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及的案例解析共30页文档
护理医疗纠纷(医患沟通)案例分析

案例3
有一名产妇住院分娩,医嘱给50%葡萄糖40毫升静 脉注射,值班护士以为20毫升一支安瓿的就是50% 葡萄糖,没有查对药名,就将两支药液吸进针管给 产妇静脉注射,当注射到10毫升时,产妇出现躁动 、四肢抽搐等症状。护士此时仍未停止注射查找原 因,而是让家属将产妇按住,直至把药液推完。产 妇当即死亡。产妇死后,医院才发现护士给产妇注 射的药是利多卡因。
医患纠纷深层次原因
制度方面 1.我国卫生投入不足 2.卫生资源分配不公 3. 以药养医的机制没有改变 监管方面 1.政府监管不到位。 2. 行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3.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难到位。
四部委严打医闹:医疗纠纷责任未定医院不得赔钱
严打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违法行为未制止前不 得调解
案例10
患者配偶不同意
某产妇,因足月临产入院。该产妇身材矮小,骨盆 狭窄,经试产无法顺利分娩。产妇请求医师为其采 用剖宫产手术,医生也认为行剖宫产手术是较为理 想的方法。于是医生将有关情况告诉了产妇的丈夫 。但其丈夫担心妻子生个女儿,故意躲着医师不肯 签字。产妇再三请求医师尽快为其做剖宫产手术, 而医师却因无其丈夫的签字迟迟不敢实施手术,结 果导致产妇子宫破裂。这时才将产妇送进手术室抢 救,实施子宫全切术,但为时已晚,产妇胎儿双亡 。
解析
案例1
有一名出生刚 40 天的患儿,因轻咳、间断性抽搐 3 天于16时40分在某医院儿科住院,入院诊断佝偻病 性低钙抽搐、上呼吸道感染,其中一项医嘱是 10% 葡萄糖7ml加5%氯化钙5ml缓慢静脉注射。儿科护士 李某拿着处方去药房取药,值班药剂人员将 10% 氯 化钾注射液10ml误认为是5%的氯化钙10ml一支发出 。值班护士也没有查对,便将氯化钾当作氯化钙加 入10%葡萄糖7ml中,给患儿静脉缓慢注射,注射中 患儿就出现面色苍白、口唇发绀、心跳停止,经抢 救无效死亡。抢救结束发现推注药物的注射器上套 着10%的氯化钾安瓿,才发现问题的症结。
医患沟通经典案例

医患沟通经典案例
《医患沟通经典案例》
曾经有这么一个案例,有位患者老张,得了一种不太常见的病。
他来到医院时,满心的忐忑和不安。
医生小李看到老张那焦虑的神情,没有一来就严肃地谈论病情,而是微笑着问老张:“老张啊,您今天感觉怎么样啊?”老张听到这温暖的问候,心里的紧张顿时少了一半。
在之后的检查过程中,小李医生仔细地向老张解释每一项检查的意义,不是那种生硬地说一堆专业术语,而是用通俗易懂的话,比如“这个检查呢,就像是给您身体内部拍个照片,看看里面到底咋回事儿。
”老张一听,恍然大悟。
当检查结果出来后,小李医生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和老张坐下,慢慢地说:“老张啊,您这病呢,说严重也不算太严重,但咱也不能轻视它呀!就好比您走路,路上有个小坑,您要是不小心,也能摔一跤啊!”老张不住地点头。
老张也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医生,我这以后还能正常生活吗?”小李医生连忙握住他的手说:“当然能啦!只要您积极配合治疗,就像战士勇敢地去战斗一样,肯定没问题的!”
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小李医生一直和老张保持着良好的沟通,随时解答他的问题。
老张呢,也特别信任小李医生,积极配合治疗。
就这样,老张的病情逐渐好转。
这个案例说明了啥呢?医患沟通真的太重要啦!医生不是只会治病的机器,患者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白,他们是一起对抗疾病的战友啊!只有彼此信任,用心沟通,才能战胜病魔啊!医生多一点耐心和爱心,患者多一点理解和信任,这世界不就更美好了吗?难道不是吗?。
医患沟通案例及评析

