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家乡村及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一、背景社区公章是社区事务处理的法定工具,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影响。
为了规范公章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制定本《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公正合法: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2. 安全保密:公章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证公章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责任明确:明确公章的管理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
4. 规范使用: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程序和权限,不得超越职权范围。
5. 文明礼貌:在使用公章时,应当尊重他人,保持文明、礼貌。
三、管理措施1. 公章的存放:社区公章由专人保管,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或保险箱中,定期检查公章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2. 公章的使用申请:需要使用公章的人员必须向公章管理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 公章的使用审批:公章管理责任人负责审批公章使用申请,根据权限对申请进行审批。
4. 公章的使用记录:对每次公章使用都要进行记录,包括使用人员、使用时间、使用事由等内容。
5. 公章的归还核验:使用完公章后,必须及时归还,并经过核验确认公章是否完好。
6. 公章的遗失和损坏:如发生公章遗失和损坏的情况,应立即向公章管理责任人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违规处理对违反本《社区公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使用公章、责令退还公章、追究法律责任等。
五、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所有,如有需要,社区保留对本制度进行修改的权利。
六、生效日期本《社区公章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社区用印管理制度

社区用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社区内部文书管理和文件用印行为,提高社区工作效率,加强内部控制,保障社区管理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印管理的基本原则1.依法用印。
社区内的用印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规定的手续。
2.谨慎用印。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用印时必须认真审核、谨慎用印,不能滥用印章。
3.保密性原则。
印章应当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使用。
4.责任原则。
用印行为依法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用印的基本规定1.印章的种类社区的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等,各种印章的使用都需经过授权。
2.印章的使用范围公章仅用于社区业务文书、证件、契约等文件的法定用印;法定代表人印章须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用印时间,专用印章仅限指定使用。
3.印章的保管社区负责人负责社区的印章保管。
印章需存放在铁质密闭的保险柜内并定期点验。
4.印章的使用登记社区负责人在每次用印之后,应当将用印情况登记在册,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监督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文件用印的审批程序1.对于需要用印的文件,需经过书记或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2.对于公章的使用,需经过社区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注明用章时间。
3.涉及重要事宜的文件用印需同时经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管理制度的执行1.社区负责人应当对用印行为进行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和处理。
2.对于滥用印章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社区负责人必须定期对印章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若有需要修改,必须经过社区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社区负责人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并负有相关的宣传和执行责任。
社区用印管理制度对于社区的内部文书管理和印章使用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旨在加强对于社区内部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减少各类用印的滥用行为,提升社区的管理效率和合法性。
希望社区全体工作人员都能自觉遵守,共同维护社区的利益。
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一、按照保密和管理印章要求,明确专人统一管理社区公章,未经社区领导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使用、代管,专管人员离岗时间较长时,应由领导指定他人代管。
二、印章保管要安全可靠,不能随意放置,保管人员离开时,应将放置印章的抽屉、柜子锁好。
三、印章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签字登记手续,需经领导同意或签字后,方可办理用印。
做好记录,定期检查。
四、社区居民前来办理需要证明盖章时,原则上社区只能提供自身能够掌握的情况,必须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审查核实无误,情况属实,方可盖章,严禁盖人情章。
五、严禁盖空白介绍、空白信笺等。
六、印章管理员要保证印章正常使用,防止滥用或误用,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印章带出,公章外出,必须有社区领导、经办人签字方可,并及时归管。
社区公章怎么管理制度

社区公章怎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区秩序,促进社区居民和睦相处,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公章。
第二条社区公章是社区管理的基本规范,具有强制性和适用性,所有社区居民都应当遵守。
第三条社区公章的管理实施机构是社区居委会,负责公章的宣传、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居民有依法居住在社区的权利,应当尊重其他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居民有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保持社区整洁的义务,不得随意乱丢垃圾。
第六条居民有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权利,应当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活动,为社区建设贡献力量。
第七条居民有言论自由和表达意见的权利,但不得散布谣言、煽动暴力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社区环境管理**第八条居民不得在社区内擅自搭建违建、乱堆杂物等破坏社区环境的行为。
第九条居民应当爱护公共设施和绿化植被,不得恶意损坏社区的公共财物。
