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涝区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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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石柱府办发〔2020〕103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30日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为加强暴雨灾害风险管控,预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最大程度降低灾害风险和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统筹片区、有序治理”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风险区划我县山地立体地形显著,县内中小河流众多,暴雨是我县汛期自然灾害最主要的致灾因子。

暴雨具有雨量大、持续时间长、破坏性强的特点,常常诱发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严重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

根据我县近十年年均降雨量和暴雨出现的次数,确定致暴雨灾害危险性因子、孕灾背境、受灾体易损性等区划因子,以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为单元,对全县33个乡镇(街道)进行暴雨灾害风险区划。

具体划分如下(详见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图):(一)高风险区为:河嘴乡、临溪镇、大歇镇、龙沙镇、桥头镇、南宾街道、三河镇、六塘乡、洗新乡、金铃乡、金竹乡、新乐乡、黄鹤镇、龙潭乡、马武镇15个乡镇(街道)。

(二)较高风险区为:西沱镇、黎场乡、王场镇、王家乡、鱼池镇、石家乡、万朝镇、悦崃镇、中益乡、沙子镇、万安街道、下路街道、枫木镇、三星乡14个乡镇(街道)。

(三)有一定风险区为:沿溪镇、黄水镇、冷水镇、三益乡4个乡镇。

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图二、管理网格为实现各级暴雨灾害风险管理无缝衔接,切实推进灾害预防责任下沉,确保履职到位,全县建立四级暴雨灾害风险监管网格。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石柱府办发[2009]287号【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09.12.01【实施日期】2009.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09〕287号)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和新闻频道相继播放了《三峡库区污染调查》和《三峡水污染》专题片,就三峡工程重庆库区部分区县(自治县)存在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低、处理能力闲置、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沿江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长江及次级河流等问题进行了报道。

为确保我县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三峡库区是全国重要的水资源战略储备库和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区。

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直接关系到三峡工程的安全运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南水北调等重大战略的推进实施。

近年来,在市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县切实加强对全县范围内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加快生活污染、工业污染、次级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当前,我县主要干流水质稳定,但部分乡镇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实际处理能力低于设计处理能力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因此,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此次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正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石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细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石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实施管理,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8〕332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实施、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规划主要包含资金直补规划、项目扶持规划。

第四条规划实施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乡镇为基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

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后扶办)负责制定全县规划实施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审批各乡镇年度计划。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后期扶持年度实施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并具体组织规划的实施。

第二章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五条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函》(水移函〔2006〕421号)的要求和市政府审批核定的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原则上每5年进行一次规划编制。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2年重庆市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易涝积水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2年重庆市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易涝积水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2年重庆市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易涝积水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
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3.31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城市管理
正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2年重庆市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易涝积水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为切实落实人民政府城市排水防涝主体责任,确保2022年城市安全度汛,现将全市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易涝积水点整治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区县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易涝积水点整治责任人要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的贯彻落实。

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加强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动员的城市防汛应急管理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因在排
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安全检查、汛期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022年重庆市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易涝积水点整治责任人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水源工程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水源工程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水源工程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水源工程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十四五”水源工程建设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6日重庆市“十四五”水源工程建设政策措施重庆是中度缺水城市,工程性缺水问题和现状水资源供给矛盾突出,亟需加快实施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点水源工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补齐工程性缺水短板,建设科学合理的重庆水网,全面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水安全保障,现就我市“十四五”水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保持适度财政投入强度(一)大力推动重大引调水工程和大型水库建设。

实行“一事一议”“一项目一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部门研究制定重大引调水工程和大型水库项目投融资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项目前期经费纳入市级重大项目前期费统筹安排、优先支持,计入项目总投资和市级财政投入。

(二)持续推进中型水库建设。

列入中央投资计划支持范围的中型水库,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补助项目总投资的70%—80%(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70%、主城都市区主城新区75%、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80%),市级资金根据当年预算安排及项目进度情况予以拨付。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石柱县跳脚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石柱县跳脚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石柱县跳脚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水利局•【公布日期】2018.07.25•【字号】渝水许可〔2018〕59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石柱县跳脚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石柱县跳脚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编码:5000000220XKCK20180611004372005173)和《重庆市石柱县跳脚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跳脚石水库工程位于石柱县西沱镇,坝址位于西沱镇朱家槽村跳脚石处。

