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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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一、背景社区公章是社区事务处理的法定工具,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影响。

为了规范公章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制定本《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公正合法: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2. 安全保密:公章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证公章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责任明确:明确公章的管理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

4. 规范使用: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程序和权限,不得超越职权范围。

5. 文明礼貌:在使用公章时,应当尊重他人,保持文明、礼貌。

三、管理措施1. 公章的存放:社区公章由专人保管,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或保险箱中,定期检查公章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2. 公章的使用申请:需要使用公章的人员必须向公章管理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 公章的使用审批:公章管理责任人负责审批公章使用申请,根据权限对申请进行审批。

4. 公章的使用记录:对每次公章使用都要进行记录,包括使用人员、使用时间、使用事由等内容。

5. 公章的归还核验:使用完公章后,必须及时归还,并经过核验确认公章是否完好。

6. 公章的遗失和损坏:如发生公章遗失和损坏的情况,应立即向公章管理责任人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违规处理对违反本《社区公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使用公章、责令退还公章、追究法律责任等。

五、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所有,如有需要,社区保留对本制度进行修改的权利。

六、生效日期本《社区公章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文件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文件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区的秩序,规范社区居民的行为,保障社区内居民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公章适用于社区内的所有居民,包括业主、租户、家属等。

第三条本公章内容严肃,适用范围广泛,居民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四条社区居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区公约以及本公章管理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危害社区和邻居的利益。

第五条社区居民应当尊重他人,友好相处,扶老助幼,互相帮助,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第六条社区居民应当爱护公共设施和环境,保持社区的干净整洁,共同创建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

第七条社区居民有权利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有义务积极参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第二章社区活动管理第八条社区居民可以自愿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包括文艺演出、庆祝活动、义务劳动等。

第九条社区居民在参加社区活动时,应当遵守组织者的规定,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有损社区形象和利益。

第十条组织社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障社区居民的安全和利益,不得违规操作或虐待居民。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应当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二条社区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家门口的卫生清洁,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擅自涂刻。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应当按照社区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共同打造绿色家园。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应当保护植被,禁止伐木、放火,保持环境的生态平衡。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应当关心社区环境卫生,主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社区的清洁和整洁。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社区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社区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家庭及社区的安全。

第十七条社区居民应当加强自身防范意识,不得轻信陌生人的招呼,不得随意跟随陌生人。

第十八条在社区内发生突发事件时,社区居民应当冷静应对,妥善处理,避免引发恐慌和混乱。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障公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依法维护社区公章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区公章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各小区业委会等组织内的社区公章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事、财务等职能部门正式文件的法定签名标志,是社区内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工作工具。

第四条、法人章和私章。

各类公章的申领、使用、监管和保管均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章申领与使用管理第五条,经组织机构批准,方可按照管理权限申领公章。

第六条《社区公章申领单》,并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公章使用权限进行使用,不得超出权限范围,不得私自外借或转让公章。

第八条,禁止拆卸、涂改、污损、丢失和私自制作、复制公章。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章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

第十条,并在公章变更或解散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予以注销或备案。

第三章监管与保管第十一条,包括公章的申领、使用、保管、监管、变更和注销等工作。

第十二条,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公章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由具备保密意识和责任心的人员负责保管,确保公章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了解公章的重要性和保管要求,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防止遗失、灭失和被盗窃,确保公章的完好无损。

第十六条,定期清点公章和核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七条,应按规定将公章妥善保管并移交给接任人员,并进行交接登记,确保公章不会因人员交接而造成遗失和滥用的风险。

第四章考核与处罚第十八条、项目单位的公章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包括公章的申领、使用、保管、监管等方面。

第十九条、规范、及时、准确等方面,公章保管的安全、可靠、完整等方面。

考核结果将作为职能部门、项目单位绩效考核和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违反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将依据违规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级、追究责任等。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范本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范本

社区公章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社区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社区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章的刻制、启用公章的刻制:1. 社区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社区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 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1. 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 公章启用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三条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一) 社区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1. 社区的公章、专用公章由社区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社区办公室备案。

