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意外险条款艾滋病患者不予赔付保险公司被诉歧视Word文档

合集下载

2023年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2023年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2023年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本合同是由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投保人(以下简称“乙方”)订立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为双方约定的条款:第一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起保日起至终止日止。

起保日是指甲方收到乙方的保险费,并接受乙方投保申请的当日。

终止日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之日。

第二条保险责任1.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间内,乙方因乘坐航空器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者医疗费用支出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2. 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乘坐航空器期间,乙方非出于自愿的、突发的、非正常的事件,导致乙方身体上的伤害。

3. 甲方将根据乙方投保的保额,按照下表的标准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1)身故:按照乙方投保的保额全额赔付。

(2)伤残:根据乙方伤残程度按照一定比例赔付,比例根据《航空旅客伤残赔偿金标准》确定。

(3)医疗费用:按照乙方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进行赔付,赔付限额为乙方投保的保额的80%。

1. 本合同约定了免赔额的金额,即乙方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赔偿金额高于该免赔额时,甲方才承担赔偿责任。

2. 免赔额的计算方式为:乙方投保的保额的5%。

第四条保险费的交付和计算1. 乙方应当在起保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计算方式为:根据乙方投保的保额和保险费率计算得出。

2. 如乙方未按时交付保险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禁止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 在乘坐航空器期间故意自残或自杀。

2. 故意造成或增加意外伤害事故的风险。

3. 投保时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与本保险风险有关的重要事实。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第六条申请理赔的手续和期限1. 在乙方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申请理赔所需的证明材料和相关信息。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2)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2)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1. 引言本合同是基于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约定,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向其提供保障。

本合同明确规定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理赔的条件和程序。

2. 被保险人范围和保障对象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范围包括以下人员: - 合法订购本保险产品的航空旅客; - 年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订购并成为受益人;保障对象为被保险人在航空旅行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3. 保险责任3.1 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选择的保险方案,保险金额将在合同生效时确定,并在合同附件中明确列明。

保险金额将根据被保险人的损失情况进行赔付。

3.2 保险责任的范围本合同保障对象发生意外伤害导致以下情况的,保险人将依法履行赔付责任:- 被保险人在航空旅行中因飞机事故导致身故; - 被保险人在航空旅行中因飞机事故导致残疾; - 被保险人在航空旅行中因飞机事故导致需要医疗治疗的伤害; -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

3.3 保险责任的排除以下情况不属于本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 -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驾驶资格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飞机; - 被保险人故意自残、自杀或者故意犯罪; - 被保险人参与赌博、斗殴或者醉酒滋事; - 被保险人患有已知的疾病或者先天性残疾。

4. 理赔流程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伤害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尽快向保险人报案; 2.提供完整、真实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 3. 根据保险人的要求,完成相关的调查和鉴定。

保险人在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后,将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理赔审核,并按照保险金额和损失情况进行赔付。

5. 保险费和合同终止5.1 保险费支付方式被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方式,按时缴纳保险费。

保险费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日期将在保险合同中详细注明。

5.2 合同终止条件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 合同期满; - 被保险人放弃保险; - 被保险人死亡。

6. 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2)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2)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甲方(保险人):(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合同目的:本合同是为保障乙方在乘坐甲方规定的客运航班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而发生的人身伤害所致经济损失,乙方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而订立的保险合同。

2. 保险期限及保险金额:(1)保险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2)保险金额:¥(保险金额)。

3. 保险责任:(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坐飞机(含登机、下机、行李操作等行为)所产生的人身损害,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合同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保险赔偿金;(2)本保险公司将在被保险人未来发生伤残或死亡事故的情况下,向被保险人的指定受益人支付意外死亡或伤残保险金。

4. 保险金计算标准及赔偿程序:(1)意外死亡或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以乙方实际缴纳的保费为基础,根据下表进行赔偿。

赔偿标准|赔偿金额---|---意外身故|100%保额猝死|100%保额双眼失明|100%保额一手一足残疾|100%保额一手或一足残疾|75%保额一眼失明|50%保额一耳失聪|20%保额(2)申请赔偿程序:①乙方须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及赔偿期内提出书面申请;②乙方须向本保险公司提交以下证明材料:a) 报案时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b) 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证明及治疗期间病历等资料;c) 其他本保险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③乙方须在遭受意外之日起30天内书面向本公司报案;④乙方或其合法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交门诊或住院的医疗费用票据。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一、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及批单(如有)共同构成。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二、保险责任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航空器上发生意外伤害所致的身故、残疾或紧急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予以理赔。

