,承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8.员工离职:员工在完成离职手续后,公司正式批准员工离职。

9.组织交接:离职员工与新接替员工进行交接,转移工作职责和项目资料。

10.离职调查: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和对公司的意见或建议。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转和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相关事宜。

第三条员工离职程序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公平和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离职选择,提供必要帮助,合理安排员工离职手续。

第五条公司在经济情况允许的前提下,对员工提供离职补偿。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六条员工离职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附带个人资料,离职原因等信息。

第七条员工离职申请应当事先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并说明离职原因,确保沟通和理解。

第八条员工离职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下发同意离职函并备案。

第九条员工离职申请提交后,应当继续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职责,不得故意怠工或干扰公司正常运营。

第三章离职手续第十条员工在离职前应当予以完整的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统计资产、归还公司物品等。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应当向公司交还相关证件、钥匙、设备等物品,并在资产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前,应当将工作台面清理干净,个人资料、文件和商业机密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带离。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离职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协助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在离职后,应尽快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社会保险登记、户口迁移等。

第四章离职补偿第十五条员工离职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并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离职补偿政策。

第十六条员工在满足离职条件后,有权主张相应的离职补偿。

第十七条员工在离职补偿上有异议时,可以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复核。

第五章保密规定第十八条离职员工应继续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传播公司商业机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公司应对员工的个人资料和离任原因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员工或外部人员。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在履行离职手续、归还物品等方面故意违反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离职时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侵犯公司利益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离职流程,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公司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离职员工,包括主动离职、被辞退、自然离职等情况。

第三条公司离职管理原则:公正、合法、文明、保密。

第四条公司离职管理目的:规范离职程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保护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离职程序第五条公司人员离职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员工需提前书面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二)领导审核批准: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员工离职申请,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交接工作:员工在离职前需完成交接工作,将工作交接给接替自己工作的人员。

(四)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在离职前需办理离职手续,包括清算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事务。

(五)公司发出离职通知:公司向员工发出离职通知,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相关事宜。

第六条离职员工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程序,不得擅自离职或隐瞒离职意图。

第七条公司在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员工顺利离职。

第三章离职补偿第八条公司在员工离职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向员工支付离职补偿金。

具体标准由公司制定。

第九条员工在离职后,公司应主动为其提供劳动纠纷调解服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对于主动离职的员工,如有需要,可以提供职业转换指导及求职推荐。

第四章离职保密第十一条离职员工离职前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泄露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后立即交还公司所有的资料和物品,不得擅自带走。

第十三条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安全退出检查,确保公司信息不被泄露。

第五章离职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公司高层领导应加强对离职管理的监督,确保离职程序合规、顺利执行。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负责制定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并对员工进行离职政策的培训。

第十六条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离职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离职流程顺利进行。

TCL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TCL 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TCL国际电工(2000)第8号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依据《劳动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离职分类第一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和立即辞退(开除)等三种情况。

第二条因个人原因要求离开公司,称为辞职。

第三条因公司裁减人员或因员工工作能力达不到公司要求,且本人未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雇,称为辞退。

第四条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最新版《员工手册》所规定予以立即辞退的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称为立即辞退(开除)。

第二章辞职第五条拟辞职员工按下列时限提交《员工动态表》:(一)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提前七天;(二)转正后辞职的工人提前半个月(技术工人、QC员需提前一个月);(三)转正后辞职的职员提前一个月。

第六条公司本部拟辞职员工的《员工动态表》先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而后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安排人员与其谈话。

第七条拟辞职的市场营销人员,先将辞职申请报告送办事处经理签署意见,而后报销售部审核,销售部审核后,填写《员工动态表》,连同辞职申请报告一同,送企业文化部审批。

企业文化部安排人员与其谈话。

其中四类办事处经理以上职务人员安排面谈。

第八条经审核符合辞职要求,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企业文化部经理在《员工动态表》上签批,并按任免权限呈相关领导审批。

第九条辞职人员凭《员工动态表》办理离厂手续。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或企业文化部如认为有必要挽留拟辞职人员,可在公司本部或市场部门重新调配使用。

