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4-合同
2020年一建工程法规基础第四章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0年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章节号
章节名称
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Z304010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1Z304020 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
1Z304030 相关合同制度
分值分布 17~20分 8~12分
【真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则应付款时间为( )。
A.建设价款确定之日 B.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的,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C.建设工程未交付的,工程款价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 日 D.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竣工结算完成之日 【答案】C
1Z304014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制度
合同的订立
合同有效
情形) 要约邀请
自始无效
要约
承诺
未撤消:自始有效
种情形)
被撤消:自始无效
合同无效(5种
(合同成立) 合同可撤消(4
(受损害方请求,法院/仲裁裁定)
1Z304012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要约邀请 包含的交易条件不完整不充分,(需对 招标公告、招
消费者>施工单位(人工、材料)>银行>其他债权
1Z304014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真题】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说法, 正确的是( )。
A.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已经交付够买商品房大部分款项 的消费者
B.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 C.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的损失 D.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1年 【答案】B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

无效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确立的排除或
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而要求免责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
方财产损失而要求免责的,都是无效的免责
条款。
4.1.3 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返还财产 折价补偿 赔偿损失 收归国库所有
无效合同的 法律后果
4.1.3 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广义的合同除了民
法中债权合同之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 行政合同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等。
4.1.1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定义原则
有身份关系的合同 《婚姻法》 《收养法》 有关政府行使行政 管理权的行政合同
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不受法律调整的 主要关系类型
受要约人实质 性变更要约
4.1.2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1)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6)要约的消灭
4.1.2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要约邀请也称“要约引诱”,是指行为人作出邀请他人向自 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
书面形式 如寄送订货单、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等在内的数据电文等
2
3
口头形式
-可以是当面对话,也可以打电话
行为方式
-除法律明确规定外,要约人可以视具体情况
自主选择要约形式
4.1.2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1)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2)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3)采用数据电子文件形式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 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 间),该要约发生效力;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 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建设工程法规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法规与合同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纠纷和问题也日益增多,给当事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建设工程法规和合同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法规与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进行简要阐述。
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为规范工程建设活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实现,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建设工程法规体系包括工程建设综合性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性法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规、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法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法规等。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旨在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其主要内容包括:1.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等。
2.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明确合同内容,遵循合同订立程序。
3.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实现。
4.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
5. 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 建设工程合同的争议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防止纠纷发生,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 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合同管理有助于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水平。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最新版全文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最新版全文一、前言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法规。
本文旨在梳理最新版的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以帮助各方更好地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知识。
二、最新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基础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基本制度。
建筑法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调整我国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
合同法为建筑工程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国家工商总局和住建部制定的行业指导规范,旨在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秩序,理顺建设工程各方的权利义务。
最新版的示范文本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行,并在全国进行推广宣传。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为了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该解释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以及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5.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合同备案、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
三、结语最新版的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为建筑市场各方提供了明确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有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设法规-第四章练习题答案

第四章第一节练习一题目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广义的合同是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关系的协议。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3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4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5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的答案是“对”。
练习二题目1完成未评分标记题目题干依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合同可分为()。
选择一项:A. 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B.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C.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D.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题目2完成未评分标记题目题干双务合同是指()。
选择一项:A. 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B. 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C. 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D. 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题目3完成未评分标记题目单务合同是指()。
选择一项:A. 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B. 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C. 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D. 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题目4完成未评分标记题目题干有偿合同是指()。
选择一项:A. 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B. 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C. 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D. 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题目5完成未评分标记题目无偿合同是指()。
2020年一建法规章节典型例题精选(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及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一、单项选择题1、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称为()。
A、要式合同B、实践合同C、有偿合同D、双务合同【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分类。
要式合同指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实践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成立的合同;有偿合同指双方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的合同;双务合同指双方互付对待给付义务。
2、水泥厂在承诺有效期内,对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作出了完全同意的答复,则该水泥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A、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到达水泥厂时B、水泥厂的答复文件到达施工单位时C、施工单位发出订购水泥的要约时D、水泥厂发出答复文件时【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是自到达邀请人生效。
3、下列关于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施工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提交投标文件是承诺B、发放招标文件是要约C、签订书面合同是承诺D、发放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选项A投标文件是要约,选项B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
4、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钢材,双方约定采用合同书的方式订立合同,由于施工进度紧张,在甲公司的催促之下,双方在未签字盖章之前,乙公司将钢材送到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受并投入工程使用。
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
A、无效B、成立C、可变更D、可撤销【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还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5、某小型施工项目,甲乙双方只订立了口头合同。
工程完工后,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而发生纠纷,应当认定该合同()。
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

