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涝区治理工程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石柱府办发〔2020〕103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30日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及管控方案为加强暴雨灾害风险管控,预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最大程度降低灾害风险和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统筹片区、有序治理”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风险区划我县山地立体地形显著,县内中小河流众多,暴雨是我县汛期自然灾害最主要的致灾因子。
暴雨具有雨量大、持续时间长、破坏性强的特点,常常诱发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严重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
根据我县近十年年均降雨量和暴雨出现的次数,确定致暴雨灾害危险性因子、孕灾背境、受灾体易损性等区划因子,以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为单元,对全县33个乡镇(街道)进行暴雨灾害风险区划。
具体划分如下(详见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图):(一)高风险区为:河嘴乡、临溪镇、大歇镇、龙沙镇、桥头镇、南宾街道、三河镇、六塘乡、洗新乡、金铃乡、金竹乡、新乐乡、黄鹤镇、龙潭乡、马武镇15个乡镇(街道)。
(二)较高风险区为:西沱镇、黎场乡、王场镇、王家乡、鱼池镇、石家乡、万朝镇、悦崃镇、中益乡、沙子镇、万安街道、下路街道、枫木镇、三星乡14个乡镇(街道)。
(三)有一定风险区为:沿溪镇、黄水镇、冷水镇、三益乡4个乡镇。
石柱县暴雨灾害风险区划图二、管理网格为实现各级暴雨灾害风险管理无缝衔接,切实推进灾害预防责任下沉,确保履职到位,全县建立四级暴雨灾害风险监管网格。
2024年重庆市三峡库区九龙坡区三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合同

重庆市三峡库区九龙坡区三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合同项目背景重庆市九龙坡区位于长江上游的三峡水库库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区之一。
为了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重庆市政府启动了三峡库区九龙坡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本次合同是三期项目中的一部分,主要涉及到山体防护、地质灾难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
合同内容一、项目概述本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期共分布在九龙坡区的3个片区,涉及的面积约200平方公里。
主要治理内容包括山体固化、山体开挖、垮塌处理、易地搬迁、应急预警等。
二、服务范围本次合同服务范围包括:1.对三期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勘察,并提供专业评估意见。
2.设计开发并测试地质灾害预警系统,为应急处置和居民疏散提供及时预警。
3.实施山体防护和开挖工程,固化山体,并进行生态修复。
4.实施垮塌处理和易地搬迁工程,为当地居民提供安全居住环境。
5.为起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建议。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本次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130,000,000元,按照以下方式付款:1.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及预做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发票并开展一次性付款。
2.底部开挖、山体固化及预警系统建设等大型项目完成后,提交相应发票,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三次。
3.最后,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交最终发票,按照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所有剩余费用。
四、服务期限本次合同的服务期限为3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五、违约责任1.若承包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工程,将罚款应付款项的1‰作为违约金,并按照工程实际完成度进行扣减。
2.若承包方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做出派遣专业人员重做、罚款或直接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
六、技术标准承包方应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山坡地治理技术规范》、《山地灾害应急预警技术规范》等技术和规范进行设计开发和施工工作。
七、保密协议承包方不得泄露任何与本次工作相关的技术、商业或其他信息,否则将承担一切可能产生的责任。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石柱府办发[2009]287号【发布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09.12.01【实施日期】2009.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09〕287号)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和新闻频道相继播放了《三峡库区污染调查》和《三峡水污染》专题片,就三峡工程重庆库区部分区县(自治县)存在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低、处理能力闲置、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沿江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长江及次级河流等问题进行了报道。
为确保我县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三峡库区是全国重要的水资源战略储备库和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区。
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直接关系到三峡工程的安全运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南水北调等重大战略的推进实施。
近年来,在市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县切实加强对全县范围内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加快生活污染、工业污染、次级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当前,我县主要干流水质稳定,但部分乡镇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实际处理能力低于设计处理能力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因此,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此次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1.08•【字号】渝府发[2004]93号•【施行日期】2004.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4]93号)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批准《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切实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是改善库区生态环境、促进库区经济发展、保证三峡水利枢纽安全运行的重大举措,功在当代,惠及千秋,有关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市政府已成立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全面推动工程建设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实行任务到区县、管理到区县、责任到区县和部门监管、综合协调、专项验收的管理方式。
