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篇)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人和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公用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用工程是指由政府投资、企业投资或其他投资方共同承建的各类基础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管道、电力设施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用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等相关方。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四条公用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二)组织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三)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四)监督工程现场的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五)对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进行安全管理评估,确保合格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参与工程施工;(六)统计、分析和总结安全事故和隐患,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的安全情况,接受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安全性,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安全要求。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公用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前期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和安全论证,确定工程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措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编制详细的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二)产生危险源的控制措施;(三)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四)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五)施工现场的卫生和环境保护措施。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安全责任1.项目经理担负项目的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2.项目经理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日常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参与施工的每个人都有安全责任,应按照安全规定参与安全培训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培训1.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2.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包括安全教育、应急处理、危险识别等方面的内容。
四、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明确安全警示标识,指示人员有关安全事项。
2.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监控设备,进行24小时监控。
3.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岗位,负责现场消防、安全设备的维护和日常安全巡检。
五、安全检查1.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日常安全巡查和专项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应分级负责,进行现场控制和记录。
3.安全检查有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六、危险源防控1.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围栏和安全警示牌,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施工现场应做好材料堆放和机械设备的防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3.施工现场应设立逃生通道和安全通道。
七、应急处理1.施工现场应设立应急救援队伍,每个人员都应了解中毒、烧伤、跌落等意外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法。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备用通道和应急救援设备。
八、事故处理1.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救援,保障伤者的生命安全。
2.封锁现场,保留现场证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安全奖惩1.对于安全责任人,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2.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纪律处罚,严肃处理。
本安全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公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环境的持续改善。
公用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提高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用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供电、供暖、燃气等工程。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各项公用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公用工程管理部,负责公用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保修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公用工程管理部职责:1. 编制公用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保修等方案;2. 负责公用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3.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4. 负责公用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5. 组织公用工程项目的验收、保修等工作;6. 收集、整理、归档公用工程项目的各类资料。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体系,明确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进度。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记录,及时报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公司应组织施工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章进度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规范企业公用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公用工程的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
(三)企业内所有相关人员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工作,违反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工程管理部门(一)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企业内所有公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的规范进行。
三、工程建设管理(一)任何公用工程的建设都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工程建设前,必须进行设计方案评审和审批程序,确保方案符合实际需要和安全要求。
(三)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图纸进行,严禁违规施工行为。
(四)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和备案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并能提供有效的维护和管理。
四、工程改造管理(一)对已建成的公用工程进行改造时,必须进行项目评估和审批程序,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实际需要和安全要求。
(二)工程改造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改造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三)工程改造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和备案程序,确保改造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并能提供有效的维护和管理。
五、工程维护管理(一)公用工程的维护工作应当及时、规范地进行,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工作,及时消除设备故障和隐患。
(三)建立完善的维修记录和备件管理制度,确保维修质量和备件的及时供应。
(四)对于频繁出现故障的设备或系统,应当进行系统优化或更换设备,以提高工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六、工程安全管理(一)公用工程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二)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工人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定期进行工程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七、工程财务管理(一)工程建设和改造的资金必须按照财务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和使用,不得违规挪用。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用工程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用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
第三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对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七条公用工程设施布置1. 公用工程设施应当集中布置或分区集中布置,靠近负荷中心,便于各类主干管和线路的布置。
2. 排水设施布置要有利于敷设公司给排水管网,方便施工、运行、维修。
3. 配电室布置要便于外电网供电,严禁架空线路穿越易燃易爆区域,靠近负荷中心或主要用品,远离腐蚀性气体、水雾、粉尘环境,有利于施工、安装、维修,远离人员集中场所。
4. 循环冷却水塔应靠近主要用户,不应靠近热源体,避免粉尘和可溶于水的物质的影响,通风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5. 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应符合《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并宜靠近负荷中心。
第八条公用工程安装1. 公用工程的安装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安装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施工,并由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2. 安装结束后,要进行施工验收,确保安装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公用工程使用1. 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 涉及特种作业的岗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1. 电气安全管理:动力车间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管理,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生产部负责用电高峰的安排,节约能源。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是指对公共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规定和规范。
这个制度对公共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各个阶段进行规范,保证公共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效益。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部门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每个部门负责自己的工作内容,协调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立项审批:制定明确的立项程序和标准,对公共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论证,确保项目符合规划和需求,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开始施工。
3. 设计管理:规定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设计程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设计符合要求。
4. 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招投标、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5. 质量控制:制定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对公共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6.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和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7. 竣工验收:规定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8. 运维管理:规定工程的运维要求和程序,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和维护。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公共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保证公共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促进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用工程管理,保障生产、生活安全,提高公用工程效率,节约能源,实现动能合理使用,降低动能消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生产、生活提供的电、水、气、汽、风等公用工程。
第三条公用工程的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兼顾、服从大局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各级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公用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公用工程管理部门是公用工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能源公司、利民公司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2. 组织制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并适时进行修订。
3. 负责组织定期、不定期对公用工程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4. 负责公用工程的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
5. 负责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业务部门做好公用工程的应急情况处置、事故追查工作。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是公用工程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能源公司、利民公司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2. 负责公用工程的安装、使用、运行、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3. 负责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业务部门做好公用工程的应急情况处置、事故追查工作。
第三章公用工程管理第七条公用工程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公用工程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公用工程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操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第十条公用工程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应急资源配置和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公用工程应加强能源管理,通过优化设备运行方式、提高设备效率等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公用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用工程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用工程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公众利益。
2. 公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交通、通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3.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公用工程的健康发展。
二、规划与建设1. 公用工程的规划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
2. 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绿色建筑理念,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和可持续性。
三、运行与维护1. 公用工程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应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服务的连续性。
2. 定期对公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3.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资金管理1. 公用工程的投资应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和结构。
2. 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用工程的建设和运营,拓宽融资渠道。
五、监督管理1. 加强对公用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建立健全公众投诉和建议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公众关心的问题。
3.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维护公共利益。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政府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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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龙化公司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公司生产安全,为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龙化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用工程管理制度是生产作业中必须遵循的规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工程。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供配电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
第五条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生产或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第六条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第七条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蒸气、氮气、仪表空气、燃气的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的运行正常。
第八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
第九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公
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及维护保养工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条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一)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
所属各单位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二)所属各单位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
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三)所属各单位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或供电单位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
(四)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一)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
所属各单位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二)对使用的设备属于压力容器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三)所属各单位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
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运行正常。
(四)所属各单位应加强循环水、工艺用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
检查,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一)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
所属各单位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二)对使用的设备属于压力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三)所属各单位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
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排水沟渠、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的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供气系统安全管理
(一)供气系统包括锅炉、压缩机、调压系统和蒸汽、氮气、仪表空气、燃气管道等。
所属各单位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二)对使用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三)各用气单位应加强与化工公司的联系,并告知其天然气供应情况。
(四)各单位应加强对锅炉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压缩机、天然气装置及辖区内气体管道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上述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五)实业公司负责燃气调压系统及其辖区内供气管道的日常
维护和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十四条通信和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一)通信系统包括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的固定电话及其线路,网络系统是指公司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的网络配套设施。
(二)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通信设施和网络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室外通信线路。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本制度与国家、行业、集团的规定相抵触之处,以国家、行业、集团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中煤龙化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