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努尔: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范洪义) 2011-04-20
华夏基金 范义

华夏基金范义
(原创版)
目录
1.华夏基金简介
2.范义的背景和贡献
3.华夏基金与范义的合作
4.范义对华夏基金的影响
5.未来展望
正文
华夏基金是一家在中国市场有着重要影响力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专业的投资管理能力和良好的业绩表现受到投资者的广泛认可。
华夏基金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基金产品和服务。
范义,华夏基金的创始人之一,也是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
他有着丰富的金融行业经验,曾先后在多家知名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和投资经验。
范义对华夏基金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他不仅在公司创建初期就提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而且在公司的日常运营中,他也始终坚持这一理念,使得华夏基金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
华夏基金与范义的合作可以说是相互成就的。
范义的专业能力和经营理念为华夏基金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持,而华夏基金也为范义提供了实现自己理念的平台。
在范义的领导下,华夏基金实现了快速发展,成为了中国基金市场的领军企业。
范义对华夏基金的影响是深远的。
他不仅推动了华夏基金的发展,也推动了中国基金市场的发展。
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同时,他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的社
会责任。
未来,华夏基金将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努力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同时,公司也将继续致力于推动行业的发展,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安妮股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何少平) 2011-04-2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一、参加会议情况201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1、2010年3月14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上,就公司2008年与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冶美隆)合作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08年公司与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合作事项的意见》2、2010年4月28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上,就公司2009年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法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公司200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就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董事对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就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董事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就公司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就公司继续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就公司对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就公司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就公司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3、2010年6月3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上,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4、2010年8月1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上,就公司2010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公司确认专项损失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确认专项损失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间调整投资额度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希努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0-12-23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 年12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和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和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和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和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的议案》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收购的三处房产主要以旗舰店的形式开设分公司,旗舰店可以发挥展示公司的品牌形象、带动和支持周边加盟店的作用,更好的来提升品牌和形象,从而提升区域市场的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在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五名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2、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财务状况,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500万元用于购买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郎希努尔集团”)的三处房产,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11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项目投资与资产处置、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等工作提出了我们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会情况: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1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一)2011年3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1、就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蒋纬球先生、董东先生、张卫明先生、刘印先生、张越先生、焦康祥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恢光平先生、戚啸艳女士、奚海清先生均符合担任《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三、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由董事会推荐,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和要求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见消极条 件);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在评价总 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等 的绩效时能发挥非常积 极的作用。独立董事相 对于内部董事容易坚持 客观的评价标准,并易 于组织实施一个清晰的 形式化的评价程序,从 而避免内部董事“自己 为自己打分”,以最大 限度地谋求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可以在 监督总经理等高级管 理人员方面发挥很重 要的作用。
青岛啤酒发行H股,设立了2名独立董事 ,成为中国第一 家设立独立董事的公司。
12
(一)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与法制沿革(续)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与法制沿革(
目前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正在制定中。
2008年 2008年6月
中纪委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对中管干部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 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3
(一)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 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一元制”
“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 一元制”
“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 在公司机关设置上没有独立的监事会,董事会既是决策 机构,也是监督机构。 代表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
股东大会
产生的问题: 董事会的两种职能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冲突,因而这种制 度设计对大型公司来讲是有缺陷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股东的不断高速分散化,董事 会在客观上出现了侵蚀股东大会权限的现象; 部分高层管理者同时身兼公司董事会成员,实际上形成 了公司管理者对董事会的控制,进而控制整个公司。
XX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X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XX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X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秉承独立性判断,本着公正、公平、客观及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拟提交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 次会议讨论的《关于聘任202X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事前讨论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我们综合考量了XX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地位及其审计工作质量,认为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执行能力胜任,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我们认为可以继续聘任XX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2X年度境内(含内控审计)及境外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可以提交董事会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X
202X 年X 月X 日。
红 宝 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贾叙东) 20讲解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2010年6月,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0年度,本人作为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学习规范运作知识,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1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年度,董事会进行了换届,本人当选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召开会议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本人在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此后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专业委员会会议参加情况: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
本人按时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重大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2010年6月26日,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经审阅芮益民先生、陶梅娟女士、刘祖厚先生、韦华先生、陈三定先生和姚志洪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该等人员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94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双箭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011-01-22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公告编号:2011-001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顾弘、独立董事华桂宏和张永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中非独立董事顾弘授权委托非独立董事沈耿亮,独立董事华桂宏和张永分别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沈玉平和独立董事范仁德)。
本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董事长沈耿亮先生主持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的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沈耿亮、沈会民、虞炳英、顾弘、俞明松、沈林泉、沈洪发七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范仁德、赵树高、罗培新、陈勇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了公司今后发展需要,拓宽公司厂区建设面积,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参与竞买桐乡市国有土地资源管理局挂牌出让的洲泉镇2010-1工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公司募投项目生产厂房北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大家好!作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10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公司2010年度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公司2010年度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一)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以下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1、《关于向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采购货柜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1)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向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采购货柜等装修材料用于公司专卖店的统一装修布展,是为公司统一市场终端形象,有利于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增加市场竞争力;采购办公家具类低值易耗品用于公司日常办公,有利于提高公司办公环境。
2)公允性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定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程序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述关联交易议案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将《关于向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采购货柜的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关于聘请2010年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经过对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资质和业务范围的了解和考察,公司继续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10年1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次会议,本人对以下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1、《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额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2,300万元投入在建的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希努尔男装专卖店项目。
(三)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以下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1、《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和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和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和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2、《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收购的三处房产主要以旗舰店的形式开设分公司,旗舰店可以发挥展示公司的品牌形象、带动和支持周边加盟店的作用,更好的来提升品牌和形象,从而提升区域市场的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在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五名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2)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财务状况,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500万元用于购买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郎希努尔集团”)的三处房产,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新郎希努尔集团的三处房产的行为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额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500万元用于购买新郎希努尔集团的三处房产。
3、《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3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额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审议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其他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现状制定的,津贴预案合理。
公司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是肯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中所作的贡献,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程序合法。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1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参加会议后,也与公司高管分别进行了座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1、公司信息披露方面。
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保证本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对2010年年报编制的履行职责。
在公司2010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0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认真接听投资者以及调研员的来电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4、加强自身学习。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行深入的学习,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正确处理好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支持公司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部门联合颁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
公司应该充分利用现有优势,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加强产品结构调整和差异化市场经营,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应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专业的高级管理人才,为公司快速扩张做好充足的人才储备。
六、其他工作情况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姓名:范洪义;电子邮件:fhy0522@。
201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2010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范洪义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