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思想哲学法则:“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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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_

论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_

论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王西平内容提要 “道法自然”,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价值观念。

“道”是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生成、演进的总根源、总根据。

自然,是自然而然。

自然而然,是道的属性、性能,是“道”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法则、规律。

“道”在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过程中,是“无为而无不为”,是“自然而然”的法则的体现。

“无为”是“无为而无不为”的省略语,主要着眼于人类社会,是老子的一种政治主张和人类行为规范。

宇宙万物、人类社会自然而然生成、演进总的驱动之势,是任何外力难以阻挡的,千万亿年以来总是“自己如此”。

但由“道”所生成的宇宙万物,人类社会中的个体、群体存在物,皆有其生存的外部环境,不受外力干预、影响是绝对不可能的。

外力,有有害的,也有有益的。

一切生命体,特别是人类能够识别而予以接受、防御或抵抗。

这些,都由“道”的自然而然的规律所涵盖。

道、自然、无为、道法自然,是极具哲学内涵和意义的概念。

关键词 道 自然 无为 外力 道法自然〔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0)04-0033-05 近年来,道学研究界围绕老子的“自然”观念开展了新一轮研讨,某些学者对老子的“自然”观念有一种所谓“独特”的新理解。

其核心观点是,老子“自然”不像通常所理解的那样,是指“道”的属性,实际“自然”是指与“道”相对的万物自己而然的状态,此状态的实现则有赖于“道”的“无为”。

不少学者认为:“道法自然”是说“道”效法“自然”,“道”以“自然”为法,这里的“自然”也是指自己如此、自己而然。

“‘道’效法‘自然’”这一观点,从根本上颠倒了“自然”与“道”的关系。

“道法自然”是老子极其重要的宇宙论、社会论思想,其真正含义,是不是就是“道”效法“自然”,以“自然”为法?这是值得认真、深入讨论的大问题。

笔者欲就此发表不同的看法,求教于方家。

一、对古今名人关于“道法自然”的解释之评说河上公章句《道德真经注》卷一“象法第二十五”①注解“人法地”曰:“人当法地,安静和柔也。

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
正因为它“混成”,所以它不但“先天地生”,而且“后天地灭”。而且它的“生”和“灭”都必定不在这个宇宙的范畴之内,所以它可以说是“永恒”的——天地万物皆变,不变的唯有“道”。
“道”的进一步描述就是“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寂”是没有声音的意思,“寥”是没有形象的意思,“独立”是不依靠外物的意思,“不改”是不会变化的意思,“周行”既有运行全面的意思,又有循环往复的意思,“不殆”是不会失败、不会灭亡的意思。合起来就是说:“道”是没有任何外在的特征可以被把握的;是不依赖任何外物而存在的;是永恒不变的;是周流天下而且循环往复的,是不会灭亡的,它是天地的来源,是天地的依靠。
一是无,二是有。一生二,二归一。一生二归交合而生的三就是德,就是自然。
一是阳,二是阴。阳授阴,阴受阳。阳授阴受交合而生的旋转就是德能,就是自然。
阴阳有限而失衡,阳授阴受失衡而生正负。产生正负的旋转仍是德能,仍是自然
本质
道法自然——这是老子为我们提供的最高级的方法论。
道法自然即道效法或遵循自然,也就是说万事万物的运行法则都是遵守自然规律的。最能表达“道”的一个词就是自然规律,同样我们可以反过来说与我们这里所说的自然规律最相近的一个字就是“道”。这包括自然之道,社会之道,人为之道。 道法自然·霍建中篆刻
自然为性”,“圣人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的说法。这表明,“道”与“万物”的关系,在老子那里确实是“道无为”与“万物自然”的关系。老子说过“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见之于通行本和帛本),有人怀疑“无为而不为”的说法是后人添加的。然而郭店简本中确有“亡为而亡不为”的说法,这证明这一猜测是不
“道法自然”这一论题不是一个孤立性的论题,它关涉到老子形而上学的根本问题――“道”与“万物”的关系,也关涉到老子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圣王”同“百姓”的关系。这一论题本身直接涉及到了老子哲学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道”和比较重要的另一个概念“自然”。作为老子形而上学的“道”,它是产生“万物”的根源(如四十二章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五十一章说“道生之”),是“天地之母”(二十五章)和“万物之奥”(六十二章;帛本“奥”作“注”,即“主”)。“道”不仅产生“万物”,而且也是万物得以生存、存在的基础和保证,这就是为什么说老子的“道”既是生成论上的又是本体论上的。《老子》四章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道”虽是万物的根源和基础,是万物的母亲,但它从不以万物之主自居:“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而且“道”也从不“主宰”、“控制”和“干预”万物,它具有“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五十一章)和“善贷且成”(四十一章)的至上美德(“玄德)。“道”的这种本性老子称之为“无为”。“无为”不是说“道”没有任何作为,而只是说道不控制、不干预万物,而是让万物自行活动、自行其事。《老子》三十七章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常无为”,王弼的解释是“顺自然”。可以断定,“无为”是“道”的运行和活动方式,它的发出者是“道”。“道”要“顺应”的“自然”,不是“道”自己的属性,而是“万物”的属性。