工程为Ⅳ等小(1)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324.01万m3,正常蓄水位401.50m,死库容32.78万m3。

跳脚石水库主要由枢纽工程和渠系工程两部分组成。

枢纽工程大坝为C15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54.00m;渠系工程主要包括引水管道、备用管道、供水管道及灌溉明渠四部分,总长24.81km。

本工程占地共计47.68hm2,其中,永久占地37.22hm2,临时占地10.46hm2。

工程挖方量24.98万m3(自然方,下同)(含剥离表土量5.40万m3);填方量15.91万m3(含表土回覆量5.40万m3);弃方量9.07万m3。

工程总工期26个月,计划2019年4月开工~2021年5月完工。

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2258.5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599.76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0.2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 %,林草覆盖率27%。

马某某等5人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马某某等5人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马某某等5人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水利【审理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13【案件字号】(2020)渝行终24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卉萍黄成谭振亚【审理法官】杨卉萍黄成谭振亚【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马某某;刘某1;刘某2;刘育山;马培润;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当事人】马某某刘某1刘某2刘育山马培润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马某某刘某1刘某2刘育山马培润【当事人-公司】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周志民重庆律缘律师事务所;黄小凤重庆迈纵律师事务所;谭红重庆律缘律师事务所;邓志坚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魏佳鹤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周志民重庆律缘律师事务所黄小凤重庆迈纵律师事务所谭红重庆律缘律师事务所邓志坚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魏佳鹤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周志民黄小凤谭红邓志坚魏佳鹤【代理律所】重庆律缘律师事务所重庆迈纵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刘育山;马培润【被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关于石柱县政府在本案中是否超越权限的问题。

石柱县政府在本案中所实施的泄洪行为并无明显违法之处。

诚如一审法院所言,对水库开闸泄洪的行为是发生自然灾害时行政机关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充分考虑其作为应急措施的属性,而在遭受持续性暴雨灾害的紧急情形下,险情灾情的发展是难以准确预见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此也不可能进行明确规定,在此情形下,行政机关享有必要的自由裁量空间。

依据现有证据,尚不能认为石柱县政府泄洪方式违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命令合法违法第三人书证质证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各方当事人一审提交的证据,已随案移送本院。

经审查,一审法院对证据的分析认定正确,依法予以确认。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8.18•【字号】石柱府办发[2010]331号•【施行日期】2010.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石柱府办发〔2010〕33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近段时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暴雨洪灾和地质灾害,特别是甘肃省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2010年8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主持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全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10)230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讲话及市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我县洪水地质灾害的严峻形势入汛以来,我县遭受了多次暴雨洪灾袭击,特别是“7·9”暴雨洪灾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当前,我县仍处在主汛期,也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期,灾害形势十分严峻。

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防大灾、抢大险、抗大灾”思想,充分认识当前洪水地质灾害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防灾救灾各项措施,努力把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二、全力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各项工作(一)切实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气象、水利、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的监测预报,切实提高短时强降雨、局地山洪、突发地质灾害预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对重点时段、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大隐患要加强监测,落实各项预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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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目录1对工程的认识1.1项目设计阶段1.2工作范围及内容1.3设计依据及主要标准、规程规范1.4 工程概况1.5 对项目的理解2勘察工作大纲2.1 工程测量工作大纲2.2勘察工作大纲3设计工作大纲3.1、主要依据文件3.2、主要规程、规范3.3工程区概括3.3、设计内容4总进度计划4.1工作总进度计划4.2工作详细进度计划4.3工作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5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5.1项目管理5.2 质量保证措施6 组织管理7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想7.1工程规模7.2设计洪水标准7.2工程总布置1对工程的认识1.1项目设计阶段根据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石柱县龙潭乡涝区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8-049)的要求,为提交符合地勘和测量(1:500地形图)、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招标设计阶段(含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含设计变更、现场设计代表)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的投标文件,特编制本文件。

