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侵权后怎么进行维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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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网络侵权问题的七个维权方法

如何应对网络侵权问题的七个维权方法

如何应对网络侵权问题的七个维权方法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侵权问题日益严重。

网上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作品被不法分子盗用、传播或涂改,给原作者带来了损失与困扰。

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本文将介绍七个有效的维权方法,帮助您应对网络侵权问题。

一、寻找证据面对网络侵权问题,首先要做的是寻找证据。

当您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他人未经允许使用时,应该及时截屏、保存侵权行为的网页截图,或者获取其他相关证据,如文章的发布时间、原作者信息等。

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二、保留侵权记录为了能够有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您需保留侵权记录。

可以将侵权事宜记录在册,包括侵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侵权时间、侵权形式等相关信息,以备日后使用。

三、联系网站运营方在发现网络侵权行为后,应尽快联系相关网站的运营方,向其投诉举报。

提供准确的侵权证据和相关信息,请求其立即删除侵权内容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保护您的权益。

同时,还可以要求网站将侵权行为的通知置于侵权者的作品页面上。

这样做有助于警示其他人不要进行类似的侵犯行为。

四、采取法律行动如果网络平台未能积极回应您的维权请求,您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可以通过寻找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援助和咨询。

律师会帮助您分析案件的可行性,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如果确实构成了侵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五、利用版权保护机构在保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可以选择利用版权保护机构的力量。

版权保护机构能够提供专业的维权服务,协助您解决侵权问题。

您可以向版权保护机构提交侵权材料,并委托他们进行维权代理和调解,以期更好地解决问题。

六、加强自我保护除了采取上述的维权方法,加强自我保护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上传个人作品至网络平台之前,要详细阅读网站的用户协议和版权保护相关规定,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在侵权事件发生时的应对措施。

此外,可以对作品进行水印处理,加强版权保护,降低被盗用的风险。

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6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24日起施行。

二○○一年七月十七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24号)为了正确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以下简称域名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对于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涉外域名纠纷案件包括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国际组织,或者域名注册地在外国的域名纠纷案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条域名纠纷案件的案由,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并在其前冠以计算机网络域名;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难以确定的,可以通称为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资产,它承载着创新和智慧的产物。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并确保创作者及相关权益人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

一、专利保护专利是一种最常见的知识产权形式,主要用于保护新发明或技术创新。

申请人可以通过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来获得专利权。

专利保护的措施包括专利审查制度、专利无效宣告制度和专利侵权诉讼等。

当他人侵犯了你的专利权时,你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商标保护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用于区分不同来源和品质的商品或服务。

商标保护的主要措施是注册商标权。

通过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获得商标权并保护自己的商标。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擅自使用注册商标、仿冒注册商标等情况。

当你发现他人侵犯了你的商标权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申请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三、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保护。

在作品创作完成后,著作权自动产生。

著作权保护的措施包括创作成立、权利归属、著作权登记等。

当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复制、传播、展示、表演等你的作品时,构成了著作权侵权。

你可以通过著作权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责任,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一种不公开披露的商业信息,具有经济价值,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管理制度和诉讼追究等。

一旦商业秘密被披露或泄露,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当他人侵犯了你的商业秘密权时,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追求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域名保护域名是互联网上标识网站的名称。

域名保护的措施包括及时注册、合理运用和解决争议等。

在互联网发展的过程中,域名的侵权行为逐渐增多。

当你的域名被他人恶意注册或侵犯时,你可以向相关的域名管理机构投诉,或者通过域名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域名权益。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维权途径涉及到专利保护、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以及域名保护等多个方面。

2019我国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2019我国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域名由于巨有很多的商业价值,所以很多人或者企业都在抢注域名,抢注后如果域名的价值体现出来的就以高价转手给其他人从而获得不菲的经济利益,抢注行为很容易造成域名的争议,那么2019我国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域名争议的纠纷方式(一)域名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解决。

cn/中文域名争议。

作为美国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所指定的世界四家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之一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依据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解决诸如。

com、。

org、。

net等通用顶级域名争议。

(二)通用网址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通用网址争议。

(三)无线网址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无线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无线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无线网址争议。

(四)短信网址抢注作为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授权的短信网址争议机构,依据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短信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由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短信网址争议。

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争议协商解决争议,即由争议当事人直接接洽处理有关域名纠纷。

由于涉案双方彼此清楚纠纷症结所在,同时又无类似仲裁或诉讼中必须出示有效证据的过高要求,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准确充分地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因此这种解决方式在实践中运用极广。

友好协商解决域名争议的方式,比较符合我国长期以来“息讼止争”及“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易于被人们所接受。

如果能够有效协商处理,无疑是商业上的成功。

但需要提示的是,往往大多数协商只停留在电话或面谈等口头形式,因为久谈不决而一拖几年,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的最后保障也将丧失殆尽。

