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公共管理的视角探讨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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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简称NPM)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上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理论流派之一。

它试图通过引入市场化思维和私人部门管理模式来改善和提升公共部门的绩效和效率。

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也开始了行政管理改革,并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新公共管理的理念和方法。

中国行政管理改革的背景是改革开放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政府意识到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需要进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新公共管理提供了一种理论指向,为中国行政管理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

中国行政管理改革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目标。

具体来说,中国行政管理改革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中国行政管理改革强调市场化思维和竞争机制的引入。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行政主导的命令式管理模式存在许多弊端。

中国行政管理改革引入了市场经济的理念,提倡政府将经济活动的决策权交给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改变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中国政府逐步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向市场化方向转型。

中国行政管理改革强调效能导向和绩效评估。

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注重程序和官僚主义,忽视了绩效和效能。

中国行政管理改革引入了绩效评估机制,做到了“量化绩效管理”,通过设置目标、制定绩效指标、评估绩效水平等方式,对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进行评估和考核,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中国行政管理改革推进了权力下放和行政分权。

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下,权力高度集中,决策效率低下。

中国行政管理改革通过权力下放和行政体制改革,将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提升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的责任和独立性,提高政府决策的效率。

第四,中国行政管理改革强调创新和灵活性。

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流于僵化和官僚主义,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

中国行政管理改革鼓励创新和灵活性,提倡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主动适应变化,开展改革实践,寻找最佳实践和经验。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简称NPM)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领域的一种新理论视角,强调市场化、经济化管理,注重效率和绩效导向。

它强调以市场机制和企业管理方法为根本,重视公共部门的效率、经济性和灵活性,提倡政府与市场的密切合作,以改革和现代化公共管理。

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新公共管理概念后,开始了行政管理改革。

在这个新的理论框架下,中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举措来加强行政管理,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中国政府加强了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为行政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

建立了一套现代化的行政管理制度,促进了政府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中国政府推动了公共部门的市场化改革。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提高了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减少了政府对资源的垄断和行政干预。

中国推行了市场化的企业改革,鼓励公共部门中的企业转制为股份制企业,增加了市场竞争和经济效益。

中国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行政管理的效能和透明度。

通过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信息化与数字化管理,提高了政府的响应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强了权力监督和公众参与,提高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中国行政管理改革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行政体制改革进程不平衡,部分地区和单位改革缓慢,无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政府职能转变和权责清晰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有待提高。

政府权力过于集中,容易产生腐败和不公正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中国政府应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公共部门市场化机制,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权责清晰,加强权力监督和公众参与,实现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和转型。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和探索。

在这个过程中,新公共管理视角正逐渐成为中国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理论基础。

本文将从新公共管理视角出发,探讨中国行政管理改革的现状、问题和未来方向。

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NPM)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兴起的一种公共管理理论。

它主张通过市场化、企业化、私有化等手段,引入商业运营的理念和方法,来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随着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新公共管理理论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用。

在中国,由于改革开放的推动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新公共管理理论也逐渐被引入和应用于行政管理领域。

在新公共管理视角下,中国的行政管理改革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

政府职能转变。

传统的政府以行政为主导,新公共管理倡导政府应该更关注市场,更关注民众的需求。

中国政府不断优化管理体制,强调政府的服务职能,提高政府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管理体制创新。

中国在行政管理领域推行了多项改革措施,如建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等新的管理体制。

这对于激发政府管理效能和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行政管理手段更新。

中国政府致力于引进信息化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以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举措,有效地提高了政府服务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尽管中国的行政管理改革取得了许多成果,但在新公共管理视角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政府服务能力不足。

虽然政府的服务职能得到了加强,但由于资源匮乏、管理不善等原因,政府的服务能力并不足够。

政府治理能力亟待提升。

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形势下,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应对能力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政府信息化水平有待加强。

信息化已成为现代化管理的基础,政府信息化水平的不足也制约了政府管理的现代化程度。

政府职能转变不够深入。

虽然政府在职能转变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市场导向、服务导向的理念仍然有待深入落实。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管理在中国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随之而来的,就是行政管理的改革与完善。