《老子》的自然哲学与现代生态

《老子》的自然哲学与现代生态

《老子》的自然哲学与现代生态自然哲学是人类对自然界的观察、思考和解释的一门学科。

自古以来,人们通过各种方式去理解自然,其中之一就是通过文化经典《老子》中的哲学思想。

《老子》是中国古代哲学的经典之一,其中所包含的自然哲学观念与现代生态学的思想相通,对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老子》的自然哲学观念,并分析其与现代生态学的关系。

一、“道”与自然的统一在《老子》中,道是一个核心概念,意指宇宙间的自然规律和道德准则,亦即宇宙间一切事物共同遵循的原则。

道是一种超越人类主观意识的客观存在,它不仅包含了自然界的规律,也包含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老子》提倡与自然融合,主张人类应该顺应自然的规律,而不是逆其道而行。

这种观念与现代生态学中的“和谐共生”思想相契合,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尊重自然与适应自然《老子》中的哲学思想强调尊重自然和适应自然。

它主张人类应该保持谦虚的姿态,学会观察和学习自然界的规律,按照自然的方式去生活。

《老子》中有一句名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表达了人类应该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

现代生态学强调对自然的尊重和适应,认为人类与自然的生态系统是互相依存和相互作用的,只有在和谐中生存和发展,才能保持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

三、无为而治与自然的自我调节《老子》中的无为而治思想表达了自然界自我调节的观念。

它认为自然界中的万物都有其内在的运行规律,人类不应该过度干涉,而是应该学会观察和顺应自然的道路,才能达到和谐发展。

这个思想与生态学中的自然平衡理论相呼应。

现代生态学通过研究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机制,提倡尊重自然的变化过程,提倡“自然即是最好的管理者”的理念。

四、回归自然与生态保护现代社会面临着环境污染、资源短缺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而《老子》中的自然哲学思想则提供了对应的解决方案。

《老子》提倡回归自然,以清净心境面对自然,摒弃功利主义和过度开发的观念,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译文:“人们依据于大地而生活劳作,繁衍生息;大地依据于上天而寒暑交替,化育万物;上天依据于大“道”而运行变化,排列时序;大“道”则依据自然之性,顺其自然而成其所以然。

”这句话出自《道德经》,“道法自然”代表了老子的哲学思想,意思是“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自然而然”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

“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来自《道德经·道经第二十五章》。

翻译过来就是老子说:“人们依据于大地而生活劳作,繁衍生息;大地依据于上天而寒暑交替,化育万物;上天依据于大“道”而运行变化,排列时序;大“道”则依据自然之性,顺其自然而成其所以然。

”《道德经》,春秋时期老子(李耳)的哲学作品,又称《道德真经》、《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国古代先秦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

道德经分上下两篇,原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不分章,后改为《道经》37章在前,第38章之后为《德经》,并分为81章。

《道德经》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名著之一,对传统哲学、科学、政治、宗教等产生了深刻影响。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道德经》是除了《圣经》以外被译成外国文字发布量最多的文化名著。

《道德经》,又称《道德真经》、《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国古代先秦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为其时诸子所共仰,传说是春秋时期的老子(李耳)所撰写,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

道德经分上下两篇,原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不分章,后改为《道经》37章在前,第38章之后为《德经》,并分为81章。

文本以哲学意义之“道德”为纲宗,论述修身、治国、用兵、养生之道,而多以政治为旨归,乃所谓“内圣外王”之学,文意深奥,包涵广博。

老子的自然思想总结图

老子的自然思想总结图

老子的自然思想总结图老子是古代中国哲学家、道家学派的创立者,他对自然和人类生活的思考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老子提出了自然思想,主张追随自然的道,达到人和自然和谐共存的境地。