2. 飞行意外伤害责任:被保险人在乘坐航空器过程中因提供航空服务方原因,发生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 登机意外伤害责任:被保险人在登机过程中意外受伤或发生其他意外事故,造成身故、伤残或紧急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三、保险费1. 保险费的支付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的30天内缴纳,否则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2.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将在投保单中进行规定和说明。

四、保险期间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保险单生效之时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终止时间止。

2.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解除劳动合同或航空服务责任,则该保险合同终止。

但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五、保险事故通知和理赔1.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2. 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进行医疗检查,并将医疗费用的发生进行核实和审核。

3. 保险公司将在收到保险事故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对保险事故进行核实,然后及时支付理赔款项。

六、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自行选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2. 在保险期间内,每年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总额不超过当年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3. 本保险合同的赔偿限额分为身故、残疾和医疗费用三部分,具体赔偿比例和限额将在保险条款中进行详细规定和说明。

七、保险合同的解除和退保1. 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由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提出,解除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

2. 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人应返还未到期的保险费,但要扣除相应的手续费。

2023年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2023年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2023年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约定本合同由甲方保险公司和乙方投保人订立,以下条款为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第二条保险责任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作为旅客,在参与航空交通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需要医疗费用支出,甲方保险公司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 意外伤害事故是指乙方在航空交通活动中,不幸遭遇的意外事件,导致身体伤害、伤残或者身故的情况。

3.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意外受伤导致的医疗费用、意外身故给予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给予受益人的伤残保险金等。

4. 保险责任的赔偿基准由甲方保险公司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确定。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费1. 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乙方投保的金额。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相应的保费,保费支付方式由甲方保险公司确定。

3.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保费,甲方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四条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保险起期至保险终期,详细的保险期限由双方约定确认。

第五条索赔申请和受益人指定1. 如发生了意外伤害事故,乙方或其代理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甲方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

2. 乙方应如实提供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凭证、医护人员诊断书、法医鉴定书等。

3. 乙方可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受益人一经指定即不可更改。

如乙方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无法认定的,保险金按照乙方的继承法规定分配。

第六条免责事项1. 如果乙方故意制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在饮酒、吸毒、自残等情况下自愿参与航空交通活动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甲方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 如乙方故意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甲方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3. 如果乙方参与的航空交通活动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甲方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4. 在乙方持有其他保险合同,并已获得其他保险公司的赔偿时,甲方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仅限于赔偿乙方未获赔偿的部分。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甲方:(保险公司)住所地:电话:传真:网址: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号码:法定代表人:乙方:(被保险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电话:航班号:起飞时间:到达时间:舱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终止日期:一、保险责任1.1 甲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对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身体受伤所造成的损失,在保险期间内依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2)对乙方因意外事故需要紧急医疗救治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在保险期间内依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1.2 意外事故是指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溺水、爆炸、火灾、坠落、被坠物、被电击、中毒、猝死等。

1.3 不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乙方故意犯罪或自杀;(2)乙方在飞行过程中因酗酒等违法行为引起的意外;(3)乙方在飞行过程中因合法使用非处方药品而引起的意外;(4)乙方在飞行过程中因患既往病史而引起的意外。

二、赔偿标准2.1 甲方依据乙方所选择的保险金额,按照以下标准给付保险金:(1)身故:按照保险金额全额赔偿。

(2)残疾:按照保险金额的比例,依据残疾程度给付赔偿。

(3)医疗费用:按照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赔偿。

2.2 如果乙方因保险事故已获得国内外第三方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额将在考虑该赔偿的基础上进行给付。

三、保险费及支付方式3.1 保险费根据乙方所选择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确定,详见甲方的《保险费率表》。

3.2 乙方应于签订本保险合同时一次性缴纳保险费,否则本合同无效。

3.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将保险费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通知及索赔4.1 乙方在发生飞行意外后必须立即通知甲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填写完整的保险理赔申请书;(2)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和治疗费用清单等有关证明;(3)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其他相关认定文件等证明材料;(4)其他与理赔有关的证据或材料。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2)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2)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保险金额:合同中应明确保险公司对每位乘客的最高赔
偿金额。

通常根据乘客的航班里程、乘机等级等因素确定。

2. 保险范围:合同应明确哪些意外事件将被保险公司承担
赔偿责任。

通常包括飞机事故、空难、进出机场途中的交
通事故等。

3. 免赔额:合同中可以约定乘客需要承担的自付金额。


保险公司只对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进行赔偿。

4. 保险期限:合同中应明确保险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5. 保险责任:合同中应明确保险公司对于乘客因意外伤害
导致的医疗费用、残疾或死亡的赔偿责任。

