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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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套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套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所属年度:)企业名称(盖章):地税流水号:填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

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清算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行次说明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

本行通过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

本行通过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5.第5行“其他所得或支出”: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其他所得或发生的其他支出。

新版汇算清缴a105080表

新版汇算清缴a105080表

新版汇算清缴a105080表(实用版)目录1.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的概述2.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的主要内容3.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的填写方法4.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的注意事项5.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的推行意义正文一、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的概述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是我国税务部门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必备表格之一,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该表格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保证税收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的主要内容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基本信息、会计利润、税收调整项目、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纳税额、应补(退)税额等。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如实填写这些内容。

三、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的填写方法在填写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时,企业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首先,填写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所属行业等。

2.其次,根据企业的会计利润,填写会计利润相关的内容。

3.再次,根据税收政策和相关规定,填写税收调整项目。

4.接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填写在表格中。

5.然后,计算应纳税额,并与已缴纳税额进行比较,填写应补(退)税额。

四、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的注意事项在填写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时,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严格按照税收政策和相关规定进行税收调整。

3.计算应纳税额时,要确保计算方法正确,避免出现应补(退)税额的错误。

4.及时提交表格,确保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的推行意义新版汇算清缴 a105080 表的推行,对于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它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税收公平,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如下: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标准、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等)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任职或受雇,合理政策依据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职工工资据实扣除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工资薪金总额职工福利费 14%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8% 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2.5%职工工会经费 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必须补充提供有效凭证。

此外,对于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可以根据合理政策依据进行扣除。

对于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根据工资薪金总额的14%和2.5%进行扣除。

对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则可以全额扣除。

最后,对于职工工会经费,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扣除,但必须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企业在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时,应将实际发生的费用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对于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部分,可以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并作为计算其他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同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签订分摊协议的情况下,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范围内进行扣除。

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填报的申报表(老会计人的经验)

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填报的申报表(老会计人的经验)

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填报的申报表(老会计人的经验)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对使用了3年的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大幅修订。

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仍有37张,那么,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哪些申报表是必须要填报的呢?这是很多纳税人都迫切想知晓的,也是税务机关受理所得税申报时应掌握的。

一、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报送的申报表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列示申报表全部表单名称及编号。

只要是参加汇算清缴的纳税人,都必须填报此表。

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之前,应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择“填报”或“不填报”的申报表。

凡涉及的就选择“填报”,并完成该表格相关内容的填报;不涉及的则选择“不填报”,对选择“不填报”的表格均无需填报,也不需以零数据上报税务机关。

请注意,在此表“选择填报情况”栏,如对某张表单误勾选了“填报”栏,实际无需且又没有填报该表单,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

2.《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为必填表。

主要反映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重组事项、企业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等。

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时,首先填报此表并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

另外,查账征收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享受减低税率和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时,只需勾选此表的“所属行业明细代码、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栏次即自动履行备案手续,也无需税务机关事先审核批准和再另行报送其他资料进行专门备案。

在填写此表时,对每个栏次均应审视,正确勾选,如“105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栏次,这里与税法规定的“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条件要求是反向列示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应选择勾选“否”,如果不留意勾选的“是”,就变成是“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了,那么即使后面的应税所得等符合条件(不超过50万),但也会申报失败。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格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格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格篇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填报日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格)年月日申报流水号:投资业户税务登记号投资业户纳税人编码税款所属期管理机关正常申报□自行补报□稽查自查补报□延期申报预缴□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说明事项:一、适用范围:1、本表适用于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以上四类纳税人以下简称“投资者”)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

本表由表一与表二两部分组成,其中表一用于填写投资者投资经营企业(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表二用于反映投资者从投资经营企业(业户)取得应税生产经营所得情况,有多个投资者的企业(业户)应分别填报。

2、投资者投资多个企业(业户)全部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必须填写表二“补充资料4、5”。

投资者投资经营多个企业(业户),其中含有一个合伙企业(业户)的,投资者年度终了仅填报从本企业(业户)取得应税生产经营所得情况。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投资者,不能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的,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主要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是指申报税款所属的时期。

