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规
工程合同方面法律法规

工程合同方面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建设工程而签订的协议。
工程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造价、工期、质量要求;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工程合同还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工程建设等。
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这意味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强迫对方接受不公平的条款。
同时,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证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对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发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资质,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双方还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技术方案、投资估算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估,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可以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工程合同中,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
例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承包人在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承包合同法律法规大全

工程承包合同法律法规大全
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合同的基本原则、签订、履行和变更等方
面的法律制度,适用于工程承包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规定了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制度,包括建设许可、施工组织、质量检验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该法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制度,适用于工
程承包合同的招标投标过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变更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的管理制度,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招标代理的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度,包括
建筑市场的准入、建筑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以上是工程承包合同法律法规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法规还包括很多细节和补充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适用。
工程建设合同法规

工程建设合同法规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本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工程建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建设的项目、范围、质量、价款、进度、验收等条款。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对于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合同双方应当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确定。
第八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合同有关的情况,不得有欺诈、误导等行为。
第十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合同双方应当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进行。
如果一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
建设工程合同法全文(一)2024

建设工程合同法全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合同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适用本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开展的建设工程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确定合同内容。
第五条建设工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确保工程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第六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费用,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禁止以违法手段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条建设工程合同书应当包括下列条款:(一)合同的名称、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地;(二)合同工程的名称、规模、质量等技术要求和期限;(三)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四)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责任和权益;(五)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六)其他根据需要应当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第十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订立,可以采用招标、拍卖、询价、协议等方式。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当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和费用计划。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严格按照约定进行履行,保证合同工程质量和期限。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当事人共同参与,并互相协助。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虚假陈述。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解除手续。
建设工程造价合同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造价合同法律法规一、概述建设工程造价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委托人与咨询人依法签订的,明确双方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方面的合同。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与建设工程造价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主要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合同制度的基石,对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合同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基本制度,为建设工程造价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
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明确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基本条款和内容,为双方签订和履行合同提供了参考。
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规定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设立、资质等级划分、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内容,为咨询人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的行为提供了规范。
4.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进行了规定,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等方面的内容,与建设工程造价合同具有密切关联。
5.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管理要求,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控制具有指导意义。
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明确,为解决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结论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造价合同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示范文本,细化合同条款,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设部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第四条建设部负责全国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
第六条建设部和地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工程合同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进行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不得拖欠工程款。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变更和解除机制,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违反工程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建设部和地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合同双方的合同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二、合同的订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3)有与承揽工程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力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争议解决
1.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欠。
3.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合同当事人应当相互配合,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争议解决。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
(2)工程名称、地点、规模、范围和内容;
建设工程总价合同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总价合同法律法规一、概述建设工程总价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等约定的工程量和价格,以总价方式结算工程价款的合同。
总价合同的核心特点是合同价格固定,即在合同签订后,除非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出现变更,否则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总价合同在降低发包人成本、提高承包人积极性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为此,我国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总价合同进行了规定,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建设工程总价合同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
合同法要求合同当事人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履行完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建设工程总价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明确了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规定了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职责,保障了建设工程总价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对建设工程的规划、保护、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建设工程总价合同提供了法律支持。
三、建设工程总价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1.工程量风险:由于工程量的准确计算是总价合同的前提,工程量的不准确可能导致承包人利润的减少或损失的增加。
为此,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应认真复核工程量,合理计算成本,确保报价的准确性。
2.价格风险:承包人承担了价格风险,应当合理预测市场变化,充分考虑物价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确保报价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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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建筑工程涉及的其他合同。
(二)根据工程承包的范围和数量不同划分 根据工程承包的范围和数量不同划分为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
分项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
(三)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 1、固定价格。 2、可调价格。 3、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 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
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国家 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
7.1合同概述
一、合同法概述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 并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三部《合同法》 同时废止。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总则、分则、附 则三部分构成。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合同的订立程序,从法律上可以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
(二)按合同形式划分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划分
按照合同不同的签订程序划分,合同可以分为要式合同和 非要式合同。
7.2 建设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指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与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以及建筑物资采购等单位依法签订的,以完成某项 建筑工程或者是该工程的一部分或某个方面为内容,明确双方 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次年1月10日,双方补签书面合同,合同内容约定:承包方 式为包工不包料,工程总造价为2691900元。同年9月,工程 竣工后,双方在结算时,为117994元工程款翻脸。方某认为 应按2809894元结算,广西某电气有限公司则认为应该按照 白纸签字的合同结算。双方协商不下,方某遂以广西某电气 有限公司尚欠117994元工程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维 权。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该条件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是对合同自由的限制。 主要包括两层含义:合同的内容合法和合同的目的合法。
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熟悉)
(一)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是指欠缺生效条件,一方当事人可 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 灭的合同。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一切法律允许的合同; 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并且承 包人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2、意思表示自愿和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的生效要件而非成立要件,意思表 示不真实包括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两种,具体表 现为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一)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涉及建设工程的服务 (二)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工程建设技术含量较高、社会影响很大,所以法律对建设 工程合同主体的资格有严格的限制 (三)同形式的特殊性 工程建设过程周期长,涉及因素多,专业技术性强。 (四)合同监督管理的特殊性 国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管理也十分严格。
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 式;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合同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掌握)
(一)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的开始。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但成立的合同必须具
备相应的法律条件才能生效。 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模块七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 法规
知识目标:
1、了解合同效力相关概念 2、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步骤、建筑工程施工 合同的主要内容 3、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原则、抗辩权种类 4、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相关问题 5、了解建设工程涉及的其他合同FIDIC合同条件。
能力目标:
1、能够进行合同效力的判定 2、会进行要约邀请、要约与承诺的行为判别 3、能够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问题处置
7.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的程序,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步骤,而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有其特殊性,其订立通常需要经过要约邀 请、要约和承诺三个步骤。 一、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一方邀请不特定的另一方向自己提出要约
的意思表示。 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发包方发布招标通告或招标邀
【导入案例】口头合同是否有效?
某年9月,方某与广西某电气有限公司口头协商,承包了线 路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经双方商定工程总造价 为2691900元。经方某到工程实地察看后便召集施工队到工 地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方某认为该工程总造价过低,必须 增加工程款。双方口头协商,将工程造价增加117994元。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合同的种类
(一)按合同内容划分
《合同法》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将合同分为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 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 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经纪合 同和居间合同15种典型合同。
请书的行为就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其目的在于邀请承包方投 标。 二、要约 要约是指当事人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合同条件,希望与另一方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投标文件的 投标行为就是一种要约行为 法定的要约失效的情形有:拒绝要约的信息到达要约人;要约人 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受要约人 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