网络侵权救济

网络侵权救济

网络侵权救济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中,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利用他人的
网络作品、网站、商标等知识产权,或通过网络传播他人的私人信息、照片等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针对网络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删除和屏蔽:受害人可以向侵权平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社交
媒体平台、搜索引擎等申请删除或屏蔽相关信息内容。

其中,互联网
服务提供商法律责任是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来确定的。

2.索赔损失:受害人可以根据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向侵权方进行
损害赔偿请求。

相关法律适用于《著作权法》、《民法总则》等。

3.行政救济: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要求采取行政措施制止侵
权行为。

相关法律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

4.刑事追诉:部分严重的网络侵权行为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受害人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侦破。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网络侵权救济时,受害人应当确保拥有证据,能够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并尽快采取行动追求救济。

同时,也应当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解决网络侵权问题

如何解决网络侵权问题

如何解决网络侵权问题一. 引言网络侵权问题是当前互联网发展中一个极为紧迫且不容忽视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侵权行为也日益增多,给个人和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本文将探讨如何解决网络侵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二. 网络侵权问题的现状分析1.1 侵权类型与程度网络侵权行为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盗版、抄袭、隐私泄露、造谣等。

这些行为在不同程度上侵害了他人的知识产权、隐私权以及商业利益。

鉴于互联网信息流通速度快、覆盖广泛,网络侵权问题已经成为一项全球性挑战。

1.2 受害者与影响网络侵权问题直接影响持有知识产权的个人和企业。

盗版干扰了创作者正当收入,抄袭剽窃降低了原创作品价值,隐私泄露引起个人信息安全风险,造谣行为则会损害受害者的声誉和信任度。

这些侵权行为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还损害了社会正常秩序和公平原则。

三. 解决网络侵权问题的对策与建议2.1 加强法律保护与执法力度在解决网络侵权问题上,加强法律保护和执法力度至关重要。

政府应制定更加严格和明确的法律法规,明确网络侵权行为的定义、责任以及处罚标准,并通过立法手段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执法部门也需要提高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及时发现并打击网络侵权活动。

2.2 建立多方合作机制解决网络侵权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参与与协作。

政府、企业、个人以及相关组织应建立起有效的合作机制,联合起来应对网络侵权行为。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来推动多方合作;企业可以采取技术手段保护自身利益,并倡导公平竞争;个人要提高网络素养意识,并积极参与到维护版权等活动中。

2.3 加强公众意识教育与引导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是解决网络侵权问题的重要环节。

政府、媒体和教育机构应加强对版权法律法规和网络伦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侵权行为的警惕性和辨别能力。

同时,还可以通过推广正版消费、鼓励原创作品等方式培养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

2.4 推动技术创新与应用技术创新在解决网络侵权问题中具有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法中的域名保护

知识产权法中的域名保护

知识产权法中的域名保护在互联网时代,域名作为互联网上的地址标识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域名的合法使用与保护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探讨域名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与措施。

一、域名的法律地位域名是互联网上的资源,其在法律地位上享有知识产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域名具备了作品的创作性和独创性,因而应当被视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标所有人享有对商标的专有权,而域名与商标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因此可以将域名的法律地位视为商标的一种。

二、域名侵权的形式与侵权追责1. 域名侵权的形式(1)域名冒用:当他人未经授权使用与他人商标完全相同或相似的域名时,构成了域名冒用,从而侵害了商标权利。

(2)域名抢注:当他人恶意注册与著名商标相关的域名,意图借此行为谋求不正当利益时,构成了域名抢注,同样也侵犯了商标权利。

(3)域名解析劫持:当域名注册者故意修改域名解析系统,使得用户在访问特定网站时被导向其他网站,从而产生混淆和误导,给受害者和商标持有人带来不利影响。

2. 侵权追责的措施(1)著作权保护:当域名构成了著作权作品时,域名注册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纠纷。

(2)商标权保护:商标持有人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保护,要求撤销侵权者注册的侵权域名。

同时,商标持有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权侵权纠纷,要求侵权者承担侵权行为带来的民事责任。

(3)网络监管和行政制裁:在我国,工信部门负责互联网领域的监管工作。

当发现域名侵权行为时,相关部门可采取暂停、关闭或注销域名等行政制裁措施。

三、域名保护的措施与方法1. 商标注册与维权商标是域名保护的一种重要手段。

域名注册前,建议进行商标查询,确保与商标并无冲突。

同时,商标持有人也应主动注册与自身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域名,以增强域名的合法性和保护措施。

侵害域名权纠纷民事答辩状

侵害域名权纠纷民事答辩状

侵害域名权纠纷民事答辩状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告,依法应当在本案中行使我的答辩权利。

现就原告提出的侵害域名权纠纷一案,我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关于原告的域名权归属问题
1.1 我承认原告是一家注册了域名的公司,拥有对该域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2 但我质疑原告对该域名的权利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其权属进行调查和证实。