2. 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 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社区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社区主任批准,并报社区办公室确认后方可带出。

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 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第四条公章的使用1. 社区印章使用建立《章印使用登记表》制度,使用公章,及时登记。

2. 各类公章使用应具备的条件为:(1) 社区内部文件、通知、报告、申请等文书资料;(2) 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3) 对外发布的公告、启示、通知等;(4) 其他需要使用公章的事项。

第五条公章的管理1. 社区授权社区办公室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社区的各类公章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监督公章的使用和保管。

并由社区办公室统一备案,并下发公章启用的函告。

2. 公章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3. 社区建立公章领用登记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公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

社区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社区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社区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管理,维护社区秩序,规范社区居民行为,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社区公章适用于社区内的居民,包括住宅区、公共设施等区域。

凡是在社区内居住的居民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社区居民在社区内应当尊重他人,文明礼貌,自觉遵纪守法,保持社会公德,遵守社区公约、规章制度。

第四条社区公章是社区管理的基本法规,是社区生活的纪律,是社区规范行为的准则。

第五条社区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社区公章,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反或者规避。

第六条社区居民在社区内有安全隐患的情况应积极配合社区管理人员处理和解决。

第七条社区居民在社区内有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社区居民在社区内遇到问题要主动联系社区管理人员,协助解决。

第九条社区公章制度由社区居民大会制定,并由社区物业公司执行。

对于违反社区公章的行为,社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社区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第二章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一条社区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爱护社区环境,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应当按时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制度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等。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不得私自搭建非法建筑,不得随意改变社区公共设施的用途。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在社区内不得种植、燃放有毒有害植物,不得私自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应当爱护社区绿化,不得乱砍乱伐树木,不得破坏花草。

第十六条社区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社区噪音管理制度,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放声音乐等。

第三章社区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社区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社区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八条社区居民应当定期检查家中的用电设备,保证用电安全,不得私拉电线、私接电器等。

社区村居公章管理制度

社区村居公章管理制度

社区村居公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村居公章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村居公章是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自治事务的标志,具有法定的自治作用。

第三条社区村居公章应当依法使用,不得损毁、乱改、私印、挪用或冒用。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社区村居公章的管理单位,负责公章印刷、发放、登记和管理。

第二章公章的设置第五条各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设置公章。

第六条公章的样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公章的印刷应当保证图案清晰,文字完整,印章规格一致。

第八条公章的材质应当选用防伪材料,以防止印章被伪造。

第九条公章应当保管妥善,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更换。

第十条公章在不使用时应当存放在专用印章盒内,不得随意摆放或带出办公场所。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法用章。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明确规定公章的使用权限,明确使用公章的范围和程序。

第十三条使用公章的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当核对身份,并在会议记录或文件上注明公章使用人员、时间及事由。

第十四条公章仅限于处理与村民自治事务相关的事务,不得私自印章或使用公章以外的印章。

第四章公章的管理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公章管理台账,明确公章的数量、使用情况和保管责任人。

第十六条公章的使用记录应当详细、准确,留存至少三年以上。

第十七条如发现公章丢失或被盗,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更换新章。

第十八条如发现公章被使用异常或有违法行为,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私自使用公章或违法使用公章的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对违反公章管理制度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损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或补充,应当经村民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社区公章管理办法

社区公章管理办法

社区公章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和社区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维护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工西社区实际提出如下管理办法:一、社区出具证明及印章使用管理的原则及范围社区居委会的印章是居民自治权利的象征。

印章的使用管理要坚持“依法自治、明析责任、审批用印”的原则,既要体现为居民服务和对居民负责的态度,又要增强职责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印章使用管理工作。

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或盖章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根据辖区居民的需要,社区居委会确实能够证实的情况;2、经过社区居委会申请或核实的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项;3、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或盖章的事项;4、原则上不出具短期居住证明,不为空表盖章;5、证件丢失类证明,原则上以个人声明丢失或挂失为主,社区一般不再出具相应证明;6、居民要求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时,必须提交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并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关于需证明事项的有关信息;社区必须对需要证明的情况进行详细核实,确定无误后方可证明或盖章。