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市)要将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区县(自治县、市)长负总责,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对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的指导和监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总协调,整合各类资金,组织编制下达年度建设计划;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分别负责造林绿化和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的技术指导、作业设计审查、工程推进和质量监管;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安排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土地调整和权属变更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筹集和资金监管工作;市移民局负责工程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与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的配套衔接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6.18•【字号】•【施行日期】2009.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库区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石柱县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为按期完成我县三峡库区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搬迁任务,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2007〕7号)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石柱府发〔2009〕9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一、二三期搬迁避让项目概况我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共11个,其中二期项目共7个,分别是石梯子滑坡、甘家沟滑坡、庙儿嘴滑坡、毛家院子滑坡、陶家滑坡、青杠林滑坡、周家院子滑坡。
二期治理改搬迁项目1个,为崔家岩滑坡。
三期项目共3个,分别是赵家危岩、王湾滑坡、堰塘湾滑坡。
搬迁总投资2726.64万元。
(一)已实施完毕项目:沿溪镇石梯子滑坡(348人)、崔家岩滑坡(176人)已完成搬迁,按本方案标准追加补助资金。
(二)未完工项目:黎场乡的甘家沟滑坡、庙儿嘴滑坡、毛家院子滑坡、陶家滑坡纳入此次继续实施搬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06.13•【字号】•【施行日期】201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石柱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13日石柱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特制订本方案。
一、2012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一)灾害情况。
2012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17起,其中新发生14起,原灾害加剧3起,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
2012年地质灾害主要特点:一是地质灾害发生与降雨特别是强降雨关系密切,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汛期的5-8月(共计13起,约占全年地质灾害发生总数的76%);二是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比例有所上升,且危害大。
(二)工作情况。
2012年,我县按照“早部署、明责任、抓督办、重落实”的思路,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
一是召开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做到了早部署、早准备。
二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采取院坝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形式,共计培训1.5万余人次,大大提高了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
三是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金土工程”项目,搬迁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435名群众。
四是做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了2012年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地质灾害零伤亡目标的实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02•【字号】石柱府办发〔2019〕29号•【施行日期】2019.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日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为切实提升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转型康养、绿色崛起”发展主题,聚力“风情土家、康养石柱”形象定位,围绕“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四个扎实”要求,按照“三大攻坚战”“九项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抗大灾害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理顺体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深化共建共治,狠抓专项整治,夯实基础保障,努力构建城乡一体、防治有效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体系。