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
合同标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协议。
1. 合同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 合同主体,本协议由建设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共同订立,各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3. 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实际情况。
合同签订后,各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如有变更需经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
4. 合同履行监督,监理单位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解决纠纷。
5. 合同风险防范,各方应加强合同管理意识,及时了解法律法规的变化和项目风险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合同
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 合同纠纷解决,如发生合同纠纷,各方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建议在签订合同前,各方应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建法规建设工程合同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特定工程建设项目所达成的协议。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1.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勘察合同是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勘察合同的标的是勘察成果,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相关资质的勘察单位。
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是指发包人与设计人就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设计合同的标的是设计文件及其所包含的设计成果。
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工程而达成的合同。
施工合同的标的是施工工程项目的完成,承包人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二、以合同主体为标准1. 国内工程合同:国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都属于同一国的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主体可以是国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2. 国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
合同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涉及跨国界的工程承包和施工。
三、按承发包方式分类1. 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人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全部承包给一个总承包人,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整个工程。
2. 单位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将一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承包给一个承包人,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该单位工程的建设。
3. 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发包人将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全部或部分工作承包给一个承包人,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
4. BOT合同(特许权协议):指建设-运营-移交合同,发包人授予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建设和运营某个工程项目,并在此期间内获得收益,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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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工程价款的支付
•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条件支付工程价款,是 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也是承包人的主要合同权利。 • 《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 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 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交易习惯确定。 • “黑白合同”的纠纷
–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4、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 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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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 甲建筑公司与某开发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其别墅 工程。之后,该建筑公司将别墅工程转包给乙建筑公司施 工,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别墅工程由 乙建筑公司负责施工,材料、设备也由乙建筑公司提供。 合同中采取单方固定价包干。施工完毕时,产生结算矛盾。 乙建筑公司主张:施工过程中工程设计变更较多,如按 《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包干价结算亏本,要求调高价款, 据实结算。但甲建筑公司不予认可。 • 问题:(1)本案中《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有效,其法律 后果是什么? (2)乙建筑公司应如何主张结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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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合同法》第56条 规定,本案中的《劳务分包合同》,实质上是甲建筑公司 的转包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合同;该合同的法律后果, 是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该工程如果经 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应予支持。
–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 不可抗力 –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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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竣工日期
– 竣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 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 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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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停施工
•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 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 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 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 未能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 内未予答复,承包人自行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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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1、建设工程工期 •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 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开工及开工日期
– 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 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 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 (总监或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 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 回复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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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1、合同的履行
–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 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 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合同的变更(主体不变,内容变)
– 合同的变更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 合同的变更须遵循法定的程序 – 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
–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 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 不得将自己的观点、主张强加给另一方; – 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 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
3
2、合同的订立原则
• 平等原则
• 自愿原则 • 公平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 • 合法原则
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通常是履行行
为,如预付价款、工地上开始工作等。 •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7
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
• 甲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向乙建材公司(以下简 称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经过口头协商,约定购买 钢材100吨,单价每吨3500元人民币,并拟订了准备签字 盖章的买卖合同文本。乙公司签字盖章后,交给了甲公司 准备签字盖章。由于施工进度紧张,在甲公司催促下,乙 公司在未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情形下,将100 吨钢材送到甲公司工地现场。甲公司接收了并投入工程使 用。后来拖欠货款,双方发生了纠纷。 • 问题:甲、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 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对招标人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文件是要约,应受自己作出的与他人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约束。
• 要约的法律效力
– 《合同法》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6
3、承诺
• 《合同法》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比如: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 承诺的方式: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
• 问题:应当确定哪份合同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15
分析:
• 《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 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 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 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 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其结论是不 言而喻的。
能造成的损失。
• 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过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 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
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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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无效合同的规定
1、概念
•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
25
4、可撤销合同 • 《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 需要注意的是,行使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24
3、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内容不变,主体变)
–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 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 《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券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 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券有关的 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即从权利随同主 权利转让) – 《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 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 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 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 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14
案例2:
• 某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承包了开发商的高档商品房工程施 工,签订的备案合同约定工程价款5000多万元。其后,开 发商称其是中外合资企业,要与国际惯例接轨,采用FIDIC 条款,与承包人又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约定工程价款时 4000多万元。工程竣工后,双方产生了结算纠纷。
• (1)具有违约行为(2)造成损失后果(3)违约行为与 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 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
3、范围 • 包括直接损失(人、料、机)和间接损失(可得利益,即 失去的可以预期的利益)。
18
4、限制 • 可预见性原则:《合同法》规定,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 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 法律制度
南京工业大学
1
■ 4.1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 4.2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 4.3 相关合同
2
4.1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4.1.1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
1、合同的法律特征
•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 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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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规定
– (1)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的单方结算价 – (2)对工程量有争议的工程款结算 – (3)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 – (4)工程垫资的处理
– (5)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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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1、概念 • 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 务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赔偿对方所 蒙受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2、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