2、“正常申报”: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择该项;“自查补报”:根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问题,进行补申报的选择该项;“被查补报”:纳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该项;“延期申报预缴”: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根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选择该项。

延期申报预缴后在规定限期内进行申报的,选“正常申报”。

3、“投资业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名称,或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名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第一章:申报基本信息1:企业基本信息1.1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1.2 企业纳税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 1.3 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1.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1.5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1.6 邮箱:_________________1.7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1.8纳税申报方式:_________________1.9所属行业:_________________1.10 纳税期限:_________________2:税务机关信息2.1 税务机关名称:_________________2.2 税务机关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2.3 税务机关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2.4 税务机关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3:应纳税所得额计算3.1 营业收入:_________________3.2 营业成本:_________________3.3 税金及附加:_________________3.4 营业费用:_________________3.5 管理费用:_________________3.6 财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3.7 资产减值损失:_________________3.8其他收入:_________________3.9其他扣除:_________________3.10 企业所得税税率:_________________ 3.11 应纳税所得额:_________________ 4:核定应纳税额计算4.1 应纳税所得额:_________________4.2 税率:_________________4.3 速算扣除数:_________________4.4 核定应纳税额:_________________5:减免税优惠明细5.1 普惠性减免税优惠:_________________5.2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优惠:_________________5.3 创业投资减免税优惠:_________________5.4 其他减免税优惠:_________________6:应补(退)税额计算6.1 核定应纳税额:_________________6.2 减免税优惠合计:_________________6.3 应补(退)税额: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附表及其他资料7:附表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附表7.1 一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附表:_________________7.2 技术进项税额抵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附表:_________________7.3 其他附表(如适用):_________________7.4 附表填写说明:_________________8:附件一、营业收入明细表9:附件二、营业成本明细表10:附件三、税金及附加明细表11:附件四、营业费用明细表12:附件五、管理费用明细表13:附件六、财务费用明细表14:附件七、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表15:附件八、其他收入明细表16:附件九、其他扣除明细表附:法律名词及注释1:企业所得税:企业根据其年度实际获利情况缴纳的税金。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空白)


被投资 行次 企业
期初投资额
1 1 2 3 4 5 6 7 8 合计
2
(7+14)
7
8
9 -
(7-8-9 11 -
14(11-15(11-16(14-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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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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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次 项目 年度 1 第一年 2 第二年 3 第三年 4 第四年 5 第五年 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当年度结转金额 已弥补金额
本年度弥补金额
投资损失补充资料 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金额
备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一 长期填报时间: 投资成本 本年度 权益法核 增 算对初始 初始投 (减) 投资成本 资成本 投资额 调整产生 的收益 3 4 5 年 月 日 股息红利 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 会计 核算 投资 收益 会计投资损益 免税收入 全额征税收入 会计与 税收的 差异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投资转让所得(损失) 投资 会计上 投资 投资转 转让 确认的 转让 让的会 的税 转让所 净收 计成本 收成 得或损 入 本 失 12 13 按税收 计算的 会计与税收的 投资转 差异 让所得 或损失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都需要填报哪些报表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都需要填报的报表有: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广告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申报表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企业所得税亏损明细表境外所得抵免明细表税收优惠明细表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等。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核定征收企业收入总额明细表。企业所得税是对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B表

附件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适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填表说明(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适用)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办理取得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申报本表时应当一并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二、报送期限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需要办理自行申报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填写居民个人取得所得当年的第1日至最后1日。

如: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居民个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基本情况1.手机号码:填写居民个人中国境内的有效手机号码。

2.电子邮箱:填写居民个人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3.联系地址:填写居民个人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地址。

4.邮政编码:填写居民个人“联系地址”所对应的邮政编码。

(三)纳税地点居民个人根据任职受雇情况,在选项1和选项2之间选择其一,并填写相应信息。

若居民个人逾期办理汇算清缴申报被指定主管税务机关的,无需填写本部分。

1.任职受雇单位信息:勾选“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并填写相关信息。

(1)名称: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法定名称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勾选“户籍所在地”的,填写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住址。