医患沟通案例及评析案例一:刚参加工作那年,遇到一位少女因阴道出血在其母亲陪同下来医院就诊。
自述是体育课上在单杠上摔落导致腹痛不已。
外科检查未发现任何擦伤痕迹,透视也为查出疼痛和出血的原因。
接诊医师根据观察和经验,怀疑其为宫外孕,建议转妇产科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但是病人和其母亲都坚持少女没发生过性行为,反对“宫外孕”的可能性拒绝转诊。
无奈之下医师只好给予病人常规的止痛止血剂治疗。
可在当天夜里病人就因宫外孕大出血导致休克而紧急住院,经全力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却因宫体破裂出血过多而不得不摘除了子宫,终生不能再孕。
案例二:病人因搬运重物时导致左腕扭伤,在当地医院对症治疗和功能锻炼效果不佳,来院就医收入院,诊断为“左腕下尺挠关节分离”。
经科室讨论,决定择期行左尺骨小头切除术。
术前1天经治医师因进修结束离院,未进行术前谈话和签字。
患者手术顺利,术后切口甲级愈合,出院行功能锻炼。
3个月后患者因症状无明显改善再次入院复查,肌电图检查无异常,考虑为术后功能锻炼不够,嘱加强功能锻炼。
患者认为术中损伤神经,以疼痛为由拒绝功能锻炼。
经治医师认为患者不配合功能锻炼,却找医院的麻烦。
院方诚恳向患者作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和沟通,建议其加强功能锻炼,对其有关赔偿要求予以拒绝。
患者对医院答复不满意,医院即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鉴定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存在“无术前小结和谈话签字”等不足。
经医院、患者及其单位领导共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案例评析:在国外有资料显示:在综合医院门诊的患者中,有1/3的心身疾病患者的诊断、治疗依赖于医务人员针对诱因的治疗、医患之间的平等对话与有效沟通。
医患纠纷有因医疗过失、服务缺陷引发的医源性纠纷,也有医疗无过失,只是患者的不信任、自身的不配合甚至不良动机导致的医患纠纷。
案例一事件发生主要由于患者的不配合,扰乱医生了解病情,耽搁就医导致的非医源性纠纷。
而案例二的起因是因服务缺陷引发的医源性纠纷,经治医生工作责任心不强,交接班制度不落实,造成无术前小结和谈话签字,纠纷发生期间,也有个别医护人员不注意听取患者意见,解释不够耐心,语言生硬,使患者不理解并产生敌意,从而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医患沟通学案例分析

医患沟通学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规定如下: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丞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案例中,医务人员在接诊患者以后,尽管患者的病情有迷惑性,难以判断。
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的临床监护明显不够,病情数据记录不够准确,病人出现低血压休克并未做出任何处理,而且没有记录数据。
导致病人突发心悸,抢救无效死亡,医务人员有过错,依据上述法律,院方承担主要责任。
当患者进入医院,在医生名下挂号并进行报道看病起,医患之间的法律关系就已经“设立”,后面无论是发生“变更”、“完成”跟“终止”,都跟医患双方密切相关。
要是作为患者的角度,在进入医院进行诊疗开始,我就能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但是要是作为一名医生,人命关天,行医当如履薄冰。
不能贪图私欲谋财害命,不能被不法之人利用法律漏洞侵害医生的利益,更不能因噎废食,在作出诊疗方案的时候不是做出最适合病人的,而是做出最保护自己的。
所以医护双方都要利用法律法规保护好自己的权利,清楚明白的知道自己的义务并履行。
做好沟通协商,这样才能平止纷争,减少医疗纠纷,减少跟今天这样的案例发生。
在这次的案例中,我个人认为医疗机构的管理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首先患者在住院以后,要充分的了解患者的情况,不能敷衍了事。
并积极跟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沟通协商诊疗计划。
医患沟通与案例解析

解析
• 本例中医师唐某侵犯了患者的治疗药物知情权, 医患双方在知情同意权上发生了矛盾。在给李某 使用不属于公费报销范围的进口药物前,应当事 先向患者说明,征求患者的意见。
防范要点 • 1. 保证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为患者提供治疗药
物时,如有进口药(或不属于公费报销药物)应 提前告知并征得患者同意。 • 2. 如有同类国产药物或可替代药物,应向患者 说明不同药物的价格、疗效、疗程、副作用等情 况,让患者自行选择。如患者病情需要,必需使 用进口药,应作重要说明。 • 3. 患者不同意接受进口药物(或不属于公费报 销药物)时,医护人员应为其进行调整。
果;掌握医疗费用情况;掌握患者及家属的社会心 理因素。 • 4、四个留意:留意沟通对象的受教育程度及对沟通 的感受;留意沟通对象对疾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 的期望值;留意自己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留意沟通对象的情绪状态。 • 5、五个避免:避免强求沟通对象即时接受事实;避 免使用易刺激对方情绪的语气和语言;避免过多使 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刻意改变对方的 观点,避免压抑对方的情绪。
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患方申请医疗事 故鉴定。经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定为二级 医疗事故。患者又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 成以下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人民币6.1万元。
解析
• 这是一例因医院误诊导致患者同意手术,而后发生变 更的医患纠纷。此案中,患者“同意”手术的前提是 医院诊断为“两侧卵巢肿瘤”;后又变成了“妊娠黄 体瘤”,则其“同意”承诺随着客体的改变失去了意 义。患者后经病理检查证实为妊娠黄体瘤,属生理性 瘤体,分娩后一般可自行消失。将生理性的妊娠黄体 瘤疑为卵巢肿瘤是不应有的误诊。
• (六)实物对照讲解沟通:医护人员可以利 用人体解剖图谱或实物标本对照讲解沟通, 增加患者或家属的感官认识,便于患者或家 属对诊疗过程的理解与支持。
医患沟通案例解析范本