二、关于域名使用是否构成侵权
2.1 我声明对于原告所声称的利用该域名从事非法活动的指控事实不属实,无法提供确凿证据予以证明。

2.2 原告所述的对其商业利益造成的损失,我亦持否定态度,并要求原告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指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关于侵权损害赔偿问题
3.1 假设原告存在真实的损失,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赔偿数额应该以真实的损失为基础,并需提供明确的计算方式和
证据。

3.2 鉴于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损失和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因此我要求法院对赔偿数额进行审慎评估和调查。

基于上述理由,我请求贵庭:
1. 就域名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问题,对原告提供的域名权属进
行调查和审查。

2. 要求原告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我使用该域名侵害了其权益,以及我在其商业利益中造成的实际损失。

3. 根据实际情况审慎判定我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

致此!
被告:[你的姓名]
日期:[当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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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的规定,域名争议解决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投诉,要求无条件转移侵权域名归在先权利人所有;另一种是通过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域名注册人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一)诉讼程序
诉讼作为最后一道纠纷解决的途径,在域名争议案件中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

不过,在域名纠纷案件中,经常会遇到涉外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涉外域名纠纷案件包括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国际组织,或者域名注册地在外国的域名纠纷案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确定管辖。

需要指出的是,现实中域名维权仍然面临诸多实质性的障碍,比如因无法确定被告主体身份而难以立案,立案后因无法送达或送达时间太长而导致诉讼进程受限,判决后也可能面临域外执行困难等阻碍。

即使最终执行了,维权效果也因耗时长、成本高等原因大打折扣。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这些问题尚难以有效的解决,因此,当遇到跨国域名侵权时,需要综合判定评估侵权情形后再选择是否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统一域名纠纷处理机制
1.UDRP
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制定的《统一域名争端解决规则》(UDRP)是目前较多采取的非诉讼域名纠纷解决程序。

至今ICANN已认证批准了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CPR争议解决协会、国家仲裁论坛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7家机构、组织作为关于域名争议的投诉、处理机构。

而我国实务中通常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北京秘书处或香港秘书处进行投诉。

UDRP主要处理的是例如“.com,”、“.net”、“.org”这类通用顶级域名和部分国家顶级域名下的域名“恶意注册”问题。

对于通用顶级域名的范围可以查阅ICANN国际顶级域名清单:https:///resources/pages/listing-2012-02-25-en。

UDRP 无意解决非域名抢注争议这种纯属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问题,而是将这种问题留给法院和传统仲裁。

[iii]从而先行、快速、低成本解决网络注册和使用中大量的“恶意注册”问题。

UDRP 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管辖
域名注册人在ICANN签署注册协议时,将UDRP机制强制适用于所有通用顶级域名的注册人。

因此相较于传统诉讼程序,UDERP避免了法律适用冲突、避免国家性、管辖权的争议。

(2)强制执行
在域名争议裁决做出以后,如未出现被投诉人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法院起诉的情况,则UDRP会直接将侵权域名直接划归投诉人名下,而不需通过法院执行。

(3)不排除诉讼和仲裁
因为基于合同的条款,UDRP作为统一域名纠纷处理机制并不具有仲裁裁决或者法院司法判决的法律效力,在一方当事人对UDRP裁决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iv]。

(4)有限保护
UDRP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其保护范围仅适用于恶意注册,而当事人双方因域名争议而产生的其他损失则不适用该规则。

例如商标侵权,驰名商标的认定,损害赔偿等,此类问题在UDRP均不予解决。

DRP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制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CNDRP)作为处理.cn域名以及中文域名的争议的解决程序。

并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作为受理机构。

CNDRP的规则大部分借鉴了UDRP的规则,例如受理范围仅限于恶意注册,不能给予权利人经济赔偿,不排除诉讼和仲裁等。

但其也有自身的一些特点,例如争议域名限于由CNNIC负责管理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域名争议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v];域名侵权的保护权益不局限于商标权,同时也包括了姓名权、企业名称权、商品化权等对相关权利人的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作为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其也可以根据UDRP解决等通用顶级域名的争议。

(三)协商和解
有关权利人认为他人注册使用的域名侵犯了自己在先合法权利时,也可以通过律所发律师函、警告信等形式,进行协商和沟通,并可以在支付一定补偿的情况下要求对方转让争议域名。

如美国的科勒公司、康明斯有限公司、蒂芙尼公司等知名跨国公司在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更愿意采取警告信的形式来跟进对方。

对于侵权人的信息可以通过CNNIC 网站及其他获授权的查询网站里的whois系统对争议域名的相关域名信息进行查询。

需要强调的是面对域名侵权,权利人应当结合自身的侵害事实,并根据每一种维权途径的具体要求和优劣势进行分析与评估,选择适合自身的风险、成本较低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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