第三章辞退第十一条公司本部已转正员工和已转正市场营销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辞退。

第十二条公司本部用人部门提出辞退的正式员工,市场有关部门提出辞退的正式员工,由人力资源部或企业文化部分别进行考察核实。

如果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和身体健康情况符合要求,原则上由原部门继续留用。

公司员工离职和解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和解雇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离职和解雇管理流程,确保公司能够合理、公正地处理员工离职和解雇事宜,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离职和解雇事宜的管理,包含正式聘用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三、离职管理3.1 自己乐意离职当员工有离职意向时,应提前向所属部门经理提交书面离职申请。

经理收到申请后,应及时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努力挽留员工。

3.2 提前通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以便公司进行合理的布置和交接工作。

在特殊情况下,由公司考虑情况是否同意缩短通知期。

3.3 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应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包含交接工作、归还公司财务、物品、设备等。

所属部门经理应布置专人引导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确保办理顺利。

3.4 离职交接离职员工应与接替其工作的员工进行充分交接,包含工作内容、项目进展、客户关系等。

接替工作的员工应乐观搭配,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3.5 离职面谈公司将布置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旨在了解员工对公司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看法和建议,并为员工供应个人职业发展的引导,以改进公司管理和提高员工满意度。

四、解雇管理4.1 解雇程序公司有权解雇员工,但必需遵从相应的程序。

解雇程序包含事先告知、听取员工申辩、审查决议等环节。

解雇决议需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批准,并将解雇决议书面通知员工。

4.2 解雇原因公司解雇员工需有合理、充分的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严重失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工作本领不符合要求等。

解雇原因须得到相应的证据支持,并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

4.3 双方解雇责任公司解雇员工后,对已发生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待遇应依法履行。

同时,员工也有责任遵守保密协议,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等。

4.4 解雇奖金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度以及公司经济情形,有权决议是否向被解雇的员工支出解雇奖金。

某电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TCL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TCL国际电工(2000)第8号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依据《劳动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离职分类第一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和立即辞退(开除)等三种情况。

第二条因个人原因要求离开公司,称为辞职。

第三条因公司裁减人员或因员工工作能力达不到公司要求,且本人未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雇,称为辞退。

第四条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最新版《员工手册》所规定予以立即辞退的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称为立即辞退(开除)。

第二章辞职第五条拟辞职员工按下列时限提交《员工动态表》:(一)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提前七天;(二)转正后辞职的工人提前半个月(技术工人、QC员需提前一个月);(三)转正后辞职的职员提前一个月。

第六条公司本部拟辞职员工的《员工动态表》先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而后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安排人员与其谈话。

第七条拟辞职的市场营销人员,先将辞职申请报告送办事处经理签署意见,而后报销售部审核,销售部审核后,填写《员工动态表》,连同辞职申请报告一同,送企业文化部审批。

企业文化部安排人员与其谈话。

其中四类办事处经理以上职务人员安排面谈。

第八条经审核符合辞职要求,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企业文化部经理在《员工动态表》上签批,并按任免权限呈相关领导审批。

第九条辞职人员凭《员工动态表》办理离厂手续。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或企业文化部如认为有必要挽留拟辞职人员,可在公司本部或市场部门重新调配使用。

第三章辞退第十一条公司本部已转正员工和已转正市场营销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辞退。

第十二条公司本部用人部门提出辞退的正式员工,市场有关部门提出辞退的正式员工,由人力资源部或企业文化部分别进行考察核实。

如果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和身体健康情况符合要求,原则上由原部门继续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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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 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
TCL国际电工(2000)第8号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依据《劳动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离职分类
第一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和立即辞退(开除)等三种情况。

第二条因个人原因要求离开公司,称为辞职。

第三条因公司裁减人员或因员工工作能力达不到公司要求,且本人未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雇,称为辞退。

第四条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最新版《员工手册》所规定予以立即辞退的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
动关系,称为立即辞退(开除)。

第二章辞职
第五条拟辞职员工按下列时限提交《员工动态表》:
(一)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提前七天;
(二)转正后辞职的工人提前半个月(技术工人、QC员需提前一个月);
(三)转正后辞职的职员提前一个月。