二、严格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一)实行专人保管。

社区居委会印章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指定专人保管,妥善存放。

未经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

(二)严格审批程序。

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凡涉及重大问题需经公示或由居民会议表决的,应待公示结束或表决通过后盖章。

如违反程序,公章管理人员有权阻止或拒盖印章。

(三)建立备案制度。

印章使用情况应进行详细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时间、用印内容、用印份数、签批领导、经办人员、申请用印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用印登记册年终归档以备查考。

(四)确保规范管理。

社区居委会印章的审批和管理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不得在空白的信笺、表格及其他纸张上盖章。

加盖印章前要对所盖印章的文书内容进行认真审阅,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社区公章谁管理制度

社区公章谁管理制度

社区公章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管理,维护社区秩序,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章。

第二条社区公章是社区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社区内所有居民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社区公章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定,并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执行。

第四条社区公章管理制度的遵守与维护,是每个社区居民的责任。

第五条社区管理委员会是社区公章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公章管理工作。

第六条社区居民应遵守社区公章规定,不得违反公章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社区居民有权对社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对于违反社区公章规定的行为,社区管理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居民。

第九条社区居民有权要求社区管理委员会对公章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十条社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社区公章进行定期检查和修订。

第二章社区公共设施管理第十一条社区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广场、健身设施、停车场等,由社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进行损坏。

第十三条在公共设施上进行商业性活动需经社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第十四条使用公共设施时,应保持公共秩序,不得在公共设施上吸烟、乱扔垃圾等。

第十五条违反公共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社区管理委员会有权对相关居民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社区居民应积极参与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等问题应及时报告社区管理委员会。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七条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由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十八条社区居民应爱护社区环境,不得乱扔垃圾,不得破坏公共环境。

第十九条社区居民应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投放垃圾,配合社区环卫工作。

第二十条如有特殊环卫需求,社区居民可向社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支付费用。

第二十一条社区环境卫生巡查工作由社区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

第二十二条社区环境卫生管理问题应及时向社区管理委员会反映,社区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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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章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和社区印章的使用
管理工作,维护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工西社区实际提出如下管理办法:一、社区出具证明及印章使用管理的原则及范围
社区居委会的印章是居民自治权利的象征。

印章的使用管理要坚持“依法自治、明析责任、审批用印”的原则,既要体现为居民服务和对居民负责的态度,又要增强职责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印章使用管理工作。

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或盖章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根据辖区居民的需要,社区居委会确实能够证实的情况;
2、经过社区居委会申请或核实的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项;
3、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或盖章的事项;
4、原则上不出具短期居住证明,不为空表盖章;
5、证件丢失类证明,原则上以个人声明丢失或挂失为主,社区一般不再出具相应证明;
6、居民要求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时,必须提交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并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关于
需证明事项的有关信息;社区必须对需要证明的情况进行详细核实,确定无误后方可证明或盖章。

二、严格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行专人保管。

社区居委会印章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指定专人保管,妥善存放。

未经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

(二)严格审批程序。

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凡涉及重大问题需经公示或由居民会议表决的,应待公示结束或表决通过后盖章。

如违反程序,公章管理人员有权阻止或拒盖印章。

(三)建立备案制度。

印章使用情况应进行详细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时间、用印内容、用印份数、签批领导、经办人员、申请用印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用印登记册年终归档以备查考。

(四)确保规范管理。

社区居委会印章的审批和管理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不得在空白的信笺、表格及其他纸张上盖章。

加盖印章前要对所盖印章的文书内容进行认真审阅,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印章更换时,原印章应缴交制发机关,不得弃置。

三、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及印章使用情况的监管(一)完善民主监督。

社区居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并经社区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纳入居民公约,实行民主管理。

社区居委会定期向居民会议通报印章使用情况,实行民主监督。

(二)实行责任追究。

凡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

因用印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情节、后果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诫勉、引咎辞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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