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管理制度
统战管理制度

统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学院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和加强(以下简称“学院”)统战工作管理,根据中央、省市、集团有关统战工作的制度,结合学院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党委统战工作。
第三条统战工作范围和主要任务(一)当前我院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是: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归侨侨眷教工,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少数民族教工等。
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做好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二)统战工作部是党委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以及统战工作理论的学习、宣传和教育。
主要工作任务是:了解、熟悉和掌握本单位各方面统战对象基本情况,凝聚力量,组成更广泛的爱国爱院统一战线队伍,为实现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第四条统战工作的基本原则在统战工作中要切实执行党对统一战线的政治领导的原则;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坚持统一战线为学院中心工作服务的原则;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的原则;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统战工作内容及要求第五条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决定指示.结合单位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实施措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执行。
第六条认真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督促检查各项统战政策在学院的贯彻落实。
贯彻党的各项统战政策和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等。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第八条了解、熟悉和掌握学院各方面统战对象基本情况,及时进行摸底检查和造册登记,做到数字清,对象明。
第九条熟悉和掌握统战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贡献和特长,掌握其社会联系,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按照党的统战政策,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统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统战工作管理,提高统战工作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统战工作人员及涉及统战工作的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统战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三)坚持依法依规,确保统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单位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统战工作。
第五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制定统战工作规划、计划;(二)研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三)协调各部门、各层级统战工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四)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统战工作水平。
第六条统战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统战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落实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二)组织开展统战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和理论研究;(三)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宗教界、港澳台侨、海外人士等群体的联系;(四)协调处理统战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五)完成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统战工作部应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八条统战工作部应定期召开统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第九条统战工作部应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宗教界、港澳台侨、海外人士等群体的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及时向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条统战工作部应定期开展统战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统战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一条统战工作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统战工作。
第十二条统战工作部应建立健全统战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上级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1•【文号】•【施行日期】2020.12.21•【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一战线工作正文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15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发布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202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第三条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医院统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统战工作,充分发挥医院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作用,促进医院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统战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设立医院统战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统战工作,协调各科室、部门做好统战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宣传贯彻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提高医院全体员工对统战工作的认识。
2. 加强与医院统一战线成员的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反映他们的合理诉求。
3. 组织开展统战政策学习培训,提高统一战线成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4. 积极协调医院与其他单位、社会团体的统战工作,拓宽统战工作领域。
5. 加强医院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宗教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统一战线成员的团结合作。
6. 保障统一战线成员在医院的工作权益,关心他们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四、工作制度1. 定期召开统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统战工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 建立统战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了解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
3. 设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统战工作信息。
4. 开展统战工作调研,为医院统战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5. 加强与上级统战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上级支持。
五、保障措施1. 将统战工作经费纳入医院年度预算,确保统战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统战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统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 对在统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营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鼓励统一战线成员为医院发展建言献策。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统战管理制度

党委定期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通报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广泛听取党外人士对公司工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由党委领导主持,组织人事部做好组织工作。
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出台重大改革项目以及确定公司其他重大决策之前,要广泛征求党外人士的意见;建立“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处理意见单”,公司党政领导通过填写“处理意见单”对于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党外人士为公司工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公司举行的有关干部会、报告会及其他有关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公司每年度工作计划、情况通报、简报等发送各民主党派。
按照中央、市委文件有关规定,及时向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1、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根据各民主党派章程坚持巩固与发展相结合的方针,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支持和匡助各民主党派按照组织发展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对象的考察、培养工作,在注重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稳步发展。
2、匡助各民主党派把组织建设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落实培养措施,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后备干部队伍。
3、支持民主党派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广大成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历史的教育、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统一思想,认清使命,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适合任职条件的党外人士加强培养和考察,条件成熟的向有关部门积极推荐;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和实职安排的举荐工作。
推荐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公司监察部门的特邀监察员。
各民主党派和非党人士对党和行政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并及时反馈查处情况。
公司党委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统战工作;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讨论统战工作。
统战之家管理制度

统战之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统战之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统战之家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统战之家是党委、政府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在对的光辉中开展的统一战线工作机构。
第三条统战之家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委领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宗教界人士自愿参加,相互平等、诚信互利、和谐共生的原则。
第四条统战之家坚持团结互助、民主协商、参与议政的基本理念,积极开展各项务实活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增进人民福祉而努力。
第五条统战之家按照党领导、协商民主、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总方针,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使管理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统战之家的领导由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战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由统战部门、主任、副主任等负责。
第七条统战之家实行党的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各项事务由党的基本组织讨论决定,经主任签署后执行。
第八条统战之家设立办公室,设立党外人士服务中心,分别负责统战之家日常事务和党外人士服务工作。
第九条统战之家设立各种专门委员会,包括情报委员会、宣传委员会、对外交流委员会、宗教和睦委员会等,负责统战之家相关工作的策划和协调。
第十条统战之家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统战之家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统战之家的员工由党外人士、无党派人士和宗教界人士担任,经过政治审查和专业考核后聘用。
第十二条统战之家实行聘任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表现不良的员工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统战之家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统战之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人权和劳动权,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员工权益保障制度。
第四章经济管理第十五条统战之家依法经营,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坚持合法合规原则。
统战人员管理制度