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中,中国的行政管理也经历了多次重大的改革,不断推动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而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新公共管理视角成为了指导中国行政管理改革的理论基石。

本文将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探讨中国行政管理改革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

新公共管理理论最早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是以西方发达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为蓝本的一种理论模式。

它主要提出了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分权、市场导向、绩效考核等一系列管理理念和制度设计。

在中国,新公共管理的理论框架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新公共管理视角下,中国的行政管理现状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的特点。

中国的行政管理已经逐步向绩效导向的方向改革。

绩效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模式已经在中国的行政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中国的行政管理逐渐向市场化转型,政府开始逐渐放弃特定的行政职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服务的提供中。

中国的行政管理逐渐向社会化方向发展,政府通过委托管理、公共私营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共服务的管理和提供。

在新公共管理视角下,中国的行政管理现状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政府部门职能划分不清,导致政府职能交叉、重叠,行政效率不高;政府的绩效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绩效考核过于注重指标,忽视了公共服务的实际效果等。

这些问题需要在新公共管理视角指导下得到进一步的解决。

在新公共管理视角下,中国的行政管理改革需要从几个方面入手,以推动中国的行政管理向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的方向发展。

需要优化政府管理职能。

政府的职能应该明确定位,避免重叠和交叉,实现政府部门间的协同合作。

政府的职能应该更加倾向于监管和服务,让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更多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处理中。

这需要政府进行一次全面的职能清单的梳理和调整。

需要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机制。

论新公共管理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借鉴分析

论新公共管理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借鉴分析

论新公共管理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借鉴分析1. 引言1.1 新公共管理的概念新公共管理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发展起来的一种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模式。

它主张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强调运营效率和绩效评估、注重公众参与和社会责任等方式来改善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新公共管理试图打破传统的官僚体制和行政惯性,推动政府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和社会效益,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在国际上,新公共管理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取得了一定成就。

在我国的引入意义方面,新公共管理可以帮助我国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政府公信力、增强社会参与度,促进政府与市民之间的互动和合作,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和提升。

通过引入新公共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可以更好地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服务水平的提升。

新公共管理在我国的引入具有积极的意义和推动作用。

1.2 新公共管理在我国的引入意义新公共管理是一种管理理论和实践方式,旨在提高政府部门的效率、效益和透明度,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

在我国,引入新公共管理可以带来以下几点重要意义:新公共管理可以促进政府部门的改革和转型。

传统的行政体制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时已经显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和局限性,而新公共管理的理念和实践可以帮助政府部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治理需求,推动政府体制和政府工作方式的创新和优化。

新公共管理可以提升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以及注重结果导向和效能评估,新公共管理可以激励政府部门更加注重公众利益和需求,提高政府服务的响应速度和质量,从而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公信力。

新公共管理可以促进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和合作。

在新公共管理的理念下,政府将更加注重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作,促进政府与市民之间的互信和互动,形成政府、市民和企业之间的合力,共同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和提升。

引入新公共管理对我国行政改革具有积极的意义和重要价值。

从新公共管理的视角探讨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从新公共管理的视角探讨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从新公共管理的视角探讨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

从新公共管理的视角来探讨这一,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行政体制的变革和问题。

新公共管理是20世纪9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一种行政管理理论,强调市场化、管理学和效能取向等特点,提供了一种新的行政管理思路和方法。

首先,新公共管理强调市场化。

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应该更好地利用市场机制来分配资源和提供公共服务。

在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市场化的思路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

例如,政府推出了市场化,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同时,政府还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如发展社会组织、社区管理等。

这种市场化的思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服务质量。

其次,新公共管理强调管理学。

新公共管理借鉴了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提出了一些行政管理的创新模式。

在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也可以看到这方面的影响。

例如,政府引入了一些现代化的管理工具和方法,如绩效评估、项目管理等,提高了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同时,政府还鼓励培养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素质,加强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建设。