勾选“经常居住地”的,填写居民个人申领居住证上登载的居住地址;没有申领居住证的,填写居民个人实际居住地;实际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的,填写支付或者实际负担综合所得的境内单位或个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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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最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费用类别扣除规/限额比例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其他说明事项)政策依据职工工资据实任职或受雇,合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职工福利费14%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职工教育经费2.50%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8%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职工工会经费2%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业务招待费(60%,5‰)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30%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注:该文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定)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同上)捐赠支出12%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票据,所属年度可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3条《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5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

目前为止企业只有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地震、舟曲特大泥流灾后重建等五项特定事项的捐赠,可以据实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舟曲分别是从2010年4月14日起、2010年8月8日起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下同)。

其他公益性捐赠一律按照规定计算扣除。

利息支出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融非金融向金融借款的利《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向企业借款)企业借款)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例》第38条第(一)项《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34号)同期同类围可扣(非关联企业间借款)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同期同类计算数额,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二)项《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可扣(关联企业借款)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超过权益性投资的5倍,其他业2倍《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9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利息支出税前扣除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境关联的利息)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关联《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9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利息支出税前扣除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款)同期同类围可扣(无关联关系)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款合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可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9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利息支出税前扣除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据实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同上)利息支出(规定期限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部分不得扣除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非银行企业营业机构间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支付利息住房公积金据实规定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赞助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据实规定围(“五费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补充养老保险5%工资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补充医疗保险5%工资总额(同上)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费用不得扣除包括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财产,不得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8条环境保护、据实按规提取;改变用途的不《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得扣除例》第45条财产保险据实《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6条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险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除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按租赁期均匀扣除经营租赁租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7条分期扣除融资租入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可提折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7条劳动保护支出据实合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8条企业间支付的经管费(如上缴总机构经管费)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企业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企业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特权使用费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所得税税款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未经核定准备金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25号)(注:以上文件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定)固定资产折旧规定围可扣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法》第11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7-60条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规定围可扣林木类10年,畜类3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2-64条无形资产摊销不低于10年分摊一般无形资产《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5-67条法律或合同约定年限分摊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7条不可扣除自创商誉;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7条不可扣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长期待摊费用限额可扣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建筑物改建支出,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分摊《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摊《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9条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0条资产损失实际资产损失法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申报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2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经管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开办费可以扣除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低值易耗品摊销据实审计及公证费据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据被扣附后基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的150%摊销)从事规定工程的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年度汇算时向税局申请加扣《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经管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税金可以扣除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得扣除咨询、诉讼费据实差旅费据实会议费据实会议纪要等证明真实的材料工作服饰费用据实运输、装卸、包装费等费用据实印刷费据实咨询费据实诉讼费据实邮电费据实租赁费据实水电费据实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并入福利费算限额属职工福利费畴,福利费超标需调增公杂费据实车船燃料费据实交通补贴及员工交通费用08年以前并入工资,08年以后的并入福利费算限额2008年以前计入工资总额同时缴纳个税;2008年以后的则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电子设备转运费据实修理费据实安全防卫费据实董事会费据实绿化费据实手续费和佣金支出5%(一般企业)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算限额,企业须转账支付,否则不可扣《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15%(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算限额(同上)10%(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算限额(同上)不得扣除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同上)投资者保护基金0.5%~5%营业收入的0.5%~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3号)(注:该文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定)贷款损失准备金(金融企业)1%贷款资产余额的1%;允从事贷款业务,按规定围提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注:该文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定)不得扣除委托贷款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扣除(同上)按比例扣除——关注类贷款2%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超过2亿元)贷款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注:该文将财税[2009]99号规定的执行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次级类贷款25% (同上)——可疑类贷款50% (同上)—损失类贷款100% (同上)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保险公司)25%本年保费收入的25%,适用经营中央财政和地财政保费补贴的种植业险种《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提取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0号)(注:该文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定)担保赔偿准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2号)(注:该文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定)未到期责任准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50%当年担保费收入(同上)煤矿企业维简费支出实际发生扣除;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6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预提不得在税前扣除交易所会员年费据实票据交易席位费摊销按10年分摊同业公会会费据实票据信息披露费据实公告费据实其他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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