统战人员管理制度一、统战人员的选拔和任用1.选拔标准(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中央的各项决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能够时刻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听取他人意见,熟悉党的方针政策。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熟悉统战工作相关知识和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4)具有一定的团队精神和责任心,积极主动、善于思考和阐述观点,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和创新意识。
2.选拔程序(1)制定详细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明确选拔流程,建立选拔体系,确保选拔公开、公正、公平。
(2)按照党组织的要求,作出选派决定,明确统战人员的具体任务和职责,明确工资福利待遇。
(3)选拔之前,要对统战人员进行全面的考核和审查,确保综合素质符合统战工作需要。
(4)选拔之后,马上建立档案,建立统战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随时进行监督和管理。
3.任用方式(1)根据统战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和能力选拔适当的任用方式,包括委派、聘用、招聘等。
(2)采取多种方式,激励统战人员积极参与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认同感。
(3)确保统战人员在工作中得到充分发挥和提升,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统战人员的职责和权利1.主要职责(1)负责统战工作的日常事务办理和协调,策划、组织和开展各项统战工作。
(2)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协助上级组织开展各项统战工作。
(3)为党外群众组织和党外知识分子提供咨询服务和支持,维护和促进党同党外群众组织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关系和团结。
(4)协助上级组织做好宣传工作,推动各项政策的宣传和贯彻。
2.权利保障(1)享有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荣誉、聘任、薪酬和待遇,有权利享受统战工作相关的政策待遇。
(2)有权利参与统战工作的讨论和决策,有权利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3)有权利向上级组织主张权益,有权利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申诉和检讨,有权利申请调整工作岗位。
学校统战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统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统战部在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统战部是学校党委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统一战线工作。
2. 统战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由学校党委任命。
3. 统战部下设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等工作机构。
三、职责范围1. 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
2. 调查研究全校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 协调处理学校内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宗教团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关系。
4. 负责学校党外知识分子、归侨侨眷、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
5. 组织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和宣传,提高全校师生对统一战线工作的认识。
6. 指导学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活动。
7. 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宗教团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8. 负责学校统战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四、工作制度1.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统战部对涉及全校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
2.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宗教团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代表人士约谈制度:统战部定期与上述代表人士进行约谈,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
3. 统战信息报送制度:统战部负责定期收集、整理、报送全校统一战线工作信息。
4. 统战理论研究制度:统战部每年组织一次统战理论研究活动,鼓励全校师生参与统战理论研究。
5. 统战工作检查制度:统战部定期对全校统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统战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党委对统战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统战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2. 统战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统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学院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和加强(以下简称“学院”)统战工作管理,根据中央、省市、集团有关统战工作的制度,结合学院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党委统战工作。
第三条统战工作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当前我院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是: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归侨侨眷教工,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少数民族教工等。
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做好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二)统战工作部是党委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以及统战工作理论的学习、宣传和教育。
主要工作任务是:了解、熟悉和掌握本单位各方面统战对象基本情况,凝聚力量,组成更广泛的爱国爱院统一战线队伍,为实现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第四条统战工作的基本原则
在统战工作中要切实执行党对统一战线的政治领导的原则;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坚持统一战线为学院中心工作服务的原则;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的原则;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统战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决定指示.结合单位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实施措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执行。
第六条认真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督促检查各项统战政策在学院的贯彻落实。
贯彻党的各项统战政策和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等。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第八条了解、熟悉和掌握学院各方面统战对象基本情况,及时进行摸底检查和造册登记,做到数字清,对象明。
第九条熟悉和掌握统战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贡献和特长,掌握其社会联系,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按照党的统战政策,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联系党外人士.重点是党外知识分子。
与统战工作对象广交朋友。
多接触,常谈心,肝胆相照,坦诚相见,就统战工作的有关问题经常进行研究、讨论。
第十一条沟通、协调学院内部党、政机构、群众组织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关系。
第十二条做好党外干部考察、培养和选配工作,及时向党委推荐选拔具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政治表现好、工作能力强的党外干部坦任适当的领导职务。
第十三条按照上级统战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统战对象参加各种学习、会议和开展各类活动。
切实做好统战的基础工作。
第十四条每年定期在中秋节和春节前组织适宜的、内容丰富有意义的统战联谊活动,学习有关文件,对统战工作进行总结和评比,使统战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第十五条支持、督促侨联开展活动,做好“三胞”的接待、宣传工作,做好海外统战工作,为祖国和平统一和振兴中华服务。
第十六条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加强民族团结,落实好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
第十七条调动学院统战工作对象的积极性,围绕学院的中心目标任务发挥作用。
为提高学院的效益和职业教育培训服务。
第十八条做好统战工作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根据学院统战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适当形式,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坚持四顼基本原则的教育。
第十九条运用统战对象名册和统战活动资料,做好年终统计报表工作,受理统战对象的申诉、办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第二十条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
第二十一条院党群工作处是学院党委负责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党委工作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努力当好参谋和助手。
积极、热情、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做好“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党群工作处负有协调、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
要建立健全精干、统一、高效的统一战线工作机制。
党委工作部应将统战工作的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争取各部门的支持配合。
各职能部门处理涉及统战侨务政策的事项或制定相应文件应与党委工作部商量。
第二十三条党群工作处要深入了解学院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研究分析统一战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反映党外人士
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做好统战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认真提出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党群工作处要善于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多办实事。
要注意做好少数民族知识分子的工作和慎重处理涉及宗教、民族的有关问题,努力把党委工作部办成党外人士之家。
第二十五条统战干部和统战委员要全面提高政治、理论、业务素质。
要发扬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要善于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平等待人、协商办事,努力使自己具有坚定的立场、民主的作风、广博的知识、创新的精神,成为深受党外朋友欢迎的合格的统战干部。
对上级统战部门和党委的有关指示、决议,有权下达并组织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党委书记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委托学院党群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1:权责清单
附件1
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