第十条居民应当遵守社区环境管理规定,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投放。
**第四章社区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居民应当遵守社区安全管理规定,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居民应当加强防范,不得在社区内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第十三条居民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定期参加消防演练,保障社区火灾安全。
**第五章社区和睦和谐**第十四条居民应当和睦相处,互相尊重、理解,不得有言语或行为上的歧视。
第十五条居民之间发生纠纷应当以和平协商、调解解决,不得采取暴力或诉诸法律。
第十六条社区公共活动应当积极参加,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助,增进社区凝聚力。
**第六章社区管理的程序与方法**第十七条社区公章的修订应当经过社区居民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社区居委会备案。
第十八条社区居民大会是社区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有权制定和修改社区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社区居民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会议记录应当公开。
**第七章社区公章的监督和制裁**第二十条社区居委会有权对违反社区公章的居民提出警告、劝导、责令改正等处理措施。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文件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区的秩序,规范社区居民的行为,保障社区内居民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公章适用于社区内的所有居民,包括业主、租户、家属等。
第三条本公章内容严肃,适用范围广泛,居民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四条社区居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区公约以及本公章管理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危害社区和邻居的利益。
第五条社区居民应当尊重他人,友好相处,扶老助幼,互相帮助,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第六条社区居民应当爱护公共设施和环境,保持社区的干净整洁,共同创建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
第七条社区居民有权利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有义务积极参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第二章社区活动管理第八条社区居民可以自愿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包括文艺演出、庆祝活动、义务劳动等。
第九条社区居民在参加社区活动时,应当遵守组织者的规定,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有损社区形象和利益。
第十条组织社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障社区居民的安全和利益,不得违规操作或虐待居民。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应当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二条社区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家门口的卫生清洁,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擅自涂刻。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应当按照社区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共同打造绿色家园。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应当保护植被,禁止伐木、放火,保持环境的生态平衡。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应当关心社区环境卫生,主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社区的清洁和整洁。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社区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社区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家庭及社区的安全。
第十七条社区居民应当加强自身防范意识,不得轻信陌生人的招呼,不得随意跟随陌生人。
第十八条在社区内发生突发事件时,社区居民应当冷静应对,妥善处理,避免引发恐慌和混乱。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障公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依法维护社区公章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区公章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各小区业委会等组织内的社区公章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事、财务等职能部门正式文件的法定签名标志,是社区内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工作工具。
第四条、法人章和私章。
各类公章的申领、使用、监管和保管均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章申领与使用管理第五条,经组织机构批准,方可按照管理权限申领公章。
第六条《社区公章申领单》,并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公章使用权限进行使用,不得超出权限范围,不得私自外借或转让公章。
第八条,禁止拆卸、涂改、污损、丢失和私自制作、复制公章。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章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
第十条,并在公章变更或解散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予以注销或备案。
第三章监管与保管第十一条,包括公章的申领、使用、保管、监管、变更和注销等工作。
第十二条,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公章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由具备保密意识和责任心的人员负责保管,确保公章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了解公章的重要性和保管要求,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防止遗失、灭失和被盗窃,确保公章的完好无损。
第十六条,定期清点公章和核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七条,应按规定将公章妥善保管并移交给接任人员,并进行交接登记,确保公章不会因人员交接而造成遗失和滥用的风险。
第四章考核与处罚第十八条、项目单位的公章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包括公章的申领、使用、保管、监管等方面。
第十九条、规范、及时、准确等方面,公章保管的安全、可靠、完整等方面。
考核结果将作为职能部门、项目单位绩效考核和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违反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将依据违规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级、追究责任等。