6. 投保年龄限制:合同中可以规定投保人的年龄范围,超
出该范围的人员将不能获得保险。

7. 保险索赔:合同应明确保险理赔的程序和条件,以及需
要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8. 保险终止:合同中可以约定保险合同终止的条件,例如
保险期限到期、乘客不再满足投保条件等。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具
体合同内容可能会根据保险公司和产品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前应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保险公司
代理人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自己明确了解并接受合同中的
条款和条件。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目的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本合同由承保方(以下称为保险公司)和投保方(以下称为被保险人)订立,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第二条定义和解释1.航空旅客:指购买航空公司提供的机票并搭乘飞机的个人。

2.意外伤害: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导致的身体伤害,包括但不限于意外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

3.保险金:指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其指定受益人的金额。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责任范围1.本保险合同对于被保险人在航空旅行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提供保险责任。

2.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给予保险金赔付。

3.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险金赔付,具体赔付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免赔额和赔偿限额1.本保险合同设定免赔额,即保险公司只对超过免赔额部分的损失进行赔付。

2.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限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除外责任以下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1.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在航空旅行中违反航空公司的规定所导致的意外伤害;3.被保险人在航空旅行中参与高风险活动所导致的意外伤害;4.被保险人因酒驾、毒驾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飞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第三章保险费与保险期间第六条保险费的支付被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保险费。

保险公司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及航程等因素确定保险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第七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购买航空机票的起始时间至到达目的地的时间。

若被保险人在航空旅行中转机,保险期间自第一次搭乘飞机的起始时间至最后一次搭乘飞机的到达时间。

第四章理赔和索赔第八条理赔申请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伤害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凭证、死亡证明等。

第九条索赔流程1.被保险人在接到保险公司要求的期限内,提交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航空意外险条款艾滋病患者不予赔付保险公司被
诉歧视
哈尔滨人李滨分别在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和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购买了两份航意险后发现,
免赔、免责条款中均将艾滋病患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者(HIV呈阳性期间)列为不予赔付的
条件之一。

分享到:0
买飞机票时附带购买一份20元左右的航空意外保险,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但或许很少有人关注这份航意险的细则和条款。

今年5月,哈尔滨人李滨分别在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和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购买了两份航意险后发现,免赔、免责条款中均将艾滋病患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者(HIV呈阳性期间)列为不予赔付的条件之一。

“这是公然对我国78万名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的严重歧视。

”李滨对记者说。

据了解,10月24日,此案将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滨将当庭要求保险公司纠正错误,同时向艾滋病患者公开致歉。

为艾滋病患者发起维权
2012年5月2日,李滨通过深圳市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慧择保险网,购买了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全年航空意外保险合同。

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100万元,保险期限自2012年4月26日始1年,保险费88元。

李滨通过网上电子支付系统支付了保险费,深圳市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李滨交付了《电子保险单》,但未给付保险合同条款。

记者了解到,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年航空意外保险条款,即《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七条约定,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该条第5款为: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2009年7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发关于推荐使用《人身保险产品条款部分条目示范写法》的通知(中保协发[2009]161号),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在人身保险产品中剔除歧视艾滋病及其携带者的条款。

记者在李滨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中看到:原告李滨认为,被告对我国78万存活罹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的歧视与原告所持价值观严重相悖。

且意外事故的发生与否与被保险人是否罹患艾滋病或被保险人是否感染艾滋病病毒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罹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群与其他公民一样,依法有享受商业保险保障的平等权利。

华泰财产保险公司《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的上述约定显然是对78万存活罹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公然的歧视性行为。

在起诉状中,李滨提出了4点诉讼请求: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全年航空意外保险合同;判令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退还原告保险费88元;判令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因诉讼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及赔偿金1万元;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向保监局申请信息公开
李滨继续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不仅仅是他状告的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意险存在这类问题,很多保险公司的航意险免赔条款中,都存在着歧视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毒携带者的问题。

9月27日,李滨又向黑龙江省消协投诉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理由是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太平无忧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五条免责条款约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退还现金价值,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该条第九款为: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随后,李滨在黑龙江保监局填写了一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3点申请要求:申请公开在黑龙江保险市场销售的、经备案或报告的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代替产品的种类、数量和经营主体;申请在黑龙江保险市场销售的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中有多少产品将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者或艾滋病作为责任免责条款,经营主体
为哪几家保险公司;申请公开黑龙江保监局对于上述问题是否采取过监管措施,市场现状如何?
9月2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对李滨的申请作出了黑保公开【2012】1号信息公开事项答复书。

答复内容的全文是:对于航空意外事故,所有意外伤害保险均能赔付。

您申请公开的有关信息,请登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和各保险公司网站查询。

感谢您对保险业的关心。

李滨认为,这样答复是所问非所答,他将依法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注: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