二、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两个下降、两个提升、一个杜绝”目标,即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下降,基层监管能力稳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能力持续提升,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建立城乡一体、协同有效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水旱灾害损失同比下降5%,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目标任务。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8.18•【字号】石柱府办发[2010]331号•【施行日期】2010.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石柱府办发〔2010〕33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近段时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暴雨洪灾和地质灾害,特别是甘肃省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2010年8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主持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全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10)230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讲话及市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我县洪水地质灾害的严峻形势入汛以来,我县遭受了多次暴雨洪灾袭击,特别是“7·9”暴雨洪灾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当前,我县仍处在主汛期,也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期,灾害形势十分严峻。
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防大灾、抢大险、抗大灾”思想,充分认识当前洪水地质灾害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防灾救灾各项措施,努力把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二、全力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各项工作(一)切实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气象、水利、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的监测预报,切实提高短时强降雨、局地山洪、突发地质灾害预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对重点时段、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大隐患要加强监测,落实各项预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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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目录1对工程的认识1.1项目设计阶段1.2工作范围及内容1.3设计依据及主要标准、规程规范1.4 工程概况1.5 对项目的理解2勘察工作大纲2.1 工程测量工作大纲2.2勘察工作大纲3设计工作大纲3.1、主要依据文件3.2、主要规程、规范3.3工程区概括3.3、设计内容4总进度计划4.1工作总进度计划4.2工作详细进度计划4.3工作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5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5.1项目管理5.2 质量保证措施6 组织管理7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想7.1工程规模7.2设计洪水标准7.2工程总布置1对工程的认识1.1项目设计阶段根据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石柱县龙潭乡涝区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DG-2018-049)的要求,为提交符合地勘和测量(1:500地形图)、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招标设计阶段(含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含设计变更、现场设计代表)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的投标文件,特编制本文件。
1.2工作范围及内容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水源和防洪工程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水办规计【2018】3号)文,本项目位于石柱县龙潭乡马武河(上游),由排涝隧洞0.45km,排涝河道0.3km,排涝渠道3.85km组成。
主要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地勘和测量、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招标设计图纸(含预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现场设计代表)等工作。
1.2.1地勘和测量阶段依照招标文件条款,结合国家现行的勘测、设计规范,保障满足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地质勘察和设计各专业需要的测绘成果成图资料。
通过勘探和试验工作,查明各建筑物工程场区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提出建筑物基础持力层有关物理力学参数,对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为建筑物工程设计提供地质依据。
1.2.2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应在认真进行调查、勘察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就工程的设计范围、规模、总体布置、主要建(构)筑物及施工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以使排涝工程可靠、方案可行、造价经济,确保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报告文字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图纸完整、规范。
1.2.3招标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成果和批复文件进行招标设计。
编制工程预算,设计深度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满足工程招标需求。
1.2.4施工图设计阶段。
根据初步设计成果和批复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
设计深度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满足工程施工建设需求。
1.3设计依据及主要标准、规程规范1.3.1 设计依据文件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石柱县龙潭乡涝区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DG-2018-049)1.3.2 主要规程规范1.3.2.1水文《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1995《水利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计规定》DL/T5051-96《水文调查规范》SL196-97《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247-1999《水利水电工程泥沙设计规范》DL/T5089-99《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1.3.2.2.