下面是一份将老子的自然思想进行总结的图表,以帮助理解他的观点。

1. 宇宙的本源老子认为宇宙的本源是道。

在图表中,道以一条无限的曲线表示,代表了它的无始无终、无限无穷的特性。

2. 自然的循环老子认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循环往复的。

通过图表中的循环箭头,能够看出万物无始无终的本质。

3. 道与自然道的属性和运行方式与自然界一致。

老子使用“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来描述宇宙从无到有的过程。

图表中的箭头展示了这个过程。

4. 无为而治老子主张“无为而治”,认为人们应该放弃过度的行动和干预,而是顺应自然,将事物发展自然而然地进行。

图表中的顺流而下的箭头表示了顺应自然的思想。

5. 和谐共存老子认为人和自然应该和谐共存。

他提倡顺应自然的道德观念,并强调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

图表中的双向箭头表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影响。

6. 自然无为老子认为自然的无为是最有效的行动方式。

通过放下欲望和个人的意愿,人们可以更好地适应自然规律,从而达到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图表中的人物放下了手中的东西,象征着放下欲望的意义。

通过以上的图表,我们可以清晰地总结出老子的自然思想:人应该顺应自然的道,放下欲望,无为而治,与自然和谐共存。

需要注意的是,老子的自然思想非常宽泛和深奥,很难用简单的图表来完整地表达。

以上的图表只是对其核心思想的一个概括,更详尽和深入的理解仍然需要通过对老子的著作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

《老子》自然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道法自然

《老子》自然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道法自然

《⽼⼦》⾃然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道法⾃然“道”在⽼⼦的思想中有两层意思:⼀是宇宙的本体,⼆是万事万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认为,“⾃然”是⾄⾼⽆上的。

所谓“⾃然”,就是“⾃然⽽然”,也就是没有外⼒影响的这个世界的本来⾯⽬,它既应当包含所有“⾃然”的存在,也应当包含“⾃然”运⾏的规律。

就“道”⾃⾝来说,就是⾃⼰如此之义,⽽就“道”与万物的关系来说,就是顺应万物之固有本性、使之⾃然⽽然地演化之义。

在⽼⼦看来,道是天地万物的本原,万物皆源于“道”。

“天下万物⽣于有,有⽣于⽆。

”《⽼⼦》认为“道”产⽣万物有个过程,“道⽣⼀,⼀⽣⼆,⼆⽣三,三⽣万物。

”[1] “道⽣⼀”,即“道”⾃⽣,“⾃本⾃根,⾃⽣⾃成”;“⼀⽣⼆”,即“道”分化为阴阳⼆⽓;阴阳⼆⽓的统⼀叫做“冲⽓”(冲虚之⽓),由阴⽓、阳⽓、冲⽓三者产⽣了万物。

道是万物起始的源头,也是宇宙万物⾃然运⾏的规律,万物皆和谐统⼀于道。

“道”是宇宙间⽣成万事万物的⾃在本体。

⽼⼦⽤“⼤盈若冲,其⽤不穷”(《⽼⼦•四⼗五章》)论述了本体、本原同是“道”的思想。

“⼤盈若冲,其⽤不穷”的“⼤”,也就是“道”,“道”的表现是“冲”。

“⼤盈若冲”说明空间并⾮真空,⽽是充塞满了物质的空间。

《⽼⼦•⼆⼗五章》说:“有物混成,先天地⽣,寂兮寥兮,独⽴不改,周⾏⽽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道,名之⽈⼤。

⼤⽈逝;逝⽈远;远⽈反。

”可见,《⽼⼦》所说的道,既是世界的统⼀原理,⼜是世界的发展原理。

⽼⼦在这⾥明确说了“道”是“先天地⽣”的⽆、有混成之物。

混成之物遍布空间,“⽆”、“有”处于运动状态,永不停息。

“道”纯任⾃然,它⽣成世界万物,没有任何⽬的性,⽽是⼀种“⾃在⾃为”的结果。

作为世界的发展原理,“道”“独⽴⽽不改,周⾏⽽不殆”,不停地运动,永远都不会改变。

《⽼⼦》认为,宇宙中的具体事物⼀直处于变化之中,不是永恒的,但“道”却是绝对不变的,也只有“道”是永恒的,“道乃久”。

“道法自然”哲学思想的现实意义

“道法自然”哲学思想的现实意义

“道法自然”哲学思想的现实意义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用老子的话说,叫做无为自化,自然而然。