这种管理学的影响,为中国行政管理的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路径。

最后,新公共管理强调效能取向。

新公共管理认为,行政管理的核心是提供效能高、满足公众需求的公共服务。

在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也可以看到这种效能取向的特点。

例如,政府开展了一系列行政审批制度的,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政府还注重优化公共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这种效能取向的,为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路径。

然而,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市场化过程中,政府的角色和职能还没有完全明确。

市场化需要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但目前在具体实践中,政府在资源分配和市场监管方面的作用还不够明晰,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其次,管理学的运用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中国行政管理改革新公共管理强调市场竞争和效率。

在过去,中国的行政管理主要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缺乏市场竞争的机制。

而新公共管理关注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提倡引入竞争性的机制,提高行政效率。

中国在行政管理改革中加强了市场竞争和效率导向,例如改革国有企业的体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增加政府采购的透明度等。

这些改革举措充分发挥了市场竞争的作用,提高了公共管理的效率。

新公共管理注重结果导向和客户满意度。

传统的行政管理常常以过程为导向,重视形式而忽视实际效果。

而新公共管理强调行政管理应该关注公共服务的实际结果以及公众的满意程度。

中国行政管理改革也在这个方向上进行了调整,注重了绩效评估和考核,提高了对公共服务的效果和质量的要求。

一些省份建立了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对政府机关的业绩进行评估,以激励公务员为民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新公共管理强调依法治理和透明度。

传统的行政管理往往存在着权力过分集中、决策不透明等问题。

而新公共管理倡导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

中国行政管理改革也在推进法治化的方向上进行了改革。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明确规定政府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法定时限,加强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中国还实施了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和参与机会,提高了行政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中国在行政管理改革中借鉴了新公共管理的理念,强调市场竞争、效率、结果导向和透明度。

这些改革措施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增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

但同时也要注意,新公共管理并不是万能的,需要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适度发挥其优势,并加以改进和完善。

新公共管理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借鉴意义与启示(阅)

新公共管理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借鉴意义与启示(阅)

新公共管理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借鉴意义与启示殷晓彦潘鹏飞从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就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

20多年来,我国行政改革已经在多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在下放权力、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行政区划、建立新的行政运行机制的过程中,开始了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这一新的伟大工程。

然而,虽然我国行政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也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因此,我们要在理论与实践中不断的进行探索,以推进我国行政改革的不断向前发展。

新公共管理运动首先在西方国家兴起,以英、美为主要代表,在世界各地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英国政府自1979年撤切尔夫人上台后,开始了以注重商业管理技术,引入竞争机制,进行顾客导向为特征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推行了西欧最为激进的政府改革计划。

美国政府以奥斯本和盖布勒的《改革政府》为理论指导,于1993年克林顿时期,开始了大规模的政府改革——“重塑政府运动”,1994年,美国政府在此基础上颁布了《顾客至上:服务美国民众标准》,主张建立顾客至上的政府。

随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日本等国都把顾客导向作为政府改革的重要环节,掀起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浪潮。

归纳而言,当代西方国家政府再造的基本内容可分为三方面:第一,社会、市场管理与政府职能的优化;第二,社会力量的利用和公共服务社会化;第三,政府部门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

总的来说,新公共管理的主要思想包括:政府的管理职能是掌舵而非划桨,政府不应做执行政府,而应做一个“治理”政府;政府服务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政府须从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转变为面对顾客与市场,满足他们的需要的政府;政府应广泛采取授权或分权方式进行管理,使社会参与管理;政府应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同时引入竞争机制。

新公共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克服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存在的问题,它试图改革传统的官僚制管理结构,代之以市场竞争驱动型的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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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状下的城市行政管理体制09行政春薛丽娟内容摘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已经成为中国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各种矛盾的汇集点,成为制约改革和发展整体进程的“瓶颈”。

“十一五”时期,无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还是实现建设小康与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都需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政府经过几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至今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影响整体改革进程的掣肘环节,其他领域的改革攻坚都有赖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机构改革中国现状下的城市行政管理体制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这表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将在更深层次展开。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落实十七大报告的总体部署,贯彻《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具体要求。