社区印章管理制度

社区印章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社区印章管理的流程、工作职责和使用标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社区利益,防范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全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包括社区名章、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
三、管理标准3.1 印章申请和使用1.社区成员申请印章使用时,应书面提交申请,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2.申请印章时需供给相关文件,并写明印章用途、期限和授权范围。
3.管理部门应记录印章编号、使用人员、使用日期、用途等信息,并进行备案。
4.印章使用期限到期前,使用人员应适时自动申请延期或归还印章。
3.2 印章保管与存放1.印章保管人员应由社区负责人指定,确保印章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印章应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或密闭的防火柜中,并定期检查柜子的密封情形。
3.保管人员应保证印章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或使用。
4.印章保管人员离岗期间,应适时交接给指定的代理人,确保印章安全。
3.3 印章使用标准1.严禁将印章用于与社区工作无关的活动或违规操作。
2.使用印章时必需核对申请人身份,确保使用人员的真实性和权限合法性。
3.在使用印章时,必需认真核对文字、日期、数目等信息,确保精准无误。
4.一切涉及紧要合同、公文等需要用印章的文件,必需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印章。
3.4 印章遗失和失效1.印章遗失或被盗应立刻向管理部门报告,并报案处理,防止印章被不法分子滥用。
2.印章失效时,应立刻予以注销和销毁,并相应备案。
3.印章遗失、失效后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使用人员和管理部门承当相关责任。
四、考核标准4.1 审核1.全部印章申请应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结果应当合法、合规。
2.印章申请审核适时精准,未发生错误和违规操作。
4.2 管理1.印章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印章存放和使用情况,确保印章安全无误。
2.印章保管人员履行印章保管职责,未发生印章遗失、泄露等情况。
社区印章管理制度范本

社区印章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印章管理,确保印章安全和正确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印章管理原则印章的使用管理要坚持依法自治、明晰责任、审批用印的原则。
第三条印章使用范围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或盖章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 根据辖区居民的需要,社区居委会确实能够证实的情况;2. 经过社区居委会申请或核实的各业务条口的工作报表;3. 街道主管部门批准同意需由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或盖章的事项;4. 证件丢失类证明,原则上以个人声明丢失或挂失为主,社区一般不再出具相应证明;5. 居民要求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时,必须提交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并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关于需证明事项的有关信息;社区必须对需要证明的情况进行详细核实,确定无误后方可证明或盖章,社区主任签名。
第四条印章保管社区居委会印章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指定专人保管,妥善存放,未经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
如有遗失,应及时向街道报告。
第五条印章使用审批程序严格审批程序,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凡涉及重大问题需经公示或由居民会议表决的,应待公示结束或表决通过后盖章。
如违反程序,公章管理人员有权阻止或拒盖印章。
第六条印章使用登记印章使用情况应进行详细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时间、用印内容、用印份数、签批人、经办人员、申请用印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第七条印章管理人员职责印章管理人员应具备政治素质高、工作原则性强等特点,并报街道办公室备案,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变更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
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印章安全,随时加锁保管。
第八条印章使用监督社区居委会应定期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印章使用符合规定。
对不符合用章管理规定的文件不得盖章。
第九条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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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家乡村及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为强化村级管理,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制度,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村、社区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章的管理
村(社区)党支部公章由支部书记保管;村民(社区)委员会公章由主任保管。
第二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和程序
1、村组织中党支部、村委会的公章要区别使用,不能混用。
2、党支部公章使用范围及程序:凡属支部重大事项(干部任命、党员发展)必须经支部讨论决定公示并经监委会主任确认签字后方能盖章,一般业务性表册由支部书记确认盖章。
3、村(社区)委员印章使用范围:村级发展规划、辖区群众计生证明、计划生育审批、建房用地审批、入户销户证明、民用材砍伐计划审批、低保申报、经济收入证明等需要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的纸质材料;
村(社区)委员印章使用程序:凡需加盖村委会公章的,应事先由村(社区)两委按照决策程序共同讨论决定,并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方可使用。
一般日常事宜须加盖公章的,
须经党支部书记和村民(社区)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4、管理人员要做好公章的使用记录备查。
违反规定使用公章的必须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条禁止以本村名义乱盖公章,为企业或个人作经济担保。
如有违规行为的,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第四条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携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
第五条村、社区公章由上级有关部门统一印制。
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并办理有关遗失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