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197-2013《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1016-2008《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91《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11.3.2.3工程地质《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15《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SL264—2001《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SL326—2005《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DL245—2013《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SL166—2010《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SL291—2003《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SL31—200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200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SL299—200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土工试验规程》SL237—2000《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勘测图》SL73.3—9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1.3.2.4水工《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治涝标准》SL723-201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溢洪道设计规范》SL253-2000《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279-2002《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SL386-2007《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1.3.2.5 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进度设计规范》SL643-2013《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总布置设计规范》SL487-20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导流设计规范》SL623-2013《水土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水工混凝土砂料试砼规程》DL/T5151-2001《水电工程对外交通专用公路设计规范》NB/T35012-2013《水电水利工程碾压式土石坝施工组织设计导则》DL/T5116-2000 《水电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设计规范》NB/T35005-2013《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135-2001《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021.4 工程概况1.4.1 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石柱县龙潭乡马武河(上游)。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简称石柱县)位于长江上游地区、重庆东部,东接湖北利川市,南连重庆彭水县,西南临重庆丰都县,西北界重庆忠县,北与重庆万州区接壤。
龙潭乡位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部,距县城63千米。
面积136平方千米,人口0.45万人。
辖龙潭、都会、万宝、双河、木坪5个行政村。
1.4.2 工程建设条件1.4.2.1流域概况石柱县属四川盆地周边山地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降水充沛,日照较少,四季分明,光热小时空分布不均,垂直气候差异大,灾害性天气频繁,具有春雨伏旱、秋(雨)绵、冬干等气候特点。
多年平均降水量1357.4毫米,最大年降雨1694.5毫米(1982年)最小年降雨1012.5毫米(1976年),降雨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4—9月降雨量占全年的76.7%;多年平均气温11.7℃,极端最高气温40.2℃(59年8月),最低气温-4.7℃(75年12月);多年平均日照1140小时,霜期185天,年总积温3419.6;多年平均蒸发量1227.5毫米,陆面蒸发量564.3毫米;多年平均风速0.86米/秒,实测最大风速12.0米/秒(75年8月)。
图1.4-1 新峰河流域水系示意图1.4.2.2水文气象条件石柱县属四川盆地周边山地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降水充沛,日照较少,四季分明,光热小时空分布不均,垂直气候差异大,灾害性天气频繁,具有春雨伏旱、秋(雨)绵、冬干等气候特点。
多年平均降水量1357.4毫米,最大年降雨1694.5毫米(1982年)最小年降雨1012.5毫米(1976年),降雨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4—9月降雨量占全年的76.7%;多年平均气温11.7℃,极端最高气温40.2℃(59年8月),最低气温-4.7℃(75年12月);多年平均日照1140小时,霜期185天,年总积温3419.6;多年平均蒸发量1227.5毫米,陆面蒸发量564.3毫米;多年平均风速0.86米/秒,实测最大风速12.0米/秒(75年8月)新峰河流域地处四川盆地中部低缓丘陵地带。
地形、地貌和植被大体一致,受着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气候的相互影响,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降雨丰沛、冬暖春早、初夏多雨,盛夏炎热常伏旱,秋迟且多连绵阴雨,无霜期长,热量充足以及风速小、湿度大、云雾多、日照少等气象特征。
根据荣昌区气象局1959~2000年共42年气象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7.8℃,极端最高气温41℃,极端最低气温-3.4℃。
多年平均降水量1089m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065mm(φ20cm蒸发器)。
多年平均风速1.2m/s,风向多为NNE。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多年平均日照为1105小时,无霜期336天。
新峰河流域径流主要来源于降水,径流的年内变化与降水一致,6月~9月份汛期径流量占全年径流量的60%以上,最枯流量出现在2月份,7、8月份流量最大,为枯水流量的6倍多,变化悬殊,年内分配极不均匀,径流的年际变化不但较大,而且出现连续丰、枯年现象,丰水年径流量与枯水年径流量差别较大。
流域径流以地表水为主,来自大气降水。
新峰河上游建有6个小水库,规模均较小,集雨面积共57km2,本次径流计算采用扣除6座水库集雨面积后的实有面积。
1.4.2.3地形地质条件(1)地形地貌石柱县地处渝东褶皱地带,属巫山大娄山中山区。
境内地势东高西低,呈起伏下降。
县境为多级夷平面与侵蚀沟谷组合的山区地貌,群山连绵,重峦叠嶂,峰坝交错,沟壑纵横。
地表形态以中、低山为主,兼有山原、丘陵。
西北方斗山背斜、东南老厂坪背斜,顺北东、南西近似平行纵贯全境,形成“两山夹一槽”的主要地貌特征。
(2)地质构造本区位于新华夏系构造带沉降带中部,区内西北属川中缓褶皱区,中部和南部为川东条状褶皱区永川帚状褶皱带。
螺罐山背斜走向北东50°~60°,南东端倾没于杜家坝一带。
两翼倾角不一,西北翼13°~26°,南东翼40°~63°。
区内断层多发生在背斜翼部,为平行岩层走向的压扭性逆断层。
区内构造节理裂隙有三组,多见于侏罗系砂岩层中。
(1)100°∠70°~75°;(2)190°~200°∠75°~83°;(3)340°∠40°。
一般裂面平直光滑,延伸性较好,擦痕明显,微张~宽张,浅部有水蚀痕迹及粘土充填,平均间距0.45米,属发育。
岩体质量指标RQD为67%,属较完整层状岩体。
(3)地层岩性区内出露的主要地层岩性为:(一)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J3Xj)长石石英砂岩夹煤层;(二)侏罗系下统珍珠冲组(J1Z)紫红色泥岩、灰白色长石石英砂岩夹薄层细砂岩;(三)侏罗系中下统自流井组(J1-2Z)紫红、鲜红、暗色泥岩、灰色中厚层层灰岩、泥灰岩夹介壳灰岩、黄色砂岩及页岩;(四)侏罗系中统新田沟组(J2X)紫红色泥岩夹黄绿色粉砂岩、石英砂岩,本层岩性厚度变化较大,工程区仅厚20米左右;(五)侏罗系中统上、下沙溪庙组,为紫红色、棕红色泥岩与不稳定长石砂岩不等厚互层;(六)第四系冲积层(Q4al)块石及粘土、粉土;(七)残坡积层(Q4el+dl)紫红色粘土及粉质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