20世纪最后25年,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浪潮,开启了世界范围内政府改革和政府再造的序幕,也为我国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中国行政管理权与行政执法权运作的现状(一)城市管理“齐抓共管”的理念没有真正确立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就好象城市管理“快车”的前后轮,在有效实施城市管理各项活动全过程中,各自作用的发挥程度都将直接影响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行政管理权与行政处罚权相分离,其目的是在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基础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权力和利益彻底脱钩,强化行政内部监督制约。

但城市管理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并不是将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全部解除,也不是行政执法部门只行使处罚权,而是管理与执法相互渗透、相互弥补、相互监督的过程。

然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部门城市管理“齐抓共管”的理念还没得到真正确立。

一是认为行政处罚权集中以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行政管理。

这种认识部分存在于我们一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当中。

这种认识主要是不理解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概念,不了解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作用,没有吃透我市实行行政管理与执法分离的城市管理体制的真正精神。

这显然违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初衷。

二是认为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应截然分离,对城市管理中存在处罚连着管理、管理缺不了处罚这一事实缺乏应有的认识。

虽然,这种认识只存在于小部分一线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当中,但也反映出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部门没有积极的研究和协调,行政管理应管到什么程度、行政执法从哪个环节入手、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实现交叉等影响“齐抓共管”机制运作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认为有了行政执法队伍就可以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

这种思想大量地存在于广大市民群众、政府部门甚至部分领导干部的头脑中。

城市管理涉及方方面面,融合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法制环境等各因素,把所有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强加于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期望,这不但给城市管理带来混乱,而且也给行政执法部门造成巨大的压力。

(二)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部门协调配合表现各异目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部门在相互配合上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1.双方互动,配合比较密切如市环保局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移交给城管行政执法局后,两局密切配合,互相支持。

一是理顺职责,对三项职能移交后的有关信访投诉的内容、途径进行了梳理,并与信访局达成了共识;二是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加强信息沟通。

如环保局将每周二、五核准的夜间施工情况传真给城管行政执法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将每月环境投诉受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反馈给环保局,各城区间也加强了有关环保审批、许可证发放情况的反馈。

三是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

为强化执法,环保局与城管行政执法局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专项联合检查行动,如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检查,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专项检查,夜间施工噪声污染联合执法检查等等,部分城区还对饮食油烟污染状况进行定期联合检查。

2.一方主动,双方配合不够密切这种情况表现在双方没有专门确定的衔接联系制度,大的矛盾,没有小的问题存在,大的联系没有,小的接触存在,有的是局领导之间有接触而机关科室之间没有联系,有的是局领导之间少有联系,机关科室之间有一定的联系。

如上城区市容环卫局与区城管执法局,两局没有专门的联系制度,但双方在科室间进行一些口头交流。

在联系与衔接上,管理部门相对主动,对发现违法不办审批手续的现象专门抄报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也有简单的集中性回复,但达不到要求,如下城区市容环卫局在2004年1月至4月期间,共向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及下属各中队发出要求查处违法行为联系单共748件,行政执法部门书面回复136件,反馈率仅为18.18%。

3.双方不动,没有相互配合的意愿如对无照商贩行为,工商部门管室内,城管执法部门管室外,两家各管一摊,既没有联系合作的意识,也没有配合的愿望。

(三)行政执法力度还不足于抑制违法行为的发生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其力度大小直接影响到法律、法规、规章的严格实施。

执法不到位造成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处罚过轻造成违法行为再生,是当前行政执法工作的不足之处。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够,难以深入查处违法行为。

对于一些专业性、技术性、安全性较强的违法案件,由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熟,使一些违法案件难以查处。

因缺少行政管理部门的参与和监督,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确定处罚额度,行政执法人员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有时造成执法合法不合理,甚至造成执法不严、不公、随意执法。