第六条公司本部拟辞职员工的《员工动态表》先由部门经理
签署意见,而后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安排人员
与其谈话。

第七条拟辞职的市场营销人员,先将辞职申请报告送办事处经理签署意见,而后报销售部审核,销售部审核后,
填写《员工动态表》,连同辞职申请报告一同,送企
业文化部审批。

企业文化部安排人员与其谈话。

其中
四类办事处经理以上职务人员安排面谈。

第八条经审核符合辞职要求,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企业文化部经理在《员工动态表》上签批,并按任免权限呈相关
领导审批。

第九条辞职人员凭《员工动态表》办理离厂手续。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或企业文化部如认为有必要挽留拟辞职人员,可在公司本部或市场部门重新调配使用。

第三章辞退
第十一条公司本部已转正员工和已转正市场营销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辞退。

第十二条公司本部用人部门提出辞退的正式员工,市场有关部门提出辞退的正式员工,由人力资源部或企业文化部分别进
行考察核实。

如果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和身体健康情况符
合要求,原则上由原部门继续留用。

如果原部门与人力资
源部或企业文化部就人员的使用发生争议,由员工动态评
审小组裁决,该小组对有争议的员工问题有终决权,小组
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经理任组长,组员为用人部门经理、
企业文化部市场人力资源、总经办企管课、人力资源部本
部人力资源课各一人。

第十三条公司裁减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和有关部门经理协商拟定各部门辞退人员名单,企业文化部经理和市场营销有
关部门经理协商拟定市场人员裁减名单,必要时报总经理
批准。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根据批准后的辞退人员名单,按《劳动法》规定程序正式通知辞退人员,并填写《员工动态表》,
辞退人员凭《员工动态表》在三天内办理离厂手续。

第十五条辞退人员(含市场营销人员)按实际出勤日结算工资。

第十六条辞退市场营销人员的程序:
(一)辞退商务代表以下级别市场人员,经办事处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区域经理上报,销售分部市
场总监审核,企业文化部经理批准,由销售分部
通知办事处。

(二)辞退销售主任级别市场人员,经办事处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区域经理上报,销售分部市场总
监同意,销售部经理审核,企业文化部经理批准,
由销售分部通知办事处。

(三)辞退区域副经理以上级别市场人员,由销售分部市场总监动议,销售部经理审核,企业文化部经
理审定,营销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批准。

(四)辞退人员的工作交接清楚之后,由区域经理书面认可。

区域经理助理将认可批复件和该辞退人员
的考勤表传真给销售部、同时将该员工厂证、《劳
动合同》原件寄回企业文化部。

(五)销售部根据办事处的传真填写《员工动态表》(注明手续已交接清楚),连同考勤表送企业文化部结
算工资。

(六)企业文化部根据考勤表及公司财务规定(员工辞工,不计发当月奖金)结算工资送财务部审核。

(七)财务部将工资结算结果通知销售部,销售部将工资结算清单传真给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助理按清
单向辞退人员支付工资,并将收条传真给销售部。

(八)财务部根据收条办理冲帐手续或借款手续。

第十七条公司本部、各驻外办事处(包括单干区)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全体人员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分别报人力资
源部(公司本部人员)和企业文化部(市场人员),
市场人员的体检费用按40元/人·次的标准由公司报
销。

体检不合格者,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

第四章立即辞退(开除)
第十八条因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最新版《员工手册》所规定予以立即辞退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
系(开除),不计发任何报酬,限期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九条员工一个月内累计三天旷工,按违反厂纪予以立即辞退。

第二十条违法违纪情节严重者送交执法机关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办事处应及时通知销售部和企业文化部为立即辞退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前发布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即行废止。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涉及公司本部人力资源的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涉及市场人力资源的内容由企业文化部负责解
释。

TCL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
二000年八月十日
发:总经办、财会部、品管部、产品开发一部、项目一部、灯具项目部、销售部、市场部、海外部、一分厂、二分厂各1份,人力资源部、企业文化部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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