1.2工作范围及内容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水源和防洪工程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水办规计【2018】3号)文,本项目位于石柱县龙潭乡马武河(上游),由排涝隧洞0.45,排涝河道0.3,排涝渠道3.85组成。

主要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地勘和测量、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招标设计图纸(含预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现场设计代表)等工作。

1.2.1地勘和测量阶段依照招标文件条款,结合国家现行的勘测、设计规范,保障满足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地质勘察和设计各专业需要的测绘成果成图资料。

通过勘探和试验工作,查明各建筑物工程场区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提出建筑物基础持力层有关物理力学参数,对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为建筑物工程设计提供地质依据。

1.2.2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应在认真进行调查、勘察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就工程的设计范围、规模、总体布置、主要建(构)筑物及施工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以使排涝工程可靠、方案可行、造价经济,确保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报告文字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图纸完整、规范。

1.2.3招标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成果和批复文件进行招标设计。

编制工程预算,设计深度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满足工程招标需求。

1.2.4施工图设计阶段。

根据初步设计成果和批复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

设计深度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满足工程施工建设需求。

1.3设计依据及主要标准、规程规范1.3.1 设计依据文件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石柱县龙潭乡涝区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8-049)1.3.2 主要规程规范1.3.2.1水文《防洪标准》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252-2000《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104-1995《水利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计规定》5051-96《水文调查规范》196-97《水文资料整编规范》247-1999《水利水电工程泥沙设计规范》5089-99《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278-2002《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44-20061.3.2.2.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197-2013《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1016-2008《全球定位系统()测量规范》18314-200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12898-91《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20257.1-2007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1004-2005《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18316-20011.3.2.3工程地质《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55—2005《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251—2015《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264—2001《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326—2005《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245—2013《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166—2010《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291—2003《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31—200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50287—200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299—200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50266—201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50218—2014《土工试验规程》237—2000《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勘测图》73.3—9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18306—20011.3.2.4水工《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619-20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252-2000《治涝标准》723-201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50286-2013《溢洪道设计规范》253-2000《水工隧洞设计规范》279-2002《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386-2007《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379-2007《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91-20081.3.2.5 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303-20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进度设计规范》643-2013《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总布置设计规范》487-20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导流设计规范》623-2013《水土混凝土施工规范》5144—2001《水工混凝土砂料试砼规程》5151-2001《水电工程对外交通专用公路设计规范》35012-2013《水电水利工程碾压式土石坝施工组织设计导则》5116-2000《水电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设计规范》35005-2013《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5135-2001《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5169-20021.4 工程概况1.4.1 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石柱县龙潭乡马武河(上游)。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简称石柱县)位于长江上游地区、重庆东部,东接湖北利川市,南连重庆彭水县,西南临重庆丰都县,西北界重庆忠县,北与重庆万州区接壤。

龙潭乡位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部,距县城63千米。

面积136平方千米,人口0.45万人。

辖龙潭、都会、万宝、双河、木坪5个行政村。

1.4.2 工程建设条件1.4.2.1流域概况石柱县属四川盆地周边山地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降水充沛,日照较少,四季分明,光热小时空分布不均,垂直气候差异大,灾害性天气频繁,具有春雨伏旱、秋(雨)绵、冬干等气候特点。

多年平均降水量1357.4毫米,最大年降雨1694.5毫米(1982年)最小年降雨1012.5毫米(1976年),降雨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4—9月降雨量占全年的76.7%;多年平均气温11.7℃,极端最高气温40.2℃(59年8月),最低气温-4.7℃(75年12月);多年平均日照1140小时,霜期185天,年总积温3419.6;多年平均蒸发量1227.5毫米,陆面蒸发量564.3毫米;多年平均风速0.86米/秒,实测最大风速12.0米/秒(75年8月)。

图1.4-1 新峰河流域水系示意图1.4.2.2水文气象条件石柱县属四川盆地周边山地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降水充沛,日照较少,四季分明,光热小时空分布不均,垂直气候差异大,灾害性天气频繁,具有春雨伏旱、秋(雨)绵、冬干等气候特点。