如环保部门对夜间施工噪声违法行为的处罚起点是一万元(有关环保法律规定是二万元以下),相对集中处罚权后,执法部门处罚是一千元,甚至五百元,这样的处罚对于一个追求提前工期而有奖的企业来说,达不到制止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的目的。

二是行政执法技术手段落后。

对一些技术性较强的违法案件,需要借助一定的专业技术资料和设备。

由于管理部门不能提供详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法部门也缺少必要的鉴定手段,造成执法困难。

如各类地下管线结构与分布比较复杂,执法部门难以全面掌握,这就对地下管线上的违章查处增加了难度。

三是执法力量使用欠合理。

随着“执法进社区”,行政执法人员的部分管理权下放到街道后,行政执法人员的精力真正放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只有50%,造成了中心城区执法力量明显不足。

以下城区为例,全市33条城市主干道有11条在该区,占全市主要道路的33%,且11条道路大都地处市中心,周边又有规模型住宅群,沿街商家密集,人流量极大,外来人口达10余万人,因行政执法人员往往要承担大量的社区管理事务,不能够全力投入行政执法,严重影响了执法的覆盖面和执法力度(四)法律保障的缺陷影响执法工作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这一要求,除了增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外,还要有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健全法律制度作保障。

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时,市政府专门发布了《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经过三年的实践,该办法总体是好的,但与经过国务院法制办(国法〔2002〕72号文)调研、筛选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实施办法样本对照,在七项处罚职能的细化、工作协调方面的规定,还是有缺陷的。

同时,《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由于受到法律效力的限制,在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的设立上,无法完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城市管理存在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条条分割、政出多门的体制难以形成综合管理的合力目前,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各职能部门按照行业管理的体系来设置,通常是一个行业一个行政主管部门。

而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城市管理经常要遇到涉及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交叉、管理重叠的综合性问题,需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部门相互协调、综合治理。

对此,在现行体制下,大多依靠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平行协商解决,如遇到难度较大、涉及部门利益较多的,只能提请市政府出面协调。

这种临时性的“一事一协调”、就事论事式的工作方式,不但工作被动,而且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运作过程中不协调的难点问题,再加之缺少一个有权威性的监督部门来实施有效监督,相关部门工作依然故我,“难点”还是“难点”,影响了我市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管理工作,二零零三年七月成立了市城市管理办公室。

根据市城管办的“三定”规定,市城管办是市政府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并负有“综合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城市管理工作”等职能。

但是由于市城管办与其他协管局均属同一层级的职能部门,平行部门之间相互协调有一定难度,加之市城管办又兼有管理审批之权,就更难超脱地去组织协调工作。

(二)城市管理与执法机关之间信息联系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行政管理部门有些行政审批的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到行政执法部门。

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要求相对人补办手续交纳赔偿金的信息也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反馈到管理部门,存在“以罚代批”和“该罚不罚”的现象。

如违法占道、违法运输建筑渣土,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处罚后,未告知当事人到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补办审批手续,也未将处罚情况及时反馈给市政设施管理部门,造成执法和管理脱节;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而未移交,以补收费用来了结此事等现象也时有出现。

(三)管理重心易位,治表不治本一些管理部门过分侧重于对现存表象问题的查处,对如何提高管理部门效能、如何提高市民环境意识和公德意识等治本性的问题未作深层次的研究,更缺乏系统化的有效管理举措,由此出现“管理重心易位”现象,形成“突击整治—情况好转—重现问题—突击整治”的城管怪圈。

如查处马路无证摊贩的责任在行政执法部门,但处罚后让这些摊贩到哪里去是行政执法部门无权决定的,所以只堵不疏无法最终解决问题,于是“猫捉老鼠”类的游击战就经常出现在街头巷尾,行政执法效率大打折扣,管理成本有增无减。

(四)区域权、责不完全对称行政执法部门管理体制实行市、区两级管理,而工商、规划、环保等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在城区设立派出机构,在对无序设广告、有房无照经营、市场“脏乱差”、沿街商家“门前三包”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的查处上,市有关派出机构与区执法部门由于受到管理体制的局限,协同配合明显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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