三、医患沟通案例伦理解析案例一患者,男性,68岁,汉族,丧偶独居,退休工人,家庭经济状况一般。
患者双眼均患有老年性白内障,左眼视力0.2,右眼视力0.3,经常规检查后收住入院,欲行白内障摘除术。
在术前各项检查和手术中,各位医生与患者均未再次确认手术眼别,而将右眼进行了白内障摘除手术,并植入了人工晶体,手术顺利,术后视力有所提高。
但术后患者却提出原本希望治疗的是左眼,而手术眼术后视力与术前比较无明显提高,因此,患者及其家属提出异议。
解析:医者应当时刻牢记我们面对的不仅是患者的疾病,更是活生生的病人,在医患关系中,医方更多地处于主动地位,更有义务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患者给予关心和疏导。
特别是在接受手术或特殊的检查之前,主刀或主管医生有必要与患者进行必要的交流,向患者介绍相关的医学常识、注意事项,关心患者的意愿和情绪,解除患者内心的恐惧、疑虑,这样不仅能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更重要的是让患者配合医方接受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并能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案例二一恶性肿瘤患者家属第一次找医生咨询情况时,医生对患者家属说:“今天没空,明天再来”。
当患者家属表明他们是专程请假到医院咨询,明天还有事,能不能请医生抽点时间给他们做些解答时,医生不耐烦地说:“就你们有事,我们医生就没事?”使患者家属在心理上产生反感情绪。
而第二次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时则简单地说:“××的病是恶性肿瘤,只能死马当做活马医”,而不做详细的解释。
正是这位患者术后死于多脏器衰竭时,患方家属对本来是正常的医疗程序提出疑义,导致长达数月之久的医疗纠纷。
解析:患者及家属希望能多了解一些关于自身疾病的信息,而有的告之和沟通具有非常强的时效性和不可重复性。
尽管此患者的预后与医疗行为并无因果关系,但患者家属坚持认为这一结果是由医方造成的,从而引发医疗纠纷。
案例三一位少女因阴道出血在其母陪同下来医院就诊。
自述是骑自行车时摔伤后腹痛不止。
外科检查未发现丝毫损伤的痕迹,透视也未查出疼痛和出血的原因。
医患沟通案例分享

医患沟通案例分享
医患沟通是医学实践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医患双方的交
流与理解,对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要分
享一个医患沟通的案例,来展示医患之间如何进行有效的沟通。
天,我的一个朋友小李不小心摔伤了手腕,他被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急
诊科。
小李非常疼痛,神情紧张。
医生走进急诊室,冷静地询问小李摔伤的经过,询问疼痛的位置和程度。
小李以最真实的表达方式说明了自己的痛苦,并希望医生能及时帮助
他缓解疼痛。
医生认真地听取了小李的叙述,仔细观察了摔伤的手腕。
他对小李说:“我明白您的痛苦,我们将尽快给您减轻疼痛。
但在进行进一步的诊断之前,我希望做一些简单的检查,以确保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小李感到医
生的关心和专业,同意进行检查。
医生主动和小李解释了各项检查的目的和过程,尽量让小李了解自己
的状况。
经过检查,医生发现小李的手腕出现了骨折。
医生认真地向小李
解释了骨折的类型和治疗方案,以及可能的并发症和康复过程。
医生鼓励
小李提出问题,并不断解答小李的疑惑。
小李对医生的解释感到满意,并表达了希望尽快进行手术治疗的意愿。
医生再次向小李解释了手术的必要性和风险。
医生非常耐心地回答了小李
的问题,并告诉他手术后的注意事项和康复指导。
他还告诉小李,不管手
术是否成功,医生始终会陪伴在他的身边。
医患沟通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其中,医患沟通不畅是导致医患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下是一起因医患沟通不畅引发的纠纷案例,本文将对该案例进行法律分析。
案例:患者李某因感冒到某医院就诊,经诊断为流感。
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对医生的治疗方案存在质疑,但医生未给予充分解释,导致患者对医院产生不满。
患者出院后,发现病情加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分析1. 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在本案中,患者与医院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有义务为患者提供符合医疗行业标准的医疗服务。
2. 医患沟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风险等事项进行充分告知,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在本案中,医生未对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进行充分解释,违反了医患沟通的义务。
3. 医疗事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由于医生未履行医患沟通义务,导致患者对治疗方案产生质疑,并在出院后病情加重,可以认定医院存在过错。
4. 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本案中,患者主张医院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医院未履行医患沟通义务,导致其病情加重。
5. 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可以根据患者的损失情况,判决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案例启示1. 加强医患沟通医患沟通是维护医患关系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充分履行医患沟通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避免因沟通不畅引发医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