因此,“道法自然”就是“道”性自然而法其自性。

并非在道之外别有一个自然,道要以它为法则。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

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道”之所以被尊崇,就在于它对万物不加干涉而顺任自然。

既然道性自然,那么,效法道的天、地、人也必以自然为理法,其本性也和道一样,无为白化,自然而然。

老子认为自然之道是宇宙间万事万物所应遵循的根本规律和根本原则。

人作为自然有机体的一部分,无论对待人事还是自然界,也理应“道法自然”,“惟道是从”,严格遵循自然法则。

所谓“道法自然”,王弼解道:“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

”“道”的本性在于自然无为,它虽然生就了天地万物,但这一切都是“莫之命而常自然”的,人法道而行,对于自然界和社会,也应辅助天地万物人事成就其自然本性。

这种“道法自然”的哲学思想,根本否定了“神”的存在,否定了“神”对世间万物的创造和主宰,提出了关于世界构成的物质性的总根源,为纷纭复杂的现象寻找到了一个统一的、概括的总原则,把中国的哲学思想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也是对当时传统的天命神学的挑战,反映了春秋末期理性觉醒和思想解放的时代潮流。

古人观察自然界,发现万物自由生长,好象不受控制,但又时时受控制。

举例言之,草木春天发芽抽叶生长,秋天果实累累,冬天就枯黄萧瑟了。

草木的这种现象,是自己如此的,别物控制不了它。

但它又是受控的,它不可能在秋天发芽抽叶生长,在春天果实累累。

是谁使它如此呢?老子抽象出一个道,是道在背后起着主宰的作用。

但道使万物如此的作用方式是柔弱的,它不会改变日往月来,寒往暑来的规则,也不会改变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规则,因此,万物的生长就有两个含义,一是道是万物的控制者,但这种控制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道给予万物自由生长的权力;二是万物自由生长不是绝对的,实际上有一种力量在限制着它,这个力量来自于道。

老子道法自然名词解释

老子道法自然名词解释

老子道法自然名词解释
摘要:
1.老子及其道家思想简介
2.道法自然的概念与内涵
3.道法自然在现代社会的启示与应用
正文:
老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道家学派的创立者。

他的道家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老子的哲学体系中,道法自然是一个核心概念,它旨在阐述万事万物的运行规律。

道法自然,是指道(宇宙的本源和规律)所体现出的自然而然的状态。

它强调万事万物都应该遵循道的原则,顺应自然的规律来发展。

这一理念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应当遵循自然法则,而非人为的干预和强制。

在道法自然的思想指导下,人们应当顺应自然、无为而治,从而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境地。

在现代社会,道法自然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应用价值。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我们应当借鉴道法自然的思想,尊重自然、保护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

此外,在人际关系、企业管理等方面,道法自然也提醒我们要遵循规律、顺应民意,以实现和谐共处。

总之,老子道法自然的名词解释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解和处理事物的方法,引导我们追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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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思想哲学法则:“自然”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是万物创生的根源,所以人、地、天
都要法“道”,但道并不是毫无规则的,为所欲为的,她还必须以自然为法则。

这并不是说“道”的上面还有一个自然的东西,要道去遵循。

“自然”是自然而然,是自然就如此的意义,应理解为道的精神所在。

是道所具有的一切特性中最主要的部分,或者说是主导性的部分。

是谓“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也,道和德之所以得到万物的仰尊,就在于
她们常法自然,道和德的价值就在于自然,若不以自然为法就会失去其价值。

老子的思想以“道”为基础,但是他的思想却在“自然”两个字上。

他的人生哲学、政治思想哲学故都是
以自然为宗,他的宇宙论观念也以自然为法。

因此我们若把老子的哲学,说成是“自然哲学”,那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老子的思想的哲学观念是“自然”,
老子思想的哲学法则也是“自然”。

老子的思想体现在人生的哲学上时,就是无欲——无私、无为——无争,前者是修己的根本,后者是处人的原则,因为无欲所以能够知足,因为不争说以能够谦和;知足者常乐,谦和者者受益。

“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其争。

”无私则能成其私,不争则莫能与此争。

都是依据自然的结果,
这和道德依循“自然”,“万物莫不尊而贵德”是同出一理的。

无私——无欲、无为——无争,还表现在“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所谓的无常心,就是无私心。

若是作为管理者或
统治者,既然是无私心当然也就会以百姓心为心了。

若用现在的理念来说的话就是民主之心了,也就是民主的思想了。

难怪有人在评点道德经时说,这是民主国家运用思想和法则。

但在老子来说,只是顺其“自然”,只是顺应自然而已。

“行不言之教,处无为之事”。

管理
者的目标就是要“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自身又怎么能有为呢?“我无为而民自化”管理者又何必要有为呢?自然无为的结果是“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无论是
面对自然界,还是面对人生或治政以及修身,老子的思想无不是以自然为本。

因此从哲学的角度来说,老子的思想的哲学观念是“自然”,老子的思想的哲学法则是“自然”,无不都
是以“自然”为本。

“自然”是老子思想学说的精神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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