多年平均降水量1357.4毫米,最大年降雨1694.5毫米(1982年)最小年降雨1012.5毫米(1976年),降雨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4—9月降雨量占全年的76.7%;多年平均气温11.7℃,极端最高气温40.2℃(59年8月),最低气温-4.7℃(75年12月);多年平均日照1140小时,霜期185天,年总积温3419.6;多年平均蒸发量1227.5毫米,陆面蒸发量564.3毫米;多年平均风速0.86米/秒,实测最大风速12.0米/秒(75年8月)新峰河流域地处四川盆地中部低缓丘陵地带。

地形、地貌和植被大体一致,受着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气候的相互影响,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降雨丰沛、冬暖春早、初夏多雨,盛夏炎热常伏旱,秋迟且多连绵阴雨,无霜期长,热量充足以及风速小、湿度大、云雾多、日照少等气象特征。

根据荣昌区气象局1959~2000年共42年气象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7.8℃,极端最高气温41℃,极端最低气温-3.4℃。

多年平均降水量1089,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065(φ20蒸发器)。

多年平均风速1.2,风向多为。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多年平均日照为1105小时,无霜期336天。

新峰河流域径流主要来源于降水,径流的年内变化与降水一致,6月~9月份汛期径流量占全年径流量的60%以上,最枯流量出现在2月份,7、8月份流量最大,为枯水流量的6倍多,变化悬殊,年内分配极不均匀,径流的年际变化不但较大,而且出现连续丰、枯年现象,丰水年径流量与枯水年径流量差别较大。

流域径流以地表水为主,来自大气降水。

新峰河上游建有6个小水库,规模均较小,集雨面积共572,本次径流计算采用扣除6座水库集雨面积后的实有面积。

1.4.2.3地形地质条件(1)地形地貌石柱县地处渝东褶皱地带,属巫山大娄山中山区。

境内地势东高西低,呈起伏下降。

县境为多级夷平面与侵蚀沟谷组合的山区地貌,群山连绵,重峦叠嶂,峰坝交错,沟壑纵横。

地表形态以中、低山为主,兼有山原、丘陵。

西北方斗山背斜、东南老厂坪背斜,顺北东、南西近似平行纵贯全境,形成“两山夹一槽”的主要地貌特征。

(2)地质构造本区位于新华夏系构造带沉降带中部,区内西北属川中缓褶皱区,中部和南部为川东条状褶皱区永川帚状褶皱带。

螺罐山背斜走向北东50°~60°,南东端倾没于杜家坝一带。

两翼倾角不一,西北翼13°~26°,南东翼40°~63°。

区内断层多发生在背斜翼部,为平行岩层走向的压扭性逆断层。

区内构造节理裂隙有三组,多见于侏罗系砂岩层中。

(1)100°∠70°~75°;(2)190°~200°∠75°~83°;(3)340°∠40°。

一般裂面平直光滑,延伸性较好,擦痕明显,微张~宽张,浅部有水蚀痕迹及粘土充填,平均间距0.45米,属发育。

岩体质量指标为67%,属较完整层状岩体。

(3)地层岩性区内出露的主要地层岩性为:(一)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J3)长石石英砂岩夹煤层;(二)侏罗系下统珍珠冲组(J1Z)紫红色泥岩、灰白色长石石英砂岩夹薄层细砂岩;(三)侏罗系中下统自流井组(J1-2Z)紫红、鲜红、暗色泥岩、灰色中厚层层灰岩、泥灰岩夹介壳灰岩、黄色砂岩及页岩;(四)侏罗系中统新田沟组(J2X)紫红色泥岩夹黄绿色粉砂岩、石英砂岩,本层岩性厚度变化较大,工程区仅厚20米左右;(五)侏罗系中统上、下沙溪庙组,为紫红色、棕红色泥岩与不稳定长石砂岩不等厚互层;(六)第四系冲积层(Q4)块石及粘土、粉土;(七)残坡积层(Q4)紫红色粘土及粉质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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